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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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司考-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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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4年我决定再参加一次司考。这时我已经开始了研究生阶段的学习,7月上旬学校放暑假,我就向别人借了2003年司考的三本教材和一本法条开始看书,也没买别的辅导资料。因为10月份结婚,所以正式看书的时间大概只有1个半月左右。复习中间我回学校买了司考大纲和一本法条增补本,还有几套真题与模拟题。    
    在这1个半月的时间里,我在考前半个月的时间抓的比较紧。早晨7点半开始学习,11点吃中饭,吃完中饭睡个午觉(1个小时左右),下午2点看到5点吃晚饭,6点钟看到10点钟,然后洗漱休息,生活得非常有规律。    
    我复习是以教材和法条为主,以模拟题查漏补缺,比上次增加了看历年真题。我认为看历年真题也是非常有必要非常有益处的,一方面通过看真题可以看出出题者的思路和考点分布以及司法考试的难易程度,这样考生就不会杀鸡用牛刀或者杀牛用鸡刀了,另一方面无论司考的哪一部分其重点都是固定不变的,而历届司考真题考的也大都是重点,重复性的考点据我看最少有1/10左右,这部分的分简直就是手到擒来。    
    因为我从事了几年的公安工作,经常用到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行政诉讼法,所以这些内容我都较为熟悉,花费的功夫少一点。而法理、宪法我上大学时学得比较扎实,所以一直都较熟悉,也没花太大的功夫。商法、经济法法规数目虽多但没有难度只是记忆的功夫。民诉、仲裁也只是考那些细致的规定。在我的司考之路上最难的就是民法,因为民法既有理论深度,又非常实用,所以我费了不少功夫来看民法。    
    到了考场上,我总体发挥顺利,只有3处心里觉得吃不准:第一是行政法。许多题目非常灵活,做题的时候十分拿不准,这部分错的最多,往往是五六道题连着错。第二是民法的不定项选择题。虽然在民法上用的功夫不少,但是有些理论还是理解的不够深入,所以做到最后两道题时非常茫然。其实这卷三我的做题速度挺快,9点半就填完了答题卡,还有两个小时,于是就开始苦思冥想最后这两道不定项选择题,最后还是错了一半。    
    第三还是卷四,和上次考试一样我还是没有答完。开始答题时还注意尽量简单明了,但到了后面3道大题就出问题了。那道刑法题考虑了很久,总不能确定外边的人是抢劫既遂还是未遂。接下来的1道论述题又觉得心里没底不知道该怎么答,于是就答了很多内容,凡是与题目沾边的就统统答上,所以最后1道题只写了300字就到时间了。    
    因为自己基础还行,复习的也比较扎实,所以为期两天的考试我总体感觉还挺轻松。最后成绩是437分,各卷分别为112分、108分、112分、105分,还比较平均。    
    过了律考过司考,每次复习2月少,卷四总做还不完,最终成绩比人好。该生(已考入法大研究生)的司考经历值得我们慢慢嚼。    
    王永青:我是第一次参加司法考试,之前我没有什么经验也没有教训。我是在校法律硕士研究生,从事法律实务是我未来的职业,所以司考成了必然选择。    
    研一的课程非常紧,我最初也不是学法律的,所以直到2004年前几个月我没有专门针对司考作准备,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课程上。阅读了大量的法学理论书籍,特别是法律思想史和法治理论。现回头来看,这段时间的阅读虽然与司法考试并不直接相关,但对本人司考是很有帮助的。因为法律思想史让我明白了法律思想的来龙去脉,而法治理论则让我知道了如何去思考法律问题。我司考准备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大约两个月,主要是通读教材和按照自己的理解做笔记。大约作了3—4万字的笔记,这些笔记主要是图表。阅读的顺序是一、二、三卷依次阅读(因为第一卷的教材我是借同学的,必须先阅读才能按时还给人家)。由于我一方面没有研究过考纲也没有做过真题,另一方面我是希望通过司考的准备来切实提高自己的法律水平,所以在阅读过程中不知道什么是重点,也没有区分重点,每一个字都看,每一个问题都想,想不通的就在笔记中记录下来。我做笔记用的纸都是很大一张的4号或3号图纸,因为纸张大便于作图表。我做笔记的习惯是不按教材的体系作,而是按我自己思考问题的方式和自己的理解来作,往往是几章或跨几章的内容作在一张图表上。    
    第一阶段下来的结果是,对整个法律体系按照自己的方式形成了一个大的概念体系,并对各个组成部分的相互关系有了一个较为清晰的理解。同时按照自己的理解,区分了重点和非重点,也记录了自己没有弄明白的问题。    
    第二阶段大约1个月,阅读的顺序是三、二、一卷。这一阶段主要是阅读和思考我自认为是重点的部分,对于自认为不是重点的部分只是浏览了一遍。这一阶段所作的工作,现在回过头来看就是在寻找我所思考和想要解决的问题的法律依据。我认为,带着问题和有目的地阅读法律规范的记忆效果是最好的    
