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到绿柳山庄找解药,这样我就第三次见到了敏敏。凡事不过三,我想,于是我下了绝招:我脱下敏敏的鞋袜,手握那双完美的纤足,在她的身心中种下了一生无解的情愫之毒。这不是我在《武林外史》中对朱七七用过的错魂手段,那只是纯粹的生理手段,而我要得到的,是敏敏的芳心。
当我听到敏敏对我骂道“贼小子,给我着好鞋袜”时,我想可能事就这样成了。作为叙事人的金庸当时是这样描写赵敏的:
她一声不响地自行穿好鞋袜,在这一霎时之间,心中起了异样的感觉,似乎只想他再来摸一摸自己的脚。
自然,我无从知道敏敏的内心活动,但是,当我接过事后敏敏差钱二败送来装着那两朵珠花的金盒时,我知道事确已成了。此后的一切,只不过是我和敏敏联手演绎的爱情故事。有时是我欲擒故纵,有时是她别出心裁,其间有多少令我意乱情迷的经典时刻啊:
只见赵敏一人站在当地,脸带微笑,其时夕阳如血,斜映双颊,艳丽不可方物。
这是金庸的妙笔生花,我已看出,金庸在行文时对敏敏不知不觉中也是有所偏爱的,虽然他在后记中说赵敏虽美丽但不可爱。这是作家们的惯伎,那个叫托尔斯泰的老头不也说他不喜欢安娜吗?
第四部分爱人同志之三,赵敏
谁是我的下联呢?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绝不是朱七七。只有一件事古龙没有写错:我热爱诗歌,性情多变。古龙让我在朱七七面前表演联句。句是我联的,但我不想在朱七七面前——我想她不懂这样的风雅,尤其不懂我为什么要用这么多李商隐的句子:
自传芳酒翻红袖'杨巨源'
似有微词动绛唇'唐彦谦'
雾气暗通青桂苑'李商隐'
日华摇动黄金袍'许浑'
垂手乱翻雕玉佩'李商隐'
背人多整绿去鬟'杨巨源'
纤腰怕束金蝉断'薛逢'
寒鬓斜簪玉燕光'李贺'
敏敏血溅华堂那一幕,是我毕生最大胆的一次冒险。不过,从那以后,我相信这世上确有人为了爱会在所不惜。而且我知道只有女人才会这样,男人中根本没有一个真正做到“不爱江山爱美人”的。男人们爱的是毛润之的“江山如此多骄”。
因为敏敏,我的人生得以改变:我终于触摸到了真实和幸福。而我此刻想起的不是海子的《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而是麦芒的《自画像》:
没有真实的镜子
却总是揣测万千变化
一个二十世纪的亡命徒
遁迹于古老的爱情
我想像麦芒那样大声对自己说:
我不想高山,不想大海
不想任何与庞大相等的事物
也不想装扮成它们的伴奏
你只需叹息,像一场梦
你只需存在,哪怕被毁灭
这一切已经足够幸福了
就不要再追求什么不朽
然而幸福总是短暂,《倚天屠龙记》总有写完的时候。很快就到了结尾,我本想好好替敏敏画一次眉,但这个愿望终于没能实现。在离别的时刻,我感到难过的是,敏敏,她永远也不知道,是一个叫王怜花的男人陪她走过了她的花样年华。她永远也不知道,王怜花才是她的下联。在这伤感的自怜中,我还想借麦芒的诗对敏敏说:
小姐,请珍惜你美好的情感
凭着这你会永远一路平安
相见时难别亦难,我对李商隐的理解又多了一份刻骨铭心。中世纪的格律之王啊,我这才知道,寻求对仗和下联是一件呕心沥血的事,所以你才说:望帝春心托杜鹃。
只有沈浪理解我,他先给我找来了一个叫徐小凤的女人唱的李商隐,那样低徊性感的“相见时难别亦难,东风无力百花残”歌声,使我平生第一次感觉到流行歌曲竟然也有直指人心的力量。之后他又找来罗大佑的《爱人同志》,当听到“你像一句美丽的口号挥不去”时,沈浪说:“所谓对仗和下联,就是爱人同志。比如你和赵敏,比如我和白飞飞。”
此情可待成追忆?逐渐地,我又像从前一样每天晚上读李商隐到天亮,白天则继续重写《怜花宝鉴》。当我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时,沈浪和我谈起了这些年的江湖。
“人虽未老,江湖已老”,沈浪以一句这样的感慨开头。他告诉我李寻欢的时代也已经被古龙以一本名叫《风云第一刀》(又叫《多情剑客无情剑》)的书结束了。在那本书中人们谈到了我:
李寻欢道:“听说这人乃武林中独一无二的才子,文武双全,惊才绝艳,所学之杂,涉猎之广,武林中还没有第二个人能比得上。”
孙老先生道:“不错,此人不但占卜星相、琴棋书画都来得,而且医道也很精,易容术也很精,十个人学不全的,他一个人就学全了。”
我知道沈浪给我讲这些是想给我一些慰藉。如果在我纵横江湖的时候听到这样的话,可以想像我会如何地意气风发。即便是现在,我依然感到我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毕竟这是百晓生兵器谱上排名第一和第三的人说的话。
