《仙恋红尘》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仙恋红尘- 第196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男人的眼泪》。哈,这个名字够酷吧?有了这盘专辑,我可就要大红大紫了。”说到这里,他还向沈信做个不屑的手势。   
  看到秦歌得意的模样,典娆没好气说道:“还大红大紫?你不被人打闷棍就不错了,一个流氓也装情种。”   
  一听典娆这么说,秦歌马上就蔫了,悲叹道:“世人总是肤浅,看不穿我深沉的内心,小娆你为什么也这么没眼光呢?唉,说来说去,都是我太成熟了,而你太年轻,什么也不懂。你放心,我会耐心地等你长大的。”   
  “你死心吧,我才不会看上你这个流氓的。”典娆恨恨道:“不要以为装可怜我就会同情你。”   
  看到典娆的态度,秦歌好像很伤心,不过还是很傲然地说道:“身为一个反派,就要有反派的觉悟,我不怕打击,不怕孤独,无论前方是什么,我既然选择了,就要不回头地走下去。你们是不会明白的,不过我不在乎,我不需要理解,不需要同情,我只要知道我在做什么就行了。”   
  秦歌突然这么一番说话,不仅典娆有些愣神,连沈信也觉得秦歌好像在说明着什么。联想起秦歌一向以来的行为,沈信突然对这个整天叫嚣着要党反派的小弟有了更深的了解。   
  和典娆一样,秦歌从一从灵琴里出来看到的就是沈信,自然在心理上对他有着认可,觉得他是最值得敬佩的人。不过秦歌和典娆还是有些不同,首先他有着桀骜的心性,对沈信自然不是说服就服的。从他一开始的话里也能看出来,他其实是有着自己想法的。不过这事情到后来有了变化,一方面是他也觉得跟着沈信的生活挺有意思,更重要的一方面却是喜欢上了典娆。   
  由于种种阴差阳错,从一开始秦歌对典娆的心意就没有得到认可,因此陷入了苦恋中。而典娆在对秦歌总是不屑一顾的同时,对沈信却是依恋无比,顿时让秦歌有了与沈信比较的心理。当然也不只是因为这个,作为他自称的另类修真者,他其实一开始就和沈信一直有着一比高下的意思,不过当时并不明显就是了。现在有了典娆这个因素,他更是要证明自己绝不比沈信差。可是一方面是由于天生的爱好,他是不想也不可能成为沈信那样的人的。这样的情况下,秦歌终于选择了另外一条路来和沈信比比高低。   
  从一开始因为兴趣跟着沈信去拍电视剧,到后来逼着马天成给他写剧本,正是表明秦歌态度的转变,他就是要在典娆面前证明他自己是不比沈信差的。即使他想做一个好人,要想超越沈信也是近乎不可能的,而且秦歌绝对不想当一个纯粹的好人,那太不符合他的性格了。所以,按照着他自己的爱好,他就开始从反面来与沈信竞争,要成为一个与沈信齐名的反派角色。   
  对沈信秦歌是没有敌意的,所做的一切完全是为了证明给典娆看。这从他说无论如何也不做好人就可以看出,他是打定主意要和沈信竞争了。而即使是竞争不过沈信,他也绝不做和沈信一样的人。只有与众不同才是他的追求,才是他生存的意义。所谓堕落,所谓不在乎别人看法,其实都是他这种态度的表现。   
  可以说秦歌所做的一切都有典娆的影响在里面,所以典娆的态度才让他这么受伤,不过他的态度也因此更明显,无论典娆喜不喜欢他,他都要按自己的心意做一个独特的存在。在他特立独行,桀骜不逊的外表下,其实藏着一颗深情的心。所谓坏男人的眼泪,恰是他自己悲苦的写照。   
  突然之间明白秦歌的心意,让沈信感慨万千。这个小弟,自从收了他以来,沈信也不知道为他头疼了多少次了,但现在,沈信只觉得秦歌可敬可叹。   
  在沈信这么想的时候,秦歌已经又说话了:“哼,你们不理解不要紧,有零妹妹理解我就好了。我现在就找他去,告诉她那个花心的家伙回来了。”   
  秦歌举步欲行,沈信一声大喝叫住了他:“等一下。”   
  “老大,什么事?”秦歌疑惑地问道:“我可是一心扑在事业上的男人了,你没什么重要事不要烦我。”   
  “我不是有事忙的人吗?”沈信微笑说道:“我现在要去研究《可兰经》,你跟我一块去。”   
  “老大,我不要啦。”秦歌大叫起来:“我讨厌邪教,你不要逼我。”   
  “讨厌也不行,我就是看中你了。”沈信断然说道:“你要是还当我是老大,就听我的。”   
  “如果有选择的话,你让我去当恐怖分子好不好?”秦歌可怜巴巴地说道:“搞邪教宣传,我真的是不行的啦。”   
  “叫你干什么就干什么,你哪来那么多话?”典娆在旁边帮腔,不客气地对秦歌说道。   
  “我还是去倒垃圾好了。”秦歌唉声叹气地说道:“一入邪教可就难回头了,老大你不是想害死我吧?”   
