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玫瑰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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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庄园- 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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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圣诞节的车祸 


这是一个让我终生难忘的日子——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这一天,在我二十一岁的年轻生命中,发生了一桩超出我的一切想象、并将改变我一生命运的奇事。 

  而在发生这一桩奇事之前不到两个小时,我还是一家大报的记者。可是转眼之间,我 
忽然失去了这份工作,而且正从我自己租住的小屋里匆忙走出来,准备赶到一家经销化妆品的外资公司去应试一份广告部经理助理的工作。这时,我脑海里情不自禁地浮现出这两天发生在我身边的一幕幕…… 

  昨天,我接到一个任务:对一位刚刚走红的电视女明星做独家采访。我和她约好在一家茶楼里会面,时间是下午三点。可是我到了那儿,从三点一直等到四点,她都没有出现,手机又老打不通。说好了不见不散的,我只好耐着性子继续等下去。一直等到四点半,这位浓妆艳抹的女明星才姗姗而来。我赶紧拿出采访机,按下录音键,开始采访。 

  “抽烟吗?”她递给我一支眼下流行的女士香烟。 

  “谢谢,我不会。”我对她笑了笑。 

  她用眼角瞟了我一眼,然后点燃香烟自个儿抽起来。“现在不抽烟的女孩已经很少了。”她说这话时,嘴角明显挂着一丝嘲讽。 

  “人们对你刚上映的这部电视剧反应强烈。在这部戏中,您是个文静而有追求的知识女性,不知您在现实生活中是否也和您扮演的角色一样?〃 

  “我嘛……也许差不多吧。〃她这样说时,自己也忍不住笑了。 

  我打量着她。大约二十五六岁年纪,一头时尚的短发,一袭紧身皮衣,模样靓丽而性感,只是露在脂粉外面的皮肤有点偏黑。她脸上的脂粉显然涂得太厚,化妆的色彩也略显怪异,与她的年龄不大谐调。不过她现在毕竟是一个小有名气的电视明星了,化妆上有点前卫也不足为奇。 

  “我平时爱好不多,”她补充说,“没拍戏时,就爱呆在家里看看书,听听音乐什么的……”这时,她的手机响了。她打开手机盖:“喂!……噢,是你呀,丽丽。最近怎么样!”她听着手机里的声音,不禁旁若无人地叫起来:“你的手气真差!告诉你吧,这一阵子我打麻将可比你行。……不过,光打麻将有什么意思!我劝你呀,明天晚上还是和我去夜巴黎吧,我这里还有那玩意儿……不会上瘾的,就摇摇头嘛——嘘!”她似乎意识到这话有点“出格”,赶紧回头看我一眼。我装作在休闲包里翻找东西没有注意她说话的样子,她才放了心,继续专注地听着手机里的声音。“对,对,人生能有几回醉嘛!……好,说定了,明晚我开车来接你。”她关掉手机盖,抬头望着我,“咦,刚才我们说到哪儿了?〃 

  我立即转移了话题:“据说,现在有不少明星,都是靠人捧出来的。不知您对此有何看法?” 

  “捧?噢,对对,是有一些明星靠别人捧。不过,我可是靠自己的实力拼出来的!我最讨厌那种外表漂亮、毫无内涵的花瓶式的女人了。如今有钱的大款不是时兴包二奶、养小姐吗?我对这样的女人可是深恶痛绝!”她很夸张地撇着嘴、摇摇头。 

  这时,她的手机又响了。“喂!噢,是陈总啊!”她的声音一下了子变得嗲声嗲气的了,“怎么现在才想起我呀?……陈总,今天我在皇冠珠宝店见到一条钻石项链,好漂亮哦!……真的吗?那我谢谢你了……你说怎么报答?……反正哪,先买项链,然后请我吃晚饭,再说以后的事儿。……我这就可以来嘛!……好的,皇冠珠宝店见!”她放好手机,对我说:“好了,今天的采访就到这儿吧,我有事先走了。拜拜!” 

  然后拿起皮包,哼着小调,一扭一扭地走了。 

  我看了一下表,现在是四点四十五分,对这位女明星的独家采访只进行了十五分钟,其间还被两次手机通话所打断。我只好结了账,回到报社,把采访机拿出来,如实写了一篇采访稿。题目是《麻将·摇头丸·大款》,副题是《一个女明星幕后的“多彩人生”》。 

  “这可是一条价值不小的独家新闻哪!”胖编辑看了稿子,喜滋滋地说。 

  今天上午,报纸出来了,我的采访稿上了娱乐版的头条。为此,报纸销量大增。胖编辑手舞足蹈地拍了一下我的肩膀:“年轻人,好好干,前途无量!” 

  不料中午刚吃过午餐,胖编辑把我叫到办公室。“主编让我通知你——你被解雇了。” 

  “为什么?”我不解地看着他,“你不是刚才还表扬我吗?” 

  “可主编说,有人反映你工作不主动,采访的新闻没多少价值。我……我也爱莫能助。”他嗫嚅着说。 

  “胡说八道!”我气愤地骂了一句。 

  他一愣,不知我是在骂他,还是在骂主编,只好讪讪地说:“好了,反正这是上面的意思。你赶紧到财务室去结算一下这个月的工资吧。”说完,他头也不回地走出了办公室。 

那一刻,我终于体会到“人的脸说变就变”是什么样子。我回到我的写字台前收拾东西。当我刚把新买的采访机放进黑色休闲包时,一个瘦小个子的男同事向我凑过来,小声地说:“喂,你怎么会去写那样的文章?” 

  “写了又怎样,不写又怎样?”我一边往包里放东西,一边说。 


  “你知不知道,你报道里所说的那个跟女明星有染的陈总是谁?” 

