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it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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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it精英- 第1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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咧咧地拖着我的手,兴致勃勃地边排队还边唠叨着:“听说猴山猴子特别多,狗熊还会转圈。”晕了,这个貌似成年的家伙果然精神有问题。    
    猴山的猴子果然多,比他所说的、我所想的都还要多,而且,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猴子的饮食口味也在逐步提高,园里买的爆米花早就不理不睬,倒是人吃的零食才有市场,猪头兴致盎然地定要喂喂猴子,便冲到杂货店去买零食,回来抱了满怀,却果然颇合猴子口味,一群猴子眼巴巴地瞅着他。我白他一眼,“你还挺了解你的猴子朋友爱吃什么啊。”    
    “我照着你的口味买的,果然很合适……”真想一脚把他踢下栏杆去,让猴子抓花他的臭脸。    
    猩猩馆里有一只特有性格的大黑猩猩,一脸鄙夷地坐在玻璃窗里,有人无聊地敲击玻璃,它便轻蔑地微微扭一下头,一脸嘲笑地瞟一眼,那表情,看尽世事般,很是好笑。他对这只性格猩猩格外感兴趣,前后左右地端详着,还特三八地学人家敲敲玻璃,定是敲得太过卖力,猩猩被这个无聊透顶的家伙烦透了,看都不看他一眼,慢悠悠地起身,扭着硕大的屁股走进洞里,闹得他好没面子地呆立在一群孩子责怪的目光里,我已经笑翻,倚着猩猩馆的栏杆差点岔气,没想到这只可爱的巨大猩猩反而为我出了一口气。“受打击了吧你,人家看过的人肯定比你看过的猩猩多,瞧你这人缘朱建国,连猩猩都鄙视你。”    
    不知他是不是还没有进化完全,对自己的近亲猴子猩猩格外青睐,尤其是那些笼子在高处的猴子,他站在笼子下仰着头咧着大嘴“嘿嘿”地傻笑着瞅了半天,见人家爸爸肩背着孩子向上喂食很是羡慕,跃跃欲试地捅我的胳肢窝,早就看出他那点心思,我可跟着丢不起这个人,想也别想,装傻不理他,他便急了:“领导,我主动背你,就让我心仪的猴子吃点开心果吧,求你了!”    
    “休想,我奋斗半生树立起的伟岸形象,就为了你亲爱的猴子毁了吗?”不能惯着他,得寸进尺是一般小孩子的通病。    
    “聪慧阿姨……聪慧姑姑……聪慧aunty……”说着,还真的蹲下身去。    
    哼,骑就骑,不管了,“警告你啊,敢摔了我你就不要混了!”他颤巍巍地直起身,小猴子试探着从我的手中拿走了果子,样子探头探脑的很是可爱,好玩好玩,再喂一个,“你有完没完啊,我的腰要断了!”    
    “不行,还没玩够呢,坚持住!”    
    “杀人啊,你这个恶毒女人,谋杀亲夫啊,求你了快下来,啊——”我看再接着惨叫下去,动物园的警卫就会以为有命案发生,被吸引到这里,为了免生事端,还是饶了他吧。不过,真的很解气。    
    原来,动物园真的也能给木讷呆板的成年人带来意外的乐趣,心情因为各种各样的猴子以及身边这只聒噪的“大猴子”莫名地高兴起来,心里是久违了的儿时无忧无虑的欢乐,感觉真好。    
