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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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短篇小说集)- 第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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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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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天言情小说书库||人间书馆||亦舒《蓝鸟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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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脱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脱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 ——「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 —— 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情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情。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性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性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情,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我对你也是十分容忍的吧,停好了车然后忘了车停在哪里,上千上万的车子。走遍了停车场找。找到了车你还让我对旁边的车大嚷,问他们怎么回三藩市。我都照做。
我非常喜欢三藩市。如果你说让我们留下来吧,我是会留下来的,如果你问我,我甚至会留在纽约。我是个一无所有的人,不比你。
现在我独自在家,我父亲说,他在露台上,「今天是阴历六月十五。」月亮一定很圆。
在东京,月亮是上弦的,弯得很。在旅行车里我指给你看。你认为在冬天我还能见到你吗?我想不行了。他们要把我送到英国去念书。
他们是说得出做得到的。或者今年冬天我一个人在英国了。即使不是一个人,我还是想念你。但是我答应你不会让你失望。我会把自己照顾得很好,万一我见到了你,我可以挺身而出,证明我做到了。
你不知道吧,不知道我在冬天,已经没有机会把手放在你的口袋里了。
但是不要说「你与你丈夫渡蜜月,会比现在更快乐」。快乐,我知道什么是快乐,因为我不常常得到快乐。我的感情与感觉都是好的,我知道你。
我甚至晓得你在想什么。
你会想起我,不管此刻你是在三藩市或是在香港,你仍会想起我。你不是那种虚伪的人,我说过你真,你是真的,我永远不会后悔。
你还叫我「不要喝酒,不要吃安眠药,不要……」好象我们还可以在一起一百年。但是你心裹知道我会渐渐瘦下去,把增加的磅数全部还给你。我会很乖,每天晚上看超人的英雄事迹,但是我一定会瘦下去。


我有告诉你关于汪萍吗?我见了她。我说有个朋友或许会来,她得请吃饭。她答应了。你想见汪萍,不是吗。但是我知道你不会来,我晓得,所以我不生气。我说过,你哄人都哄得十分地明显。
当然我可以回来,你说只是一个钟头的飞机。但是你没想到,有时候一个钟头的车子,说见不到还是见不到了。
所以在第五街我对你大嚷。你应该明白。我相信命运,我是这样的相信命运,我总是拗不过命运。
我的美国女朋友孙若云睁大了眼睛问我,「脱衣舞?你去了什么地方?我的天!」
我告诉她我要回去。我想见你,你可以请我吃冰淇淋,不过你在什么地方呢?我们两个人都懒下来了。有时候我气,我对你说:「你什么都不为我做。」你很沉默。我的脾气不好。对不起。
我不是常常说对不起的。
今夜我把所有的T恤与长裤都放在箱里,我打电话到航空公司订位子。我父亲铁青着脸。然后在晚上我觉得傻,我又把长裤挂回衣柜里。
今年我一直拖着个箱子到处乘飞机。我疲倦。我甚至做恶梦。我告诉阿婆说我做梦看见自己头发白了,老得很,还拖着行李到处走。
我想在一个地方住下来。我想有种安定的感觉。
我寂寞得七零八落的不象话了。
然而就算这样,我要见你就是为了要见你,不是为其它的理由,也没有其它的理由。
我不要去念书实在不要。当然你会说「去,为了你的前途 ——」但是我没有前途,像我这样的人我不要前途。
就算你不爱听我的烦恼,我也并不十分生气。我不是唱片或是电视机或是电影,我最多只是一本十分乏味的书,你接受我,我已经很高兴。
有一个人说我待你如待一个被宠坏的女孩子。
我是原谅你的。即使你告诉人说你不认得我,我还是原谅你的。我了解你,远远比你晓得多。你大概总是有苦衷的,况且从头一天开始,你就没瞒过什么。
我总会记得三藩市,你说:「那座金字塔大厦后面,就是我们的酒店。」每天经过罗拔路易史蒂文生的纪念碑去吃饭。你大概没看见那座纪念碑。你可看到我?
我唯有不喜欢你不看书。除了明报周刊你大概什么都不看。我的口气一定像小学教师,但是每个人都该读点东西。在二百三十万美金的伦勃朗面前走过,你说:「这是什么?」我说这是伦勃朗的「亚里士多德在荷马的头像旁边沉思」。亚里士多德是科学家吧?荷马是一个诗人?你不管。那种神气是很可爱的。因为你与我同在博物馆里,但是你不管。其实你已经管了,不过你不知道而已。


幸亏你喜欢希腊神话。你特别喜欢爱神。
昨夜我听到电视上有人唱「珍珠贝」。那是夏威夷歌,但是第一次听,又是在三藩市。我与你走了一大条斜坡上山,我一直嚷走不动了,但还是走到了那间夜总会。你请我喝威士忌加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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