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李秀英这一咬牙,所有的一切都断了。
原告不松口,法官就决定法庭调解。法官告诉我们,这种调解属于庭审的范畴,他给我们双方半个月的准备时间,在庭上提起诉讼。讼状分为口头和书面两种,庭审也分为两种,公开和不公开的,公开的可以允许别人旁听,不公开的则不能。他要我们从中选择。我选择了书面申诉,不公开审理。
这半个月的时间,孩子送到我妈那里,我则开始疯狂地找寻各种婚姻法的材料。我要搞清我如何利用这个法进行申诉,在那时,我还抱着希望,我要利用法庭上的书面申诉,把我已经濒临灭亡的婚姻挽救回来。我做这一切,不是为了李秀英,只是为了我的孩子,妞儿。我不能让她,在一个破碎的家庭里长大。
半个月的时间,一晃就过去了。
我们去法院那天,是十二月十六日,前天晚上下了一夜的雪,第二天起来,地上铺着一层厚厚的雪,我送妞儿去托儿所,她在托儿所门口回头冲我一笑,说:“爸爸,晚上和妈妈一起堆雪人吧。”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就要流下来了,我把头转过去,不愿让女儿看见我掉眼泪。我可怜的女儿,她不知道过了今天,她就成为一个破碎家庭的牺牲品了。
法院上,我们双方的父母都没来,这一点他们出人意料地达成了默契。李秀英和她三姐出席了。按道理,这种不公开的审理是不应该有当事人以外的人参加的。李秀英她三姐是作为委托辩护人的身份出现的。李秀英作为原告先提出申诉,她申诉的理由是我自结婚以来,我们的感情淡漠,没有家庭温暖,而我经常打她,没有安全保障。看得出来,她也精心准备了,那陈诉词可能是找人写的,写的还挺有条理。李秀英陈诉了有五分钟,她最后提出我们已经无法共同生活,要求离婚。
轮到我陈诉了。我拿出早就写好的书面材料,进行陈诉,这份材料不长,有三千多字,我在里面逐一对李秀英提出的观点进行反驳,对我们的婚后的生活状态做出了总结,并详细地说明了我们之间发生争吵甚至动手打架的来龙去脉。最后我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不同意离婚。
法官等我们各种陈诉完了,正要履行调解的步骤。我举手说:“法官,我还有一个请求。在陈诉状之外,我还要宣读一个材料。那就是给我妻子的一封信,希望你能让我在庭上宣读。因为这样是会对调解有利的。”
我这一出把大家都搞糊涂了。特别是李秀英,她不知我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法官尽管不知我有什么动机,但是他比较通情达理,认为既然对调解有利,允许我在法庭上宣读。
我拿出了这封信。前天晚上,我一夜没合眼,写下了这封五千字的信,今天把它拿出来,我的眼前浮现的是我女儿天真可爱的脸庞,还有我那身体日渐衰老虚弱的双亲,我打开这封信,有一阵子心情紧张,双眼模糊,我的婚姻能不能留住,全靠它了。我开始念信,声音有些喑哑和颤抖。
时至今日,这封在法庭上念了三十分钟的长信,我已经不想再提起它的详细内容。我在信中,回顾了我和李秀英婚姻生活中的实质关系:我们出生在不一样的家庭,我们受着不同的教育。而我们之间对婚姻的理解与认识有着本质的分歧。我在写这封信时,其实心中已经不再有仇恨,我只是想唤醒我曾经的妻子,你只记住了我们之间的恨,却忘了我对你的好。在产房门前我也曾焦急地等待,并因为婴儿的第一声啼哭而流下眼泪;你生病的时候,我也曾深更半夜地满大街打车为你买药……还有我们的孩子,我不敢想像的是一个残缺的家庭会对她有什么影响。我在信中用了近一半的篇幅来描写我对孩子的忧虑,在信的结尾,我写下了这样的话:
“秀英,我的妻子,当你看见女儿天真的面孔被泪花铺满时,还有什么仇与恨,可以比女儿的幸福更加重要?我们之间,到底有多少的问题,可以以埋葬女儿的幸福为代价来解决?秀英,我真诚地呼唤你,回来吧,女儿的两只手,只有与我们的两只手牵在一起时,她才有一个灿烂而美好的明天。”
这封信念完后,法庭上出现了短暂的沉默。我看见法官的眼圈有点红了。这个严肃的中年人什么话也没有说,而我妻子李秀英,眼泪哗哗地流了下来。我知道,这封信起到作用了。
法官把我叫过去,很严肃但也很温情地说,你放心吧,小伙子,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调解。你该让步的地方要让步,我相信你妻子也不是没感情的人,但是你要相信我,就要听我的。
我很感激,自然满口称是。
调解进行了两个小时三十分钟。法官先讲了二十多分钟,他举了很多的例子,并保证我们要是离婚了不会找到比对方更合适的人,至少对孩子来说是这样的。李秀英听着法官的话,似乎有些动心,后来法官给我们一些时间考虑,她出去找她三姐商量,一会儿回来了,说不离也行,但要我答应她两个条件。
我见有希望了,就说,你说吧,只要是合理的我都答应你。李秀英提出来了:第一个条件是以后家里的财权要由她掌握,所有的存折和现金都要归她保管。
我知道她提出的这个要求一定是经过她三姐的授意。好,她喜欢钱,就给了她吧。我同意,没意见。
李秀英又提出了第二个条件:以后什么事要以他们家为主,比如发东西发年货,要把好的给他们家。还有,就是我妈给我弟弟四万块钱结婚费,而我结婚的时候只给了三万,要我妈再拿出一万把这个缺口补上。
我听到这第二个要求简直震惊了。天底下还有没有比这个更荒唐的请求。这是做什么?这是交易,还是在趁机勒索?我一拍桌子,腾地站起,说:不可能,这不是谈条件,这是敲诈!
