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331-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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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女人一思考,上帝也疯狂- 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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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盛圣水的壁龛;花园是更不消说了:荒疏得久了,石楠与矢车菊全没心没肺地痴长,不讲和谐错落,只一味的热烈与颓唐。站在园子里往外看,视线里柔柔地框出远处山坡与树林的轮廓,不真切,倒像是滚了一道毛边。    
    伍尔夫说,“僧屋”是一条船,载起她浮在醉人而忧伤的写作的浪潮之上,任她漂流一世。    
    迷失于词藻    
    每天早晨八点半左右,伍尔夫照例要去依傍着花园围墙搭建的小木屋里写作。照她的话说,她是“径自去那浪漫的居室,一路上穿过乱蓬蓬的草,地上结着霜,硬得像砖”。接下来的三个小时是铁定无人侵扰的。她喜欢用淡蓝色的纸,蘸绿墨水,字是极小极密的,笔划清晰有力,却铺排得紧张,像织得过于精细的蛛网。    
    自从有了小木屋,伍尔夫彻底改了写作习惯。过去,她一向是站在那种高高的、建筑师用的桌前奋笔疾书的,有点像海明威的风格。搬入新居以后,座椅有了用武之地,顶多在文字实在赶不上意识的流向时,伍尔夫才会站起身,把桌椅挪一个方向,换一个角度看看窗外。    
    又或者,彼时,三十七岁的伍尔夫真的已经到了站不动的年纪——看她的照片,少女时代脸颊还是盈润的,飞着淡粉色,一过中年,依然是那样精致的、有雕塑感的五官,却凹陷得厉害,一色的象牙白,眼睛里空洞洞的,连悲意也无。    
    随着年事渐长,伍尔夫已经越来越疏于着装打扮。才搬进“僧屋”不久,她就在日记里写道:“我现在不怎么关心头发、穿衣之类的‘大问题’;我已经甘于粗劣的衣着了。”不过,这样一来,当年伍尔夫父亲的好朋友、大文豪亨利·詹姆斯对她的评价在某种程度上倒是显得比原先跟贴切:“弗吉尼亚优雅而迷人,洋溢着素朴之美。”    
    一日日老去的伍尔夫,把自己的岁月如银屑般捣碎、榨尽,那银屑被“僧屋”的风景激活了,便熬出这样的文字:“米兰达躺在苹果树下的一把长椅上。她的书坠入草丛里,她的手指似乎仍指向那个法文句子‘这确乎是一个女孩子的笑容会比别处明媚的国度啊……’仿佛她就在那里跌入睡乡了。”(短篇小说《果园》,1923)。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2)

    除了早期的《远航》、《夜与日》和《邱园记事》,伍尔夫的其他作品都是在她搬到“僧屋”以后问世的。“僧屋”对于她写作轨迹的影响力,不亚于当年圣伊弗斯康沃尔村的“塔兰德屋”——那是伍尔夫的父亲、《英国传记辞典》的首任主编莱斯利·斯蒂芬爵士在她出生前买下的消夏别墅,是弗吉尼亚儿时的伊甸园。在那里,她可以天天看着“海浪高高地涌起、迸碎,在海滩上撒开一层薄纱似的水花,发出叹息般的声响。”也奇怪,搬进“僧屋”以后,这里的静谧素谈倒作了绝佳的衬底,关于“塔兰德屋”的记忆在这样的背景上显得格外清晰,和着遥远的浪花的混响,重又鲜活起来——从《到灯塔去》(1927)和《海浪》(1931)里都找得到“塔兰德屋”的影子,而这些作品都是在“僧屋”里写成的。在一部晚年的回忆录中,伍尔夫多次提到在“僧屋”里写作的感受,这一次她把自己也比作一条“多孔、渗水的船,浮于情绪感受之上;又如一只敏感的盘子,沐在看不见的光束之下。”    
    这光束必是有魔力的:伍尔夫的笔就像是套上了红舞鞋,写累了小说,便用日记和书信来消遣。1919年之后直到1941年去世,伍尔夫一共写了约三十部小说、散文及文学评论,此外还有被后人编成十几卷本的日记和写给姐姐凡妮莎以及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旧友们的信。字字句句,都用尽了伍尔夫的心力。她决不会因为对象或者题材的变化,调整写作的姿态:意象纵如流萤般倏然闪过,她也一定要截住它的断面,从此便永驻在文字间了。每天,打开邮箱的一瞬间总是她情绪的最高点:如果那里面是空的,便会有什么东西在她心里碰碎了一样,一天一地的愁绪都要从那个豁口里逸出来。对于早年就有过两次神经分裂的伍尔夫来说,也许“僧屋”的环境真是太过纯粹了,由着她、助着她沉溺在自我与文字之间的游戏里,玩疯了,总有些迷失的样子。“对词藻的癫狂,是我与生俱来的”,在日记里,她这样表白,并没有自夸的意思,倒更像是无奈。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3)

