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证词怎么能与“撞击五角大楼的是波音757”这一观点一致呢?飞机的机身是铝制的,不会在通常的碳氢化合物火中熔化。发动机是回火钢制的,通常也不会熔化。然而官方解释或多或少地声称,火如此之热,以至于所有这些金属不仅熔化、而且汽化了。[45]这可信吗?第一,如果火确实有这么热,五角大楼上面的楼层怎么会存留下来?第二,如果这火是碳氢化合物火,为什么会这么热?第三,即使存在某些因素,使得撞击产生的碳氢化合物火格外地热(热得足以产生红色火焰,以及其他在照片中显示的效应),可是这火有可能热到蒸发铝和钢的程度吗?如果官方的说法尊重物理学定律的分析,做一次实验来检验官方的说法就是非常重要的。而且做起来很简单,用破旧的波音757就行。
第二章 第77次航班:撞击五角大楼撞击五角大楼的不是波音757的物理性证据(3)
即使有人相信,官方解释有可能通过这样的实验检验,但是另一个条件必须同时得到满足。官方说法中至少一个版本显示,当局可以根据死难者的指纹鉴别其身份。[46]因此,为了使官方解释获得支持,一方面火必须热得足以蒸发铝和钢,另一方面火又必须凉得足以保持人体完好。这当然是不可能的,结果梅桑倍感惊讶:五角大楼竟然明显地同时坚持这两种说法,而不顾其荒谬。[47]
无论如何,实验检验已经不再必要了,因为五角大楼的说法已进化到了第二版(和9·11事件的官方解释的其他方面一样)。梅桑报道,六个月以后的2002年4月,FBI声称已经发现了足够多的波音757的残骸,几乎可以完全复原飞机。据引述,FBI发言人克里斯·默里(Chris Murray)说:“飞机的碎片存放在一个仓库里,碎片上印有第77次航班的序列号。”[48]而且,一个月以后官方解释的这个新版本又得到埃德·普劳赫的支持,他说,他现在记起来了,当他到达现场时他看到了“机身、机翼和起落架的碎片,发动机、座椅的碎片”,他还补充说:“我可以向你发誓,那是一架飞机。”他甚至声称看到了一个黑匣子,[49]无意中与五角大楼的说法发生矛盾,五角大楼称凌晨4时以前没有发现黑匣子。
看起来,美国官方只要向记者和9·11事件独立调查委员会开放那间装满了复原以后的飞机碎片的仓库,就可以确立关于第77次航班的命运的新版本。但是,这些证据顶多只能证明,飞机大部分被复原了,却无法证明飞机是从五角大楼而非其他地方(如俄亥俄州、肯塔基州等地)复原的。因此,凭借这些物理性证据和埃德·普劳赫的得到改善的记忆力不可能证实官方解释的这个版本。此外,这个新版本不仅与埃德·普劳赫在9月12日的陈述矛盾,也与特里·米切尔和李·埃维在9月15日的陈述矛盾。如果飞机的大碎片(如发动机、机身、尾翼的碎片)出现在五角大楼,为什么这些人没看到呢?为什么埃维没看到任何“飞机的大碎片摆在那儿”?而且,为什么我们的记者没问如此明显的问题?
梅桑认为撞击五角大楼的不是第77次航班,我们已经看到,梅桑的观点得到很多物理性证据的支持。另外保罗·汤普森报道的两个事实为梅桑的观点提供了一些补充支持。事实一,10月16日,9·11事件中的飞机的飞行控制记录最终公布,“第77次航班的记录终止于撞击前至少20分钟”[50]。一个可能的解释即政府官员不想让媒体和大众知道在这最后20分钟里究竟发生了什么,尽管这只是各种可能解释中的一种。事实二,有一则新闻报道,根据此报道:
在五角大楼的马路对面有一间专为军方人员服务的加油站,加油站的一个雇员称店里的保安照相机应当记录了撞击的瞬间。但是他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些照片的样子。FBI在几分钟内赶到,取走了胶卷。”[51]
如果这则报道是真实的[当然大家可以去访问这位名叫荷塞·瓦莱斯奎泽(José Velasquez)的雇员],则表明FBI事先知道一架飞行器将要撞入五角大楼。否则,我们如何解释他们“在几分钟内”到场?而且,与我们的主题关系更密切的是,这同时表明FBI的官员担心加油站的保安照相机也许捕捉到撞击现场的某些东西,他们不想让媒体和大众看到,也许他们想掩盖的就是撞击五角大楼的是军用飞行器而非商业航班这一事实。假如情况相反,照相机拍摄的照片支持政府的说法,我们应当设想政府已经公开这些照片了。因此,这两则报道本身虽然算不上物理性证据,却表明可以进一步颠覆官方解释的物理性证据的存在(至少曾经存在)。
第二章 第77次航班:撞击五角大楼如何解释看到美航客机的目击报告?(1)
物理性证据强烈反对官方解释而支持导弹说,官方解释的支持者则主要依赖于几个目击证人的报告,这些人声称目击了美航客机撞击五角大楼。例如,有人在《星期日泰晤士报》上撰文揭批“五角大楼不是波音757撞的”这种观点,文章说“几名目击者看见飞机撞击大楼,这是对阴谋诡计的致命一击”[52]。官方理论的质疑者怎样才能使他们的修正论的观点与这些报告存在的事实相协调呢?有四种主要方法。
