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子墨 墨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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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子墨 墨迹-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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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然而,奇迹真的就这么发生了。
  两个月以后,柳暗花明:我竟然接到来自美林的电话,请我到纽约去面试。
  关于面试的故事我听说了许多,特别是初次面试,各种尴尬的场面时有出现。我的一个朋友,今天已经是某著名投资基金的董事总经理,当年面试时就曾经有过这样一段对白:
  招聘者问:“你为什么对CorporateFinance(公司融资)感兴趣?”
  朋友彬彬有礼地回答:“抱歉,我希望做的是InvestmentBanking(投资银行)。”
  对方又问:“我是在问你,为什么想做CorporateFinance?”
  朋友很奇怪,心想怎么又问了一遍,于是更坚定地回答:“我不想做CorporateFinance,我想做InvestmentBanking。”
  “难道你不知道CorporateFinance就是InvestmentBanking吗?”
  朋友顿时面红耳赤,哑口无言,悔恨自己怎么如此白痴。
  CorporateFinance和M&A(收购兼并)一样,都是投行业务的一部分,很多时候,人们会用CorporateFinance来泛指InvestmentBanking。
  通俗点说,他们那段对话好比就是:
  “你为什么对做公安感兴趣?”
  “抱歉,我希望做的是警察。”
  “我是在问你,为什么想做公安?”
  “我不想做公安,我想做警察。”

  “借”一身套装去面试

  连载(七)
  我即将面对的是生平第一个面试,期待,兴奋,可想而知。我前所未有地严阵以待,将大家的经验之谈悉数记在心中:
  千万不能紧张,要落落大方,侃侃而谈。
  为什么选择达特茅斯,为什么愿意来到美林证券,答案一定要事先准备。
  面试前几天的《华尔街日报》必须仔细阅读,道琼斯、纳斯达克、恒生指数和主要的外汇汇率也都要熟记在心。
  握手的力度要适中,太轻了显得不自信,太重了会招致反感。
  手中最好拿一个可以放笔记本的皮夹,这样显得比较职业。
  眼睛是心灵的窗户,所以目光不能飘忽游移,只有进行眼神的交流,才会显得充满信心。假如不敢直视对方的眼睛,那就盯着他的鼻梁,这样既不会感到对方目光的咄咄逼人,而在对方看来,你仍然在保持目光接触。
  套装应该是深色的,最好是黑色和深蓝色,丝袜要随身多备一双,以防面试前突然脱丝……
  后来,我知道了投资银行的确有些以貌取人,得体的服饰着装可以在面试中加分不少。
  做学生时,我从来都是T恤牛仔,外加一个大大的Jansports双肩背书包。为了让自己脱胎换骨,向职业女性看齐,到了纽约,一下飞机,我便直奔百货商店Bloomingdale。
  Bloomingdale位于曼哈顿中城,里面的套装琳琅满目,每一款都漂亮得让我爱不释手。售货小姐也热情周到,伶牙俐齿地劝说我一件一件试穿,并在我每一次走出试衣间时瞪大双眼,对我赞不绝口。
  试衣镜里的自己果然焕然一新,看上去职业而干练。
  “您是只选一套呢,还是多选几套?”售货小姐甜美的声音让我从云端突然回落到地面。我这才意识到,我居然忘记了看价格。
  Bloomingdale的定位其实只属于中档,但是价格标牌上那一连串的数字还是让我望而生畏。毕竟,我只是一个依靠奖学金生活的学生。我试穿的那几套衣服加上消费税,最贵的有1000多美元,最便宜的也要500多美元。
  “买?还是不买?”我激烈地进行着思想斗争。
  “它们真的很适合你!”售货小姐好像也看出了我的困窘,努力作着最后的鼓动。
  这时,旁边的收银台突然来了一位要退商品的顾客。看到她,我灵机一动,立刻拿出了信用卡,态度之爽快,仿佛刷卡金额不是500美元,而是只有5美元。
  售货小姐笑容可掬地为我结帐、包装。她大概并不清楚,24小时后,等眼前这个对职业化装扮的自己甚为满意的女孩参加完面试,就会原封不动地把这套EllenTracy的西装退还给她,一分不少地收回那笔“巨额款项”。
  第二天,穿着那套似乎专门为我定制、却又并不属于我的深蓝色套装,我镇定自若、胸有成竹地走进了美林的会议室。
  面对来自香港的两位银行家,半个小时里,我学着美国人的方式,滔滔不绝地自我推销,把自己说得像爱因斯坦一样聪明,像老黄牛一样勤奋,又像老鼠爱大米那样深深地热爱投资银行。
  握手告别时,在他们的脸上,我找到了自己要的答案:这个女孩,天生就属于投资银行。

