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秋-蝶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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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秋-蝶恋-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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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翩翩真的不能释怀,感觉很受伤地臭著一张脸,搬出宿舍强占「别人」的房子,硬是要把人家的变成自己的,否则难消她心头之恨。

像是人家欠她的似,吃人家的,住人家的,还吆喝人家丢垃圾,把韩青森当奴隶使唤,她不但一点也不会觉得良心不安,反而理所当然的当起管家,管起一切开销。

但一山还有一山高,雪子更过份,吃住全靠韩青森支付不算,还花了人家不少钱财,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买,完全不在乎房子是否容纳得下,金山银矿也不够她挖。

所幸韩青森非常会赚钱,只要代言个电玩进帐千万,随便拍个广告也有七位数的酬劳,才能让她们毫无顾忌的挥霍。

在她们的世界根本用不到钞票,只有人类社会才会那么重视金钱,凡事以钱来衡量一个人的价值。

入境随俗嘛!反正有人自愿提供钞票供她们挥霍,摆著不用也挺可惜的,不如拿来散散财做善事,均富社会。

「雪子阿姨想谋杀可爱的小翩翩呀!人家发发牢骚也不成。」害她差点断气。

慵懒的伸伸懒腰,雪子用眼角懒懒瞥她一眼。「吵。」

「厚!说我吵,你把电视音量开得超大声就不吵?」她都塞棉花了,怕耳膜震破。

「唉!你又不是不知道蛇的听觉不太好,总要体谅我这老人家嘛!」真是不贴心的孩子。

雪子拿起电视遥控器开始按,无聊的转频道。

「你哪里老了,和蝶姨比起来还是妙龄小姑娘,随便抛个媚眼就能引来一群疯狗。」雪子阿姨看上眼的男人没一个逃得掉。

「呵……这句话真中听,听得我心头好酥,多说个几句来让我更开心。」手心一翻,出现一面圆镜,她满意的看著镜中的自己。

嗯,这牌子的化妆品真不错,脸上几颗小雀斑全不见了,使她更加明艳动人。

想得美喔!「雪子阿姨,你几时要回去?」

「赶我?」这丫头被宠过头了,枉费自己疼她多年。

胡翩翩赶紧假笑地往她脚旁一窝。「谷里没人坐镇怎么成,那些坏生意人还在觊觎那块土地呢!」

不是赶是关心,她好怕当个无家可归的孩子。

「有黄蜂和蟾蜍精在,他们想进林子是不可能的事。」除非想被盯得满头包,或尝尝蟾蜍的毒液。

一谈到黄蜂两个字,正在收拾柜子的翠羽手滑了一下,不小心把一张白金唱片弄掉在地上。

不过没人在意她的异样,她一向安静得不引起注目,宛如一件会移动的家具,在别人需要她的时候出现,然後静静退开。

「黄蜂叔叔和蟾蜍叔叔再厉害也没你一半本事,你随便扫个两下尾巴,就可以把那群讨厌的家伙扫到天涯海角。」最好永远找不到路回来。

雪子似笑非笑的瞅著她瞧,瞧得她不自在的移开视线。「翩翩呀!别跟姨耍心机,你还嫩得很。」

「哪……哪有,我是真的认为你最棒,天底下没有『人』比得上你。」重点在「人」。

好吧!她承认自己有点小邪恶,但不能怪她使坏心眼,谁叫有个人老爱纠缠她,对她管东管西。

真是给他烦透了,若有人出面教训他,叫他学乖别太霸道,那她也不用像贼一样到处躲,时时提防他从背後出现。

「这个『人』很难摆弄吧!老是心怀不轨地在你身旁徘徊,一双眼睛瞪得大大的想把你一口吃掉。」终究是孩子,历练少、经验浅,得对她好生调教一番才行。

「对对对,专制又跋扈,霸气装斯文,还强扣我的学生证,每次一回头他都在……」啊!笨蛋,她怎么全说出来了。「呃,雪子阿姨,我是说家有恶邻实在令人头疼……你也不想紫蝶幽谷变成观光大饭店吧,这样你就少一个地方遛达了,让我们联合敌御外侮。」