一种方法是诉诸标准的刑侦原则:当物理性证据与目击者证词矛盾时,一旦物理性证据的真实性得到确认,则物理性证据优先。设想一个刑事法庭,检察官提出了强有力的、基于物理性证据的事实,辩方律师则几乎不能希望单单靠提供与之相反的目击者证词来给对方的事实证据以“致命一击”。这是因为各种因素会破坏证词的真实性,例如错觉、错误的记忆或者故意撒谎(可能由于贿赂或胁迫)。因而,任何与物理性证据相矛盾的所谓的目击者证词均可化解。
梅桑采用了这种方法。他主张,可以这样解释目击者看见美航飞机的声称:根据社会心理学关于感知和记忆的动力学原理,人们经常倾向于看到他们被期望看到的东西。如果这些目击证人看过或听过客机撞击世贸中心的报道,稍后又听说撞击五角大楼的是一架美航波音757,则有几个人报告看见了这样一架飞机飞向五角大楼根本不足为奇,即使事实上这架飞行器是完全不同的东西。[53]
梅桑把这种方法和第二种方法结合起来。第二种方法在于指出同样有几份目击者证词称他们看到并(或)听到类似于导弹或军用飞机的飞行器。例如,回顾一下杜勒斯机场的空中交通管制员丹尼尔·奥布赖恩的证词,她说雷达室中所有有经验的空中管制员都认为这是一架军用飞机;还有证人说那架飞机“看起来能乘坐8到12个人”,以及“发出类似于战斗机的尖锐的噪音”(见本章开头部分)。梅桑在引述这些证人以及其他人的陈述以后指出,空对地型导弹“看起来确实像一架小型民用机”而且“产生与战斗机类似的呼啸声”。在此基础上,他把那些报告看到军用飞机的人当作对导弹说有利的证人。[54]
在说明支持导弹说的目击证人至少可以平衡支持官方解释的目击证人的同时,梅桑认为我们应当对支持导弹说的证人更加认真。换句话说,如果撞击五角大楼的是导弹,有几个人说他们看见商用航班撞击五角大楼的事实不足为奇,这可以用关于感觉和记忆的心理动力学解释。但是如果撞击五角大楼的是波音757,有人声称看到导弹或小型军用飞机就非常奇怪了,尤其在这些人的眼睛和耳朵受过训练的情况下。因此,这些声称看见导弹或小型军用飞机的报告应当优先考虑。因而梅桑说,准确地说,目击者证词不是反对而是支持导弹说。
还有第三种方法协调物理性证据和支持官方解释的目击者证词的报道。除了诉诸关于感觉和记忆的心理学消解这些报道以外,我们还可以仔细检查这些报道本身,看看人们是否实际说过报道中声称的那些话。杰勒德·霍姆格伦(Gerard Holmgren)采用了这种方法。他的工作从19份记录开始,这些记录被“城市传奇网站”(the Urban Legends website)称为看见美航班机撞击五角大楼的目击者证词。[55]起初霍姆格伦发现,多数被引证的人实际上并没有说过看见一架商用飞机撞击五角大楼。事实上,“他们说的是看见一架飞机在很低的高度飞过,而后立刻看见来自五角大楼方向的烟云和爆炸”。(这个差别初看起来没什么价值,但是这些报道与存在两架飞行器的观点一致。下文将予以讨论。)至于其他报道,霍姆格伦发现可以用以下问题中的一个或更多加以反驳:所谓的证人可能无法确定;证人看见美航飞机的说法是记者加上去的;证人最初声称看见美航飞机撞击五角大楼,在接受询问时又改口了。《今日美国》的迈克·沃尔特(Mike Walter)在CBS电视台接受布赖恩特·冈贝尔(Bryant Gumbel)采访即属于这种情况。[56] 霍姆格伦的结论是:“最初看来有19份目击记录,实际证明1份也没有。”
而后霍姆格伦又检查了另外10则报道,这些报道初看起来提供了目击者证词,但是霍姆格伦发现它们都有类似问题。他的这些成果导致如下结论:
我的结论是,并不存在支持第77次航班撞击五角大楼这种观点的人证,除非我的研究错失了一些非常重要的东西。照片证据显示撞击五角大楼的不可能是第77次航班,面对如此有力的证据,除非出现了相反的证据,在此之前我们没有任何理由不对这一结论充满信心。[57]
最后,还有第四种方法协调物理性证据和目击者证词,这种方法对那些似乎支持官方解释的证词怀疑更少。此方法引入一个假说:有两架飞行器向五角大楼飞去。根据这一假说,两类证人——第一类人报告看见一个像是导弹或小型军用飞机的东西,第二类人报告看见喷气客机(他们可能特别认定是一架美航客机)——都是正确的。迪克·伊斯门(Dick Eastman)发展了这种两全立场,他说证人可以分成三类:第一类人报告看见“一架客机,闪亮,有红蓝标记,双引擎,俯冲,在一二百英尺的高度上安静地‘低’飞”;第二类人报告看见一架飞行器飞来,“树尖高度,全程保持在‘20英尺’高度,彻底地低空飞行,达到路灯柱的高度……马达轰鸣,高速飞行,比中型客机小;第三类人“看见两架飞机飞向五角大楼,一架绕开了,另一架撞上了”。例如,凯利·诺尔斯(Kelly Knowles)在两英里外的房间里看到此场景。有些证人融合了前两类人的特征,伊斯门的分析也可以解释这些人的证词:他们看到了美航客机同时听到了军用飞行器的声音。无论如何,伊斯门的主要观点是:至少大多数证人的大多数证词可以视为正确,但是只有第三类证人(那些报告看到两架飞行器的人)说出了事实的全部。
第二章 第77次航班:撞击五角大楼如何解释看到美航客机的目击报告?(2)
换句话说,伊斯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