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雨梧桐叶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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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雨梧桐叶落时-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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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1日,东方网发表网友“一棵树”的文章,对某些支余反金者的错误论点提出了批评。转录如下:    
     驳“支余派”的糊涂观点 网友:一颗树    
     东方网请到了四位名人,一位作家(赵丽宏)三位教授,看来对余秋雨的行径不利了。    
    1、各位在批驳金文明的时候有一个先入为主的概念———他在炒作,理由如下:余秋雨有名,金文明无名,咬名人出名是现今世道的常理,以前就有不少———在学界,金文明真的很有名声的,反之,余秋雨在时尚的商界名声很大。到了68岁,说金文明追求时髦的名声,看来胜算不大,那他还“炒”个什么劲儿呢?何况,作学问的人,特别是作文字方面学问的人,起码的要求就是准备沉默。类似的有作国防科学的,有哪位“很有名”呢?邓稼先如果不是身患绝症,哪里能打破他的誓言呢?———一辈子隐姓埋名。说金文明先生在自我炒作的论点站不住脚。    
    2、金文明和鄙视余秋雨的人是“弱者”———作学问的人,对于自己的专业是何等的自信,何等的骄傲啊!余秋雨的错误正撞到金文明的专业上———有些不是专业,而是文史基本常识。向无知的人指出其错误,是何等的开心,何等的满足啊!不料余秋雨不识相,愣把自己的弱点来撞别人的长处,岂不败哉?田忌赛马的故事,只怕余秋雨是知道的,他不该拿自己的短处(文史知识和文革旧帐)来对付金文明。———这里,金文明真的不算弱者,他生活在自己的理想里,开开心心,比斤斤计较的余秋雨强大多了。至于泛义的“像”弱者,俺不清楚,倘若真的这样看下去的话,俺也算“弱者”了,弱就弱吧,我自己开心,别人说我弱有什么意义呢?至少在我的专业知识上,没人能随随便便地“驳斥”我,就像余秋雨根本没有能力在文史考据上“反驳”金文明一样。强弱立判,不必多讲。3、承认错误真的那么困难吗?我不理解。这个问题不知道余秋雨的FANS能否回答?    
    4、“有能耐你也写几部散文集?”是强盗逻辑,这和要求厨师下蛋一样滑稽。    
    5、文革旧帐就不要提了,就说余秋雨和金文明两人文革十年的表现,哪位有空去上海图书馆查查,相信会有收获。    
    6、赵丽宏的言论很有点为余秋雨同情,这是作家的生活,但就算这样也不敢说金文明的文章不对。    
    7、金文明的书名,“逗”看来有点玩世不恭———但稍稍读过那句唐诗的人就会会心地一笑———这老头儿真幽默。    
    8、中华历史太长,谁也说不清———这言论在网上说说也就算了,在文史学界得挨打,学人在干一些没有是非标准的事情吗?还有,文史真假的“法定性”,我想应该是以“学界共识”为基准的。比如“致仕”,学界共识就是“辞官”,有人非说“当官”不错,但没有得到学界的“共识”,就有点胡闹,就仿佛教孩子管煤球叫“汤圆”一样的胡闹。再说一遍,文史学界的是非是和自然科学界一样的,清清白白,不是任人胡诌和狡辩就能掩饰的,俗话讲,越描越黑,余秋雨的回答,本来想再敷一层铅粉,不料反倒成了个三花脸。7月11日,山西《都市生活》报发表记者吉晋 采写的对我专访的长篇报道。同日,上海《文汇读书周报》“读者短笺”栏发表了三篇随感式的文章,现将闲斋先生的《“咬”金文明》转录如下: “咬”金文明 闲 斋    
     读《金文明谈“逗咬”余秋雨》(6月27日《文汇读书周报》),突然萌发了“咬”一“咬”金文明的念头:金文明“咬”了余秋雨126口;但是,他也有一处该被“咬”。这就是他居然起码有两处使用了“拒谏”这个词。    
    对余文硬伤,可以用“批评”,也可用“咬”;但是,窃以为“谏”字分明错了。查《辞海》,“谏”是“直言规劝,使改正错误。一般用于下对上。如:进谏”。金文明和余秋雨完全平等,绝不是一个在下,一个在上,何谏之有?这个“字虱”该捉。当然,金文明先生那种较真的精神很可敬,有一天如果我有幸被他也如此这般地“咬”上若干口,肯定欢迎。    
    但是,我又以为,用“严谨而且诚实”(金文明自我评价,我也敬重他这一点)的态度,给迷恋这类畅销书的中学生和他们的老师提个醒,以免他们高考过后就提前“致仕”,很有必要;却未必需要一再同对方讨论“致仕”是退休还是当官这类问题(我拜读了同期《余秋雨谈所谓“126处差错”》,反复再三细读关于“致仕”的新解。惭愧得很,仍不明白“死文字”的“致仕”与“活文字”的“致仕”何以有截然相反的意思)。既然有人坚决认定三乘八等于二十五,你何必再去论证“三八二十四”?    