    自己的房间    
    刚搬进“僧屋”那会儿,伍尔夫夫妇并没有多在装修上下工夫——只是分几次把多余的隔间打通,添了那间伍尔夫写作用的小木屋而已,这一则是因为他们不愿破坏“僧屋”的本来面目,二则也因为手头拮据,匀不出闲钱。二十年代以后,伍尔夫的书越卖越好,虽然稿酬谈不上丰厚,到底也使“僧屋”里的陈设有了改善。1926年2月17日,伍尔夫在信中写道,“我们正在造两个小盥洗室,一个用的是《达洛威夫人》的稿酬,另一个则花去了《普通读者》挣来的钱。”这封信是写给她的毕生好友,诗人兼小说家维塔·克维尔·维斯特的。伍尔夫的小说《奥兰多》,其女主人公即以维斯特为原型,而这部作品的稿酬,换来了“僧屋”里一套复式的新厢房:楼下的写作间要比小木屋宽敞舒适得多,楼上还另有一个卧室,都是女主人专用的。至于《海浪》出版后支付给弗吉尼亚的稿费,则被用来让整个“僧屋”都通上了电。    
    新厢房楼上的那间卧室,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伍尔夫曾在那篇著名的《一个自己的房间》里,对所有的女人们写过这样的话:“你必须每年有五百英镑的收入,还要有一个门上装了锁的房间,如果你打算写小说或诗歌的话。”比起写作室来,这间卧室的景象似乎更契合伍尔夫一再强调的私密性。屋里的陈设仍旧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床边几是竹制的,若是随手搁上的书压得太多,会有些摇晃。窗畔摆着一张单人床,除了伍尔夫本人,大约再没有人能靠近——据称她同伦纳德柏拉图式的婚姻缘起于她受创的童年,而我宁愿相信,这是伍尔夫追逐纯粹到了某种极致的结果。墙边壁炉的上方镶着画家姐姐凡妮莎的磁砖画,一涂一抹间便是蓝、褐、白的交响,流水般地奏出《到灯塔去》的主题与华采。卧室的另一角,墙上也挂了凡妮莎的作品,椅子上闲闲地搭着奥托林·莫雷尔女士送的印花大披肩。    
    花园是伦纳德的天地,他经常在雕塑与小池塘边踱步、冥想,在园里伺侯果树花草,一呆就是大半天。除了共同打理他们自己名下的霍加斯出版社,他和妻子之间,经常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状态:他说不出自己有多爱她,只知道可以这样远远地守着她,照看她,做她第一个读者,便是一种幸福了。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4)

