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衡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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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衡的智慧- 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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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在许多方面,他就是我生活中的榜样。    
    还记得,我和叔叔打了好几年工的那个农场主,好多次直言不讳地指出我性格方面的缺点和工作态度的不足。在我刚刚能抬起一捆干草的时候,埃德温(Edwin)叔叔就让我去干活了。有一天,莱斯特(Lester)叔叔见到经常和我混在一起的一个小伙子后,明白地告诉我这个年轻人不会给我带来什么好影响。还有一次,我忙活了整整一周,终于等来了克拉伦斯(Clarence)叔叔给我发工资的日子。我清楚地记得,他给了我一张50美元的钞票。这在当时,至少在我看来,近乎一夜暴富。我想他很明白我不会轻易破开这50美元,更不大可能很快花掉这笔刚刚到手的“巨款”。实际上,我的确没有飞跑出门把它挥霍一空,而是不停地向亲朋好友炫耀了好几个礼拜,好像它是一块金条。    
    我们一家人和很多近亲每个星期日都会去沃纳斯威尔(Wernersville) 附近的联合基督教堂 (United Church of Christ),这是我们的“必修课”。我出生六天的时候就受了洗,那以后只有一个星期日因为生病才没去教堂。每个星期六晚上,我们都会把皮鞋擦得锃亮。星期日一大早起床,穿戴整齐,系上领带,然后一起去教堂做礼拜。父亲讨厌去教堂的时候迟到,所以我们一向准时。那时的生活就是这样,我也没想过要打破家里的习惯。    
    我十二岁的时候行了坚信礼,这是正式加入教会的程序。十四岁的时候我已经成为青年会的主席。从所有外在的标准来看,我都是一个基督教青年的典范:我每周必去教堂做礼拜,会唱很多赞美诗,牧师做礼拜的时候担任祭台助手,而且还是青年会的主席。作为一个年轻人,还能希冀什么呢?许多年之后,当我的未婚妻琳达问我是不是基督徒,我毫不犹豫地回答:“是的!”然后向她罗列以上种种,来证明我的确是一名虔诚的信徒。    
    但我的真实生活却与此相距甚远。周日的教堂里,我是一个完美的青年,但其他日子里却又是另一回事儿。十七岁时,我就遇到了那个年龄的种种诱惑。说起那些整天和我混在一起的年轻人,我相信作父母的肯定不愿意让自己的孩子和他们交往。    
    生活中蕴藏着一个谎言是件好玩、刺激而且富有挑战的游戏。我也喜欢被人看作是个好青年。每个星期日,母亲和祖母们都会表扬我,希望自己的孩子也能像我一样地出色。    
    我的生活就像那些放在餐厅门口的硬币箱。你从上面丢进一枚硬币,看着它画着弧形慢慢地向下滚落。倘若硬币有知,可能会觉得这趟旅程美好、刺激,充满乐趣。但它的终点是确定无疑、不可更改的。毫无疑问它会落到箱底——因为存在万有引力定律。我当时的生活就像这枚硬币,结局也完全一样——那个叫做地狱的人生的“箱底”。我当时走的就是那样一条路,而且脚步越来越快。    
    


第二部分:见证见证 2

