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暴力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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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需暴力的权力- 第1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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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斓既撕退蟮暮戏ㄐ缘男灾识家丫⑸谋洹保╓eber,1947,p371)。    
    那么权力的继承是如何取得成功的呢?韦伯认为权力继承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但是最重要的形式是,继承人通过指定的(或者经由第一人领导人的指定或者经由他的追随者的指定)方式和世袭(世袭者也要具有个人魅力)方式产生。鉴于1945年后印度的历史和印度独立后尼赫鲁—甘地皇朝在印度政治中所起的作用,韦伯把印度当成了权力世袭的经典案例,这至少是很有意思的。    
    但是我们不应该在此转移话题。有几位学者认为韦伯关于克里斯玛型领袖的探讨是模糊的(例如,Friedrich,1961;Blau,1963;Ratnam,1964),确实,这些指责有很多充足的理由。 例如韦伯把教皇职位的继承当作由领袖追随者在其中指定具有个人魅力的人为继承人的例子(Weber,1947,p371),这也就意味着教皇继续依靠个人魅力作为权威的源泉。在这一学派里,近来有更多的学者认为个人魅力常常可以被当作权力延续的基础来发挥作用(例如Anderson,1972;Willner,1984)。    
    韦伯更为根本的观点是,个人魅力只能被现有秩序的挑战者当作权力的短暂的基础来发挥作用,而上面的这些主张却混淆了韦伯的这一观点。一旦旧有的秩序被新的秩序所取代,权力的挑战者就必须面临把自己的权威制度化的任务。不错,如果有这么一个能提供一个他的工作人员得以正常运转的个人框架的具有个人魅力的领袖人物,那么这一目标比较容易达到。但这只是掩盖了克里斯玛型权威短暂性的本质。把教皇权威看作个人魅力符合罗马教廷的利益(这也是它的官方意识形态的一部分),但是这并不能否定教皇权威已经高度制度化这一事实。与此相似,在现代印度政治中直到近期才停止的突出的家族政治,也不能掩盖印度政治制度的连续性和程序化这一事实。    
    韦伯对领导权力继承重要性的强调对政治发展或制度化的问题有着直接和明显的影响。当人们考察革命后的巩固和制度建设的进程时,领导权力继承问题的重要性就变得非常清楚。同样,人们在思考非殖民化后的新兴国家的政治事件时,这一问题也相当重要。在对新的制度性秩序的成功前景进行分析时,对权力继承问题的关注也表现得非常明显。例如,在卡斯特罗去世后,古巴人民是否原意坚持当前的政治形式?很明显,铁托去世后,南斯拉夫最终没有能够维持他创建的政治形式。在霍梅尼死后的伊朗,现有的政体的远景又当如何呢?难道坦桑尼亚的政治安排将能够挽救尼雷尔创建的体制?    
    从整体的层次上讲,韦伯对克里斯玛型权威的探讨又将我们的注意力引向了发展的时间(timing)问题。我已经指出,韦伯的合理合法型权威和传统权威的一个基本的特性是这种权威需要漫长的时间才能创建。这说明国家政治制度的实际年龄(chronological ages)是测量这些权威类型效用的一个主要标尺。同样,克里斯玛权威这一概念也使我们必须关注新秩序下的领导权力继承和制度建设的问题,鉴于新兴民族国家的绝对数字,这一问题关系非常。考虑到制度的代际更替年龄(generational  age),这一问题也驱使我们回到发展时间问题上来。    
    所有这些说明组织年龄有两个组成部分:实际年龄和代际更替年龄。韦伯的分析至今仍然是对这一问题的经典论述,它对当今的学者在研究组织的更新倾向(liability of newness)时产生了深远的影响(Stinchbe,1965)。那么这些研究对分析政治能力有何启示呢?


第四部分 制度和政治能力第18节 组织实际年龄

    斯塔巴克(Starbuck,1965,p451)在他的著作中把组织发展定义为“组织年龄时间范围内的变化”。把发展等同于实际年龄,这是建构在组织生存下去的可能性随它的年龄的增加而增加、手边的经验事实总是确定的和有效的这一假设的基础上。比如在美国,寿命达五十年以上的商业公司只占最初公司建构数目的2%。与此相似,美国的产业公会年龄达五十年以上的只占最初建构数字的4%(Starbuck,1983)。如果把年龄越长生存能力越大的观点考虑进去,那么这些情景与组织具有自我更新倾向的观点是完全吻合的。     
    我并不是说存在着这样一个神秘的临界点,达到了这一临界点,组织就将永远生存下去。斯塔巴克在报告中指出年龄达五十年的公司有30%在其后的十年里就不存在了。美国产业公会的相关数字是26%(Starbuck,1983)。认为组织具有自我更新倾向的人更加含蓄地断言,组织生存的可能性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换句话说,对年龄较长的组织而言,组织死亡的可能性大大减少了(但很难完全消除)。这告诉我们发展总是一个程度的问题,组织永远保留着一定的脆弱性。    
    斯塔巴克是从行为调适性的角度来对这一经验规律进行解释的(1965)。成功的组织是那些在早先就显示出对外界环境具有极高调适能力并因而在将来可望继续具备相当的调适能力的组织。仅仅因为调适包含组织的定型(formalization)和学习(learning),年龄就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因为有效化和学习都需要时间。     
