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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从从 插图/马骁
粉色篇爱情在屋里(2)
那个夜里我梦见自己,仿佛踏在云中。好几次差点就纵身跃下。 我曾经告诉潘说,什么时候你的科研出点成果,就发明个仪器,可以帮助我们随时脱离这令人疲倦压抑的世界。 潘是我的男朋友,他听了只是笑,不以为然。 他不知道我,从来如此。 终于一跤跌醒。整个人滚落到地毯上。 背脊有点痛,人像一摊烂泥。是不是一旦放松,所有的疼痛就都一起发作?大大地伸了个懒腰,一只手滑入了床底。 什么东西?我的手摸到冰冷的东西,拉出来一看,竟然是个电动小火车。装上电池它立刻欢快地动起来,发出清亮的鸣笛声。一个年轻的女孩子,独自在一套房子里和一辆红色的小火车做伴,竟然不那么孤单了。 我已经27岁了,这是我生命里的第一份年假。一点也不奇怪,大学毕业至今,我一直过着青蛙般的生活,跳来跳去。每一家公司都告诉我,干满一年以上才可以申请年假。可是诱惑与变故总是来得太快,这年头连男朋友都来得快去得快,我怎么可以要求自己对一份工作忠心耿耿? 我决定去北京。因为我遇见了洛阳。他在网上到处发帖子,说想去向往已久的上海旅行,希望能租用上海的房子,过典型的上海日子。他只要七天。 我也只有七天。我在上海生活,我有独居的小屋,一房一厅,水电煤齐全。 我问他:“你在北京一个人生活?” “是,你想来北京吗?” 就这样达成协议,他先来上海,和我交换身份证抵押,另签一份协议,规定各种条款,最后,我们交换了钥匙。他给我一张手绘的地图,告诉我他住的地方。 他的屋子就在三里屯边上六层公寓楼的顶层,有尖的屋顶,小小的露台,平时可以爬上黑瓦屋顶去晒太阳,鸟瞰整个工人体育场和酒吧一条街的一角。露台上,有一张双人秋千,风一吹,就无声地摇摆,划出一道弧线,有点寂寞。 床边铺着地毯,我就倒在上面,小火车呜呜地在我身边开过来开过去。那天我走得很匆忙,甚至没看清洛阳黑色瓜帽下的面孔,只记得他瘦而且高。 我不知道洛阳为什么会一个人住在那么大的房子里,他的父母呢?他是否有兄弟姐妹?在一个男人的房子里,要控制住一个女人的好奇心,很难。 屋子很整洁,看得出洛阳走前特地打扫过,连床单和被罩都特地换了新的,一股清净味道。花瓶都是空的,只有露台上摆放了两盆晚香玉,正浓浓地吐着一蓬蓬暗香。 书房的架子上有一些书并安置了软软的双人沙发。我将自己陷在里面,脑袋刚好落在最舒服的地方,肘部正好适合扶手的高度,适合阅读也适合做梦。窗外天色已经黄昏,我点亮灯,走进洗手间。仅有2个平方米的空间,没有一点味道,马桶坐圈的边虽然有些破损,但还是非常整洁。一下子,在心里跟洛阳亲近了。而且,他用的香皂竟也是我最喜爱的Dove!转身离开的一刹那,却瞥见淋浴器边上的玻璃架子上,放着一支用过的女用洗面奶。 原来他是有女朋友的?我突然失笑,我要清楚这些干什么呢?早晨一醒来,就习惯性去厨房开冰箱。里面摆放了许多饮料。有一张条子贴在旁边的橱柜上,上面写着: “请尽管享用。”洛阳会不会跟潘一样?里面净是些方便食品,比如碗面和火腿肠。 然而我错了!洛阳的橱柜里完全没有那些东西,相反,精心摆放了各式餐具和酒杯。还都是车雕花纹,一接触灯光,立刻如钻石闪光。