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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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 第1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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敢发誓,我当时确实下定决心,不要露出看不起他的神色,可是我却怎么都恢复不了从前那份敬畏的心情。
   
     「晚安,请坐。」老头儿说。
   
     「啊,老……老先生,令嫒呢?」
   
     我本来早在肚子里打好草稿,要叫他老伯的。可是,看他那副穷斯滥矣的模样,我的高贵人格使我不能那样张口。
   
     「她还没有回来。」
   
     「哦,」我说,「我愿意把我的来意通知你。」
   
     「好极了,说吧。」
   
     老头儿给我端茶,我很大方的点头,表示嘉许。他双手递给我纸烟,我用两根手指很熟练的轻轻夹过,再用优美的姿态端详了一下,果然是一支新乐园。我拚命忍耐,不让鼻子发出声音,然后迅速的从口袋里掏出我那乌木烟盒,取出我的黑猫牌。
   
     「吸一支好的洋烟吧。」我礼貌的给老头儿。
   
     「我不会,」老头儿尴尬的说,「实在对不起。」
   
     「没有关系,」我安慰他,一面在鞋底把火柴划亮,用一种不容误解的声调说,「我平常不大吸中国烟。」
   
     老头儿大吃一惊,我知道苗头很好了。
   
     「关于令嫒的事,」我燃着烟说,「我和她已经有很深厚的感情,那是纯洁的爱,她爱我,我也爱她。不过我还是第一次到府上来,真是十二万分的抱歉。」
   
     老头儿张大着嘴,他显然被我这一段动人的演说慑住。
   
     「像我这样的人,薪水虽然只有三百块钱,可是,加上出差费、过节费、防空费、加班费、年糕费、月饼费、四季郊游费、照相费、厕所草纸费、袜子修补费、茶杯缺口镶金费、跳舞学步费、娇妻娘家地板打蜡费、扑克费……等等等等,一个月总在四千元以上。」
   
     「你在什么单位做事呀?」老头儿结巴的说。
   
     「当然是公营事业,普通公教人员能这样吗?」
   
     「不对吧,」他怀疑说,「现在是同工同酬了,薪水津贴,和普通机关是一样的了。」
   
     我忍不住大笑起来。
   
     「这永远办不到的,要办到,中国老早就强了,我们公营事业就是有这种好处,反正是小民的冤枉钱。」
   
     「不公平。」
   
     「公平?老先生,」我教训他说,「在中国,只有幸运不幸运,没有公平不公平。我们不谈这些,言归正传,关于交际,关于和上级拉拢,我都说得过去,也正因为如此,麻烦就一天比一天多了,女孩子简直要挤破门。本来,像我这样的青年才俊,哪个女孩子能不一见倾心呢?不过,我却虚怀若谷,特地来看看你,给你一个优先的机会。」
   
     「有趣。」老头儿微笑说。
   
     「不是有趣无趣问题,而是现实问题。像你们这种比较穷苦家庭的女儿,一定要找一个比较富有一点的女婿才好。而我,我有充足的力量担负你们全家的生活费用,如果你找一个普通公教人员作女婿,他连自己都养不起,岂不教你女儿受活罪吗?别听那些别有居心的小伙子喊叫恋爱神圣,和安贫乐道的话。没有钱,恋个屁爱,我这完全是为你着想。」
   
     老头儿的脸变紫,我知道他开始自惭了。
   
     「论学问,」我继续发表灼见说,「不瞒你,我是高中毕业,可是,你不要板面孔呀,我马上就要出去到美国留学了呀。中国的大学,我是死也不肯读的。我父亲因为在社会上有相当地位,早就要送我出去的,现在更好了,限制中学生出国的法令被搞垮了,我正在办手续,等你一答应我和令嫒的婚事,你女儿就可以跟我出国。半年以后,在你们中国报纸上登载一则启事,由我父亲和你出名,唉,你不要怕配不上,我父亲一向是恤老怜贫的,启事上说:『某月某日,小儿小女在美国华盛顿大学──假定是华盛顿大学吧,在华盛顿大学教堂举行结婚典礼,请拿文逊?A?斯爬尔斯牧师福证。』天,你看,多光彩,多荣耀,你家祖坟上都会冒出青烟哩。」
   
     老头儿的胡子翘着,我知道他太感动了。
   
     「你知道,」我说,「我告诉你一个从不肯告诉别人的秘密,当一个中国人,如果不去美国镀一趟金,有什么前途?只要用脚踏踏美国的泥巴,管他妈的弄些什么名堂,回来就是统治阶级,懂吗?统治阶级的意义就是飞黄腾达,懂吗?飞黄腾达的意思就是又做官、又有钱、又可以管别人、又可以向别人训话,懂吗?好了,你想你把女儿嫁给一个没有去过美国的中国人,有甚么用,你能够住洋房?坐汽车?冒充老太爷吗?」
   
     老头儿的眼睛开始鼓起来了。
   
     「哎呀,」我说,吐烟圈,用来扰乱他的视线,「老先生,你不能以貌取人呀,我虽然一脸麻子,可是我的心是最最美丽不过的呀,这就是价值连城的『内在美』,千金买不来的呀,几粒并不太显着的麻子关什么紧呢,只要人好就是了。老先生,怎么,你又在盯我的鼻子?我知道我的鼻子有点塌……至于说到我这豁嘴唇……」
   
     老头儿又打量我的身材。
   
     「关于身材,」我连忙声明说,「我的身材并不算矮,我敢保证,如果令嫒和我站在一起,她也不见得会比我高多少。不过,我也不必再详细为你分析了,也不必在历史上找什么证据了,刚才我说的那一段『内在美』的理论,你一定完全了解,是吗?你一定完全佩服的。」
   
