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相处是吗?
“有这个荣幸可以请你跳支舞吗?”
这次乐队弹奏的是慢步舞曲,更多人下舞池跳舞了。不过何曼侬知道有很多人的注意力都放在他们两人身上。
“不了,我跳累了。”她转身往左手边的单人沙发走去。她那些姊妹们都下去跳舞了,没人可以帮她挡挡范姜颐的接近,她感到有点紧张,手心微微冒汗,希望他快点走开。
“要吃什么吗?”
吃?她可没他那新女友的好胃口。
她唇一勾,他便知道她在笑什么。
“她是个很纯真的女孩子。”
她脸色冷淡,不应。
“由于家境清寒,她等于是靠社会救济长大成人的。难能可贵的是在恶劣环境下长大的她,依然拥有纯真善良的个性。”
跟她说这个做什么?炫耀吗?这是哪门子炫耀?没有人会把身世悲凉的程度拿出来炫耀的。
“接着你就要告诉我,我条件太好、出身太优、人也无限美好,可惜你配不上我,你不是我理想对象,我一定会遇到更好的男人来跟我匹配。”她点点头,终于看向他,“好了,我替你把所有的安慰话都说完了,你可以离开了吗?”然后,目光很快又移开。
他在看她,她不看他,可是全身知觉都感受得到他目光带给她的压力,那压力逐渐要扼住她的呼吸……她艰难的维持住冷淡的外貌,她必须找个力量来支撑她的勇气。对了!汪洋,她需要他!
伸手往晚宴手袋里捞着,很快捞出手机,用力按下快速键“1”,响了两声,那头很快的有了响应——“曼侬?”
是汪洋温柔的声音!他在叫她,声音温柔得教她好想哭……“汪洋……”她声音好低好轻,好依赖。
“怎么了?”
“我过去你那里好不好?我过去你那里陪你值班好不好?”
“你会觉得无聊的,不然,你要不要去‘仙客来’今晚他们集合在那边排戏。”
“不管不管!我就是要去你那里!”她努力将心思放在通话上,也终于努力有成,忘了身边还有个足以让她窒息的男人。
但她的遗忘没能持续太久,范姜颐走到她面前,伸出手掌盖在她手机上——当然也盖住了她的手。
“我们还没谈完。”
她像被火烧到一般的退了一大步,拿手机的那只手更是用力挥开他,一个不小心,还把手机甩了出去,摔在他脚边。
范姜颐弯身捡起,脸上表情冷淡,也不征求她同意便径自对电话那头的人说了:“曼侬待会就会过去。”没等那边做出响应,他关机。
他的表情让她感到危险,可是因他而起的火气也在狂烧着,她才不怕他!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对他小心翼翼伺候、一心只想让他娶回家的笨女人了!他甩了她,移情别恋的甩了她!
“手机还我。”她伸手要着。
他没有为难,将手机放回她手上,但——
“哎!你——”她惊呼一声。
因为范姜颐突然抓住她,她一个不防,掉进了他双臂的钳制、他的怀里!
“跳支舞再走。”
不由分说,将她往舞池里带,这时一首圆舞曲的前奏正好扬起。何曼侬连思考的时间都没有,等她发现自己在做什么时,她已经在他的带领下轻快的旋转若翩蝶。她怔愕,只能一直跳下去,像是被他完美操作的木偶。
眼角余光看到四周的人全以惊艳的眼光看着他们。
她的社交舞跳得很好,大家都知道,可是没有人知道范姜颐居然会跳舞,还跳得那么好!
而他们的搭配简直是天衣无缝!所有人都退出舞池,都睁大眼睛欣赏着他们华丽的演出。谁会相信这样完美的表演是来自一对刚分手的情侣?!