  “谁?”我好奇地看着他。 

  “就是咱们报社的陈老总呀——全国赫赫有名的报业巨子!” 

  我顿时哑口无言。算了,我认栽! 

  一份看起来挺不错的工作,就这样丢掉了。 

  回想来到这座国际大都市的半年多时间里,我接二连三地换了好几份工作。我学的是经济管理,可没有哪一份工作是可以让我学以致用的。先是做营业员,然后是博物馆解说员,接着是后勤助理,最后阴错阳差地当上了记者。眼看这份工作做得稍稍有点顺心,可今天……唉,想起来仍不免让人气愤! 

  大学毕业以后,我不想回到我那地处西南偏僻地区的家乡从事水利建设工作,于是伙同我儿时的好友徐艳来到这座东方的大都市闯天下。从此,我们的生活变得动荡不安,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合租的简易住房搬了好几处,真算得上名副其实的“漂一族”。 

  很多时候我都曾问自己,人活着究竟是为了什么?也许人们会有不同的回答——充实的人会说为了某种追求,盲目的人会说为了活着,乐观的人会说为了明天,悲观的人会说为了现在…… 

  而我呢?心里常常是一片茫然。 

  风刮到身上好冷。现在是十二月份了,一个万物凋零的季节。 

  我回到那不足二十平米的住房,刚一坐下,电话铃就响了。我一听,是徐艳的声音。“格格,今晚我要晚一点回来。” 

  “怎么,和男友约会呀?〃我不由联想起我现在仍是孤身一人,茫茫人海竟遇不到我理想中的另一半。真可悲! 

  “是呀,今天是圣诞节嘛!Merry Christmas(圣诞快乐)!”她在电话里笑着对我说。 

  “我看哪,Today is a blue Christmas(今天是个伤心的圣诞节)!”我沮丧地说。 

  “怎么了,你的声音那么难听?是不是觉得没有人陪你?要不要我给你介绍一位白马王子?”电话里传来徐艳嘻嘻的笑声。 

  “徐艳,你有点同情心没有?——我失业了!” 

  “什么,你失业了?什么时候?”她的声音变得严肃起来。 

  “就在一小时前。唉,我又成无业游民了!如果我现在找不到工作,你可要救济我哟!”我半是自嘲半是开玩笑地说。 

  “喂,格格,我有个好消息要告诉你。”她的声音一下子又变得明朗起来。 

  “什么好消息?不会是介绍一个大款给我吧?我可不要被人养起来呀!” 

  “知道,知道!我还不清楚你的脾气吗?我是要给你介绍一份工作,让你自己养活你自己!” 

  “真的吗?”我高兴起来。 

  “我还骗你?我们公司广告部正好要招聘一名经理助理,已经有好几个人想来应聘,约好今天下午三点面试。我看你的条件比她们都好,赶快来试试吧。” 

  “噢,太好了!Today is a lovely Christmas(今天是个可爱的圣诞节)!〃我一下跳了起来。 

  “赶紧动身,现在都快两点半了。”徐艳在电话中催促说。 

  我一看表,可不是吗——两点二十一分。“我马上就来,谢谢你,我的好姐姐!”我把电话一挂,拿起包就冲了出去。 

  当我拂去心中那些梦魇般的记忆,快速穿过一条长长的小巷,终于来到大街上。我叫了一辆的士,飞快地向徐艳所在的公司驶去。 

  徐艳的公司在市中心最繁华的地带。我想,如果不堵车,二十分钟准能到。忽然,我注意到我现在穿的是一身牛仔服,挂一个黑色休闲包,这样的打扮去面试,一定很糟。不行,我得换一身衣服。我掏出钱包查看了一下,大致还够买一套职业装的钱。“为了工作,就忍痛放点血吧!”我咬了咬牙。 

  “师傅,请在这儿停一下。”当车行至市中心时,我对司机喊道。 

  下了车,我首先直奔服装店。要抓紧时间,不然面试就来不及了。服装店就在街对面。 

  “快呀,快呀,得抓紧一分一秒。”我耳边响着这急促的声音,它让我不顾一切地向前冲去。 

  突然,我听见一阵刺耳的喇叭声,一辆样子有些古怪的黑乎乎的汽车,正从我右侧驶来。我顿觉头脑发晕,思维停滞,全身血液似乎都凝固了,双腿就像上了石膏般沉重地陷在马路中央难以动弹。 

  汽车像一头怪兽向我直逼过来。就在我失去知觉的一刹那间,我仿佛看见那车上的司机形象有些古怪,而且,似乎在向我发出一种意味深长的微笑;在他紧握的方向盘四周,隐约可见一缕白炽耀眼、高速旋转的光束。随即,我的头部像被猛击了一下,四周顿时一片漆黑,一片死寂。一种难言的失重感在我全身弥漫开来…… 


 
第二章 两百年前英格兰 

当我再度睁开双眼,头部仍有些隐隐作痛。我发现自己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里。 

  我正躺在一块草地上,草儿碧绿而柔嫩。青草和潮湿的泥土,散发出一阵阵沁人心脾的香气。忽然,我发现身边有一张奇异的面孔,正睁大眼睛注视着我。吓得我“呀”地一声叫了起来,心里“咚咚”直跳。 


  我一骨碌从地上爬起来。那人似乎也被我吓了一跳,站起来往后退了几步,然后睁大眼睛看着我。这时我才看清面前这个男人是一个外国青年,大约二十八九岁,身穿米色衣服,式样很古老,就像欧洲十八九世纪那种人的装束。他凹眼,高鼻,皮肤白皙,身材瘦长,比我一米六二的个头至少高出二十厘米。在离他不远的地方,有一匹高大的白马正在吃草。 

  倏地,我脑海中闪现出我所熟悉的那座城市的影子,耳朵里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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