    海洋馆里,透明的玻璃窗内,水发出荧荧的微蓝的光,各种五颜六色的鱼儿游来游去,其实,更像是一种飞翔,这样的毫无拘束,这样的自在不羁。他说得对,动物园是浪漫的,漾漾的水纹光波柔和地透射在我们的脸上,连人也似乎飞翔起来,牵着他温暖的手,漫步在这广袤奇幻的世界,我确实感觉到了丝丝的温馨,浓得化不开的浪漫。    
    快乐的日子总是稍纵即逝,不知不觉,他的行期一天天近了,照例这样日日欢笑着,但笑容越来越牵强,只有我知道,我不快乐。那天他说,去拍张照片吧。是啊,认识了这么久,除了以前公司的员工合照,我们真的还没有出现在同一张照片之上,他说去,便去了。纵容似的一味迁就着他,宠爱着他的任性和玩笑,甚至不再执著地和他斗嘴,让他一句,看他得意洋洋地自以为讨了大便宜,也随之快乐同时忧伤,这两种不可调和的情感,在我的心底里莫名地糅合起来,酸酸甜甜的,最后却幻化为淡淡的苦涩,在齿颊之间挥之不去。    
    我说拿了数码相机去郊外拍几张吧,他说不,我们要到影楼去拍,穿上王子公主般的华丽衣服,留一个最美好的印象。虽然觉得很傻、很乡土,可见他兴致很好的样子,我便也略化了点淡妆,已不忍,亦是不愿去拂一个那样兴冲冲的男人的好兴致。任他拖着我的手,满世界地转悠,寻觅着顺眼的影楼,路过一家装潢很雅致的,他便跑进去咨询,这是第八家了,我已经累得脚后跟酸痛,便等在外面,无聊地看着橱窗内华丽的婚纱,那么喧哗地美丽着,在那一刻,任何女人都会若幽兰般绽放的吧,单单是脸上荡漾的幸福,便足以让那一刻定格为永恒的娇艳如花。    
    “聪慧,你怎么在这里?”是楚浩,臂弯里还挂着那个有些妩媚的艳丽女孩,精致的装扮,耀眼的服装,我们其实已经见过一面,在商场里的女孩,他倒一直是个常情的人。女孩定是也知道我是何许人也,稍显夸张地愈发将娇小身躯攀上楚浩的臂膀,深紫色眼影下的眸子戒备地审视着我,若不是碍于楚浩的面子,我倒要讪笑起来,今时今日,我倒成了她的敌人,这样的防备不免有些调侃。


第三部分第一次吻上我的唇的时候

    “Hi,我没事随便逛逛。”其实,经过那次的晚餐,我想,这样的会面与招呼,再坦然不过,倒是对面的一对人儿,男的尴尬窘迫,女的一级备战。曾几何时,我反倒成了一个有可能夺了人家男友的人,还是想笑,但怕加重楚浩的困境,便只微笑着朝女孩点点头。    
    女人啊,到了护卫自己情感的时候,便若雌虎般警觉,女孩甚至无视我的招呼,仍旧恨恨地斜睨着我看,还边拉扯他的衣袖,示意凶猛大虫出没,此地不可久留。偏偏楚浩还大有攀谈几句的意思:“找个地方喝点东西吧。”    
    女孩的忍耐大概已经到了极限,见自己男友与这等不相干的女人交谈腻歪,不免勃然大怒:“Sam,你走不走啊,Lisa还等着呢。”呵呵,不得不别过头去掩饰一下我的嘲笑,原来他叫Sam,处在一个满是国人的研究所却这样称谓,着实有些怪异。    
    “不了不了,我还有事,你们快去忙吧。”我拙嘴笨腮地连忙拒绝,打声招呼都要吃人,要是喝点东西非得活剥了我不可。    
    一条坚实的臂膀揽住我的肩头,原来小朱已经站在我的身后,他站前了一步,朝着楚浩伸出手,“好久不见。”他们也曾有几面之缘。楚浩的脸色一时间变得很难看,大概他的心仍沉浸在对我的歉疚之中,这突然的一幕重创了他自以为博爱的心,手臂伸出得有些迟疑,但他所需要维持的风度使这两个男人最终还是握了握手。    
    “礼服都准备好了,里边等你化妆呢,咱们别耽误人家的时间了。”此时的小朱聪明得紧,解救我于凌厉的眼光之下,道别之后,我就被他这样环着,脊背僵直径直走进了影楼,再也没有回头。    
    唉,虚惊一场,斜眼打量了一下小朱,瘦高个子,虽说一身便装,倒也青年才俊,“嗯,小子长得也不输他,还好,总算给我挣回点面子。”    
    他仰起头“哈哈”地笑了,重重地拍拍我的后背,我猝不及防一下子被口水呛到咳嗽起来,“张聪慧,我发现你也不过是个俗不可耐的女人。”    