轻快旋转、快步飞跃,她的长发像迎风飘扬的黑丝绸,她的裙摆化为天上的白云、激石的浪花,时而轻摆,时而狂荡。
她不停的转,不停的转,长发一再扫过他的胸膛,步伐一再与他相缠,手里的手机早不知道遗失到哪儿去了,她手上没有其他东西,只有他的盈握。
第一次他们热舞,是在西洋情人节,二月十四号,他们在他的公寓吃烛光晚餐,不想出去人挤人。
他放了音乐,向她邀舞。她见识到他惊人的舞技,他说他在英国读书时拿过国标大学组冠军。得到了冠军后,就因为课业与工作繁忙,疏于练习了。他说她的舞跳得很美,引发他熄灭多年的跳舞欲,那一夜,他们跳得好尽兴、好累、喘得快要断气。然后,他说——
“我们同居吧,明天就搬过来。”
她说好,她眼睛里傻兮兮的闪着天上的日月星辰,说好,轻易说好。
好喜欢他、好迷他,甘心为他作牛作马,打定主意要当他的妻子,光是幻想着别人叫她“范姜太太”的美景,就足以让她高兴上一整天。
她为他克制自己的脾气,为他收敛自己的种种——不再常常去时尚派对,不再常常去夜店玩乐。为了讨好他,甚至不敢在他面前翻看时装杂志、珠宝杂志什么的,怕他认为她是肤浅无知无用的千金小姐,对他的人生、事业没任何帮助。所以她强迫自己去啃商业杂志,天天忍着呵欠看完经济日报、工商时报,努力创造他会感兴趣的话题,甚至去他公司上班……她是傻瓜。
从来没有一桩爱情让她谈得这么委屈,把自我压缩得这么卑微,而她当时居然还那么的甘之如饴!
不是大傻瓜是什么?
啪啪啪啪——
蓦地,掌声从四面八方热烈响起,为他们的精湛表演喝采,久久不绝。
不知何时,舞曲已经奏完。她喘气不已,瞪着他看,体力与心思都极度消耗,一时无法动弹,只能这样站着。
他也在喘,但看来仍是精力充沛到可以接着连跳一百首舞曲的样子。
两人对望,然后,他突然低下头轻啄了她唇角一下。
四周突然静默。
“啪!”
一巴掌。
这是她的回礼。
四周持续静默,噤若寒蝉。
第五章
“你的兴趣是什么?”
“让自己美美的。”
翻翻白眼,继续问:“你有没有什么专长?”
“化妆、打扮、造型、时尚……”
“停停停!我的意思是那种可以用来谋生的、有用的技艺专长;再不然就是才艺,比如说跳舞、乐器什么的。”
“那些……都会一点吧,但不精。”
发问的人终于决定她受够了!
“喂!何曼侬,你的三魂七魄到底是梦游到哪里去了?!你这样随便敷衍我的问题真是太过分了!”啪!手中的原子笔用力往桌上一拍。
“啊?”被声音震回神,才发现自己方才居然又恍神了。真糟。已经算不清自己这些天来恍神了多少次,反正她就是一直沦陷在“恍神——回神——懊恼——然后再度恍神”的地狱中无力自拔就是了。
她眨眨眼,看了看四周,发现自己现在身处在“仙客来”。怎么会在这里呢?她花了一点时间才想起来。是了,这几天她一直窝在汪洋那里,他看诊,她在一边当花瓶;他在研究室,她坐在一边泡咖啡,没出声干扰,只是发呆,但却已严重拖延了他工作的进度——因为她的美丽,让研究室里那些思春的单身汉们个个神魂不属,三魂七魄全往她身边飘去,哪还有心思做研究?
于是昨天汪洋只好很慎重的建议她到“仙客来”这里找事做,就算发呆一整天也没关系。可是她来这里做什么呢?他又不在这里,她跟其他人又不熟,上回又听说了为着一个叫什么周勤的男人,她们集体对她很有意见;感到很冤的她,当然更不想没事上仙客来自讨没趣,就算……那里有她一直很欣赏的林欣蓝,也不好再去了。毕竟,听说林欣蓝的初恋是因她而无疾而终的,虽然真的不是她的错,可是有了这一个疙瘩后,怎好意思再去?