她说得慷慨激越,一副准备上阵杀敌的凶恶样,雪子却只是凉凉地瞄一眼,吹吹指甲上未乾的指甲油。

「那个人是谁?」

「嗄?!」怔了一下,胡翩翩回答不上来。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口中的讨厌鬼叫什么名字。」如果连这也不知道,她就爱莫能助了。

「这……」她是不知道嘛!他又没有自我介绍。

不过他有给她一张名片,只是不知被她扔到哪里了。

谁料得到他会为了一块谷地不辞辛劳的对她跟前跟後,不管她走到什么地方,他都有办法追踪,然後对她说——好巧,你也来了。

当她是三岁小孩吗?谁会相信穿著上等羊毛西装的人会蹲在路边吃豆花,一心三用地看报表兼用电脑下达指令。

「翩翩,不是姨要骂你呆,难得有人能让你另眼相待,不妨收起来当备胎,免得你到死都还是处女。」真到那时自己绝不会同情她。

人生得意须尽欢,管他什么道德和约束,活得开心最重要。

狼族和精怪不同,狼族的寿命最多只有五百年,不像他们可以靠修练不断延续生命,只要能避开千年大劫,千岁、万岁不是难事,道行越高越找不到天敌。

可翩翩的血液中混杂著人血,生命将比一般狼族的短,能挨过两、三百年就算不错了。

「雪子阿姨,你在胡说什么,我有那么随便吗?」她可不想被管死。

「呵!尽管嘴硬吧!陷入爱河的人往往不自知,非要别人提点才会觉醒。」

她的恋爱症状还算轻,那只笨蝶的情况比她严重十倍,明明被爱情绳索套中仍浑然未觉,消极地逃避,不把爱情找回来,任由自己在爱与不爱的天平上犹豫不决。

亏得韩青森那个笨蛋仍真心不悔的等待,不因她的不开窍而放弃,坚持所爱不为外力所惑,把她的一切看得比自己重要。

「爱?」不会吧!她哪有可能爱上那个人,她的爱情早就典……「我不会爱他,我没有感情线。」

「胡说八道。」雪子抓起她的手一看。「咦,真的不见了?」

记得小时候翻看她手掌时仍有呀!条纹深刻而无分岔,显示她是个专情执著的人,绝不因任何险阻而退缩。

怎么长大了感情线也跟著消失,翩翩到底替自己的未来做了什么变动,不然它应该清清楚楚地留在原处。

「谁不见了,瞧你们聊得正起劲。」

清柔的声音一传来,胡翩翩立刻转头。

「蝶姨,你没事了呀?」脸色红润,眼神清澈,嗯,好了一大半。

昨天蝶姨回来时,那被打伤的模样真的很吓人。

「一点小伤,让你们担心了。」手一扬,她将电视的音量转校

「谁担心你呀!」雪子粉嫩的细腿突地伸长,两足并成白色长尾,朝小叛徒背上一拍,缠住她足踝让她寸步难行。

雪子阿姨,放开啦!胡翩翩试著挣脱。

不要,蛇喜欢攀住东西。

厚,你很任性喔!

哪里、哪里,我玩得很惬意。雪子故作满足的打了个哈欠。

看著一人一蛇以眼神对话,紫蝶只是笑笑地坐在她们中间,防止她们自相残杀。

蓦地,电视萤幕出现一段访谈的画面,一名颇具姿色的女演员含羞带怯地诉说她的新恋情,语带露骨的暗示是某位歌坛天王,并已进展到共筑香巢的程度。

不消说,喜爱挖人隐私的媒体马上洒狗血的以连线方式访问那位天王,将话题弄得很腥膻。

主持人问话方式十分有技巧,他不说出女主角的名字,只问天王是否正在恋爱,而且引用女主角的说词进行套话,鸡同鸭讲地把场面炒得很火热。

一旁的宇幕甚至已悄悄打上:天王婚期近了,谁是他的良缘?