  秦歌一口一个邪教可是让沈信纳闷了,不过他要秦歌去并不是真的为了《可兰经》的事,也就不理会他的抗议了。   
  听沈信说的要马上和秦歌去忙,秋真真倒是没有什么意见,她和秋静这么长时间没有见,正好说说话。甚至还没有等沈信和秦歌离开,秋真真和秋静已经先走了。   
  秋真真姐妹一离开,典娆也马上说道:“我去看看凤仙姐,她好象还有事情要做。”说完这句话,典娆也马上离开了。   
  马天成看到没什么事了,也自顾自看书去了,现场就剩下沈信和秦歌面面相对。   
  在沈信的逼视下,秦歌终于屈服了,叹口气说道:“老大,我就跟你入邪教吧,谁叫我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弟呢?不过有一条我说什么也是不答应的,那就是我绝对不当殉道者。”   
  沈信又好气又好笑,狠狠道:“你想殉道也不行,人家不收你这样的教徒。”说话声中,秦歌就被沈信拉走了。        
第二部 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第一五四章 交心    
  说到沈信非要拉着秦歌去,也是因为他想帮秦歌一个忙。对于秦歌对典娆的苦恋,沈信是没有什么办法了,但对于秦歌的事业,沈信还是能给予一些指点的。   
  明白了秦歌的苦心后,沈信并不觉得秦歌这么做对自己有什么不好,反而觉得这是一件好事。有了这样的心事,就不用担心秦歌再在其他方面的行为了,而且秦歌的天赋和才华是毋庸置疑的,能够真正投入到影坛和歌坛也是一个很有前途的明星胚子。或许秦歌是得不到典娆的青睐了,不过能让他在事业上风光也算是对他的一点安慰。   
  这样想着,沈信才想给他一些实际性的帮助。说到秦歌,他是完全的感觉派,从表演到音乐,都是这样。刚才在大巴上沈信也听过他自己做的音乐了,就象沈信的早期作品,灵气或者说是妖气十足,不过在整体上可就有些欠缺了。这也是所有纯天才型的艺术家都会遇到的情况,沈信自己也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自然明白秦歌的缺点所在。既然秦歌叫他老大,既然秦歌真的有心思在演艺界发展,沈信自然想要秦歌能够更成熟和完美一些。   
  而说到对秦歌的提点,沈信也是完全按照秦歌的性格来因材施教。秦歌既然是典型的感觉派,最大的缺点就是没有耐心,你让他去枯燥地研究音乐和表演,他绝对是没有任何兴趣的。   
  正是了解到这一点,沈信才选择了另外一种方法,他并不是告诉秦歌说他需要注意哪些方面,而是直接通过音乐来让秦歌感悟。   
  而说到用音乐让秦歌感悟,沈信其实也是想听听秦歌的意见,他要弹给秦歌听的音乐都是自己的新作品,是为了完成对拉赫曼的承诺所做的。这些音乐是他一直在构思的,与以往的任何作品都不同。在拍摄《千年迷梦》的之前,沈信对阿拉伯的历史和文化进行了研究,而通过这番拍摄,他的理解更深了。   
