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中期,便有大闸蟹输入美国市场,其后当地环保部门以保护本土生态而禁止。加州当局目前所穷于对付的,是禁令实施前后运输或零售过程中的逃亡之蟹及其ABC后代。此前,欧洲的赛纳河与莱茵河也发现了大量的蟹踪,此乃中国旅客入境时携入,遭海关没收后再投河放生的结果。 法律是一回事,好不好吃以及会 不会吃又是另一回事。由于长江口天然产卵场的生态环境在八十年代初期开始恶化,亲蟹遭到滥捕致使蟹苗大减,大闸蟹的身价直线上升。尽管近年来人工繁殖技术得到广泛推广,大闸蟹产量持续回升而且价格稳中有降,惜乎蟹苗品质大坏,在国内吃到良种大闸的机会睽违已久。出口蟹则多半是上品,甚至可能是已近绝版的洋澄湖纯种。这老美,竟然用我们销毁翻版光碟的手段,来涂炭那“螯封嫩玉双双满,壳凸红脂块块香”的美味,真是暴殄天物,大大地作孽。 老外也不是不吃蟹,只是老外的吃蟹,至今依然停留在“大块吃肉”的初级阶级,一味地注重肉头,强调肉感,例如美国流行的阿拉斯加巨蟹,全然不能领会大闸蟹这一“小鲜”的微妙意境。 自30年代停泊在黄浦江的德国商船把蟹苗带到莱茵河、波罗的海以及泰晤士河水域以来,中国蟹已形成了一支庞大的海外游蟹家族。我们唯有希望老外能幡然悔悟,捐弃前嫌,让侨蟹们能充分融入当地主流社会的主流口味。
铜鼎里的鹌鹑
在北京的古玩圈里,老艾以玩得“葛”而著称。套用古玩行话,叫做“杂项”或曰“另类”。 比方说,别人玩鼎,老艾也玩鼎——不过,老艾随手从床底下拉出个四足青铜方鼎,里面偏偏就隆起着那么一堆坚硬而细的小骨骼,鸡不像鸡,鸭不像鸭。老艾说,八成是只鹌鹑。 老艾不是随便说说的。根据王仁湘教授考证,鹌鹑自上古就已入馔,后来便成了满汉全席上的“禽八珍”之一,谢讽《清异录》所记载隋炀帝食谱,见“香翠鹑羹”一道,《红楼梦》里也提到过“糟鹌鹑”。中医相信,鹌鹑肉性平味甘,而民间则把鹌鹑称为“动物人参”,用以治疗小儿疳积和腰膝酸痛,鹌鹑蛋也被视为病后和产后的补品。 至于鼎,就是早期的锅,在闽南方言里,锅就叫鼎。当然,那时能用铜鼎这一国家之典器来炊煮的,基本上非富则贵。 老艾抚摸着那堆骸骨:“当时,这里头很可能正烂煮着一鼎美味的鹑羹。问题是,有人把汤喝完了,还来不及把剩下的骨头处理掉,就出现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突发事件…… 老艾站起来,指点着他那一屋子宝贝:“干脆,找个好天,往鼎里加上两大碗水,重新炖出一锅鹌鹑汤来。然后,把那张明代方桌在院子里一支,摆上条凳,把鼎放在桌子中间,这仰韶早期的红地黑彩陶碗,盛上点儿葱姜大蒜;喝酒,就用北宋定窑的黑釉大海碗,这碗,武松喝完酒一抹嘴就摔,喝一碗摔一个,眼都不眨。那对钧窑盆子,月白风清,盛汤最合适不过,你我一人一个;乾隆年的那俩官窑描金小碟,忒俗气,就搁点子酱油调料罢。喝过汤,吃罢酒,咱们就饮饮茶,漱漱口,将就点儿,就用成化年胎白瓷盖碗,罢了。” 我拍拍老艾的肚子:“还记得您是哪朝哪代的吗?”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老艾笑眯眯地说。
像粉丝一样的东西