仔细去看,所有的款式,都是两只,紧紧地挨在一起。 厨房里,砧板底下压着手绘的地图,体贴地告诉我附近的超市所在。我匆匆梳洗完毕就冲出去买各种生鲜食品。中午的时候幸福地坐在餐桌前,用调羹挖着咖喱饭吃,一边大喝西柚汁。从来没想过,一个人吃饭也可以吃得那么充实幸福。 任音响里兀自放着自从我来后就一直放着的盘,洛阳走前忘记取出来的。 莫文蔚在唱:思念原来像天空,覆盖我的举动, 记住你的行踪,忘记我的初衷…… 第三天的时候,我哪里都没去,看太阳正好,就打开衣橱,将洛阳的冬衣都拿出去晒,然后掏了一把香瓜子,坐在露台秋千上。下午在屋子里吸地板,顺便将被子也拿出去晒。找夹子的时候,我打开了屋子里所有的抽屉,看见他的工作文案,看见他收集的女孩子照片,看见一些碟片,里面在说老套的爱情故事。冰箱里的饮料已经被我喝光三分之一。我渐渐地知道了他的职业,他的审美情趣…… 第四天,我睡了整整一天,近黄昏时才懒洋洋地起来。洗澡的时候,任音响里兀自放着自从我来后就一直放着的盘,洛阳走前忘记取出来的。莫文蔚在唱:思念原来像天空,覆盖我的举动,记住你的行踪,忘记我的初衷……眼泪就莫名其妙下来了。最后三天,我只在附近转了转,享受着三里屯的奢靡和与之紧紧相邻却又泾渭分明的京城百姓的生活气息。然后大肆采购了许多食物,变着花样做给自己吃,关在屋子里一张张地看碟。人渐渐地放松下来,看着阳光从一点点侵入到一点点消退。我的身上套着洛阳的衬衫或者羽绒服。整个屋子里充满了各种没有什么用途却值得珍惜的气息。突然想:洛阳一定是在这里长大,然后父母陆续离开。然后,他独自留下来,女孩子来过又走,他在这里喝酒,看碟,听音乐。洛阳一定不会像潘那样,总是跟我说:“你爱一个男人,就要接受他的全部,包括他狗窝一样的屋子。” 我打断自己:你在想什么呢?这里,不过是个素昧平生的陌生男人的屋子,我不过是个旅客而已…… 我一直不肯答应嫁给潘。她们说一个女人深爱一个男人的至高境界是愿意一生为他做饭洗衣整理房间……可是我想像不出天天穿着潘的衬衣看电视有什么趣味,他的屋子里从来不会出现可爱的小火车,曾经求他陪我去游乐场坐过山车,他总以头晕为由,死活不去,却可以常常在酒吧里泡到天亮;他爱用所有一次性的东西,柜子里大量备着方便食品,冰箱里只有啤酒——完全一个冷漠的单身男人的家,我没有勇气去令这个家暖和起来。但是这里不一样,我嗅见某种气息,风会经常扑进屋子来,将阳光带过我的脸庞。一个男人不够细心,是照料不出那么幽雅的晚香玉;从不准备方便食品,必定是懂得善待自己肠胃的人;听莫文蔚的歌,他一定了解自己的孤单,并且深深寂寞。还有,他所有的衣裳都温柔而洁净,令我舒适。 最后一个晚上我看了两张碟片,吃了三次咖喱拌饭,帮他擦洗了一次地板和家具,给晚香玉浇过水,把冰箱里塞满了食物和饮料。床单和被罩都拆洗过一遍,所有杂物都各自归位。天快亮的时候,我知道他快回来了。我会在这里等他回来,换回钥匙和证件。丰盛的三菜一汤已经摆了出来,我小心翼翼挑了一对最漂亮的酒杯。 等他回家。
粉色篇爱情的上风口(1)
我们从不愿意先说爱,生怕自己从此让对方走在了爱情的上风口。
文/蓬蓬 插图/徐思远
粉色篇爱情的上风口(2)