  中国人无论研究世界上任何其他国家或民族的历史都会有特别的感触,因为那兴衰都是阶段性的,不象中国文化和历史是一直从五千年前延续下来的。沈信也是如此,从电影涉及到的那部分历史看,分外让他感受到历史的沧桑变迁。在这样的感触下,流行音乐的范畴已经容纳不下沈信的感悟了,他决定搞点纯音乐的东西出来。当然如果作为商业操作来说,他的这个举动无疑于自讨没趣,不过既然是针对拉赫曼的,也就无所谓了,正好让沈信作为一次演练的机会,看看自己的音乐究竟能作到什么程度。   
  从一开始拍摄电影开始,到遇到阿慕尔,沈信的想法一直在变化,而当最后接受拉赫曼委托的时候,他的整个想法算是固定下来了,就是要搞点与以前不同的音乐出来。总体构思也随着他想法的变化而变化,到现在算是完全成型了。在整体上沈信是考虑得很成熟了,不过具体到细节,他还是要靠临场发挥,所以才需要秦歌来听听,希望秦歌能以他特有的敏锐感觉给点专业意见。当然,这同时也是对秦歌的一次现场教导,肯定能给他一些有益的提点,对他自己的音乐创作有所帮助。   
  沈信和秦歌直奔音乐室,正好碰见任务和完成也在。看到沈信两个人先是一喜,而看到秦歌两个人又都各自发愁了。   
  从任务和完成的这个反应,沈信完全能够理解秦歌对他们的逼迫有多可怕。不过秦歌对他们两个人的反应却是明显得看不起,傲然道:“我不用求你们了,现在我也改走创作型路线了。哼!”   
  而一听秦歌这么说,任务和完成明显松了一口气,顿时让沈信摇头失笑。任务还不如何,完成已经抢先说道:“你自己创作最好,老实说,我实在是有些跟不上潮流了。你要求的那些另类歌词,实在是让我够头疼的。”   
  “没有与时俱进的创作态度,迟早是要被淘汰的。老完啊,不要说我没有提醒你。”秦歌对完成这么说着,好象还很可怜完成似的。对秦歌这个说法,完成苦笑不已,不过也没有再说什么。   
  沈信并没有说太多废话,简单介绍一下自己行程,马上就坐下来取出灵琴。从一开始得到灵琴起,沈信就一直在研究它,现在已经算是得心应手了。而有了灵琴之后,其他乐器算是没有什么用处了,因为灵琴的效果可以达到任何乐器的境界。   
  对沈信手里的灵琴,秦歌自然是一点惊讶也没有,事实上没有人比他更清楚灵琴的奥妙了。不过对任务和完成,这个乐器可就有些新鲜了。争着把灵琴抢过去,任务和完成爱不释手之余,更是对灵琴的来历问长问短。   
  沈信还没有说话,秦歌已经抢着回答了:“其实我们本来就是音乐世家,你看我们兄弟两个都是音乐天才就知道了。而说到这琴,那可是我们的传家之宝。自小我和老大失散,这琴一直是我保管着,我们也是靠着这琴才得以重逢重识的。而为了表达我对老大的兄弟之情,我就把它给了老大。你们自己知道就好了,千万不要说出去。”   
  看到秦歌旧事重提,又把“孪生兄弟论”挂在嘴边,沈信不由又是一阵好笑。而且秦歌本来就是胡说八道,还煞有介事地要任务和完成不要说出去,实在是太搞笑了,沈信差点就要笑出声来。   
  不过那琴确实一看就是年代久远之物,说是传家之宝,任务和完成也没有什么怀疑。对灵琴的造型赞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