“李寻欢之后,江湖上又出了一个叫萧十一郎的男人和一个叫风四娘的女人。古龙将他们写进了《萧十一郎》和《火拼萧十一郎》两本书中。坊间传说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你看看吧。”沈浪说完,给我留下了那两本书。
我暂时停下了李商隐和《怜花宝鉴》。我想,如果没有敏敏,我可能会爱上风四娘。确实,风四娘是古龙写得最好的女人。但萧十一郎,他令我失望。他明知自己爱风四娘,但他不敢确定,不敢承认,不敢面对,于是他用爱上沈璧君来作掩护。这一套路郝思佳在《飘》中用过,她不停地对自己说她爱的是君子卫希礼,但她真正爱的其实一直是浪子白瑞德。十一郎对淑女沈璧君的爱是一个概念之爱,形而上学,非常抽象。这种爱还带有一个边缘强盗对一个主流淑女的极其复杂的隐秘心理。而四娘,他知道,那是和他一路的人,属于一个阶级。这就是他们之间的全部奥秘之所在。
不过,在生死关头,十一郎终于不负四娘。那是十一郎为了救四娘,放下了手中的割鹿刀:
看着这把刀,风四娘的泪已流下。
直到现在,她才真正明白,为了她,萧十一郎也同样不惜牺牲一切。
他对她的感情,表面上看来虽不同,其实却同样像火焰在燃烧着。
被燃烧的是他自己。
她流着泪,看着萧十一郎,心里又苦又甜,又喜又甜,终于忍不住放声痛哭,道:“你真是个呆子,不折不扣的呆子,你为什么总是为了别人做这种傻事。”
萧十一郎淡淡道:“我不是呆子,你是风四娘。”
最后这一句,朴实无华而斩钉截铁,有金石裂帛之声。讲这句话的十一郎,和四娘是爱人同志——死生契阔,与子成说。而我突然想到,那连城璧和周芷若也许倒是绝配。只有沈璧君,是孤独无匹的事物,没有下联。
晚霞绚丽。
但这也只不过是说:黑暗已经不远了。
这是古龙在《萧十一郎》中最令我震惊的陈述。我想我的《怜花宝鉴》也到了该结束的时候了。而我所能想到的最好的结束语来自博尔赫斯的《我的一生》,没有比这更骄傲的诗章了:
我曾远渡重洋,踏上过许多地方
见过一个女人和两三个男人
第五部分浮生若梦 为欢几何,陆小凤
古松居士笑了,道:“所以我常说你若不喝酒,一定能活到三百岁。”
木道人道:“若是没有酒喝,我为什么要活到三百岁?”
——《陆小凤传奇:绣花大盗》
陆小凤一伸手,道:“请。”
宫九道:“理应你先。”
陆小凤道:“为什么?”
宫九道:“因为这是到鬼门关的路。”
——《陆小凤传奇:凤舞九天》
你愿意活得更长,还是宁愿活得更好?这是一个问题。什么是活得更好,是指生活的密度大还是说生活的质量高?这又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有焦虑?因为诸如此类的问题永难回答。每个人都只能用自己的一生去试着寻找答案,不过当你终于明白时,你的一生也已到头了:人生和历史一样,没办法再来一次。所以我时刻提醒自己:生活只有一种可能性,并且没有一种生活不需要付出代价。在这样的警醒之后,我可以暂时心安理得无所顾忌地生活。
古龙在《陆小凤》中创造的各色人等,都在试着按自己对生活的理解生活在江湖,并且都付出了必须付出的代价。这是我偏爱《陆小凤》的主要原因。
陆小凤出场那一节,颇为香艳高蹈。他的人,躺在青云客栈的床上;他的酒杯,放在他的胸膛上,他不必动手,只要深吸一口,杯子中的酒就进了他嘴里;为他斟酒的,是一个有着成熟风韵的非常美的女人,这个女人叫“老板娘”,因为她的老公是“老板”朱停,而朱停,是陆小凤的好朋友。其时,青衣楼的人正在找陆小凤,看样子多半是找他的麻烦。这个出场,是陆小凤一生的“路演”:醇酒美人,声色犬马,在出生入死险恶江湖的同时及时行乐。
先按下陆小凤不表,单说陆小凤的朋友“老板”朱停,虽然古龙对他惜墨如金,但他代表一种人生:
朱停从来没有做过任何生意,也没有开过店。
他认为无论做什么生意,开什么店,都难免有蚀本的时候。他绝不能冒这个险。
其实他不做生意还有个更重要的理由,那只是他从来没有过做生意的本钱。但他的外号却叫“老板”。
朱停是个很懂得享受的人,而且对什么事都很看得开,这两种原因加起来,就使他身上的肉也一天天增加了起来。
胖的人看来总是很有福气的样子,有福气的人才能做老板,所以很多人都叫他老板。
事实上,他也的确是个很有福气的人。
他自己的长相虽然不敢恭维,却有个非常美的老婆。他这一生中从来也没有做过一件正经事,却总能住最舒服的房子,穿最讲究的衣服,喝最好的酒。
他还有件很自傲的事——他总认为自己比陆小凤还懒。
你只要一看见他坐到那张宽大而舒服的太师椅上,世上就很少还有什么事能让他站起来。
因为无论要做什么事的时候,他都要先“停”下来想一想。
只要想开了,世上也就没有什么事是非做不可的了。
在书中,惟一领略和见识了朱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