第一次读到“鱼翅”这个词,竟然是在鲁迅《拿来主义》文中:“看见鱼翅,并不就抛在路上以显示其‘平民化’,只要有养料,也和朋友们像萝卜白菜一样的吃掉。”“拿来主义”没弄懂,“鱼翅”二字,倒是在饥饿时代里给一个小学四年级学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希望有朝一日能“拿来”一吃。 作为满汉全席上的“海八珍”之一,翅馔是中华料理的巅峰之作,也一直是富贵的象征。在海鲜卖价无比“生猛”、“渔利”这个词分外生动的今天,鱼翅是我认为唯一值得在餐馆里引颈待宰的东西。炮制鱼翅是一件十分麻烦的事,《随园食单》说:“鱼翅难烂,须煮两日,才能摧刚为柔。”在此之前,需经过浸水、焖煮、除异味、去枯骨等一系列复杂的工序。而在“摧刚为柔’的漫长过程中,要加入老鸡、金华火腿、陈皮、瘦肉等物陪炖。即使在工业化的厨房里,一个负责任的厨师要煮出一道及格的鱼翅,至少也要花上五、六个小时。赔不起的时间和心思,就花钱从饭店买回来,也不能说不公道。 鱼翅价格的增值,在于其后期制作。在鱼翅产地之一的马达加斯加集市上,土著居民出售的新鲜鱼翅,每公斤才几块美元。不少人会恨恨地说:“那种像粉丝一样的东西。”当然,也有另一些人在点菜之前会嘟哝道:“先来一碗翅漱漱口。”一份财经杂志曾做过统计,香港十年来鱼翅进口量的增减,与恒生指数曲线之起伏大体上是一致的。 港产片《满汉全席》里,一位美食评审说:“鱼翅带腥,吃起来有一种原始和血腥的味道。”这种“血腥”的味道,一半与价钱有关。前几年,香港公众泳滩的海面发生鲨鱼噬人惨案,有泳客在现场被电视台记者问道:“怕不怕鲨鱼?”泳客悻悻然答曰:“怕,当然怕,而且任何时候都怕。在海里,怕被它吃了;在餐馆里,又怕吃它不起!”
兔年吃兔
中国人有兔年,老外没有,但是中国人和老外都懂得吃兔子。 吾人是吃兔的始创者,在个别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址,就有兔的化石。早在先秦时代,兔肉就进入体制内的餐单。《礼记·内则》所记周天子食单中,兔子在“膳”类的第五行内,与雉、鹑等并列为王室野味。此外,那时候还流行用兔子制成的调味酱。记载女墓主随葬品清单的马王堆汉墓竹简,亦见以兔等十一品野味制成的腌肉。其他的制法,还有列入《齐民要术》“五味腊”之一的腊兔,《纂异记》里的“兔头羹”,等等。香港的美食作家何国道先生(杜杜)在《中外兔肉食谱之比较》一文中认为“中国人一向以来似乎没有甚么吃兔子的传统”,大概是弄错了。 老外的烹兔技术也不赖,其中又以法国最佳。《山居岁月》和《恋恋山城》的作者彼得·梅尔,垂涎三尺地提到过兔子馅饼、红酒洋葱烧野兔以及“搀和着兔血的浓醇肉汁”的香料芥末烤野兔。普鲁斯特在巨著《追忆似水年华》中,甚至还抄下一则焖野兔肉的制法。此外,科西嘉名馔“鲜浓蕃茄洋葱炖肉”(Stufatu),以兔子、鹌鹑、鹧鸪为主料,佐以蕃茄、洋葱、羊乳酪、白酒烂炖,最后在一个暖烘烘的大陶土罐中,先铺一层肉,再堆一层意大利宽面条,就这样一层肉一层面,砌满四层方才上桌。 吃兔的传统在广州从未中断。过去,在从化、增城以及鹿鸣酒家,兔子在秋冬野味餐单上一直占有一席之地。传统的做法,不外红烧或药材清炖。在眼下“一切交给火锅安排”的食风下,兔肉“边炉”开始流行。我在西关的一家小店里打过几次野兔边炉,与普罗旺斯的浓郁相比,另有一番清甜。只是一锅兔肉里头,非要弄上几条胡萝卜,让一桌假仁假义者哭笑不得:下车时,在店门外就见到铁笼里有只白兔乖乖,正“哨”(粤语,指门牙前突)着门牙,抱着半截胡萝卜细啃。这无聊的店家,硬是要塑造“典型环境里的典型动物”,端的欺兔太甚。