选一个合适的人来喜欢,的确是简单利落的事情。柏姿喜欢这样,所以,柏姿和高俊在一起。 高俊是那种极为爱惜自己羽毛的人,很少放纵自己。而柏姿正是喜欢他的干净和温柔,以及偶尔的狂野。高俊有很漂亮的外貌和体魄,让女人心跳加速。谈谈情,跳跳舞,虽然没有地老天荒,但时间也因此走动得快了些。 对高俊而言,柏姿也绝对是个配得上他、且幽默风趣的女人。这个女人很少和他谈衣服的牌子和手链上的钻石。而且,柏姿从来不要求高俊给她买戒指。柏姿心血来潮的时候,会在高俊生日做上一桌拿手好菜。然后,自己和朋友约了去海洋馆逛上大半天。 柏姿和高俊从不提爱;而问题也正在这里。 我们从不愿意先说爱,生怕自己从此让对方走在了爱情的上风口。 “才不相信爱呀爱的,”柏姿和老友徐娜喝下午茶时说,“一听起来就让我冷得像是要去看牙科医生。” 徐娜瞪了柏姿一眼。在戴了3年的牙套,摇身一变为美女之后,徐娜痛恨别人在她面前提牙医。她毁掉了自己牙齿突出的少女时代的所有照片。可柏姿的记忆比数码相机还要好。
“是是是,”徐娜一叠声叹,“我表姐芳龄29,一直说要找个简单的男人来爱。我告诉她,有车有房的男人不愿过简单生活,无车无房的男人更不愿过简单生活。”徐娜已经移民去了澳洲,和金发碧眼的老公携手江湖。她一定忘记自己曾在17岁为了一个男人吃过100颗安眠药。 突然,徐娜脸色有点变,“柏姿你看着我。我的妆是不是走样了?” 柏姿迷惑地看看她,发现她的表情阴晴不定,“啊,你已经开始变老。”可是奇怪,徐娜的视线是落在自己身后的。 柏姿回头,刚好看到高俊与陌生女子走进茶馆。不不不,不是陌生女子,是本城极有名的风流人物,美丽女人洛文。他们相伴而行,任何一个有眼睛的人都可以看出洛文的眼中只有她身边的那个人。 柏姿回过头,对着徐娜微笑,“我是不是该说,我的眼光和洛文一致?” “柏姿,我知道你在生气。或者,我们离开?”徐娜握住柏姿的手。 柏姿和徐娜起身结账。柏姿对侍者微笑吩咐了什么。 侍者去了高俊桌前,“刚刚有位小姐说,她为老友买单。” 高俊抬头,看到柏姿如往常一般和自己挥手致意。他微眯双眼,表情变了变。 “高俊,你的朋友很有味道。”洛文笑着说。 “我的眼光一向很好。她是我女朋友。”高俊斯文地微笑,完全地深藏不露。 “那么,你觉得我还有机会吗?”洛文笑问。 “洛文,我最欣赏的就是你的率直。我们一直是朋友。”高俊从来都善用外交辞令。 “真是遗憾。”洛文极有风情地瞟了高俊一眼,“你不追出去和你女友解释?” “没有必要。”高俊淡淡地回答。他知道柏姿生气了。但是,他也在生气:这个女人,为什么从来都没有一点妒忌? 整整七天。柏姿都没有打电话给高俊。而高俊也没有联系柏姿。 柏姿一个人抱着红酒在家欣赏夕阳的时候,淡淡地想,也许自己已经不用和高俊说再见了。柏姿是有洁癖的女人,不惯与其他女人共用一个男人。 夜里12点。柏姿接到电话。高俊说,他已经在柏姿家门口。 “这里的警卫需要撤职。”柏姿打开门,对着高俊说。 高俊微微一笑,“我说我是你未婚夫。”“你在生气。”高俊依着门,笑看柏姿。 柏姿笑了,“我为什么要生气?男欢女爱人之常情。你我非亲非故,为什么要生你的气?”这样的话,通常从别的女人嘴里说出来,是假装的冷淡,实则醋意满坛。而从柏姿口中吐出来,就当真是冷冷淡淡,平静如水。 高俊的笑容敛去。他铁青着一张脸,有奇怪的无力感。好像漂浮在无人海洋。 “我不需要解释什么。你信不信我?”高俊有些烦躁,他掏出烟,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