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杨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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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杨全集- 第19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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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公函把我送回台湾警备总司令部:「查柏杨初是匪谍,现在又兼分歧份子,不敢包庇,送回查收。他说:「不行,万一再把你送到总统府看管,我们就被拆散了。」我们忍不住大笑。
   就这样,十年在手指缝中溜走。执笔伤感,欢乐仍在眼前,冯志翔先生还可以为国家作很多事。至少他的亲和力和豁达的心胸,国民党比普通人更需要他。然而他却寂寞的死了,真的,内心非常寂寞的死了!一点感激情,化成几行字,志老在天之灵,请你记念。
   ──一九八九?三?二四?台北《中国时报》
   附记:冯志翔先生逝世后,我才听到一些他的过去,其中最具颠覆性的一件事,是他当中央社成都分社主任的时候,英姿焕发,正逢盛年,竟和一个学艺术的有夫之妇双双私奔。那是封闭的二十世纪三○年代,他罗曼蒂克的一面。由此而发出的热情,迄老不止。于兹十载,再读此文,忍不住老泪纵横!
   
   
   赋给我们爱心的人
   --孙观汉先生,我深敬爱您
   孙观汉先生的高学历和高经历,很容易使人产生一种印象:认为他高不可攀。远溯四○年代,他就在美国取得博士学位(即令六○年代,回国任教的博士,都使校园轰动)。并且娶了一位美丽的美国小姐(纵使七○年代,男士娶一位美国小姐,仍能使同辈小伙惊羡交集)。又在美国定居(今年已八○年代最后一年,有多少人为了能成为美国公民而急得团团转)。而且,他是物理学家(自然科学学者在中国是宠儿、文史科男生,连女朋友都找不到)。最后,孙观汉先生应国立清华大学之邀当客座教授,在新竹建立中国第一座原子反应炉,使他被尊为「中国原子科学之父」。
   在这一连串震撼的旗帜之下,要想把孙观汉先生想像成为一位言行木讷、温和敦厚、平易近人,始终保持高级知识份子谦卑和乡土气质的本色人物,简直不可能。所以,当我于一九七七年出狱,他想来台湾和我见面时(那时候,能出狱已是幸事了,根本不能出国),我忽然畏惧起来;因我充满了惶恐,我怕我的简陋知识使他失望。
   但我们终于见面,他万里迢迢,专程来台北探望我。我惭愧的发现,我错估了他,他竟然真的是一位言行木讷、温和敦厚、平易近人,始终保持高级知识份子谦卑和乡土气质本色的人物。当他一个人静静的坐在角落,喝着他的酒,倾听年龄较轻的朋友们,在高谈阔论,大叫大喊的时候,没有人会相信这么一位不占面积,甚至「衣服褴褛」的乡巴佬,会是中国近代科学史以及文学史上一颗巨星。
   孙观汉先生是一位科学家,而又一直住在美国,夫妻子女间谈话,全用英语,在这种生态环境下,他于一九六○年代,突然决心用中文写作。对他是一种挑战,他的语法常常英文化,而且很多单字和名词,都写不出来,他的西方观念有时跟东方习惯恰恰相反,好比,有一次他写:「我爱我的国家,像爱我的女儿。」我把它改为:「我爱我的国家,像爱我的母亲!」他不了解我为什么要改,我告诉他:中国人习惯把国家比作父母。
