笄逶绲淖谝豢椤!�
田筝瞥了眼妹妹,“几日不来客栈,你的朋友快走了,我来给他们践行。”
易小芙和祁素柳要前往顺天,祁素柳打算回顺天了再把月湘乡的案子提出来,找疑点。
“噢,赶巧,我正是来送香囊的。”她从袖子里拿出那只绣双飞蝶的蓝色荷包,给易小芙看了眼,“我拿到了香囊却胜之不武,且问,你要偷香囊是否也为越家主的三坛酒?”
易小芙点点头,“那酒原想用来讨好祁大捕快。”
说此话,他脸不红心不跳,仿佛是天经地义的事。祁素柳却转头看了他一眼,眼里依旧冰冷。易小芙是受了田家小夫妇的影响,也穿了一身白,和祁素柳搞起情侣装,祁素柳不理会也没反对不是吗?
“那好,我就送你们一坛,祝你们百年好合,年轻人呀,要懂得珍惜,别到老才后悔。”
“这我明白,还是前辈最好了。”易小芙笑意盈眸,挨得祁素柳越发的近。
然后田萝把香囊给了田老哥,道:“哥,快拿去换酒吧。”
田筝拿香囊的手无意识发抖,嘴唇动了一下,又把要说的咽下去,他知道香囊是越如之下的局,但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况且主要的是……该来的总要来,把阴谋抬出来晾,给妹子来个提醒。
易小芙直直看向田萝,“前辈知道吗?那越家主是我潘云山叛出的弟子,越如之,我在师门典籍里看过他的名字。”
田萝在心内苦笑,她比他早判出师门。沈修在众弟子面前,狠狠教训了她,叫她不得在江湖上称自己是潘云山的弟子,甚至都愿意在典籍里写上她的名字。是故,易小芙听她名字没认出来。
他不是沈修最疼爱的弟子吗?沈修怎么舍得让他走。
“他那天在船上,确实是受了内伤,没去再杀我,刺客来了,我帮他也是因为他在潘云山曾帮我一个忙。”
他犹记得越如之在他练武凝滞的时候,传授了一句口诀给他,顿时犹如醍醐灌顶,他要对那人道谢时,才发现他已经走的很远,只剩下一抹清隽背影。再想道谢,就从未见过他,然后才知道他叛出师门了。后面第一次再见越如之,他没认出来,任谁都不信一个满头华发的人是不久前风华正茂的越如之。第二次他的目的和第一次一样,意外看到坐在帘幕里的是越如之,风华不减当年,一头青丝泛着华丽的光泽,脸色苍白,气息虚弱,显然是练功走火入魔。他为还恩情便留下守护他,那些刺客杀到最后竟被越如之一句话吓到裹足不行。
而越如之突然的转好,气息绵长,全因田萝的出现。
这里面究竟有何隐情,易小芙将自己的经历说完,神情古怪地看着田萝,热切希望田萝能给个答案。
田萝心脏突地一跳拧紧抽疼,她绽开笑意,声线有一丝她未发现的颤抖,“可能是我来的时候,他的伤刚好痊愈了。”
“那成,既然田掌柜不说,我就不问了。”易小芙拍拍手,移开视线,对祁素柳道:“我们待会快马便走,在天黑还有客栈落脚,那酒便要请田老板托人送去顺天府衙了。”
从头到尾不说话,只围观的祁素柳才说了一句冻死人的话,“有劳田老板了。”
两人出了客栈门,骑上马绝尘而去,只剩踢踏踢踏的马蹄声在耳边回响。
田萝一脸迷茫,问她哥:“我遵从本心,难道是错的,世上何为正确?”
田筝答,“情爱本就是不公平的事。”
这句话太轻巧,却似人生的的箴言,涵盖了太多的辛酸。他田筝公侯嫡子,为了一个浪荡江湖的女子耗费年华,实在不公平,不公平的很!田萝彻底蒙住了,脑袋从没想过这么深奥的问题,索性就不想,放在心里囤积着,不打开也不允许人打开。
她眨眨眼睛,恢复清明,对她哥道:“要不要去唐心山庄转转,就我、逸仙和你。”
他哥没料到自己妹子思维能如此跳跃,愣了半天。田萝又问一次,田筝才缓过来,“我去散心,客栈怎么办?”
