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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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出发- 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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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手,整个人靠在我的身上,我真的想哭,但是我只能够用平淡的语气和她说,不行,妈妈要上班的,如果做不完事情,妈妈更加没有时间和你玩了。她的奶奶也在一边劝她,好容易她肯和我们一起离开餐厅,但是到了餐厅门外她又不走了。她说,我要和你一起上班,我说真的不可以,你和奶奶先去玩,再见。我转身向公司的方向走,走了两步,发现她还是站在那里,她望着我,快要哭的样子,我知道她希望我能够软下心来,走回去陪她,但是我真的不能这样做,因为还有很多的工作。我只能够和她挥挥手,因为我知道,她会克服过去的。    
      只是当我坐在我的桌前的时候,我有点集中不起来我的精神,其实这就是为什么我出差或者工作的时候,不喜欢打电话回家的原因,我知道如果我这样做的话,一定会影响我的工作情绪,也会影响工作效率,因为我是一个非常敏感,常常会想得很多的人,而我对付自己的办法,那就是在工作的时候,尽量对不是工作上的事情视而不见。    
      别人问我是不是工作狂,几年前的时候,我会说我不是,但是现在我会很爽快地说,是,我是工作狂。有的时候别人会觉得,工作狂会不喜欢家庭生活,很多时候我也会反省自己,问自己爱不爱我的女儿。    
      我想我真的爱我的女儿。每次当她熟睡的时候,我会拉着她的小手,在心里面对她说,我希望你快乐幸福,虽然你的童年因为我的关系变得没有其他的同龄人那样完美,但是我可以保证,我对你的爱,不会比其他的母亲少。可能在很多具体的生活细节上,我照顾你很糟糕,但是我希望,我能够教会你如何快乐独立地生活,如何真诚地对待别人,能够学会享受生活当中遇到的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情。我从来不希望你特别的漂亮,特别的聪明,健康快乐才是最最重要的。    
      我常常会被我的女儿感动,因为她的一些举动,让你发现,虽然她年纪小,但是她已经学会了关心别人。    
      有一次当我整理房间的时候,因为自己的不小心,撞伤了眼角。过了几个星期,突然有一天她问我,妈妈,你的伤口好一点了吗?我一下子不知道她到底在说什么。她就爬上我的大腿,拿掉我的眼镜,然后轻轻亲了一下我的眼角。    
      张国荣追悼会,我的女儿看着电视,忽然哭了起来。我问她,你明白追悼会的意思吗,她说,明白,我们再也看不到这个哥哥了。    
      和孩子在一起,我发现可以让自己保留一点孩子的童真,因为我可以尝试用我女儿的眼睛去看这个世界。孩子的世界和我们成人是不一样的,就像他们画出来的图画,有点没有结构,颜色的搭配很多时候是我们大人肯定不会采用的,但是在孩子的画纸上却是那样协调。孩子很容易满足,他们喜欢的食物,一个游乐场,或者一个能够玩得投机的小朋友,他们就已经觉得这是他们要的整个世界了。孩子可以无所顾忌地表达他们的情感,我的女儿会告诉我,今天她喜欢谁,第二天又会告诉我她已经不喜欢对方了。她想要发嗲的时候,可以像个树熊一样,把自己牢牢地缠在我的身上。他们这样简单而直接、很多时候又非常执着的做法,真的可以让生活变得非常简单。    
      我是一个没有耐心的人,我和我的好朋友说,我想用一个月的假期,好好陪我的女儿。我的好朋友想也没有想就说,我想你会受不了的。    
      我想我的朋友没有错,因为我真的是那种休假没有几天就开始想工作的人,但是也许我的朋友错了,因为既然我从来没有试过和我的女儿在一起呆那样长的时间,或者这会是一个不错的尝试。别人问我,为什么会把工作放在生命当中那么重要的位置?这是因为我相信,只有我努力工作,我的女儿才会有更好一点的生活,能够成长得顺利一点,而且正是因为工作给我带来自信和满足,我会生活得快乐一点,而这种快乐肯定会让我和我的女儿相处得更加快乐。    
      九月份,我的女儿上小学了,时间真的过得很快,在我的眼里,她还是一个小Baby,那天,我和她坐在金钟的一家咖啡店里面,她在吃她的蛋糕,我在喝我最喜欢的咖啡。我忽然觉得,我是这家咖啡店里面最幸福的人,因为我有一个我爱的,和爱我的人。因为玩了一天玩累了,她倒在我的怀里睡着了。周末的晚上,咖啡店里面非常安静。我就这样抱着她,继续喝我的咖啡。我知道因为我是她最信任的人,所以她可以这样什么都不管,想睡就睡。孩子睡觉的时候,他们的脸总让我觉得是世界上最美的,因为他们无邪的样子。面对她,我会告诉自己,要生活得快乐和简单,因为这也是我希望能够教会她的东西。    
          
         
    


第三章闾丘说闾丘(1) 