    不过,上帝赐我良好的心智,他开始通过这一点将我引上另一条路。我已经知道自己这辈子不太可能成为一个农场主了,因为我父亲就一直没能拥有自己的农场。于是,我开始考虑其它的出路,并选定了电子学。之所以选择电子学,不喜欢高中按部就班的课程只是一方面,而我对电子学浓厚的兴趣才是主要原因。在高一高二期间,我每天利用下午放学后的时间去伯克(Berk)技术职业学校上课,班上的老师霍华德·巴克(Howard Buck)特别欣赏并鼓励我。他不仅发现了我的潜力,而且也注意到了我生活方式和交友方面的不良习惯,多次表示,希望我能够树立并追求更好的生活目标。在此期间,偶然机会我参加了林肯技术学院(Lincoln Technical Institute)电子技术专业奖学金考试。这个考试是专门面向即将毕业的高中生的,而我当时只是一名高二的学生,却赢得了两年的全额奖学金。    
    高兴的同时也有点儿麻烦。由于我还不是高三的学生,还要一年半时间才能高中毕业,但奖学金必须从下个学年开始使用。于是,我的人生始料未及地翻开了新的一页。高中的学习生活本来就让我厌倦不已,而新的生活又是那么充满诱惑。对一个被世俗生活方式日渐吸引的年轻人来说,更多的自由也让我憧憬万分。    
    一份奖学金和一种更具挑战性的生活摆在了我的面前。我决定放弃高中最后一年的学习,在十七岁快要过完的时候前往林肯技术学院,攻读大学专科学位。在学校和家之间往返的几个月间,我遇到了一次车祸。后来父母决定让我搬到紧挨学校的一处公寓去住。我的室友虽人都不错,但都沉溺于世俗生活的快乐之中,酗酒、吸毒、玩摇滚。    
    现在我的女儿已经过了十七岁,回想一下,我简直不能相信自己那么早就离开家庭独立生活。但我并不建议大家都像我这样早早地开始独立生活。需要说明的是,尽管我做出种种鲁莽草率的决定,但上帝带给了我向善的指引和良好的结局。他要在我身上展现他那无与伦比的神奇力量。    
    我不仅从十七岁就开始了在林肯技术学院攻读两年学位的学习,而且还缩短了自己在校学习的时间。本来六个学期的课程我只用五个学期就完成了,其中有一个学期我竟然上了两个学期的课!不过,为了从高中顺利地毕业,我还需要学习数学、英语和历史课程,所以我就使用晚上的时间在当地的莱谷社区学院(Lehigh Valley munity College)上这些课。你慢慢读下去就会发现,我那时生活紧张忙碌,而且能够严格自律。因为从小就做很多农活,辛苦的工作并不让我感到吃力,常常一天只睡五个小时却照样精力充沛。    
    那段时间,我手头上还有兼职工作。虽然有奖学金,不用自己交学费,但是租房、汽油和书本费都要自己承担。当地的广播电台和电视台WFMZ雇我维修设备,此外我还设法上了几个周末的夜校,播放音乐和电视节目。除了加倍上课和夜校补课,现在我又开始在夜间和周末上班了。我像一个杂耍艺人一样,开始练就高度紧张的职业生涯所需的种种忙而不乱、游刃有余的技能。    
    在林肯技术学院我第一次接触到了电脑。在此之前,我感兴趣的领域是电子学这个大门类。因为在WFMZ工作,我主要关注广播和通信方面采用的模拟技术。但我平生第一次用过电脑之后,就被深深地吸引,并知道我希望自己今后从事什么样的工作了。我开始鼓捣Radio Shack TRS 80型机,随后第一次接触到了RSA 1802型机,还有林肯技术学院当时用作培训的一台简易电脑。我对电子学仍然兴致盎然,但电脑却成了我的挚爱。我把所有的钱都花到电脑上了。    
    最后一个学期我开始求职,想找个电子技师的工作。我接受了IBM和西电公司(Western Electric)等东海岸公司的面试,也决定与一家叫做英特尔的西海岸公司谈谈——他们也到这儿来招技师。英特尔一般不到东海岸招聘,但公司规模发展得太快,致使整个行业都奇缺技师。面试那天等了很久,我是罗恩·史密斯(Ron J。 Smith)当天面试的12人中的最后一个。罗恩·史密斯当时是英特尔工程技术部经理,他对我的印象可以从当时他写的简短评语中看出:“有些傲慢,积极进取,才思敏捷——很适合这份工作。”    