   孙观汉先生担任美国西屋公司核子研究所长三十年,但他的兴趣忽然转向文学。就在一九六○年代,开始把很多崭新观念,传入中国,其中最早和最重要的,是他倡导爱心!爱心,这个过去只有在言情小说或基督教《圣经》上出现过的名辞,是孙观汉先生把它应用到社会、政治,和友情上,他不断的介绍爱的真谛,像:「请稍稍爱我,但要永远爱我!」「爱」这个字,就在那个岁月,逐渐在各界人士的笔下出现,并在心里成长,终于成为每个人追求的一种宝贵心灵。
   ──「爱」,在孙观汉先生提出之前,很少人提出来作为人的品质,而到现在,却泛滥成灾。前些时,台北市政府整顿交通,竟然出现这样标语:「把交通的爱找回来!」交通如果有爱,气象也会有爱,运输也会有爱,铁路公路也会有爱,不知所云到这种程度,我想孙观汉先生的感叹当会更深。
   从前,中国人口不言爱,现在,每个人都脱口而出,但孙先生的爱心同时在行动上表达。这世界上,有谁能为了一个从不相识的入狱作家,付出十年之久的营救行动?十年中,他受欺骗、受迫害、付出精力和金钱,但他毫不退缩后悔,只是「二十年包胥承一诺,纵乌头马角终相救」,爱到顶点,就是凛然大义。
   孙观汉先生最近赐给我们另一个新的观念是,他猛烈抨击传统文化中「情」、「理」、「法」的价值标准,认为一旦进入法律程序,绝对不可以再考虑「情」、「理」,而只能就「法」论「法」,否则中国就永远堕落在人治社会,不能升级到法治。他曾在台北《民生报》撰写〈法!法!法!〉指出中国人必须有「法法法」的圣洁观念,才能建立一个现代化国家,也可以说,酱缸之所以难以撞破,难以澄清为水,就因为中国人,尤其是当权者,畏法如虎。我把他的话收进《资治通监》,作为「孙观汉曰」,希望他的思想,能更深远的教育我们的后代。
   孙观汉先生是那么平凡,普通人几乎看不见他;那么谦卑,普通人可能把他当作一个不识字的庄稼汉;这和他那大海样汪洋的胸襟和见识,是多么的不相称。也正因为此,我深敬爱他。
   ──一九八九?八?台北《文讯杂志》
   
   
   我家孟子
   五年前的一天,妻从学校打电话回家,兴奋的说,她要告诉我一个好消息,还叫我猜是什么好消息?隔着电话,我似乎仍能看到她手舞足蹈、笑逐颜开的模样。但我怎么能猜出来呢,不要说我猜不出来,大多数被妻子要求「猜」好消息的丈夫,都猜不出来,只会有一种不祥的预感,如不是说她看上了一件新外套,定是说某个百货公司正在大减价。做丈夫的胆敢承认这是坏消息的话,那可就真是坏消息了,妻子的脸色就是证明。
   不过,这次妻的好消息,我虽猜不出来,但当她迫不及待告诉我时,也确实是好消息,她说她在她桌子上发现一只全白的小猫。「真是全白的,一点杂毛都没有,要有的话,我就认罚,罚三个月不买一件衣裳都行。」她又说小猫真乖:「你看,他跑到墙角撒了泡尿,嗨,他真聪明,连大小便都不乱拉,有固定地方呢!」还有一点,更可贵的是,她说:「他舔我哩,从手掌舔到手背,热情如火,我保证他是一只好猫。」当我怀疑他来路时,妻说:「是他自己跑到我桌上,卧着不动的,雍容华贵,举世无双。我要带他回家,你一定会喜欢他的,是吗?」我想当然是,不过我有点困惑,妻一向怕猫,至少是不喜欢猫。从前,我几次提议养一只猫,都被她用最堂皇的理由反对掉。我就问她这个问题,她一点也不难为情,愉快的说:「他跟我有缘,三生有缘。」这就是女人,主意变得真快。
   一个小时后,妻像捧着皇冠似的捧着小猫进门。
   我们叫他「孟子」。说实在的,不知道什么原因给他起这个名字,大概是我对孟轲死搅蛮缠的雄辩,印象十分深刻吧。其实这并不是真正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可能是一种满足感,一生庸庸碌碌,总希望找件事拔尖才好,所以,我要成为中国历史上用神圣不可侵犯的圣人名字,作为动物名字的第一人。如果在从前,这样做恐怕要满门处斩了,即令在今天,有些朋友听说我们小猫的名字是「孟子」,脸上仍会露出一种诡异的表情,使我心惊。
