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乐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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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司考- 第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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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我们的司考历程第9节 在校司考明星之路(4)

    (3)先看教材,边做笔记。我最先选择看的教材是国家司法考试中心编审的三本辅导用书,辅导用书完全按照大纲的体例、考点编写,通读一遍有助于对整个司考有个初步的、整体的把握。我每天会对照大纲的要求,并按章节看80—90页教材,同时结合大纲的考点做一些笔记。这里顺便提一句,我有两本笔记本,第一本就是大纲,我在上面做了大量的记录,主要是记下那些我不是很熟悉的知识点的含义、关键词;第二本笔记主要记载了一些时间、数字,以及各个知识点之间的异同对照。这两本笔记都是我在第一遍看教材时顺带完成的,有了这两本笔记,差不多重点都已了然于心了。    
    (4)重点看法条。在我看完第一遍教材的时候,已经把大纲也看了一遍了,并且做完笔记,接下去自然要看法律法规汇编了。个人认为辅导用书实际上也就是对法律条文的理论解释,有些诸如意义啊、影响啊,基本不会在考试中出现,因而教材中的第二、三两卷只要仔细研读一遍就够了,除非你的法学功底实在太差。而法条不同,法条是需要一遍遍细读、熟记的。对于法条不理解的地方,还可以在参考用书中找到具体解释。阅读时务必对法条中的任何字样都不要想当然和掉以轻心,真正考试考的可能就是这么一个小点。    
    (5)汇总一次。看了一遍辅导用书和法律法规汇编之后,接下来我用3天左右的时间将脑海中的知识点进行整理,形成一个体系。同时对照大纲中的考点,看看自己对哪一部分的印象最薄弱,以便下一遍看的时候,对该部分能够更加用心。此外,我还利用这段时间将新、旧法之间,一般法与特别法之间的不同规定理出来,根据法律适用规则,确定适用的法条,并在两处都标记出来,这样以后就不会弄混了。总之,第一遍看书的主要目的是对整个司考所要考的知识点有一个全面的、总体上的把握,了解自己的优势和弱点科目,并且为今后的深入复习奠定基础。    
    (6)集中复习。此后的复习节奏就要渐渐变快了,一来有了前面一段时间的基础,二来距离考试的时间也越来越近了。对重点法条这本书的阅读,实际是对前一段时间复习的一个回顾,特别是其中的分析部分,写得颇有道理,系统性较强,能够使记忆变得更为容易。此时的复习我还结合真题,复习到哪部分,就做这部分的真题,测试一下自己的掌握程度,发现问题,及时补正。    
    第二遍的复习,我加强了对重点条文、知识点的记忆并查漏补缺。看第二遍法条时,对不重要的,我将该法的重点都摘抄出来,写在最前面,最后总复习的时候只需看这几个要点即可,这样做可以省去不少时间。对于重点法条我折个角,以便下次很快地能找到。而教材的第二遍,我只看辅导用书的第一卷,其中的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部分也以法条上的知识点为主。至于法理、法制史以及国际法部分,当然是看教材更为直接、省力,而宪法部分就结合法条和教材。    
    经过两遍的复习,紧接着就进入冲刺阶段了,这个时候我做了模拟题。由于准备的比较仓促以及前述的原因,我没有做配套习题。冲刺阶段我留出了一部分时间,在考前半个月做了3套模拟题,1个星期做1套,等到做第3套时,就是真正的司法考试了,这样你的状态就能够一直保持下去。    
    在两次做题的间隙,我将辅导用书的第一卷、法律法规汇编、重点法条再看了一遍。有了前段时间的基础,这次看的速度较前两次快很多,主要是一个知识的回顾过程,可以将原先已经掌握的知识予以巩固,还没有彻底掌握的再重新学习一遍。这样3遍下来,我很用心地在看,经过了两个半月的复习,我终于考出了450分的高分,四卷的分数分别是119,113,115和103。前三卷分数比较平均,这说明我的时间分配比较合理,复习安排比较全面。    
    曾建辉:2002年我参加了首届司法考试,纯粹是抱试一试的态度,是自己没有重视,觉得过不过无所谓;连指导教材都没购买糊里糊涂就去应考,结果只考了189分。    
    2003年,我辞职赴中国政法大学全日制在职研究生学习,决定在北京发展。8月中旬办完辞职手续到京后,就抛开一切杂念全身心地投入了复习中。由于方法不得当,选用教材不恰当,花费了大量精力在非重点知识上。住的地方又离学校较远,平时以个人自学为主,基本上没有与其他同学交流。加上在考试前没有调整好自己的生物钟和应试心态。虽经两个月的日夜发奋,还是以4分之差名落孙山,那时心情极度低落。    
    此后,我有意识地注意了平时的积累和考前准备。侧重对案例的收集学习,经常上网搜索一些比较典型的案例,购买一些法学教授或知名律师编写的经典案例教材。通过角色置换,将自己融入到案例中,设想自己是当事人,将怎么去解决该案子。日积月累,自己的法律思维和逻辑推理能力不断强化。2004年我将备考设定为五步:    
    第一,6月17日至7月29日将三本指定教材(2003版)仔细阅读一遍,并做了配套测试题解(白皮书)以强化理解记忆。    
    第二,7月30日至8月13日将历年考试真题(1998—2003年)做了一遍,强化了对做错题目的分析和理解,并将相差法条细细地通读两遍。    
