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4-10李敖系列之24独白下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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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4-10李敖系列之24独白下的传统- 第1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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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话的时候,不要掀嘴唇;
  坐的时候,膝盖不要动;
  站的时候,裙子不能摆;高兴的时候,不能有大声;不能跟男人在一起;不要朝墙外面看;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早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列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额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颖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不能走出家里的大庭。只能待在家里,看李敖的文章。除了上面所说的.中国女人所处的地位以外.还有两个早大的特色,就是“贞节”与“小脚”。“贞节”观念是所谓“忠臣不事二君‘列女不嫁二夫,这本是古代中国人认为的美妙理想,到了一千年前的宋朝,才开始大行特行起来。大行特行的原因,是由于宋朝的“哲学家”程额的一段话:有人问程颢,如果一个女人死了丈夫,若不改嫁就无法生活,就得饿死的时候,那可怎么办?谁想到程颖老夫子的不近人情的答复是:“饿死就饿死算啦!饿死是小事情,可是失掉贞节却是大事情!” 程颢有一个大徒弟叫朱熹,就是后来被人称为“朱子”的,在程颢以后,大力宣传他老师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的这种错误说法,从此以后,中国人便中了他们的毒,着迷起来,中国的女人便在盲目的宣传下,不断的做着不近人情的维护贞节运动:有的甚至被男人拉了一下胳膊,就气得自己把胳膊砍下来,认为那只胳膊已被那男人弄脏了;有的甚至要和未婚而死的丈夫——死人——结婚,抱着死人的灵牌举行婚礼……提倡贞节提倡到这个样子,你说荒唐不荒唐?
  政府方面,为了奖励贞节,有所谓“贞节牌坊”,是用石头架起来的牌坊,鼓励那些守寡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守得最久的女人,或是那些为了维持贞节而死的女人。 立“贞节牌坊”,表面上很简单,骨子里大不简单,并不因为你守寡或殉情做得好,就可以立的,还是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以立的,还是要看“关系”。比如说:这个寡妇的儿子有钱或者做大官,他妈妈的“贞节牌坊”就自然而然立了起来,所以这种奖励,内幕重重,实际是“众寡悬殊”的。
  因为“众寡悬殊”,传说里有人死了也不服气。清朝乾隆皇帝下江南,看见“一妇人举止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族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异常,行不甚速,而常在御舟之前”。找来问她是不是有冤?她只说了一句话:“我戚家寡妇也。”就忽然不见了,原来是女鬼。乾隆皇帝说:“此必节烈妇人,来求族表者也!”于是如其所愿。
  要想看“贞节牌坊”是副什么模样,台南、金门都有,台北新公园有两个残余的牌坊,一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个是“贞节牌坊”,一个是“孝子牌坊”。
  孝子牌坊大都是给“殉母”的孝子立的。《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川。说里,就记有这种孝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小说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渲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硅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子,原来不是什么“以身殉母”,而是因纵欲过度死在妓院里的“火山孝子”。这小说中的孝子,确有其人,名叫岑德固,是请求西太后让他“做一看家恶犬”的大官岑春渲的儿子。他被旌表成孝子,是官官相护的大官张之洞、端方等联名请求的,硅表以后,他的事迹宣付国史馆,当然不包括命丧青楼在内。 “贞节”以外的另一个特色,是“小脚”。