    具体而言,就是将我记录的图表和在教材上勾画的重点与实际的法律规定联系起来。例如,关于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为制度,我就将我笔记中记录的概念和构成要件与民法通则第54、55条、合同法中的第2条结合起来阅读和仔细揣摩。然后再从反面思考,如果缺乏这些构成要件将会出现什么法律后果?于是又可将民法通则第58、59条、民通意见第68—72条以及合同法第52、54条结合起来。经过这样的理论到规范的穿梭、归纳,我的头脑中就基本上形成关于作为民法核心内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一个较为清晰的图,也有了较深刻的理解。最后将这样的图景补充在原来的图表上或者作成新的图表。具体过程如下图:    
    理论教材笔记法律依据(正)法律依据(反)图表思想实验(反面思考)    
    在这一阶段,我又对我在笔记中记录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思考。通过法律规范的阅读使我解决了一些,还有一些通过与同学讨论得到了解决,还有一些由于水平有限,故一直没有解决。    
    这一阶段下来的结果是,在我的头脑中基本形成了以制度为单元的法律体系图景。由于我个人的记忆力很不好,所以我习惯于把我思考的东西用自己的语言写下来并使之体系化,只有这样我才能记住。因此,这一阶段下来我的笔记本又加厚了一些。    
    第三阶段大约1个月,这一阶段我主要是阅读法律规范和练习。顺序是三卷同时进行,因为此时我将专利代理人考试的准备暂时停了,而且离司法考试只有1个月多一点时间了。    
    我没有做过历年的真题,只做了我买的那一套法律出版社的“白皮书”。我首先根据剩余的时间做了个计划,每天做多少章。上午、下午和晚上各做一卷。每次把要做的题1次做完,然后对答案,将做错的作出明显的标记,统计正确率。正确率大多在80%左右。然后对每1道题(不论对错)寻找法律依据。特别是错误的题,都会仔细思考错误的原因。    
    我准备司考的最后一阶段是离考试时间还有10天。根据我自己一向考试的经验,这个时候对我而言,能否考过已经是大局已定了。因此我主要读法律规范和看我以前做错的题。    
    总结我的司考准备过程大概就是下图表示的过程。在我看来,它是比较适合我的。但如我前面所说的任何经验都不会具有普适性。    
    第一阶段理论体系第二阶段实在法制度第三阶段案例规范    
    我们不得不承认,品味明星们的司考经历,本身就是一种提高和享受,书中的主人公不仅是司考的明星,更是学习的精灵。他们的司考方法以及出色表现不仅有助你通过司考,并必将让你受益终生。


第二部分 我们的准备方法第12节 司考理念(1)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成任何一件事,没有正确的理念是不可能出色的——司考尤其是如此。司考明星之所以成其为明星,首先值得我们称道和学习不是其他,就是他(她)们的理念或思想。学习技巧为得其“术”,惟有学其思想才能得其“道”。    
    一、为学好而司考    
    陈海燕:我时常问一个问题:为什么要参加司考?目的是给自己找个精神支柱,“能不能做律师,就看这3个月”。为了更好的生活,理想的职业,即使为了不甘为人后证明自己,考个状元扬眉吐气以雪败北之耻,也一定要通过司考!这种信念支撑我走完了艰苦的司考之路。    
    司考10%的通过率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本科以上久经考场、水平相当的应考者10人中只1人过关。其中有很多法学硕士甚至是博士生。不要轻视对手,否则定让你品尝失败的苦果!你的对手不是及格线,准确地说是10%通过率,不妨将自己的奋斗目标定在及格线上30分左右。按照100/100/100/90分数在390分左右,实际结果或许会低一点,但至少有把握考过360分。2003年司考我准备不足铩羽而归。我清醒地认识到司考竞争的激烈与残酷:    
    任何小聪明都无计可施,明确的目标+认真准备+正确方法+时间累积=司考成功。    
    程世刚:我想在此探讨4个问题:    
    (1)为什么参加司法考试?这是每个司考人首先必须回答的问题。人们做事情总是有目的的,如果目的不明确或者不坚定,必然会在困难面前半途而废。明确目的坚定信心是司考的第一步。做出决定和执行决定的行为规则是不同的,做出决定时要求谨慎权衡,但执行决定时则必须坚决彻底。我是一名法学专业的硕士生,通过司考对我不仅意味着找工作有了通行证,而且在某种程度上成了学识的象征与标志,司考我势在必得。所以我在司考中:想过成功,想过失败,却从不曾想过放弃!    
    (2)你可以承受多大的机会成本?经济学上讲,做任何一件事情都需有机会成本,包括你做这一件事所付出现实成本和由此损失的其他机会。从司考的现实成本来讲,购买书籍资料的费用、准备考试所花费的时间和在此期间的心理压力都是我们必须承受的。而从可能损失的机会来讲,一心不可二用,我们可能在此期间就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或者认真地读几本专业课的著作和喜欢的书,这都是我们必须承受的损失。那么,你是否能够承受如此巨大的成本,或者你是否想好了对策来规避这个成本。我为准备司考暑假没有回家,北京的夏天是炎热的,我一直留在了学校看书,放弃假期休息是我为司考支付的机会成本。    
    (3)是否必须一次通过司法考试?司考人都希望一次通过。从决心的角度讲,我支持一次通过。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产生巨大动力,才有可能殚精竭虑全身心地备考,才有可能最大限量地发挥自己的潜力。但决心不应当成为“过压”,复习需要压力,但过大的压力会让人窒息,整天惴惴于司考可能不成功的阴影中,反会产生负面作用。因此,从对待结果的角度看,我不赞成“必须一次通过”。用平常心态对待司考的成败,这对逢考必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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