    第三,8月14到8月底又将基本理论仔细复习两遍,并将法条仔细梳理并尽量熟悉一些重点法条。    
    第四,考试前20天左右,开始做模拟试题。花一星期的时间尽力做完七套试卷,并将做错的题目仔细比较分析,努力争取将遗漏的知识点补全。    
    第五,最后10天进入冲刺,将2004年指定教材中的新知识点全方面地强化复习、熟记。最后复习两遍重点法条,强记下最重要的知识点,并对大题(司法文书、论述题)作全真模拟,调节好考试心态,然后胸有成竹地步入考场。    
    为便于大家参考,现将我的具体司考经过笔书于下:首先是我给自己设定的作息时间表:    
    上午8:00—11:30;下午1:30—5:00;晚上6:30—10:00;10:30—11:00跑步、锻炼身体,每天争取12:00以前睡觉。从6月17日开始,我每天早上7点起床,一般8点前来到教室开始学习。    
    我将第一轮复习的任务设为通读和了解,因而看书的速度比较快,对于那些比较重要的知识点通常用简略方式记录下来,为以后的复习打基础,冲刺时就可丢掉厚厚的教材,翻开薄薄的笔记本逐一回忆即可。第一天,我看完了法理和法制史,并在晚上把配套测试题解(白皮书)中相关内容的题目做完了,对完答案后再仔细分析出错的题目。    
    第一星期,我将第一本教材看完,并做完了白皮书的相关题目。白皮书是一本非常适合早期复习的配套练习资料,对知识点考察的很详细,也出了一些新题型,可以帮助考生强化对知识点的理解和对出题趋势的把握。对第一本教材我区分了重点与非重点:法制史,宪法,三国法等内容少分值高的部分看得比较仔细,而经济法中那些1、2分的小法基本一眼带过,在后期强化对重点法条的记忆即可。    
    第二星期,我开始对第二本教材全面复习。头年我就是栽在第二卷,只考了50分,故这一卷给我的印象刻骨铭心。哪里跌倒在那里爬起,这一卷我复习的特别仔细。据我以前的经验,刑法的难点是在分则几个常用并相似罪名的分辨上,尤其是对各常用罪的构成要件必须熟练地掌握。第一天,我把总则并顺带把白皮书的内容都复习完了。刑法分则共花了4天时间,在复习分则时,我重点放在了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和侵犯财产罪及扰乱社会秩序罪几个章节上。危害国防利益和军人犯罪只是简单浏览(这些在考前记一下法条即可)。然后就用3天时间搞定了刑诉。程序法的特点以记忆为主,理解上没有多大的难度。将重要知识点如管辖、强制措施、审判程序等比较详细地通读一番,又花了半天时间做白皮书来巩固。    
    接下来我用4天复习了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行政法对于大部分考生非常陌生,较为复杂,我也不例外,平时基本上没用过行政法的知识,尤其是行政法理论方面,更是一个难字,因而复习特别费力。我硬着头皮认真仔细地看、多做笔记,慢慢把这硬骨头给啃下来了。不过行政诉讼法倒比较简单,没费多少工夫就复习完毕。然后也通过做白皮书强化一遍。    
    7月7日,我开始复习比较擅长的民商和民诉法。看着主体、权利、义务、时效、代理、担保、合同,油然而生一种亲切感,2天时间就顺利地看完了300多页的民法教材。复习商法与经济法都很轻松。除公司法、票据法稍多花了一点时间外,其他几个不占分的部门法都是一眼带过。而民诉与仲裁法的内容稍比刑诉与行诉复杂些。特别它里边的司法解释让人头疼。不过它的重点比较突出,管辖、当事人、证据、审判监督等都是必考并且分数不低的部分,我不断地反复复习和记忆。而仲裁法因出题老师的偏爱异常热门,虽然简单,但我还是全身心地投入。第三卷教材我总共花了6天时间。    
    以上26天时间看完了三本教材,我对这一阶段的复习作了个小结。本阶段的复习让我基本上把握了考试内容的整个脉络,打下了较为深厚的第一层基石。    
    7月13日—7月底,我用了近20天时间看有关重点知识串讲。有了第一遍的基础后,看这套书异常轻松。辅导资料的作用是,作者已经将你所需要的信息表现在书里,主要知识点的相关内容全部给你串接上。比如,看刑法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时就会把诈骗、抢劫、侵占、贪污等罪名的犯罪构成给罗列出来并予比较,这样你在掌握盗窃罪时就将相关知识点全部掌握。    
    7月30日,我开始了第二轮复习,主攻历年真题和法条。历年真题是最好的复习工具,比较清晰地总结出考点和命题趋势。司考是用题库型方式出题,一般很难避免不重复,2003年司考中大约有20多分是历年考过的真题。我花了1个星期的时间将真题做完,并将做错的题目订正。做完了真题就开始复习法条。因为前一轮复习中已经对法条有过复习,因而本轮的复习将基本的部门法放在了次要地位,更主要是对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复习和熟记。司法考试越来越重视对实践经验的考核。而作为最直接素材的司法解释成了考试的绝对重点,尤其是程序法。司法解释异常繁杂,各个部门法基本上都有相应的配套解释,不仅有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也有最高检的司法解释。不过考试一般以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为主,涉及的刑诉方面也会有部分最高检的司法解释出现。还有更为复杂的是,各司法解释之间通常会出现一些冲突,甚至自相矛盾,常给考生复习带来一定的认知困难。不过,司法考试对这些问题通常会给予回避。在复习司法解释时,我通常是将几个相关的部门法联系在一起复习。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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