    那一日,他为我挑选了雪白的曳地长裙,虽然,我想这样的纯真和圣洁,已不适合这样破败颓废的内心,可为他,我愿意穿一次这样的衣裙,愿意为他这样地娇艳与绽放一次,哪怕只有一次。从试衣间出来,他的眼中不再是调侃,头一次见到他这样专著的神情,我的脸莫名地红透了,这样的心动感觉,还是在青春懵懂的大学时代,楚浩第一次吻上我的唇的时候。这样的感觉本不应属于这样的我,可那一刻,被爱的幸福满涨在胸中,胀痛得快要窒息,一颗心急剧地搏动着,有些眩晕。    
    “我的新娘最美。”此时,我想,他是认真的,因而,我对他微笑,我们就这样相对傻傻地笑着,美容师在旁边好心地提醒:“小姐穿的这个是伴娘礼服。”    
    “不,她穿什么都是我的新娘!”如此直白肉麻,不过真的很受用,的确像他说的,我不过是个俗不可耐的女人,我陶醉于这样的柔情蜜意,快乐得快要飞上天。    
    我们拍了一组似是而非的照片,不像婚纱,倒像艺术照,摄影师对我们的表现赞不绝口,因为不管他指导我们望向何处,最后拍出来的仍旧是两个人痴缠不舍的眼光。    
    日子嘲弄着我那脆弱短暂的快乐,明日,他便要飞去遥远得不能想像的地方,远得仿佛再也感觉不到他的存在。他为我买了满满一冰箱的食物,在我所能看得见的所有地方用便签重复了他平日里在我耳边的叮咛,“聪慧,你要按时吃饭”,“聪慧,不要熬夜,伤皮肤”,“聪慧,少抽点烟”,“聪慧,给我写信”,“聪慧……”,看着他在小小的房间里面忙碌着贴着字条,忽然很想出去走走,屋里的温热让我透不过气。    
    他终于还是要走了,我讨厌机场,因为那是代表着离别的地方。可他说他喜欢,因为这是代表重逢的地方。他仍是那样紧紧地抱着我,仿佛要将我嵌入他的胸膛,可我的肢体却像虚脱一样无力,他的力量已经无法传递到我的身体,因为遥远的半个地球的距离。分不清自己的感觉,痛苦抑或是喜悦,无力思考,惧怕思考,他的爱,已让我习惯懒散于这样的呵护和纵容之中,已经惫懒了自己的神经,我只愿这样安静地依赖着,做个有人疼的女子。可当我学会了这样的甜美和从容,世界却又只剩下一个人独自打拼。生活,让我于悲与喜的巅峰和谷底辗转,就这样逗弄着我,游戏着我。一直以来,尝试着放下沉重的铠甲,换件恬淡的布衣,可重拾战衣的我,却觉得前所未有的沉重与压抑。    
    想哭,可眼睛肿胀得生疼,泪水如枯竭了的泉眼,绝望地干涸,吃力地瞪着干涩的眼睛,定定地望着他,双手牢牢地扣住他的腰身,当他如溺水中的浮木。机场广播一遍遍地催促着他的远行,他俯下头吻住我,滚烫的唇吸吮着我的唇,忽然,泪水像决堤的河流一般汹涌而出,就这样执拗地无声地流泪,也听凭他舔舐着苦涩干咸的眼泪。“等我,回来娶你做我的新娘。”点头,除了拼命地点头,喉咙哽咽地吐不出一个字,一个冰凉的东西套上我的无名指,已经顾不得管这是什么,绝望地看着他在我的泪眼模糊中转身入闸。直到那架庞大的飞机呼啸而起,在湛蓝的天空中划出一道淡淡的划痕,逐渐远去,逐渐变小,站在人头攒动的广场上,生平第一次不顾别人的眼光,任由泪水冲刷着我的面颊。扭在一起的手指被一件生硬冰冷的东西刺得生痛,低下头,一枚小小晶亮的戒指环着我的手指,泪水滴落在上面,愈发闪着清冷的光,这股凉意丝丝缕缕侵入我的身体,占据我的灵魂。    
    这才知道,原来一个人的存在不仅仅是身体占用了空间而已,空气中失去了他的气息,耳边失去了他的声音,屋子里陌生而又空旷。只有那些贴满了冰箱电视和床头的便签提醒着他的曾经和过往。我还是习惯睡在床的半边,另一边是属于他的,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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