  小脚是把小女孩的两只脚,用布带用力裹起来,裹到骨头也断了、肉也烂了,可是不管断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不断、烂不烂,还是要裹下去,直裹到一个畸形的新脚长出来,才算完事,这时候,这个女孩子再也不会活活泼泼的蹦蹦跳跳了,她走路都走不好了,更谈不到跑来跑去了。 原来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老买”了。还有的中国古人竟认为:女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人被这样裹了两脚,就“美”了。审美的眼光可真他妈的怪!正确的说法,这不是审美,是审丑。
  中国人骂人写文章又臭又长、讲演又臭又长,说是“王母娘娘裹脚布”。王母娘娘传说是黄帝的老相好,那个时代,还没流行小脚,太早了;宋朝人的笔记里,说小脚起于五代“春花秋月何时了”的李后主,可能又太晚了。因为它无法解释一千图百年前“双行缠”、“履头皆锐”、“底平趾敛”、“弹弦维足”等现象。小脚的形成是慢慢演变的,但在中国,起码已缠了一千年! 缠小脚,除了道德上的和审美上的原因外,还有一个原因,是性的,就是“足恋”。古代罗马、中古西班牙,都有足恋的现象,汉朝成帝对“可怜飞燕”的妹妹赵合德,曾有过这种喜爱。中国性变态的文人,很多都喜爱小脚——尤其是臭的小脚,难怪他们作品臭不可闻。中国文人为了喜爱小脚,要写(香莲品藻)这种书,对小脚大做科学分类,分为五类十八品,整天向往“凤鞋半折小弓弓,莺语一声娇滴滴”;至于性变态的武人,就没这么风雅,他们要把小脚砍下来吃,“足下”害人,一至于此! 有些乡下女人,居然成了漏网之鱼,有了天足或解放脚,这种人最怕成名,因为一成名,人人就注目足下,害得老太无法交代。明太祖朱元库的马后,有对全国闻名的大脚,明太祖为了维护这对大脚,不知砍了多少人的脑袋;李鸿章的妈妈也有大脚,外号叫“大脚夫人”。西太后五十大庆时,母以于贵,要召见李太太。李老太坐轿子到北京,满朝文武拍李鸿章马屁,都去欢迎。李老太从轿子里无心伸出一脚,李鸿章怕她着凉,请她缩一下。李老太勃然大怒,大叫:“你老子都不嫌我脚大,你倒嫌我脚大!”一气宣布不下轿了。经过好说歹说,指天画地,多方疏通,李老太才回心转意,最后见到小脚的西太后,出尽风光。使全国观感为之一变;全国大脚为之一新。西洋婆子要靠鼻子高低影响历史,中国李老太单凭这双大花脚,就踏破铁鞋。今天中国以大脚丫子露面色相的脚色,都要感谢李老太,因为有了李老太,足下才能满足。 附带要说的是,中国人小脚哲学如日中天的时候,竟发展到连男人的脚也以小为贵。所假“君子大头,小人大脚”。要想做君子,脚大是不行的。所以男人也有以白布包脚的习俗,先包好,再穿袜,因此鞋前面比较尖。中国书呆子谈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固有文化,却没看到中国人的小脚哲学,非但有眼不识泰山,也有眼不识泰水的脚了!
  
  光绪朝对节妇贞女的旌表
  俞樾《右台仙馆笔记》(春在堂全书本)记乔氏一条,很可代表晚清对贞节观念的立论:
  松江邹生,娶妻乔氏,生一子名阿九,甫周岁而邹死。乔守志抚弧,家尚小康,颇足自存。而是时粤贼已据苏杭,松江亦陷于贼。乔虑不免[失们,思一死以自全;而顾此孤弧者,又非母不活,意未能决。其夜忽梦夫谓之曰:“吾家三世单传,今止此一块肉,吾已请于先亡诸尊长吴,汝宁失节,毋弃孤儿。”乔辖而思之,夫言虽有理,然妇人以节重,终不可失,意仍未决。其夜又梦夫偕二老人至,一翁一温,曰:“吾乃汝舅始也。汝意大佳。然为汝一身计,则以守节为重;为吾一家计,则以存孤为重。愿汝为吾一家计,勿徒为一身计。”妇辖,乃设祭拜其舅姑与夫日:“吾闻命吴!”——后母子皆为贼所得,从贼至苏州。
  乔有绝色,为贼所屡。而乔抱阿九,无一日离。语贼曰:“若爱妄者,愿兼爱儿。此儿死妾亦死吴!”贼恋其色,竟不夺阿九。久之,以乔为“贞人”,以阿九为公子。——贞人者,贼妇中之有名号者也。
  一日,乔氏“抱阿九登张秃子舟以遁”:
  张〔秃子〕夫妇意乔居贼中久,必有所青。侦之,无有,颇失望。乃载之扬州,鬻乔于娼家,乔不知也。
  娼家率多人篡之去,乔仍抱阿九不释,语娼家日:“汝家买我者,以我为钱树子耳!此儿死,我亦死,汝家人财两失矣!若听我抚养此儿,则我故失行之妇,岂当复论名节卜’娼家然之。乔居娼家数年,阿九亦长成。乔自以缠头资为柬修,傅阿九从塾师读。
  俄而赋平,乔自蓄钱偿娼家赎身,享阿九归松江,从其兄弟以居。阿九长,为娶妇。乃复设祭拜舅姑与夫日: “囊奉命存孤,幸不辱命。然妇人究以节为重。我一妇人,始为贼贞人,继为娼,尚何面目复生人世乎?”继而死。
  俞曲园曰:“此妇人以不死存孤,而仍以一死明节,不失为完人。程子云: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然饿死失节,皆以一身言耳。若所失者,一身一名节,而所存者,祖父。之血食,则又似祖父之血食重,而一身之名节轻矣!” 可见在旧礼教的桎梏下;被强奸,是为不贞;与非法定人有性行为(不论自动被动),是为不贞;
  被强奸,而不死,是为失节;改嫁,是为失节。
  对这种毫不近人情的陈腐观念,在光绪朝时,曾有过激烈的抗议,宋恕在他的(六斋卑议)(页二九,敬卿楼业书本)里,他曾托古以驳流行的贞节说:
  赵宋以前,大家妇女不禁再适。名臣名儒,如范文正,其媳亦再适;程正叔虽创饿死事小苛刻不情之说,徒快一时口舌耳!其胞侄女仍由正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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