她们一定很不希望她再去的,她这么对汪洋说。可是汪洋马上打电话给林欣蓝,然后给她一个意外的答案——欣蓝希望你可以成为她剧团的一份子。
为什么?为什么林欣蓝愿意接受她了?当年她们可是连话剧社大门都不肯让她跨进的,不是吗?
为着这样的好奇,她来了。但仍是恍神如故哪,真槽!
“你根本什么也不会,我还真找不出事情可以给你做。我们剧团很小,每个人都各司其职,针对每个人的专长与特色去分配工作,没空间收纳闲人的,真不知道欣蓝要你来做什么!她又不是那种会屈服于人情请托的人,这次怎么会因为汪洋一句话就同意你加入我们了呢?搞不懂。那,你自己说好了,你可以为我们剧团贡献什么?”
“我也不知道。”她耸耸肩。
“一般事务性的工作呢?你毕业后,做过什么工作?”
努力振作了下精神,决心不再放任自己去恍神。她道:“我当过教授私人助理、律师特助、总经理室秘书助理。”
“哦?”问话的人终于觉得跟她谈话不是浪费时间了。“听起来还不错嘛!有文书处理方面的长才,不是那种成天只会喝下午茶、看时装杂志、去俱乐部跳舞玩乐的米虫呢!那你……”
“还有上网购物。”
“嗄?什么?”
“我每天做的事可多了。”
“我不是说休闲,是说你上班时——”
“我上班时就是做那些事呀。”多么理所当然。
瞠目!“有那个笨蛋会花钱请你这种人去上班?!”
“我的历任男朋友呀。为了他们我才去上班的,不然谁要那么辛苦的去过那种朝九晚五的无聊生活?我又不缺钱。”
“你、你、你……”真不知道要嫉妒她生活优渥到无须为五斗米折腰好,还是要唾弃她米虫得这么理所当然的行为好。“你就没有一点理想吗?”
“我有——”
“你只能说爱情以外的理想!比如说当女强人、当明星什么的。”就怕她说出“我的理想就是谈恋爱”来让她吐血,所以先堵住
“我……”何曼侬看着她,叹了口气,“我曾经有的。我高中时,很想加入话剧社,想学演戏,可是你们为了不明的原因把我轰了出来。”
啊!是那样吗?问话的人有点心虚了。
“那是因为……因为……当时我们以为你想进话剧社,是为了、为了勾引周勤嘛……我们当然不可以让你进来呀……”
“所以说,是你们扼杀了我的梦想。”
呀!呀呀!这会儿角色重新分配,她们正义七朵花一下子改演起不明事理的坏人来了。
“你还有兴趣演戏吗?”有人这么问。
“如果是林欣蓝写的剧本的话,我当然很乐意。”何曼侬微笑,但摇摇头道:“但是我也知道根本不可能,她才看不上我呢。”说完,才发现方才说话的人并不是原先那个七朵花之一,而是向来神出鬼没的林欣蓝。这个林欣蓝总是打她身后出现,没被吓死算她何曼侬命大。
“不,我手边有一个剧本,正适合你。你愿不愿意当我这一出戏的女主角?”林欣蓝坐在她面前,淡声问着。
女……女主角?!演林欣蓝写的戏!要她演?!
她吗?她可以吗?
开……开玩笑的吧?!
何曼侬只能瞪着林欣蓝看,一时无法言语。
莫名其妙的,她成了“花与蓝剧团”新戏的女主角。从一个无所事事的千金小姐变成了一个被操个半死的可怜阿信。
新戏预计农历年底公演,只剩五个月,对她来说,时间算是紧迫的了,可是林欣蓝却还不肯给她看剧本,只叫团员天天盯着她做基本训练。
每天每天每——天的操她!操得她没机会恍神、没时间想起她的失恋、没时间去想念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