天下第一涮
“为了满足羊城人民的美食需求”——这是典型的国企用语。不过,要是被羊肉的“热气”吓得退避三舍,只能在气温足够低的寒夜,沉浸于羊腩煲之类的可怜享受,把对羊肉的正当“需求”变成偶一为之的偷欢,倒也真是浪得了“羊城人”的虚名。 上述“国企用语”摘自北京“东来顺”广州分店的宣传单张。当然,用语不是问题,关键在于用料。像“东来顺”这种老老实实的国企,用料总是比用语要好得多。涮羊肉其实很简单,无非选料精,切片薄。“东来顺”的肉料,取自内蒙古锡盟十四个月大的小尾黑头绵羊,最适宜于“涮”。过去以人手切肉,对谁家师傅的刀工还有些讲究,现在一概改用机器,每五百克可以切出一百片,比人手切的还薄。因此,北京好吃的涮羊肉,不独姓“东’一家。只是这“居”那“居”的,无不人山人海,头顶上火炉乱飞,脚底下油腻横流。在这个意义上,广州的“东来顺”超过了它在北京的总店。 “东来顺”在广州的任务颇为艰巨,在满足“羊城人民对美食的需求”之前,首先要就这两个问题说服羊城人民:一、羊肉久炖,鲜味殆尽,因此以“涮”食为上。清人屈大均在《广东新语》中也说:“东南少羊而多鱼,边海之民有不知羊味者,西北多羊而少鱼,其民亦然。羊膻而鱼腥,二者鲜食之则美,故字以鱼羊为鲜。”故“涮”者,无非取其鲜也。 第二,用“东来顺”广州分店的话来说:“南方甚至有一些人存有吃羊肉‘上火’的错误认识。珠江一带夏季酷暑潮湿,冬季阴冷,风湿病,脊椎病等易于发生,所以南方不论冬季和夏季,适时多食羊肉,可以祛暑气,避寒冷……增强抗病能力,百利而无一害。” 明白“字以鱼羊为鲜”不难,至于“夏天吃羊肉可以祛暑气”的“正确观念”,广东人是打死也不肯接受的。此外,由于不接受电话订座(贵宾房除外),晚去的只好像一群羊那样挤在狭窄的电梯口干等,不管是南人还是北人,都没有办法不“上火”。
吃鱼或被鱼吃
几年前,鉴于国人配餐不科学、膳食不平均的饮食习惯,营养学界喊出了这样的口号:“吃鱼的孩童更聪明,吃鱼的女士更漂亮,吃鱼的先生更健壮,吃鱼的民族更兴旺”。 鱼我所欲也,聪明漂亮健壮,亦我所欲也,但是把吃鱼提高到民族兴旺的高度,人和鱼都会吃不消。此种理论,很有可能是拿来了日本的经验。世界上数日本人最爱吃鱼,不过这基本上是一个习惯和资源上的问题。寻常人家,基本离不开紫菜与米饭,也不是男女老少天天都坚守着民族兴旺的信念在那里加油地吃鱼。而在大部分欧陆国家的食单上,鱼腥也永远不敌肉膻。英国人倒是对“Fish & chips”情有独钟,但是站在流行的营养学观点,鱼经过深炸之后,这种中文叫做“炸鱼薯条”的东西里所含有的“兴旺”要素,早已被炸了个稀巴烂烂。真打从三代查起,只有北欧人从维京传统中继承了进食生鱼的嗜好,然而民族是否因此而兴旺,证据还是不足,女子漂亮却是真的。至于美国的吃食,不提也罢,而且在我看来,全美最“兴旺”的民族,倒是我们的华人同胞。 “吃鱼运动”有没有改变我们的民族,当然不好妄下结论,不过近海渔业资源的加速衰竭,海鲜价格的日益“兴旺”,却是近年来有目共睹的事实。以东南沿海一带家常得不能再家常的大黄鱼为例,过去曾是几块钱一斤的贱价鱼,如今在市场上已飚升每斤三百多元,而且可遇不可求。在上海梅龙镇酒家,我就吃过一条价值近千元的大黄鱼,那被冻得硬生生的乖乖,居然要在经理的监护之下,由厨师长抱上前来让大家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