想也知道是谁,不就是那个矫揉造作的女演员。

「蝶姨,那个女人叫沈晶晶,前阵子和咱们家的笨蛋拍过广告,她这人最虚伪了,说过的话没一句能听的,而且擅长利用他人的名气哄抬身价,那一番鬼话你就不用放在心上。」全是假的。

紫蝶的笑意有点恍惚。「他若能爱上同类也是好事,省得我为他操心。」

都典当掉爱情了为什么胸口还会酸酸涩涩的,像有一只无形的手正在掏空她的心。

「少假了,别说你一点都不在意,除了爱还有喜欢,你已经变得太喜欢他了。」笨蝴蝶。

是吗?她喜欢他。「雪子,我的时间不多了。」不能耽误他。

「什么时间不多了?」指的是蝶姨快成仙这事吗?

胡翩翩的狐疑没得到解开,因为她们都不知如何开口告诉她那件事,所以至今谁也没开口,以致她现在仍不知晓千年大劫这事的存在。

不自觉的拖延致使谷中的「邻居」全都知情後,唯独她依然惬意的过日子,不受影响。

在大家不经意的隐瞒下,默然自然形成,怕她难过的绝口不提,希望她不去烦心控制不了的命运。

反正要是真的避不过那一劫,就编个人灵山修练的藉口继续欺瞒。

「没什么,小孩子别管大人的事,安心的把你的大学念完,日後不要念出个半调子律师笑掉我的蛇牙。」

什么话,瞧不起人,她是T大的高材生耶。「蝶姨,你别轻信电视上的节目,十之八九是造假的,笨蛋森不敢移情别恋。」

不理我,好你个翩翩。雪子不怀好意地瞅著胡翩翩的背,手指一划,半空浮现一只抱枕。

就在快击上她时,一道淡雅的馨香轻轻拂过,抱枕咚地一声落地,胡翩翩听到声响回头一看,才知道自己差点被攻击,她朝雪子吐吐舌头扮鬼脸,无声地说了句——阴险。

「念好自己的书,不用插手大人的事,是真或假对我来说并不重要。」这不是她该关心的事。

「可是你不快乐,眉间锁著轻愁始终不展,看得我好著急。」蝶姨就像她的母亲,她不许任何人惹她伤心。

要是她有法术的话,第一个教训那个胡说八道的沈晶晶,散播不实真相哄抬身价。

「我没事,你多心了。」紫蝶轻抚她的发,笑容勉强,失去平时的沉静。

「才不是呢!你别当我是不懂事的孩子,我已经二十一岁了。」

「对有千年寿命的我而言,二十一不过是数字,沧海一栗。」不足计量。

「喔!我是一粒砂。」胡翩翩沮丧的说。

和长寿的非人类族群相比,她的确稚嫩不成熟,碰到一点小事就惊如大事的喳呼不停,不如历尽人事变迁的其他人来得豁达,能以平常心看待骤起的变化。

可是要她不管闲事真的很难,尤其蝶姨是她最亲近的长辈,她怎么可能对她的事置之不理,当没事般自顾自的活著。

不管啦!无论如何她都要查出她到底瞒了自己什么事,她要发挥狼的特性,把秘密叼出来。

嗯,就这么办!

胡翩翩表情变化多端,先是气馁的垂下眼皮,像是没力气战斗,郁郁寡欢的感慨力有未逮。

不到几分钟她又像打了剂强心针似的,两眼有神的为自己打气,不论遭遇任何事永远向光明面看齐,绝不让自己打败自己,坚持到底的人才能得到最後的胜利。

看著她的热情洋溢,紫蝶觉得自己真的老了,丧失对生命的热爱,凡事裹足不前,不敢往前踏出一步。

她,拿得回爱情吗?

在剩下的日子里,她也想好好的爱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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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路十段五百二十号……五百二十……嗯,这里是四百八十二,那五百二十号在哪里?十段听起来很不吉利,像是死路一条……」

戴著鸭舌帽的韩青森鬼鬼祟祟的比对著手中纸条上的地址,形踪可疑地在电线杆後躲来藏去,像是身怀巨款,怕人来抢钱的神经质富商。

他以为不会有人发现他像小偷一样的行径,脚尖还蹑起来,走得十分小心,不时东张西望的观察环境。

大白天穿著风衣满街跑,又是戴帽,又是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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