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的文 作者:韩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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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的文 作者:韩汉-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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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海岩下班了不去干诸如喝个酒、戏个果、包个奶、赌个博、应个酬、桑个拿、唱个歌、搂个小姐打个炮…… 这些也被很多男人说成是〃为了工作〃之类的事,不就有时间了吗。还好海岩用的是手写稿,那用电脑写的,比如我,一旦有谁无聊了看你不顺眼了造个谣之类的,岂不是一辈子说不清楚了。
  一个好的作者肯定是非常爱惜自己的文字的。一直有人找我,让我可以推荐他们的文章去出版社出版,条件是一旦可以出版,就可以让我在书上标是同韩寒合著的。我真不知道这是种什么样的奇怪想法,但这应该是从中国学术界的一些科研论文开始的非常坏的风气。
  从第一本书开始,就有人说我的文章是我父亲写的。我当时还是学生,我对记者说,我同桌陆乐和周围同学能作证,因为我上课每写一页马上就会给他们看。马上又有人说,是你爸写好了以后逼着你背出来再凭记忆在上课时候写的。总之就是我爸逼的。碰上这样的人,我只能说……
跑了
  首先是要对小四抱歉一声,其实那曝我料的学生根本不是你的粉丝。你的很多粉丝虽然傻,但好歹淳朴。那人太怂了,把博客的文章全删了(幸亏都留了证据),先栽赃媒体说是媒体断章取义了他想象的一个作品作成了新闻,最后习惯性栽赃地把博客的名字改成〃小四〃就跑了。你有胆子造谣怎么没胆子对质呢。你这样敢做不敢当,你们班级里哪位女同学愿意忍痛拔腋毛给你呢?但《二十四小时》里的CTU告诉我们,科技是很发达的,肯定能把你找出来。
  但是纵然这样,我还是不赞成网络实名制的,以后专家在讨论是否要网络实名制的时候别用我被诽谤这例子来说事。我宁可自己倒霉点,但也得坚持一向的看法。在网上骂人是没办法的,世界各地的网络都是这样,世界各地的现实生活也是一样的。就像写文章可以用笔名一样,网友是有权享有隐私的。我可以完全不知道对方是谁,但如果对方利用匿名触犯了法律,有人来管就是了,这不构成实施实名制的借口。但是居然有专家说我反对实名制是替自己的利益着想。他老昏头了,我从有网络到现在就一直实名的,你实不实名根本不关我事。再澄清一件事,我身份证上的名字就是韩寒,这不是我的笔名。某次赛车的时候我在宾馆签单的时候签了我们车队后勤负责人〃左菲〃这名字,服务员特别激动,说原来我的真名是左菲,韩寒是我艺名。不知道这谣言传出去没有。其实我不叫左菲,我叫苏菲。
  海岩和海南香蕉的造谣者都没抓住,当然,关于网络造谣的立案需要有具体的造谣者,但要去查找造谣者就得先立案才能获得权限。这真是个大矛盾。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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