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渡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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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 第3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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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生和黄豆都是我的所爱。我吃着喝着,等到上正菜时我已经吃饱了,就问小姐有没有面食,往往是抓住两个馒头三口五口吞下了肚。马丽看着一桌子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饭后我们常去散步,在大街上顺着人行道走,从城南走到城北,又从城北走回城南。有时走累了就搭的回去开车,有时干脆连车也不开了,各自回家,然后叫司机去善后。马丽带我去散步也不是随便选路线,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譬如她老带我去翠华园的情侣路,在我看来就是居心不良。从那儿走过,一路上蛙鸣不断。我也跟女人接过吻,就是制造不出这种声音。马丽把手插在我胳膊里,挽住我。一路走过还算平安无事,一旦在椅子上坐下,我就想制造蛙鸣声。但马丽不给我机会,我一张开嘴她就把舌头伸进来了,等到她累了时我也没有精神了。所以蛙鸣声在我一直是个梦想。


下篇:监管时期——《幸福生活》
第三章

  一

  我担任非领导职务后,曾经想找人结婚。那时现成的结婚对象有两个,一个是苗子,一个是马丽。苗子愿意跟我结合,但有个条件,就是等我变好。但什么叫变好她又没个标准。这就象毛驴拉磨,在前面绑一串胡萝卜,告诉毛驴往前走就能吃到胡萝卜,可毛驴无论走多久都吃不到胡萝卜。毛驴不走了反而能吃到胡萝卜,主人卸磨了就会给它吃。我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苗子的怪论不屑一顾。马丽也愿意跟我结婚,但她要排除两个障碍。一是苗子,她觉得苗子为先,除非苗子断了跟我结婚的念想;二是她自己,她觉得从她做小姐那天起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已经是一个不纯粹的人,嫁给我就等于害了我。要她说服自己是件很困难的事,这比苗子的那个胡萝卜还难吃。也就是说我要结婚还得另找人选,可我一时还找不到人选。这样就把我给耽误了。如今我快奔四十了,小丫头嫌我老,大姑娘我又嫌人家老。而且我还不想结婚了。

  我当办公室主任时,经常陪人吃饭,有时陪领导,有时陪非领导,但吃饭的地方基本上是固定的,都在金城大酒店。单位和酒店有协定,可以签单。我的签名非常值钱。这也是我口袋里经常不放钱的原因。单位的车过路过桥都免费,就加油不能免,但可以签单。衣食住行,除了衣服本来就穿在身上,其他三样都免费,我还往口袋里放钱干什么。在金城吃饭,我开始留意苗子,她眼睛很大很漂亮,人长得小巧玲珑,但身体结实,灵活。留意到她之后我吃饭就有点心不在焉,总会抬头看她,有时看到她也在看我,还冲我点头。苗子后来告诉我,她看到我老看她就吓坏了。苗子说她到酒店上班后,客人老撩她讲话,她不敢出声,服务完了赶紧往厨房跑。奇怪的是,我一找她讲话她就开了口,而且有问必答。

  把时间推到四年前,我问苗子多大了,她说十八岁。我问她在哪个学校读书,她说供销学校。我问她干吗到酒店上班,她说工作难找。多年后苗子还记得我的问话,一句句复述给我听。那时她就知道我是她今生来世的冤家对头。苗子在左胸挂了块工作牌,上面写着实习生和工号。我老盯着她的工号看,终于看得她红了脸。因为工号后面是小馒头一样的胸乳,尽管还没发育成熟。我叫苗子不要在酒店干了,不如去给我当秘书。苗子说好,你给我留一个电话。说着找了一张菜单纸叫我写号码。我看见纸上写了一个姨字,就问她名字是不是叫阿姨。她立即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笑。她的笑很有蛊惑力,笑声和口形都特别迷人,至少我就被她打动了。我试着约她出去。她很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我们晚上就在文化公园里转圈子,她看起来很兴奋。老达那时已经是我的领导了,他做了领导整天还是色迷迷的。第二天就问我有没有跟苗子上床,气得我差点在办公室跟他干架了。要不是看在屁珍的份上我真想打他一巴掌。

