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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性爱与婚姻第14节 洞房悲喜剧(图)
闹洞房险些闹出人命案——新婚三日无大小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
——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曲》
清康熙年间,上海宝山县令接了一个棘手的案子。原告是前日刚刚结婚的新郎官,被告是同村的小泼皮。告状不为别的,是因为小泼皮在新郎新娘结婚那天闹洞房闹过了头,惹得新郎火起,和小泼皮动了手,却因拳脚功夫稍差,反被小泼皮打得鼻青脸肿。于是乎,人生四大喜事之一的“洞房花烛夜”成了“治病疗伤夜”,新郎官儿哪咽得下这口恶气?便告上衙门。
县令大人听完新郎官儿的陈述,觉得小泼皮实在有些过分,便准备关押他几天替新郎消气;可是,小泼皮振振有词地说:“新婚三日无大小!”这话由来已久,县令一听也觉得有理,一时犯了难。
《点石斋画报》并未明说此案的最终结果,依据当时的风俗,小泼皮应该不会受到什么惩戒,而新郎官儿,只好吃个哑巴亏。
闹洞房闹出问题的情况并不少见。《吴有如画宝·风俗志图说》中记载了宁波的一场洞房悲剧——宁波某男子潜伏洞房之中,闻新郎解衣声,新娘脱履声,禁不住暗笑,被新人发现,新郎一气之下用剪刀将听房者扎了个血肉模糊。
班固在《汉书·地理志》中记载燕地风俗:“嫁娶之夕,男女无别,反以为荣。”也就是说,在汉朝的时候,闹洞房至少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的事情了。洞房,新人初夜之所,为何要闹呢?民间自有说法,如“不打不闹不热闹”、“人不闹鬼闹”、“闹得越欢过得越久长”,于是乎,谁不图个吉利,闹就闹呗。
闹房经过历朝历代的演变,加上各地风俗不同,形式也就随之变化无穷。不论如何变化,都与性启蒙有关,以至于“启蒙”不“启蒙”并不重要,毋宁说与性有关。
明朝某地有此婚俗:洞房床上反铺一条花席,需要新娘把它正过来,边翻边有人问:“翻过来了没有?”新娘自然羞于回答,但闹房者一定会穷追不舍,直到新娘红着脸说:“翻过来了!”这大概是闹洞房者有关荤话的最文明的版本了。在这样的场合,黄色笑话自然是可以大行其道了,色情灯谜更是家常便饭。因此,很多羞涩少女在一夜之间成长为凶悍少妇,大概要归功于闹房者的性启蒙。李渔在其色情名著《肉蒲团》中将“看春意(春宫图)、读淫书、听骚声”称为闺房三乐而大肆宣扬。有关“骚声”的说法实在有点过于开放。但毕竟还仅仅是“听”,生怕当事人发现,有些地区闹房居然闹到了“调戏”的程度:明朝四川某地流行的《新房曲》,实在是这方面的代表作——“一看新娘手,二看新娘脚,三看新娘腰,新娘要不亲手送,我们就要伸手掏……”遗憾的是,此曲并未完全流传下来,不过,可以想像,后面的话一定更加不堪入耳。更有甚者,便是发展到了动手摸的程度,被摸者自然是新娘,而新郎官儿纵有千般不悦也只是敢怒不敢言。
第三部分 性爱与婚姻第15节 饿死事小,失节事大(1)
——高耸入云的贞节牌坊若不问夫妇之间有无可以永久不变的爱情,若不问做丈夫的配不配受他妻子的贞操,只晓得主张做妻子的总该替她丈夫守节;这是一偏的贞操论,这是不合人情公理的伦理。
——胡适《贞操问题》(原载《新青年》第五卷第一号,1918年)
贞节,不仅仅是贞洁。贞洁指的是肉体上的洁净,而贞节就不同了,是一种法则,一种做人的原则。说白了,就是男人为了防止自家的女人和别的男人发生性关系,而要求女人必须严格遵守的道德义务。具体而言,女人不能有婚前、婚外性行为。后来,进一步发展为:丈夫生时不得改嫁,死后不得再嫁。后来又发展为:未婚妻未过门时丈夫死了,也要守寡,这叫望门寡,守得住望门寡的,才是千载难逢的好样的女人。中国古代战乱频繁,每次战乱,都有成千上万的未婚女子和已婚妇女为了保守贞节而做了殉情烈女。仅《古今图书集成》中收入的明代烈女就有三万六千人之多。
男人对于女性的限制可以说是变本加厉。孔子有言:“惟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论语·阳货》)。这位“有教无类”的老夫子仍然难以解脱对女人的歧视,也难怪后世人以之为金科玉律,争相发挥了。然而,这并没有激发起太多女性的反抗意识。她们在漫长的封建黑夜中恪守着男人们为她们设计好的一切,谨小慎微地打发着日子,不敢越雷池一步地苟活着……
◎ 受人尊敬的班昭
古人对于女性的要求多如牛毛。《仪礼·丧服·传》记载了对女性品行的种种导向性极强的规定,即“三从”——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这堪称是男性对于女性的最无理要求,却被全社会女性所宽容接受,并得以大肆流传。而《周礼》则提出“四德”——“妇德、妇言、妇容、妇功”,进一步表达了男性对女性的苛求。