  把羞怯、谦逊抛到九霄云外

  连载(八)
  在美林度过的那个夏天,我并没有学会太多的金融知识或操作技能,但是,它却为我打开一扇窗户,让我欣赏到投资银行的美丽风景,并且从此立下志愿:我要真正成为华尔街的一分子。
  于是,四年级一开学,我便身不由己地卷入了一轮又一轮看不到尽头的面试旋涡里。和每一位忙着找工作的96级学生一样,尽管11月的达特茅斯早已是冰天雪地,我却在零下20多度的天气里穿着西装短裙和薄薄的丝袜,披着黑色长大衣,脚蹬高跟鞋,在汉诺威旅馆和教室宿舍间来来回回,奔走穿梭。
  汉诺威旅馆是投资银行来学校进行前两轮面试的地点。那阵子,那里天天爆满,每一层的走廊里都挤满了西装革履的学生,或站或坐,不安地等待着房间里面的人叫到自己的名字。
  投资银行的面试看上去层层关卡、危机四伏,但涉及的问题却多半是“老三样”。
  “讲述一下你自己的经历。”
  “朋友们会用哪几个词来形容你?”
  “为什么我们应该录用你?”
  无论提问方式如何变化,我总是喜欢亮出我的“自我表扬一二三四”,以不变应万变:
  我聪明好学,能够很快适应新的环境;
  我擅长数字和数学,诸多相关科目的A+成绩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勤奋刻苦,一周工作八九十个小时不在话下;
  我善于合作,是个很好的团队工作者。
  面试的时间再长,也长不过40分钟。人人都怕刁钻古怪的问题,我也一样。于是,一旦遇到“正中下怀”的提问,我就伺机大讲特讲,口若悬河,再不易被察觉地“延伸”到我悉心准备的其他答案,直至面试接近尾声,对方不再有时间也不再有机会来为难我。
  那年第一次面试,是和第一波士顿(CreditSuisseFirstBoston)的一位副总裁。
  提起副总裁,我常会想起在香港做暑期工时听说的一个小故事。
  一位来自上海的留学生从商学院毕业后,在某投资银行苦熬4年半,终于从经理熬到了副总裁。一次,他陪纽约总部来的董事总经理到某直辖市去拜会客户,竟出人意料地获得了副市长亲自出马的高规格接待。
  市政府气派的会议室里,双方礼节性地交换名片。然后,副市长居然把外宾客人撇在一边,激动地对副总裁说:“您真是我们中国人的骄傲啊!贵公司大名鼎鼎,没想到我们的同胞年纪轻轻就能进入最高管理层,手下至少管理几千美国人吧?以后,欢迎您常回来,国家建设很需要你们支持!”
  顿时,被奉为上宾的“副总裁”如坐针毡。他对着旁边的美国人,胡乱说了一长串英文,翻译得驴唇不对马嘴,然后又急忙用中文解释:“市长先生,您误会了,我没有管理几千人,我其实只是……”
  副市长权威地摆摆手,说:“不要谦虚了!你们的总裁是大老板,总裁下面不就是您这位副总裁了吗?回去请转告你们总裁,我们欢迎他到中国来!”
  11年前,国人对投资银行的了解十分匮乏。没有多少人懂得投资银行里的副总裁其实多如牛毛,这不过是一个下有分析员和经理、上有董事和董事总经理的普通职位。
  所以,可爱的副市长先生也错把“副总裁”当做来自华尔街的大人物了!

  军训经历,征服投行副总裁

  连载(九)
  第一波士顿为我面试的那位副总裁看上去只有30岁出头。那天,他大概已经从早上8点到下午4点,端坐在酒店房间里那个并不太舒服的沙发上,马不停蹄地见过了十几名学生。轮到我走进去时,他早已满脸疲惫,连握手时的笑容都像挤牙膏一样勉强。
  “Ok,tellmeaboutyourself。”不出所料,他提出的第一个问题中规中矩。
  我微微一笑,神采奕奕地讲述了自己的经历,又有条不紊地将我的“一二三四”暗藏其中。
  副总裁斜靠在沙发上,边听边点头。第一个问题,我顺利过关了。
  “你怎么证明你善于团队合作呢?”
  我故意摆出一副沉思的样子,其实,我的内心是在暗自得意。谁让我又碰到了一个押中的题目呢?不过,我不想让他看出我是有备而来。
  略微停顿了几秒,我按照设计好的思路,开始绘声绘色地讲述我的“军旅生涯”。
  在北京念书时,我曾经先后两次到38军军训。这在中国算不上是出众的经历,但到了美国,却是傲人的资本。
  40多天的军旅生活,除了难耐的饥饿和沉积着黄沙的浑水,还留下了什么呢?没想到的是,4年以后,身在异国他乡,我却突然发现曾经让我叫苦连天饱受摧残的军训竟然变成了面试时的制胜法宝。
  面对第一波士顿的那位副总裁,短暂军旅生活中被饥饿和恶劣的卫生条件所掩盖的另一面,居然都在我脑海里重新鲜活起来。我活灵活现地回忆起在军队的大集体里,在团队成员的相互帮助下,我们如何在泥沙混杂的战壕里匍匐前进,如何在烈日当空时俯卧打靶,如何在黑得令人恐怖的深夜里轮流站岗值班,又如何在睡得昏天黑地时被哨声惊醒,迷迷糊糊地打背包,连滚带爬地紧急集合,再像残兵败将一般,翻山越岭“急行军”……
  听着听着,副总裁的身体坐得越来越直,原本无精打彩的眼睛也变得炯炯有神。那时候,我就已经知道了,当我走出那个房间后,即便他记不住我的名字,也一定会记住有个中国女孩,她曾经在中国军队里摸爬滚打。我还确信,只要被他记住了,百里挑一的第二轮面试我就一定榜上有名。
  果然,他一连说了三个“great”,才又接着问:“听上去你各方面都很出色,你有什么缺点吗?”
  “英语毕竟不是我的母语,所以和美国同学相比,我想,这是我最大的弱点。”我坦然应对,并没有遮遮掩掩,因为如果能化缺点为优点,化不利为有利,远比一味陈述自己的优秀更有说服力。
  “但是,我一直在努力提高自己的英语水平。刚来美国时,我每天除了上课和打工,还要至少花一两个小时守在电视机前看新闻,为的就是练习英语。另外,虽然我在英文写作课上的成绩是A和A…,但我并没有就此停滞不前……”
  第一波士顿的那位副总裁,据说回到公司后,在办公室里逢人便说,他在达特茅斯发现了一个中国女孩,所以,当我到纽约去参加他们公司的最后一轮面试时,好几个陌生人竟然对我一见如故:“原来你就是那个中国女孩啊!”
  后来,我因为选择了摩根斯坦利(MorganStanley)而婉言谢绝了第一波士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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