  四年前我常约苗子,有时约了我又去不了,因为领导突然下来了,我得三陪,她就在文化公园里等,有时等三四个小时。有一天,下起了大雨,我陪完领导,喝得醉醺醺的。回到家,脱了衣服,刚躺下,想起约了苗子,赶紧爬起来往公园跑。苗子还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衣服全淋湿了,双手抱着肩膀,直打哆嗦。我说傻丫头,就把她抱在怀里,拼命往家里跑。那天晚上街上人很多,看到我抱着一个女的拼命跑,就有人报警,可我跑得很快,等警察来了已经找不到我了。我住了三室一厅,尽管我还没有结婚,但我是处级领导,按规定可以住这么大的房子。我用毛巾被把苗子包起来,隔着毛巾被给她按摩。直按到她横身上下象着了火,她在被子里嗷嗷叫着讨饶我才停手。苗子的湿衣服是我拔下来的,那时我还没开灯,可以说什么也看不见。但苗子不这么看,她觉得我把她全身看遍了,也把她全身摸遍了,所以这辈子除了跟我已别无选择。我煲了杯姜汤给她喝,目的是预防感冒。她喝着姜汤,看我的眼神就有点怪怪的。她后来说,还没人待她这么好。这就是说,是我自己把自己给弄到陷井里了,怪不得别人。

  那天晚上苗子给我按得火烧火燎的,又喝了姜汤,有点水深火热的感觉,这反映在她那张红彤彤的脸上。她用毛巾被把自己包起来,坐在床上跟我聊天。聊天的时候她不停地前仰后合,有点象做俯卧撑,但幅度没那么大。我把她的衣服洗了,是一件白底碎花的麻纱连衣裙,还有紫色的内裤和浅红色的乳罩。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的衣服已经挂在阳台的铁线上,给风吹得来回晃动。在衣服风干之前她只能猫在我的房间里,也就是说这天晚上我们孤男寡女要独处一室了,当然我也可以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或者她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这就等于把我们俩的事告诉别人,也就等于毁了苗子的清白,我的清白毁不毁没所谓。当然苗子如果不着急,愿意在我房间呆下去,我就可以等到第二天商店开门的时候去替她买套衣服,如果那时衣服还没干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亲自去苗子的房间里帮她拿一套替换衣服,这要冒很大的风险。首先苗子未必愿意给我钥匙,因为我们还没熟到可以互留钥匙的地步,其次苗子的闺房里不只住她一个人,还有一个黄花闺女,那会儿可能正在做春梦,我进去固然可能拿到衣服,但同时也可能落个强奸未遂的罪名,落个罪名倒是其次,问题是酒店的员工把我抓起来,一拷问,我还是得把苗子给吐出来,还是把苗子给害了。酒店的员工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我在酒店吃饭时,因为常跟苗子眉目传情,他们就向我吹胡子瞪眼睛,恨不得把我堵在哪个角落里痛打一顿。要是给他们捉奸捉双,还不打得我灵魂出窍。

  我和苗子本来想秉烛促膝长谈,但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甚至比帮她弄一套衣服还困难。她对我尽管有诸多好感,但还不想把自己撕开让我看,我倒是想什么都告诉她,但又怕把她吓跑了。另外,我的精神也不济。过去三天我一直在三陪,上下眼皮早就如胶似漆,我想找一块胶布把上眼皮粘到额头上,可惜找不到。我坐在地板上,有一句没一句地陪她聊,然后就靠在床垫上睡着了,鼾声如雷。苗子为了弄醒我,使尽了手段,掐、拧、捶、打、咬,拿枕头砸。顶多暂时把我的鼾声弄没了。苗子后来想,我睡了也好,不用担心给我性骚扰,而且睡得象头死猪,估计没有八九个小时醒不过来,于是放心大胆地睡了。等我醒来时苗子和她的衣服都消失了,房子里找不到她来过的一丝丝痕迹,我好象做了一场梦。

