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心(寄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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窃心(寄秋)- 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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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也走不到尽头。

    极目所至尽是一片不见人烟的荒漠,流沙暗藏飞鸟绝迹,流窜的沙蝎蛛母阴毒无比,一不小心就成黄土坡上一具残骨。

    以往来回丝路也不见辛苦到哪去,纵马一策不需半天工夫便能关里关外走一回,还有闲情饮一壶江南来的春茶,歇歇腿听人道长论短,一眨眼间什么疲乏都一扫而空了。

    都怪那该死的偷马贼,什么不好偷偏偷他们上乘的坐骑,连声交代也没留下的骑了就走,还丢了一朵奇怪的花害他们苦追在后,没日没夜的和风沙奋战,差点头一埋回不了家。

    真不晓得师父为什么把那朵花当宝看待,明明不怎么起眼嘛!花色暗红近人血干黑的颜色,气味腥臭难闻像尸水直流的腐尸,只要多闻一口就有目眩昏沈的感觉,根本是害人的毒花,哪能拿来济世救民。

    可是当人徒弟的又不能多言,见多识广的师父懂的他不一定会懂,也许真有某种奇效能治病,才疏学浅的他还没学会师父本事的一半,当然看不出有何疗效可言。

    但他就是不甘心,一口闷气搁在心头难以消退,让他逮着那个小贼寇绝不轻饶,非狠狠地教训一顿不可,居然好手好脚不找份差事做,偷他们的马,害他们烈日当空之下牵着一匹没用的老马步行百里。

    想想就呕,师父怎能无动于衷的当没这回事呢?还要他宽以待人勿与之计较,人总有不便之处,与人方便也是功德一件,得饶人处且饶人。

    师父的心肠实在良善,但医者父母心可不是用在这节骨眼上,瞧这日头晒得人头晕脑胀,要他不记恨真的很难,原本他有四只脚代步,现在却只能拖着两条磨破皮的腿慢慢地迈步。

    「就快到了,你再忍一忍吧!」他听见市集喧嚷的人声由远处传来,相信今晚的落脚处有着落了,不必露宿荒野。

    语调温和的男子身着不易染污的灰蓝色袍子,腰间佩带一只淡青的黄山古玉,面如冠玉不带世家子弟的骄纵和狂傲,儒雅的文人气息不卑不亢,身上微泛药草的味道。

    不动如山的沈稳步伐稳健的向前领路,毫无疲意神采依旧焕发,令姑娘沈迷不已的俊美长相找不到一处汗渍子,不以为苦的安步当车,顺便欣赏一下难得一见的荒凉景致。

    「师父呀!这句话你半个时辰前就说过了,能不能换个词?」别老当他是孩子哄,过了年他都十五了。

    有气无力的唐七虚弱地说道,汗流浃背的直吐大气,看得出来他快累翻了,每走一步气力就少一分,只差没厚颜无耻的要岁数多他一倍的老马驮他一程。

    「是吗?我倒没注意到这一点。」面露谦和笑意,脚步扎实的男子不以为意的回头看了他一眼。

    果然是个毛躁娃儿,功夫还没能练出火候。

    「你没注意到的地方还很多呢!要是不让那个偷儿溜掉,咱们现在已经在茶馆歇息喝茶了,哪需苦哈哈的在沙漠里踩沙子。」说完,他一脸厌恶的倒倒软鞋里的沙,一副快受不了的表情。

    「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怠惰之心不可有,从小训练好你的耐性才不致仓卒行事,行医之道最忌急切浮躁,已逝之事再也追不回毋需挂怀,做人当看眼前……」

    一听师父又开始说教了,最怕人念的唐七赶紧出声,「师父,我头痛,拜托你饶过我吧!」

    一抹笑意噙在嘴角,斜背轻巧医箱的柳缝衣神情淡然的一抚马背,不觉烈阳灼顶的谈笑风生,一如平时出诊为人医治一般,丝毫不见些许怨怼或不满,怡然自得的朝风流动的方向慢条斯理地移动。