“我不信哥身边没得力人,你就把手上的生意交给那些人做不就行了。”
田筝点头,妹子的话不错,他都快软成一滩烂泥,在迎客楼发霉了,整天单子不离手,有空就数单子,非到眼花缭乱不可。想起唐心山庄有个温泉池,正好去泡泡,把铜臭味洗掉。
“我们什么时候走?”
“车子就在外面,我们现在就走吧。”
田筝就要回身去拿东西。
“骗你的!”拉住她哥的袖子。
“敢骗我,想死啊。”赏田萝一个爆栗。
两日后,两辆灰扑扑的马车往郊外去了,咕噜咕噜在道上留了两行深深的印记。
第十五章 唐心山庄(1)
唐心山庄建在深山最凹陷的地段,四面环绕泉水呈漏斗状源源不断注入山庄,灌溉山庄的果蔬花草,马车缓缓驶向一座连接山庄的木桥,掀起帘子便能闻到从山庄门扉透出来的勃勃生机,让人忘记尘世的纷杂。因是黄昏,阳光带了霞色,洒在过道上的树木,在地上投了斑斑驳驳的影子,延伸到山庄门,添了静谧温暖的美好。
田萝从马车上跳下来,敲门,轻三下,重三下,两扇石门发出沉闷的声音碾过细碎野草往两边打开。两个十一二岁左右的双胞胎女孩,一人穿青,一人穿红,探头出来打量了一下门口的女人,爹爹说,田大小姐面若桃花,眼胜墨玉,笑灿比莲?分明笑的傻兮兮,眼圆圆,因为热的还是怎样,脸上两坨红。两姐妹马上露出标准的笑容,对田萝道:“姐姐一定是家主啦,我是谷雾(谷风),我爹叫我们来引路。”
田萝点头,这对双胞胎好生相像,连笑起来嘴角弯的弧度都不差分毫,如果把衣服给换成一样,她是认不出来的。
待两辆马车进了山庄,田萝将韩逸仙扶下马车,刚一落地,韩逸仙便赞:“此地花草丰茂,势低而气暖,闻之味沁人心脾,顿时耳目一新。”桃花瓣落了一地,杂糅进土地,他突然弯腰,一手撑桃花树干,一手掩唇,干呕起来。
田萝赶紧扶住韩逸仙,抚着他的后背。她还是第一次见韩逸仙这般害喜,像是要把胃吐出来,却偏偏什么都没有。眼泪都呛出来,红了杏眼。他用帕子捂住嘴,靠在田萝的身上,才站直,“一来这里就要折腾爹爹。”,他的声音低的只有田萝能听到,柔情的,带了娇宠的意味。
田萝嘿嘿笑了两声,“若是以后再这样,我做母亲的便不饶他。”
“傻样。”
后面出来的田筝,居然被两双胞胎围起来,一个在前,一个在后,两眼就似长在田筝身上,田筝多大的人,只当是两个跟班的小娃娃,和她们俩嘻嘻哈哈开几个玩笑。
几人路过一块果田,田里种植棵棵杏树。一人后背小儿在树下拿着剪刀把多余的枝干剪掉,青衣的谷雾小跑过去,喊了那人一声爹,那人便转过来,他们三人看清了此人的面容。这人的天庭很饱满,眼部轮廓鲜明,嘴唇很淡。他放下剪刀,一边安抚背后的婴孩,一边走到田萝面前,道:“奴家谷吴氏,拜见田小姐。”
“不要多礼,你把庄子照看的这么好,还得感谢你。”
“这庄子本就好,我们家才能在此安居乐业。”
谷氏一家在此住了十几年,谷氏家主在庄外蹲守打猎,暂时不能来见田萝。他们谷家人人各有所长,谷雾擅种花,谷风好种菜,谷吴氏则喜培育果树,才将山庄整理的欣欣向荣。
他背后的孩子睁着圆溜溜的大眼,咿咿呀呀对韩逸仙伸手,要抱。
“这孩子真是,看到正夫就想要抱。”沈谷氏满脸的微笑,眉头一皱显得很抱歉。
韩逸仙见了孩子心里也高兴,田萝便不大感兴趣,但这圆滚滚的婴孩居然要抱她的夫郎,怎么能让这小屁孩占便宜,她决定要抱回来,满脸阴笑的从沈谷氏那里抱过孩子,便跑的离韩逸仙稍远的一边,她的姿势不好看,手也是僵硬的。小孩觉得不舒服就张嘴大哭,韩逸仙对着田萝的作为哭笑不得,他对田萝招手,“回来吧,给我抱抱。”
田萝只好把孩子给了他,孩子的头放在右臂,两手托起小孩的屁股蛋,左手环住孩子的腿。小孩便舒服地蹭蹭韩逸仙的胸口,吃手指,眼睛一瞬不瞬看着他的脸。
田萝伸手戳戳小孩肥嘟嘟的嫩脸,还看,再看,还敢看。
沈谷氏看韩逸仙动作熟练,便道:“正夫是带过孩子吗?”