开头是错,结尾也是错第29节 一场令人心痛的胜仗(2)
于是僵局就这样出现了。而李秀英死也不肯松这个口。两个多小时的调解,法官尽力了,寒冬腊月的天,他的头上汗珠子往下淌,连着喝干了两暖壶水,但是我们的婚依然是非离不可了。我们,对彼此都绝望了。
调解无效,法庭判决,离婚申诉批准。接下来,就是对子女财产的划分,曾经连成一体的东西,如今要硬生生地分开了。
在来之前,我们双方其实都已下定了决心,孩子要跟着自己。李秀英作为原告,按程序先说,她举出很多理由,但中心只有一个,女儿应该跟着母亲,这是符合人情常理的。
其他的她说不出什么,看来在这个问题上,她没有做出什么准备。
她说完我提出申诉,我用半个月时间看了无数有关婚姻法的材料,这时派上用场了。
我先举出根据一九九三年我国颁布的婚姻法,按照每条法规都有配套的司法解释的原则,我在相关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中,找到了这样的一条:父母离异后,孩子应判的标准之一,是最好不改变其生存习惯。我举出例子,我女儿五岁,其中有三年时间是在我家长大的,而与我家相比,女方环境并不好,其中有几个因素,一是家里人口较多,孩子也多,无法保障我的孩子会适应那里的环境;另一个是有关收入问题,我的收入水平在两家人中间是最高的,而我能保证女儿有更好的生活条件,但是女方的家做不到我这样好。良好环境和高额收入,决定了我是更合适的监护人。
不知是我对法律知识的掌握起了作用,还是我在法庭上念的信起了作用,法官似乎倾向于我这一边,但他还是认真地对我们的收入进行了核查,最后判决,女儿由我带。按要求,李秀英每月要拿出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抚养费。
我的眼中一片模糊。我知道,在孩子的监护权的较量中,我赢了。
接下来是财产问题,经过几轮的调解和申辩,我和李秀英都已经筋疲力尽。我们心力交瘁,已经没有太多的精力与体力去纠缠这个问题。按规定,双方婚后财产要按各自一半分配,房子则由法院指派房地产评估师估价,也可自己协议评估。我们没有找法院的人,自己估价了房子,并将所有存折对等平分,婚后共同买的东西也折了价,我最后一次性付给李秀英四万七千元,财产分配环节也就结束了。
经过法庭五个小时的调解和宣判,我和李秀英的婚姻关系画上了句号。五个小时,终结了六年的婚姻。我们两清了。
李秀英在她三姐的陪同下匆匆离去。她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我也不想看她,我们就在那一刻如同陌路。再也没有重合的可能。
我妈妈在家里等着我。她等着我带来一个稍稍好一点的消息。但是我让她失望了。妈听到这个决定,呆呆地立在那里,半天后才说:“炎儿,是我害了你。”
我把自己关在屋里,我已经太累了,我现在只想睡一觉,把一切都忘掉,然后,明天,重新开始和结局。
我在网上搜到了刘震云的一篇文章,反复读。其中有一句话印象深刻:“百姓眼中无大事。”
这个习惯写人生琐事的作家,一语道破了生活与个人的关系。其实在人的一生里,不一定会有多少大风大浪等着你去改变,我们却经常是在琐事中生存,被其影响、改变、湮没,直到异化。
这也如同婚姻,在没有强大的外力推动的时候,随着时间与空间的变化,依然会有些东西滴水穿石,把你的人生涂改得面目全非。
我问张炎,他倾诉这些是想找到什么心灵的安慰吗?他说不是,他说他现在和将来都不大会向谁倾诉这些事情,他现在惟一的安慰是他七岁的女儿妞儿。
妞儿已经上了一年级,她的学习成绩很好,张炎引以为傲。
他说他倾诉这些不是为了寻求心灵的安慰,只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轻易将这些事忘记。因为有一天,在适当的时候,他要把事情的真相告诉女儿。告诉她,不要再犯同样的错,走同样的路。
放纵不是我的错第30节 放纵不是我的错
那天晚上,我做了一连串的错事。先是去了一个肮脏的地方,接着就是在做完了肮脏的事后却又有了纯洁的想法,而自己因为这个纯洁的想法,又遇见了一辈子都不应该见到的事。
我在楼下的小花园里等谢琳,没有上楼。那天晚上,天有些阴,小花园的光线很暗,我坐在凉亭里,像一个黑影。不一会儿的工夫,一辆红色跑车在我家楼下停住,车上下来一个人,是我的妻子谢琳,但那不是她的车呀?我正疑惑间,车上又下来了一个人,我不认识,但毫无疑问的是那是一个男人。他们俩很亲密地拉着手,上了楼。不一会儿,我看见我家的灯亮了,但只一会儿的工夫,又灭了。那天晚上,我做了一连串的错事。先是去了一个肮脏的地方,接着就是在做完了肮脏的事后却又有了纯洁的想法,而自己因为这个纯洁的想法,又遇见了一辈子都不应该见到的事。
我在楼下的小花园里等谢琳,没有上楼。那天晚上,天有些阴,小花园的光线很暗,我坐在凉亭里,像一个黑影。不一会儿的工夫,一辆红色跑车在我家楼下停住,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