    生性淡泊的他从不计较得与失的问题,为人谦厚有礼不看重名利,敦尚的性情如一潭静水波澜不起,很少有事情能引起他大起大落的情绪,恬淡的行走需要他的地界。

    他是一名大夫,江湖中受人景仰的一代名医,年岁虽然不大仅二十有七,可妙手回春的医术直逼扁鹊、华佗,就算刚断气不久的死人也能死里逢生,只要他银针一下。

    不过他行医数年最怕一种人,那就是女人。

    不是他行为不正淫心暗生,更非女病人便拒之于外不与救助,而是他飘逸温雅的俊秀外表每每惹来不少麻烦,芳心暗许的姑娘家总以感恩为由意欲以身相许,逼得他无法在同一个城市待得过久。

    美人恩可不是人人消受得起,诸如举止端正的他也只能敬谢不敏,漂泊四方的游子无以为家,终身大事向来不在他的考量之中。

    而身边的小药童是他无意间在河边拾起的弃儿,因父母双亡无处安身,他一时不忍收留为徒,至今也有十年余。

    「我看你是懒病发作,一心想贪个凉快,巴望着老母马能驮你一程,免去你风沙奔波之苦。」年纪轻轻就吃不了苦,将来定无长进。

    风起三里,云涌四海,池中蟹终难成蛟龙。

    哇!师父怎么猜中他的心思,简直和天人无异。「马的天命就是让人骑嘛!咱们干么买了它当大爷,什么活都不用做。」

    马比人好命。一双埋怨的眼没精神的横睥,不懂有坐骑为何还得用双脚行走,根本不合常理。

    「它老了,驮不动你和我。」所谓天命是人所定约,原野上的马匹并非天生该为人的坐骑。

    马嘶长空,鹰扬万里,何不是一种洒脱呢!何必制伏它们与生俱来的天性。他买下这匹老马的用意只想减轻它的负累,免得遭残暴无情的主人鞭打至死,留它一条生路。

    殊知马也有灵性,知恩图报不肯离去,尾随其后扛起简陋行囊同行,犹如饲养极久的家驹。

    「又不是一定要两人同时骑一马,我们可以轮流骑一会嘛!」他的脚快酸死了,好像绑了十斤石一般举步维艰。

    「我不累。」他足履轻盈,沾地不留迹。

    一句话堵住唐七未言的十句话,气喘如牛的他微带不满的瞪了走不快的老马一眼,再度咒骂起没良心的偷马贼,一张嘴不怕渴的嘀嘀咕咕,将贼偷儿骂得体无完肤。

    「小七,师父有没有教过你为人要宽怀为大,勿造口业?」为了一点小事耿耿于怀非大丈夫所为。

    「可是贼秃子真的很可恨,谁的马不偷偏偷我们的,分明跟我们过不去。」不想不气,越想越气,一肚子火都快烧着眉毛了。

    「我说过人家也许真有急需先借去一用,给人方便也是给自己方便,毋需气愤不休地恼恨于心。」君子坦荡荡,不言是是非非。

    「我们也要用呀!怎么可以便宜了不学无术的偷儿,说不定这会儿我们的马已经被偷儿给卖了。」他没好气的说道,气愤不平的挥舞着双臂。

    师父的个性就是太善良了些,凡事无欲无求的叫人看了就生气,要不是他们一路上走走停停也需要五谷杂粮和住宿,搞不好他连诊金都不收当救治贫苦,两袖轻风依然无所谓的笑笑。

    真不知道师父心里在想什么,明明能名利双收的机会偏是不在意,宁可浪迹天涯为无助百姓解忧,视财富如粪土抬手让过,轻淡一日是一日,丝毫不为粗茶淡饭而苦。

    「卖了就卖了吧!你气得龇牙咧嘴又能如何,难道人家还会把马还给你不成。」明珠千斗还不如一弯明月,易得之物易失去,身外之物何足挂齿。

    「我就不信师父能平心静气的说没关系,那人连你的传家玉麟也盗了去,你能说有急用尽管拿去当无妨?」他也明白丢失的东西很难再找得回来,可是那口怨气真的咽不下去嘛!