    组织的定型模式很容易理解。随着时间的推移,行为的一般模式得到稳定。一旦个人和组织的角色被固定下来,规范的运作程序也就随之出现。年龄是这一程序的核心,这不证自明,比如,组织规范的运作程序的观点就预设了组织连续性的存在。尽管毫无疑问,早期有效化的现象是最为激动人心的(1965,p478),但斯塔巴克仍然认为组织的有效性应该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因为定型是一个学习和调适的过程。    
    我们应该避免得出这样的结论,认为组织定型化的过程说明了组织正在变得更加理性起来。相反,定型化只是简单地表明了惯例化(routines)的创建和出现。正如斯塔巴克指出的那样,    
    年轻的组织缺乏区分重要问题和非重要问题的经验,也很少有处理日常问题的机制…而历史更为悠久的一些组织已经学会了忽略次要问题的本领,而且处理日常问题的机制也已积累起来(1965,p481)。    
    换言之,假定环境是相对稳定的,那么随组织年龄的增长,组织将形成一个集体性的记忆(Walsh,Ungson,1991)。这将为组织提供一整套组成技巧的惯例(Nelson,Winter,1982,p124)。惯例(routine)既是组织日常运作的根本要素,也是处理新问题的关键。没有这些惯例,很难把问题定性为“新问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组织革新可以看作是既有惯例的新的组合(Nelson,Winter,1982,p130)。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惯例成了组织实现、完成自己的目标的根本所在。    
    组织的目标是什么呢?从一定层次上来说,这一问题很难回答,因为一般而言,组织声明的目标多种多样,并不清晰的组织意图也可能一样的千姿百态。而且我们处理问题的方式也看来取决于我们提出这一问题的层次。比如说,组织内部的不同部门可能有自己唯一的目标(就这一问题,请参Perrow,1968;Simon,1976,chap。12)。    
    如果我们在另一层次上考虑这一问题,它也就变得更容易处理些。组织表明的多样的目标都建构在组织生存这一假设的基础上。从根本上来说,企业的存在是为了获取利润,利益集团的存在是为了表达会员的利益,其它的团体的存在可能要表明自己甚至更高的目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一个组织都不可能是完全富有效率的,除非它处理好确保自己生存下去的更为根本的问题。     
    人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随着年龄的增加,组织目标也会得到相应的增加,组织生存能力也得到增加,这种情况非常明显,因为老的组织更具弹性。西蒙(Simon)指出,组织吸引了一些人,因为人们发现组织声明的目标与自己的目标是一致的,另一些人是为组织本身的特色所吸引。    
    忠诚于组织目标和宗旨的个人,将抵制对目标和宗旨的修正,如果目标和宗旨变化太快,他们甚至可能拒绝参加这一组织。忠诚于组织的个人,将支持可以推动组织生存和发展的组织的机会主义的变化(Simon,1976,p118)。     
    处于成长期的组织倾向于由第一类人构成,这是明显的事实。但是斯塔巴克(1965,p473…477)认为由于三个原因,随着时间的推移第二类人将在组织中发挥支配性的作用。第一,随着组织年龄的增加,组织的结构形成了,组织中的个人和团体与特定的角色联系在一起。第二,组织中的关键人物将花很大的精力去推动人们对组织的价值忠诚。第三,那些与组织关联最为紧密的人也是那些最有可能在组织决策和行政事务中占据中心地位的人,借助这一地位他们可以对日常事务施加相当的影响。    
    鉴于这些情况,老的组织避免了组织更新倾向并更有可能继续生存下去。不管我们把这种行为说成是灵活、有弹性还是机会主义,这都没有关系。更为重要的地方在于,那些居于关键位置的人,有着通过种种手段来无限地延长制度的寿命的动机。韦伯主义对这一问题的根源上的探讨是相当有趣的。韦伯认为克里斯玛型权威如果要使这种权威关系更为持久一些,就需要把它惯例化和制度化,否则它就只是昙花一现。他进一步认为克里斯玛型权威运动的成员使权威制度化和惯例化,这由维持他们自己创建的新秩序的物质利益所驱动。     
    我已经强调过,组织生存可能性随组织年龄的增加而增加的观点,这是建构在随时间的推移,组织对环境会变得更有调适性这一假设的基础上。这一过程进一步假设,组织中处于关键地位的人将与组织生存问题关系日益密切,并受组织生存问题驱动、影响和左右。尽管这一观点适用于各种情况,但它与政治组织的关系看来特别紧密。    
    当我们对企业进行考察时,这一标准就变得异常清晰了。企业首先关注的问题是利润的最大化——企业的生存事实上取决于可获利性。可获利性是一个我们易于把它和数字联系在一起的量(这一联系忽略了诸如短期行为和长期行为之间的重大差别)。相反,政治组织不是获利性的组织,这意味着它们的绩效不能以直接的经济标准来衡量。反之,它们与资源(它的内涵尚没确定)打交道,因此必须用社会和政治标准来衡量它们的效率。政治组织是在一个因果关系信息极度缺乏的环境中来使用模糊的技术手段(e。g。;Edelman;1964;Thompson;1967;March and Olsen;1976)。因此,效率的明确度也就比较低。    
    在这一通过不确定的社会和政治标准来判断成就的背景中,因为生存这一目标的明确性,生存特别容易被看作组织的准确目标。这一点在施莱辛格(Schlesinger,1991)对竞争性政党行为进行分析的著作中论述得非常清楚。但在其他的政治环境中也同样适用。例如,贝茨(Bates,1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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