    要自己写自己其实很难,因为基本上自己的阴暗面只有自己知道,如果要去面对需要很大的勇气。我承认没有这么大的勇气,而且我也觉得,我是怎样的,和我是怎样工作的是两件事情,所以我想如果大家要看到我写很多自己的内心感受,可能会失望,会觉得不够痛快。不过没有关系,我想先给自己一个借口,然后开始动笔,这样我的压力会少一些。    
      闾丘看成功和成名    
      这些日子以来,很多人跟我说,闾丘你现在是名人了。听到这些话,大部分的时候我会客气地多谢对方,但是如果是我熟悉的人,我会说,难道我现在才出名吗?有点开玩笑,但是也有点是我的心里话。我在凤凰工作了六年多,我自己觉得工作得非常努力。    
      上“锵锵三人行”节目,成为文涛的嘉宾,文涛问我,觉得出了名,和以前会有什么不同。我想也没有想就说,我觉得别人对我不一样了,比方说文涛,如果不是因为出了名,我想我是不可能成为这个节目的嘉宾的,尽管我所讲的东西,出名不出名,内容都会差不多,但是因为出名,所以价值就不同了。    
      我倒不是说别人势利,而是觉得,人就是这样,成功以及出名,意味着一个人自身价值的提高。    
      我希望成功,希望能够做好一件事情,因为我觉得,只有这样别人才会真正地尊重我。    
      但是什么样才算是成功?    
      我知道很多人把我看成是成功的人,但是我真的觉得不是。在我的眼里,成功的人是能够在一个领域具有权威性,但是我还没有。我所听到的,别人都是说,你真是太勇敢了。我不否认,但是我知道,如果只是让别人看到我的勇气,而不是我做的新闻的本身的内容和影响力,我想我不能够算是成功。    
      在俄罗斯的时候,一个朋友对我说,闾丘,你知道吗,你需要提高自己,因为如果人们谈到你的时候,总是说,这个女孩子非常勇敢,非常敬业,这是不够的。我希望有一天别人会说,因为在这个问题上闾丘是这样讲的。    
      我非常地感谢这个朋友,我们只是见过两次面,但是他却能够这样坦率地告诉我他的看法。其实这也是我自己所希望能够做到的。所以当别人说我成功了的时候,我真的不是谦虚,而是真心地觉得自己还有很多事情要做,还需要很多的努力。    
      因为这样,所以我去读书。大学的时候,自己已经算是比较能够为自己的将来计划的人,所以英文从来不放松,但是其他的课程,主要是看自己的兴趣,而且抱着玩耍的心态。现在想起来,有点蹉跎岁月的感觉。工作之后,再去读书,感觉就完全不同了:第一是因为觉得需要,对于工作带来的各种好处;第二是因为自己掏的腰包。香港的学费很贵,但是我觉得,与其把这些钱花在一次海外的旅游上面,不如投资自己,去读书,虽然我不是“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信奉者,但是直到今天我还是相信,有学问的人才能够成功,真正的成功。    
      我羡慕那些学识渊博的人,因为他们聪明,他们能够把那些书本上的东西轻而易举地记在自己的脑子里面,但是我做不到。我是一个非常实际的人,记一些实实在在的东西要比记一个理论容易得多。我知道自己的短处,所以在读书的时候,即使是现在,我对自己的要求从来不高,我想能够通过考试就可以了,但是这并不是说我读书是为了一个学位。学位肯定重要,但不是我最终需要的。自己在成长,在工作的过程当中知道了知识的重要,知道了要做好一件事情,理论的基础、系统的思维可以让自己做得比一些人要好一些,虽然不会是最好。    
      这是一个越来越像吃方便面的世界,大家都希望很快得到一些东西,但是对于我来说,我总觉得,很多事情不能够太过着急,必须要有一个过程,当然如果计划得好的话,可能过程会快一些。再回过头来说读书,如果只是为了一个学位,我想学到的东西可能只是应付考试,但是如果是为了工作的缘故,那么工作和学习就成为了相辅相成的东西。    
      或许我不应该谈读书,如果大家看到我的成绩单,肯定不会觉得我成功,因为真的是勉强过关。不过,我很想谈读书,因为进修可以逼着自己看书,逼着自己想问题,而且是要非常有逻辑性地想,然后逼着自己写作业,真的要很认真——因为如果写得不好,分数低不要紧,关键是担心让老师觉得收错了学生。在学校上课,晚上看到大家一个个从上班的地方赶来,会觉得原来在香港这个地方,大部分人读书都是为了自己的工作能够做更好,或者以后能够有一份更加好的工作。    
      但是如果要取得成功,我想光是自己有学问,或者工作非常努力,并不足够。成功是需要机会的,而且要抓住机会。再说一次,我不觉得自己成功,但是我要强调的是,和别人相比,我的机会要比别人多。我自己的体会是,很多时候机会是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来的。    
      我是在香港回归前一个月进入凤凰的。去了以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突然有一天,我的上司通知我去试镜,她没有告诉我为了什么,只是让我马上到化妆间去化妆,这是我第一次走进演播室。还好的是我对自己有足够的信心,因此试镜的过程非常顺利。现在回头翻看带子还是看得出来有点僵硬,但是我自己的感觉是,对于第一次看提稿器试着当主持人的我来说,算是不错了。    
      很快我和严力耕一起主持财经节目,算是我做电视这一行的处女秀。因为不需要自己写稿,只需要看着提示器念稿,所以不算难。后来我才知道,之所以选我,是因为我的大老板看到了我在新闻报道里面的串场,提出让我试一试。说实话,那个时候才进凤凰,还不知道管理层谁是谁。别人提醒我说,那个大老板人很高,我才忽然想起来,那些天忙着跑97回归新闻的时候,有一个挎着照相机,高大魁梧,戴着眼镜的人,经常和几个同样高大的人在我们的新闻部走来走去,这个时候我才知道,他叫刘长乐。    
      之所以要写到我的大老板,不是因为别的,而是这个世界非常现实。如果你的老板认为你的工作做得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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