    表情略微一变,笑不出来的柳缝衣还真恼色上眉,不知该如何是好。「最好别流落市井小民手中,要不真要不回来了。」

    一抹无奈的慨意扫过眉间,他哪知一时的纵容竟然是祸端的开启,怀中的宝何时遭盗走一无所知,只知一阵淡香拂过身侧,他惊讶的回眸一视想找出香气出自何处,完全不曾注意少了什么。

    等发觉时为时已晚,茫茫人海中只有他一人怔愕不已,若有所失的逸出轻叹,为错身而过的遗憾感到一丝失落。

    他一向清心寡欲不重视物质的享乐,孑然一身亦自得其乐的浸淫药草的芬芳中,从他行医济世以来接触的人不知凡几,却无一处能令他想留下来,这方面他算是寡情的人吧!

    可是对于传家之物的遗失他难辞其咎,但是此刻的他更担心另一件事,「寒夜玉麒」并非一般的家传宝物,攸关着……

    「师父,楼兰城到了,我们可不可以先歇一下吃点东西压压胃?」一看到高耸的雄伟城墙,迫不及待的兴奋让他忘了先前气愤的偷窃事件。

    孩子终归是孩子,即使个头高壮像个大人,兴奋的脸上仍残留一丝稚色,看起来有点傻气,不会是个心机深沈的「孩子」,倒常常会为人所蒙骗。

    一匹老马嘶嘶地踱过城门,两道曳长的身影没入攘来熙往的人潮之中,逐渐被拥挤的潮流淹没。

    叫卖声不断,四溢的香气迷漫整条街道,江南来的胭脂花粉,塞外民族的银链头饰布满摊头,手持马鞭的大漠儿女策马狂奔,尘上飞扬的纵行升平的楼兰古城。

    蓦地,一股不陌生的暗香幽然飘送,在风中旋转再旋转地落于喧扰的吵杂声里,然后……

    他看见那抹阴冷的影子飘过。

 第二章

    「滚。」

    「呃,不滚可不可以?人用两只脚走路是天经地义的事,在大街上滚来滚去真的很难看,能不能改用跳的,感觉没那么丢人。」新衣服耶!怎么能像以前随便的弄脏。

    「聒噪。」

    「人生一张嘴就是用来说话的嘛!你不能因为自己不喜言语而说别人聒噪,其实我算是话少了,城东张阔嘴的表姨娘才是个中翘楚,从早说到晚没一刻停止,连睡梦中也能自言自语说到一觉天明,然后再继续和街坊邻里闲话家常,日落日出对她来说根本没两样,她……」

    「闭嘴。」

    小脸蛋被冷冷一叱略失光彩,但随即又扬起令人濒临失控的天真笑容。

    「嘴一闭你就不知道我在说什么了,楼兰城内我算是地头蛇,哪里有好吃好玩的问我最清楚,包管你乐不思蜀的想在楼兰城定居。」嘻、嘻!那她就有福了,吃香喝辣不怕没有着落了。

    「离我远一点。」

    面对一张冷如棺材板的阴沈面容,毫无惧意的方小巧不知是天生大胆还是饿怕了,一缠上看来比她穷却「生财有道」的大贵人就死命不放,不管阿爹的葬礼多寒酸,人一入土一了百了,她的肚皮比较重要啦!

    虽然五两银子很多,够她省吃俭用一阵子,可是她还小没有谋生能力,要是碰上蛮横一些的地痞流氓就什么都没了,只有沦落街头巷尾当乞丐的份。

    从小爹就说她聪明伶俐不输状元郎,最会看人脸色了,不论走到哪儿都不会饿死,只要找对主子好好巴着,将来不用担心没出息,当个会巴结的下人一定吃香,她早晚也能跟人家来个什么鱼跃龙门,那时她就发了。

    所以呀!怕不怕是一回事,一想到有用不完、白花花的银子,下霜落雪的冰寒哪看在眼里,总好过四处受人轻贱。

    说穿了她就是脸皮厚,为了日后的肚皮着想,她可以舍弃无用的节操和风骨,打不退骂不走的非要攀上变脸功夫厉害的未来金主,若是能偷学一、两手本事更好,说不定以后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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