  二

  我和苗子在文化公园约会。她老是穿一件花格子的衬衣,一件麻质的黑裤子。尽管那件衬衣很薄,里面的乳罩清晰可见,我还是不喜欢。我最讨厌女人穿裤子和衬衣,无论穿起来多么好看。我觉得女人天生就是穿裙子的,穿裤子就坐在家里吧,别出门。这个感觉我不好跟苗子说,因为我们还不是很熟,而且她还是一个学生,而且这种打扮把学生的特点表现得很突出。后来苗子给我说得耳根生茧,实在烦了,就把裤子和衬衣脱了,改穿裙子,至少我见到她时她总是穿裙子。她说穿裙子很不方便,坐摩托车和公共汽车容易春光外露。她是不知道潮流的趋势,新潮流就是复古,所谓复古就是越穿越少,最后拿一片树叶遮住羞处。

  苗子除了长得漂亮,皮肤也特别好,尽管封得严严实实,露出来的部位还是让你馋涎欲滴。难怪老达对她起了色心。我也对她起了色心,否则也不会约她逛公园。但我觉得她是一个好女孩,单纯、大方,不想害了她,但如果我不害她,她可能给别人害,譬如老达就可能把她骗上床。所以我一定要跟她约会,以绝了老达的念想。这种想法我又不能跟苗子说,说了她就不跟我拍拖了,但不说又害了她,长此以往,她迟早会对我怦然心动,海誓山盟。我这个人不可能装一辈子孙子,迟早会露出孤狸尾巴,她整天面对一个朝三暮四的人,还不日日以泪洗面。这样一来还不如让她跟老达,老达这东西尽管为老不尊,有了屁珍和苗子,大概不会再起色心。

  我和苗子在公园里约会时,荷花已经凋谢,但荷叶仍然绿得流油。我们从北门进去,顺着湖边一直走到南门,然后又走回来。我们并肩走着,有时拖着手。公园的长凳上坐满了恋人,有揽着的,有抱着的,有躺着的。这无疑感染了我,让我产生了揽住苗子的冲动,我想抱住她,吻她滑如凝脂的脸蛋。可我下不了手。走累了我们就在吊椅上荡秋千。这是一件很让苗子开心的事,因为人多吊椅少,无论你几时去公园,吊椅上总有人。我们只好坐在附近轮候,一旦有人离开,马上百步冲刺,鱼跃而上。苗子尽管跑得快,但每次都给我占了先。她也不生气,只要有秋千荡,她顶多握起粉拳捶我几下。苗子霸住秋千就不愿意下来,无论你怎样花言巧语,她非要赖足四个小时。她一边荡着秋千一边唱歌,歌声轻柔、婉转,我在她的歌声里悠然入梦。

  我说苗子要在秋千上赖足四个小时,而不说赖足五个小时,这是有道理的。因为公园在十二点钟关门,十一点半就开始清场。就算苗子七点半开始占据秋千,到十一半点也就四个小时。这还是运气好时,运气不好时她一个晚上都沾不到秋千的边,那时她就象一个小姑娘一样噘着嘴,一百个不高兴。有时十一点才找到机会把屁股搁在长椅,也就是苗子说的秋千上,刚唱完一首歌,清场的保安就过来了,这时想不走都不行,不走的话,保安就要看证件,一看证件就把我和苗子的差别看出来了,我们相差十来岁,差不多算两代人,怎么看也不象谈恋爱的,如果说是老夫少妻,人家又要看证件,我们拿不出来,那就不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清楚的了,而且要换到派出所说。所以苗子纵然是千不情万不愿,也只好跟在我屁股后面往外走。

  在文化公园里,苗子趁我不注意在一片方竹上刻了十个字。这十个字是:江摄苗子伉俪到此一游。这行字很俗气,如果没有中间两个字,你随便去到一个旅游点都能看到百几十个,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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