韩逸仙道:“我在家里没事做,看了很多书,书里说这样抱孩子,大人孩子都会舒服。”
“那正夫可要教教田小姐,等小小姐出生,就能常抱抱孩子。”
“我不指望妻主能天天抱。”她的头发都要他帮着梳,孩子的事,她准是带不了。
田萝听此话,便不和小屁孩计较,抗议道:“谁说我抱不了孩子的,抱孩子小意思。”
由谷雾领着路,田萝和韩逸仙住在田老娘以前住的房间,田筝在对面的房间。
很快夜幕降临,沈谷氏用野味给他们准备了丰盛的晚饭。从这里泉水捞起来的鲫鱼炖成汤,熬得纯白色,端到桌上还在翻滚着小泡泡。田萝不怕烫,一勺子往嘴里送,张嘴把热气散开,整个口腔被鲫鱼汤的鲜味霸占,舌尖都是滑腻的醇香,咬一下汤中的香菇丁,香菇的味道才出来,随着鲫鱼汤这股暖流吞入腹中。她敢说,在京城的大酒楼做的汤也比不上这道。
她盛了一碗放在韩逸仙面前,“饭前先喝碗鲜汤。”
韩逸仙点头,慢条斯理地喝汤。田萝看她哥田筝还未动筷,只顾着和青衣的谷雾说话。不对,是谷雾缠着她哥,但看田筝将面纱除下,她有多久没看到田筝将面纱摘下了?田筝笑起来眼角有道笑纹,眼神也不一样,兴高采烈极了,田筝还动手把谷雾的头摁下去。
田萝看着,对韩逸仙笑了笑,低声说:“要不然把咱哥留在这里,让他在这里种田也不错。”
韩逸仙摇了摇头,“你想让他一直躲在自己的世界吗?”
“不想。”田萝闷闷地回答,她要田筝以后都像这个样子,像没有遇到何晋雪之前。
“别想了,再死琢磨下去,我就要心疼了。”韩逸仙蹙眉,田萝皱眉,眉头呈典型川字,伤神的样子真会让他不舒服。
沈谷氏又上了几道菜,把谷雾给提溜走。
谷雾临走前还恋恋不舍地望着田筝,叫道:“少爷,我还来找你玩!”
小丫头,我知道你是被我哥超凡脱俗、皎若明月的气质给吸引了,但是你要毛长齐了再来啊,等会,给你挂个号,接近我哥可是要排队的。
田萝如是想着,把筷子伸向一道卤鸡肉上。米饭越嚼越香甜,把浓稠的汤汁浇在米饭上,来几筷蔬菜就吃完一碗饭。
整个晚饭上,田萝自己边吃,还边喜欢给人夹菜吃,外人看了都会不喜欢,毕竟谁喜欢吃别人的口水。但韩逸仙和田萝就收下了,慢慢吃下,听田萝念叨着吃这道菜养胃,吃那道汤健脾,她把自己当做大夫了。她说的都不错,对事迷糊,对吃住就是讲究,简直是会生活的懒人。韩逸仙早就知道田萝是这种个性,便让自己在吃住上按着她的安排,他也乐得享受。
吃饱喝足休息两盏茶,田萝清晰地看到韩逸仙偷偷从袖子里掏出一本账本,装作若无其事,在椅子上翻看。
田萝突然在他身边冒头,幽幽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