   孟子果然漂亮,全身雪白。可是妻说他连一根杂毛都没有,并不正确。脊背上有一条黑色毛带,两个耳尖和前额也是黑色的。但陪衬得如此的对称和均匀,比纯白还要可爱。我像抓住小辫子似的问妻:「你当初没有看清楚嘛。」她说:「当然看清楚了,我就是冲着他黑毛配得好才抱他回家的。」把只要有一根杂毛她就认罚的重誓忘了精光。而且特地到地摊上为自己买了一件皮夹克,来表示欢迎孟子成为我们家庭一员。
   然而,真正的灾难还在于被妻称赞为「不乱拉」的大小便,我真羡慕有些人家养的猫狗会在指定的地方拉,每听人报告他们的小猫:「一定拉到盆子里。」我都自叹命薄。孟子果然十分聪明,聪明到不愿接受我们摆到墙角塑胶盆的约束。虽然不断给他换报纸,报纸上再放沙,他也只偶尔在那里应应景。大部份时间他都自己寻找他认为更美好的地方。有时在沙发底下,有时在花盆里,有时索性就在塑胶盆外面──硬是不肯跨前一步。我唯一的办法来自养猫人家的传授,把他捉到他乱拉的地方,照屁股上打两巴掌。据说,他就会知道那个地方不可以。可是,两巴掌下去,他挣脱就逃掉了,以后照旧。后来增为三巴掌,等到增为四巴掌时,妻就指控说我面善心恶,专门虐待不会说话的可怜小动物,有本领去找大人物发威呀。其实打四巴掌也没有用,他仍我行我素,根本不理。最后,我拒绝再为他服务,对妻说:「你不是保证他很聪明,会在固定地方拉吗?」妻只好天天为他抓屎抓尿。猫的大小便有一种怪味,不久我们家就被这种怪味充满,来访的朋友,一进屋门,第一个反响,就是耸耸鼻子,问说:「你们家有点什么味呀?」我都否认说:「什么味都没有。」一直到前年冬天,我们搬家,新房主抱怨书房墙角的地毯全烂了,那就是孟子经年累月尿烂的。
   妻除了忙着给孟子抓屎抓尿外,还忙着为他捉跳蚤。真不知道他是从什么地方冒出来的,一身都是跳蚤。幸而他是白毛的缘故,跳蚤很难遁形。妻每天从学校回来,往沙发上一坐,就开始工作。这时是孟子最乖的时候了,他四脚朝天躺在妻怀里,享受被人服侍的皇家福份。妻最初还不敢捉,好容易敢捉了,又动作拙笨,总是捉不到;久而久之,熟能生巧,发明了妙法,一旦看到跳蚤,立刻把毛按紧,然后再在紧毛下追寻,十拿十稳。只半个月工夫,她已成了捉蚤专家。有几次还扬言要以专家身份挂出招牌,专门代人的猫捉拿跳蚤呢。这样一个月下来,跳蚤终于被捉拿得绝了种。不过,每隔一些日子,妻总要把孟子抱到沙发上,从头搜查到尾,然后失望的说:「怎么一个跳蚤也没有呢?」
   孟子最大的特点还是舔人,这一点,妻所作的保证,倒是兑现。他确实异于常猫,每当抱到怀里,他就伸出小舌头,不断的在你手上、脸上,舔也舔的,舔个不停。每逢他舔的时候,妻就不由自主的嘻嘻笑着,一面叫说:「快来看呀,快来看呀。」朋友们大概嫉妒我们这只妙猫的超凡表现,往往泼冷水说:「其实也没有什么稀奇,人皮肤上有盐分咸味,猫种动物都喜欢舔的。听说,老虎就喜欢舔,有时候人被舔出血来呢。」妻最听不得这种有损孟子美德的话,就回问说:「你们家的猫也会这样舔个不停的呀。」他们总是支吾其词,我们就非常高兴,连他乱拉的糗事也都忘了。
   孟子刚抱来的时候,大概只有半岁左右,妻把纸箱放到桌子上,打开盖子,他不慌不忙的走出来,前爪按地,长长的伸了个懒腰,打了一个大大的呵欠,就跳到地上。恰好有个乒乓球在那里,立刻玩了起来,追逐翻腾,直追得球滚到柜子下面,他钻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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