     老头儿的脸又在变青,我知道他已五体投地了。
   
     「到此为止,」我大喜过望,把纸烟屁股在烟盘里缓缓按灭说,「你这个当父亲的真不错,我也有一个好父亲,你明白,我父亲虽然没有大学毕业,可是,他从小就搞进一个什么派系里去了,并且很活跃,所以能把我弄到美国。此时此地去美国,谈何容易,但我父亲有的就是这种办法,他现在已是政府的高级官员,要不是他的顶头上司,那个叫张达礼的老混帐董事长,硬说他人品不正,故意破坏他,他老早就陞副座啦。我说呀,我回去跟我父亲讲讲,把你也介绍到公营事业机关里去,再不,弄个什么委员顾问之类的官儿,怎么样?」
   
     「啊,」老头儿开口说,「你父亲叫什么名字?」
   
     「李进及。」
   
     老头儿颊上的筋忽然抽动。
   
     「你大概知道了吧,他的名字经常上报的。」
   
     「你知道我的女儿叫什么名字?」
   
     「怎么不知道,叫张暖玉。」
   
     老头儿仰头大笑起来。
   
     他虽然是我未来的泰山,我也无法原谅他这种没有受过教育的粗野行为,我正打算予以严正的斥责,一辆汽车分明的在门口停住,我就自动合上嘴巴,难道这种人家也有坐汽车的朋友?可是,大门开处,一个西装穿得比我还要漂亮的年轻人,挽着一个美丽女郎走进来。
   
     「爸爸,」他们一齐叫,接着喊说,「哦,有客人!」
   
     我忽然感觉到不对劲,张暖玉是没有兄弟姐妹的呀。
   
     「来,我来为你们介绍,」老头儿说,「孩子们,」然后指着我,「这位是李进及的儿子。」
   
     我的脊梁像被一个可怖的巨灵之掌抓住。
   
     「我叫张达礼,就是你刚才骂的那个老混帐董事长。」老头儿自我介绍说。
   
     轰的一声,我的眼睛冒出火星,天地都在旋转。
   
     「孩子们,」老头儿──不,是老太爷,他说,「坐下来吧,我现在把这位李先生的来意,和他来到这里以后的一番话,重述一遍,如果说的不对,还请我们这位以未来统治阶级自居的客人改正,我所以要重述一遍的理由,为的是,我希望你们看看他这个活榜样,而以此为戒。」
   
     我的头上像挨了七八块大砖头,我乞求,我干号,并且,我还努力压迫我的泪腺,希望挤出几滴真正的眼泪。可是,一切都挡不住老太爷的意志。他终于很从容的重述了一遍。立刻,从那一男一女的口中爆出哄堂的笑声,我简直浑身抖得像缝纫机。
   
     「张暖玉?」那女郎恍然说,「你是不是叫李文士?」
   
     「是,小姐。」我哭丧着脸。
   
     「你就是那个死缠活缠,癞虾蟆想吃天鹅肉的李文士?你没有到水盆里看看你这副猥琐模样?」
   
     上天见罚,我的肚子忽然痛得要命。
   
     「怪,」青年说,「你跑到我们家干什么?」
   
     「告诉你,」女郎叫,「我们住的是五常街,张暖玉住的是武昌街,门牌虽一样,街道却错了,真是又蠢又丑的吊死鬼。」
   
     我跳起来,用拳头打自己的脸,搥自己的胸,又诅咒那个丧尽天良的三轮车夫。
   
     「看你这个样子,」老太爷说,「送他回去,告诉他爸爸,教他爸爸好好管教他。」
   
     「老伯……」我按着肚子鞠躬。
   
     「闭嘴,」年轻人大怒说,「你爸爸才有资格喊老伯,回去问问老李,看是不是?他隔几天都要来表演一番婢膝奴颜,别以为我们看不出,不过,我们不吃这个。」
   
     「少讲些,」老太爷说,「用车子送他回去。」
   
     我更是鞠躬如捣蒜,又用劲拔我的腿,而我的腿却像陷在泥沼里,费了好久时间,才拔起来,大少爷──那位年轻人,拖着我,像拖木头似的往外拖,一直拖到汽车旁边。
   
     「怎么,」大少爷喝道,「你真的等我开车送你呀,别做梦了,还不快滚。我警告你,你以后再去缠张暖玉,小心我打断你的腿。」
   
     我发誓再也不敢了,又很忏悔的哭了一阵,然后,觑个空,撒腿就跑。
   
     …………………………
   
     现在,我正躺在医院的病床上。我所以入院,是因为到了后来,我的肚子痛得实在太难受的缘故,经过医生检查,才发现我在服多种维他命丸的时候,仓皇间抓错了瓶子,以致服下的竟是毒蟑螂用的红药球。
   
     不过,我最伤心的,还是当人们获知我这次悲惨的遭遇时,竟没有一个道德之士,肯为我扼同情之腕的。所以,虚心检讨这次的结果,我不得不纠正自己的错误,那就是下次再向别人求婚时,无论如何,必须先把马路弄清楚。
   
     魔谍
   
     一
   
     黄昏。
   
     我把身子埋到沙龙一角的沙发里,一面喝咖啡,一面看我刚从书店买来的间谍小说,我几乎是迫不及待的看,因为我必须在九点钟之前看完,好赶九点钟那一场的间谍电影。
   
     我这一生最大的乐趣,莫过于看间谍小说了,我和任何一个优秀的青年一样,简直沉湎在间谍的云雾之中,那是多么罗曼蒂克啊,娇滴滴的女郎,竟是敌人(从前是日本,现在当然是俄国)的间谍,像蛇蠍一样的吸取我们的国家骨髓。然而,一个偶然的机会(普通是在舞会上或咖啡馆里),她碰到我们的反间谍人员,并且爱上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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