令人费解的是东汉女学问家班昭作的《女诫》七篇,它包括卑弱、夫妇、敬慎、妇行、专心、曲从和叔妹,连序在内不过1600多字,内容却相当丰富,对女性的要求异常全面,并将“四德”做了注解:“幽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是谓妇德;则辞而说,不道恶语,时然后言,不厌于人,是谓妇言;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谓妇容;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她认为女孩一生下来就要遭受与男孩迥然不同的待遇,睡在地上,拿纺轮做玩具。班昭认为这是妇人的常道。于妻子而言,丈夫是至尊至高的,是天的象征,事夫如同孝子敬重父母、忠臣礼顺君王一样,根本不能有平等之念。所以,她极力鼓吹贞节观念,推崇“夫有再娶之义,妇无二适之义”的原则,强调“天固不可逃,夫固不可离”。这样,贞节就成了班昭高高举起的大旗,从此揭开了大多数女性受苦受难的序幕。
班昭是颇有才华的女性,她的这一怪异举动被后世学者认作自卑所致。班昭的七条原则不惜丢弃人类普遍的感情内容,忍辱负重,不管男性的言行多么荒诞和悖谬,女性也得忍受,曲不能争,直不能讼,以一厢情愿的贞顺不招惹男性的忿怒,处心积虑地维持道义上的名分。
深受时人尊敬的班昭惟恐女子不守妇道,在《女诫》序言中申明了著书的本意。字里行间所见到的都是女人的自卑。
鄙人愚暗,受性不敏,蒙先君之余宠,赖母师之典训,年十有四,执箕帚于曹氏,于今四十余载矣。战战兢兢,常惧黜辱,以增父母之羞,以益中外之累;夙夜劬心,勤不告劳,而今而后,乃知免耳。吾性疏顽,教导无素,恒恐子谷负辱清朝(《后汉书》引三辅《决录注》云:子谷即曹成子)。圣恩横加,猥赐金紫,即授封关内侯事。实非鄙人庶几之望也。男能自谋矣,吾不复以为忧也。但伤诸女方当适人,而不渐训诲,不闻妇礼,惧失容他门,取羞宗族。吾今疾在沈滞,性命无常,念汝曹如此,每用惆怅,闲作《女诫》七章,愿诸女各写一通,庶有补益裨助,汝身去矣,其勖勉之!
拥有高文化修养的班昭尚且如此,真正“愚暗、不敏”不识字的妇女们有足够的理由在自卑方面变本加厉了。
◎ 为一些人所不齿的卓文君
汉朝的大才子司马相如在汉景帝时担任武骑常侍,觉得真是屈了自己这个大才,常常饮酒作乐,最终称病辞职回到家乡四川临邛。
有一次,他赴临邛大富豪卓王孙家宴饮。卓王孙有位离婚在家的女儿,名文君。文君对司马相如的文采钦慕已久,便躲在屏风后面窥视相如。相如来赴宴时心中早已念着文君,见屏风后人影晃动,心中暗喜,但表面上装作不知。当受邀抚琴时,便趁机弹了一曲《凤求凰》,以传爱慕之情。相如、文君倾心相恋,当夜即携手私奔。相如一贫如洗,文君亦因卓王孙怒其败坏门风而不得一文钱。两人只好变卖所有东西后回到临邛开了家小酒铺。每日,文君当垆卖酒,相如打杂。后来,卓王孙心疼女儿,又为他俩的真情所感动,就送了百万银钱和百名仆人给他们。
这个故事的杀伤力是巨大的,一时间传为佳话,成了古人追求自由恋爱的典范之作。然而,月有阴晴圆缺,人有悲欢离合。后来司马相如靠溜须拍马当上了大官儿后,受皇帝宠幸,便宿娼纳妾,竟不理会卓文君。
文君因作《白头吟》以诀。“皑如山上雪,皎如云间月。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竹竿何袅袅,鱼尾何簁簁。男儿重意气,何用钱刀为!”
司马相如见到此诗,佯作落泪,叹道:“文君呀,不是我相如无情无义,只是,你名节不全,我为朝廷命官,怎肯就范……”
司马相如这一举动,又被当朝传为佳话,真的是让人无处说理。明明是司马相如薄情负义,却口口声声说卓文君不贞。这种流氓逻辑居然在古代中国大行其道,岂可怪也欤?!
◎ 自虐的守节
强大的封建礼教攻势加上自甘轻贱的女学问家的鼓与呼,守节就成为古代妇女集体无意识的必修课。妇女们为了表明自己守节的决心,展示不嫁的毅力,不食荤腥、服装粗陋、不听音乐、不出庭户、不沐浴,甚至裁发、割耳、断臂、毁容,几乎无所不用其极。从下面这些摘引自正史《列女传》的烈女行为中,可见一斑。
王琳妻韦者,……琳卒时,韦年二十五,家欲强嫁之,韦固拒,至不听音乐,处一室,或终日不合。卒年七十五。
东平郑氏、大宁杜氏、安西杨氏,并少寡守志,割体肉疗姑病。
段氏,隆兴霍荣妻也。荣无子,尝乞人为养子。荣卒,段氏年二十六,养舅姑以孝称。舅姑殁,荣诸父仲汶贪其产,谓段曰:“汝子假子也,可令归宗。汝无子,宜改适,霍氏业当无预焉。”段日:“家资不可计,但再醮非义,尚容妾思之。”即退入寝室,引针刺面,墨渍之,誓死不贰。
兴和吴氏,自刺其面;成纪谢思明妻赵氏,自髡其发;冀宁田济川妻武氏、深水曹子英妻尤氏,啮指滴血,并誓不更嫁。
王氏,成都李世安妻也。年十九,世安卒,夫弟世显欲收继之。王氏不从,引刃断发,复自割其耳,创甚。亲戚警叹,为医疗百日乃愈。……
守节守到自虐的程度,也真是难为了守节者。史官对此的态度自然是褒扬大于贬斥,否则,正史中定难寻觅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