    


第三部 初“战”上海第18节 金生叹老兄又来“咬”我

    同样道理,尽管指谬在前,唐代的吕洞宾,还是坐享着道家始祖的至尊;元末明初的沈万三,还是住在大清乾隆七年落成的“沈厅”里;终身未婚的林和靖先生,仍然有妻子和小孩;当然,金圣叹还在做他大明皇朝的忠臣;敦煌的三危山前,还响过舜伐三苗的号角声;而且,雨果既然可以荒唐到参加法国大革命;吴越王钱 ,当然也可以被他想当然地改为“钱 常”……等等,也不必大惊小怪,连呼咄咄。这样较真,使人想起明朝那些大臣,冒着廷杖的危险而“谏”,挨廷杖之后仍愚忠地“谏”。    
    行文至此,金生叹老兄又来“咬”我,捉我的“字虱”:人家风风光光地一再成为电视台或什么讲座的特约嘉宾,一再在电视台上侃侃而谈,其地位与文化皇帝差不多,当然得用“谏”字。我为之语塞,于是掷笔,不敢放屁。    
      金按:“文化皇帝”一语,点出了余秋雨对待批评的失常心态,可谓一针见血。    
       7月12日,《济南日报》刊登记者李雪萌对《咬文嚼字》主编郝铭鉴的访谈文章《咬嚼派:志在纯洁中国文化》。    
    7月14日,《新民晚报》发表《咬文嚼字》月刊主编郝铭鉴的文章《“咬嚼派”与大文化———致余秋雨的公开信》转录如下: “咬嚼派”与大文化 ———致余秋雨的公开信郝铭鉴    
     我已无权保持沉默    
     秋雨兄:你公开战“逗”的当天,我就接到几个电话,都是媒体打来的,无非是要我表态。你知道我这个人心软,两边都是朋友,话该怎么说呀?于是一味闪躲腾挪,不知重复了多少次“无可奉告”。现在,我知道自己已被逼到墙角,除了面对现实别无选择。这是因为,你在访谈中点了我的名字,点了《咬文嚼字》这份刊物,你嘲笑“咬嚼派”只是属于“夜航船文化”的末流,非但于文化无补,还会损害年轻人的思维,可谓罪莫大焉。我觉得你的这些说法,不论出于什么原因,都在相当程度上伤害了我和《咬文嚼字》编辑部同仁的感情,伤害了全国广大从事语文规范化工作的同志的感情,作为这份刊物的主办者,我已无权再保持沉默。    
    首先想说明一个事实,自创办《咬文嚼字》以来,我没想到要给你寄刊物。这倒不是忘了老朋友,主要是考虑到你是一位“行者”,居无定所,而且你也志不在此,何必来这番客套呢?直到有天收到你“秘书”的通知,才知道编辑部另有一位同仁给你寄了一份。因为本来不存请你读刊的奢望,所以停止送刊这件事,我压根儿没放在心上。倒是你“秘书”说你以后不再从事文化工作,让我感到有点惊讶,隐隐为中国“大文化”的前途担心。《咬文嚼字》编辑部确实经常收到批评你的稿件,不论写得好坏,基本上都给压下了。后来有篇涉及林和靖的短文,有关编辑坚持要用,我决定寄你本人过目。这一方面是编辑部的制度,在你之前,批评华君武、谢冕、冯岑植等人的稿件,都是这样处理的;另一方面也暴露出本人的私心,在自己办的刊物上,总不忍拿朋友“开刀”,即使要体现“一视同仁”,也希望“先礼后兵”。不久便收到了你的回复,当时你远在国外,仍想着为《咬文嚼字》写稿,我觉得你这个人是很够朋友的。不过,你的文章却让我感到有点意外,我没想到读者指出的一个微不足道的错误,你竟用那样一种居高临下的口气来反驳。为此,在发表时特地加了个“编者按”,其中有这样两句:“批评并不是给名人‘上课’,反批评也不应文过饰非。”秋雨兄,这后一句话便是说给你听的。 想起了“镜子”寓言    
     你说你不喜欢《咬文嚼字》,而且委婉地向我表达过不喜欢的理由。不知怎么回事,我竟然毫无印象。相反,倒发现你写过这样的句子:“作为今后一直会应用下去的汉语言文字,还是应该通过严肃的讨论和校正来保持它主干部位的纯正的,像《咬文嚼字》这样的工作就很有意义。”谓予不信,请允许我套用一下你的口气:请翻翻《咬文嚼字》吧,它就刊登在1999年第2期第11页上!我不知道这是不是你所委婉表达的内容。不过,这都没有关系。你过去若说过喜欢,我非常感激;你现在说不喜欢,我还是非常感激。不瞒你说,《咬文嚼字》在读者中受欢迎的程度,一点不亚于你的《文化苦旅》,合订本在书市可以说是盛销不衰。可“千人之诺诺,不如一士之谔谔”,作为办刊人,我更看重你的“不喜欢”,因为由此可以引出更多的有价值的思考。    
    然而,作为朋友,有句话本来应该私下说的,现在只能公开说了:我觉得你这样说话有点不是时候!当前社会语文生活十分混乱,“无错不成书”的局面至今尚未扭转,作为一个知名学者,你对宣传语文规范如此厌恶,别人也许会怀疑你的文化良知。你当年说《咬文嚼字》“很有意义”,现在又反过来说“不喜欢”,如此一百八十度大转弯,尽管表达的也许是你的真实想法,读者仍会留下这样的印象:这都因为《咬文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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