    直到今天,罗恩和我一直是好友兼同事。他的父母和我的父母住得很近,我们也常常用当年的宾州往事和我们的初期交往打趣。不管什么时候我在英特尔做了他不赞成的事儿,我都会说这是他的错——谁让他当初招了我呢。    
    这次面试过后,英特尔邀请我参观公司。当时我十八岁,从没坐飞机跨越过阿巴拉契亚山脉。现在我有机会免费乘机前往当时已经颇有名气的加州硅谷了,经过一秒钟的考虑,我接受了邀请,决定前往加州的英特尔总部。不过,在飞机起飞前我还向妈妈保证:“别担心,妈妈。我怎么也不会搬到西海岸去的——我是东海岸人。”    
    我赴加州面试期间,母亲正在做一个大手术。回来的那天我去病房看她,她一见到我就全明白了——我注定要去辽远的西部。虽然前不久我还向她保证过,但西部现在已经吸引了我的心。我一生有数次奇迹般的巧合,这是一次。因为只有这一年英特尔曾到林肯技术学院进行过校园招聘。如果我不是“偶然”参加了奖学金考试,我永远也不会有英特尔的面试机会。    
    这样,我在1979年6月完成了高中学业, 8月以全班第一的成绩获得了林肯技术学院的大专毕业证书,10月份起身前往加州,开始了在英特尔的职业生涯。    
    真是神奇的一年!    
    


第二部分:见证前往加州

    我的室友杰克(Jack)喜欢弹吉他,他是只大烟枪,还吸毒,酷爱改装后加大马力的汽车和摇滚乐。鲍勃(Bob)喜欢收集枪支、手榴弹和爆破材料,是个“新纳粹”。可想而知,对于我们这样三个住在一起的单身汉来说,宗教信仰在我们的生活中占据不了重要位置。    
    一天,我们散步回来,进到客厅,我们看到杰克、鲍勃和他们的朋友正围着一个奇怪的、散发出古怪味道的东西。我和琳达去了另外一个房间,在那里聊天看照片。她问我那些人在那儿干什么,我淡淡地说:“在吸毒。”    
    琳达大吃一惊:“如果警察这会儿正好赶到,我也会被抓进监牢的!”她再也不愿到这儿来了,还积极鼓动我另择新室友。    
    我的亲戚们都非常反对我去加州工作——    
    “地震会让海水淹没加州。”    
    “加州女孩会疯狂地爱你,而后弃你而去”。    
    “那里的人个个游手好闲。”     
    “当心卷入那里的邪教组织。”    
    因为要迁往美国大陆的另一侧,我在长辈们眼中成了一个不肖子孙。    
    我还记得驾车抵达圣克拉拉第一天的情景。在埃尔凯米诺雷亚尔(El Camino Real)和圣托马斯(San Thomas)高速公路的交叉路口,左边是一辆低矮的改装车(low…rider)正跃跃欲试(如果你不熟悉这种改装过的汽车,那得亲眼见到才能相信真有其事),右边是一辆加大马力的汽车,低音炮震耳欲聋,连我的车都跟着颤动。绿灯一亮,我刚要起步就已有三辆车抢先冲过路口。于是,在下个路口我掉了头,开到旁边一家餐厅的门口,找了个边座坐下,要了一杯咖啡。我真有点糊涂了,我到这儿到底是干吗来了——这简直是个疯狂之地。    
    然而,这还只是开始。几天后我在英特尔参加新人培训,主讲人突然尖叫起来:“地震!快钻到桌子下面!”我把手里的东西一扔,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趴到地上。那天傍晚我呆在家里,正在厨房桌边看材料,突然余震来了。我大惊失色,向后一跃跳过椅子,像只猫一样落在房间的正中央。宾州至少不会地震,我想。如果当时我有钱或者有张机票,我肯定会飞回我那熟悉温馨的家乡。我相信这也是上帝的旨意,他要让我在生活巨变之前做好准备。在我准备好迎接这些变化时,他让我了解到当时生活方式的种种不足和最终结局。    
    除了几个和我一样从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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