    告别    
    有时候凡妮莎兴头上来了,会带着画笔直奔“僧屋”而来,在房子的大小关节上,顺手绘几笔装饰花纹,或者干脆给空白的地方添几幅画。姐妹俩心思用得最多的地方,是那间里里外外都漆成绿色的起居室。桌上的瓷砖画、立式碎花褶皱纸台灯、中亚风格的地毯,把色彩与图案镶拼得热闹非凡,幸好有屋中央那根深褐色的方木柱压阵,非但不嫌乱,反而有错落开的美。几把木椅子稳实持重且宽大舒适,是专为在壁炉前捱过长夜设计的。起居室里经常要开茶会,访客都是伦敦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那班老友,罗杰·弗莱,T·S·艾略特,梅内德·凯恩斯,E·M·弗斯特都是座上宾。屋子里谈笑有鸿儒,空气自然热络,但地气仍是阴冷——有一回,弗斯特实在捱不过,一边说笑,一边紧挨着壁炉取暖,一不小心就把裤子给烧着了。    
    若是维塔·克维尔·维斯特来访,就更是伍尔夫的节日了。1925年,伍尔夫给凡妮莎的信中提到,“维斯特刚到,她准备和我单独呆两晚。六月里的夜晚漫长而温暖;玫瑰盛放;花园里充满了蜜蜂与渴望,在芦笋圃上混杂纠缠……”。关于伍尔夫与维斯特以及凡妮莎之间那份女人的微妙情愫,好事者多有猜测。往事悠悠,其实有很多隐秘根本无须说破,只要沉淀下来的是纯净,飘散开去的是馨香,也就够了。    
    然而是朋友终有一散,每每此时,伍尔夫便颓丧到极点。三十年代末,欧洲上空全是硫磺的味道,仗虽然没有打到罗德梅尔,但伍尔夫与伦敦朋友间的联系已经不可能像原来那样频繁了。    
    “僧屋”里的生活却是平静如常,时间简直像凝止了一样。伍尔夫的写作已经不似先前那般疯狂,她说自己的生活正从“单一的旋律”过渡到另一段音乐里去。偶尔,她还会翻出些新花样,有一次甚至写信给凡妮莎的女儿安吉莉娅说,“经过无穷无尽的写作、读书之后,我终于发现,我真正最有天赋的事情是织地毯。我会织各样花色的地毯。”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5)

    然而,从少女时代就开始萦绕在伍尔夫耳畔的“可怕的声音”一刻也不肯放过她,那种情形就像脑子里安了马达,每一次发动起来,功率都比原先更强大。伍尔夫挣扎过,她对自己说,“我发誓,绝望的低谷不会将我吞噬了去……”伦纳德也一直小心翼翼地陪在妻子身边:弗吉尼亚随时有可能自杀,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几乎是孤身一人在和某种强大的宿命抗争——以前有好几次,他都赢了,他以为可以一直这样赢下去。    
    1941年3月里的某一天,弗吉尼亚·伍尔夫在起居室的壁炉前留下了一张字条,是写给伦纳德的,字迹依然纤细而清晰,看得出没有打颤:    
    “最亲爱的,我很确定我又要疯了;我觉得我们无法再度经历这些可怕的时刻。而且这次我将无法复原。我开始听到声音,无法专心。因此我要做那看来最明智的事……我无法再与它抗争了,我知道,我毁了你的生活……我要将这一生的幸福全都归功于你……当一切都已离我远去的时候,仅存的是你始终不渝的体贴……我不认为有谁的过往比我们曾经拥有的更快乐。”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终点在“僧屋”外的乌斯河——她仿佛早就知道结局会是这样,最后几步走得从容自然,就像一次再寻常不过的散步。她的口袋里揣着大石块,一迈进河里就被水流迅速地向河中心推,漩涡里翻涌着光影与往事,感觉像是在天堂里飞。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跋(1)

    早两年,自己写的东西刚开始享受变成铅字的待遇。彼时我总是那样急切地在字里行间凸显“我”的存在——真是恨不能一出手就写砖头厚的自传,像萨特的《文字生涯》里那样,让自己“以文化的光辉”反射环境,“如同傍晚的池塘反射白日的炎热”。    
    所幸,我再怎么不知天高地厚,也终于没有自我膨胀到关起门来写自传的地步。毕业以后,大部分时间里,我的“文字生涯”还是在别人的故事里寻寻觅觅:上班逐字逐句地对着原文审读别人翻译的小说,看着他们“戴着镣铐起舞”,时不时笨手笨脚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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