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夫郎 作者:思淼(晋江2013.02.08完结,三教九流,天作之和,1v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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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有夫郎 作者:思淼(晋江2013.02.08完结,三教九流,天作之和,1v1)- 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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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蕊小姐将田筝扶起来,一时不忍,“何晋雪骗你年华,还和教主一起骗你来此,若不是梵天要她身上的地图,她早就走了,怎么会留到现在,让你看到。”
  田筝两眼似枯井,“你说什么?”,他回忆起,最后看到何晋雪被装在箱子里,就像溺水的人,心里的弦被挑动,“我为她来此,身陷囹圄,她还要走?为了自己性命才留在这里?”说到最后,田筝语无伦次,墨玉的眼直直看着何晋雪紧闭的眼,以及田萝抬起匕首犹豫的动作。
  何晋雪在此时突地睁眼,碰上田筝的眼神,惊惶地向后缩。
  田筝闭上眼,再睁眼,泪水似干涸了,电光火石间,他狠声道:“田萝,下刀!”,他终究得不到,抓不住那只夜蝶,那只总是飘忽不定的蝶。
  田萝不知道为何田筝突然会松口,但她得令,又岂会手软,对着何晋雪颤抖如筛子的后背,就是一刀下去,热血喷出来的瞬间,田筝软倒。

  第三十二章 田筝的想法

  韩逸仙感觉四周是沉沉的昏暗,他就像浮在水面的羽毛,记忆中只剩下田萝拔出剑的那一瞬,秋水涟涟的华光倒映出她那张冷肃的脸,铮然一声清越长鸣似怒风如鹤唳,他还是第一次见她使剑,圆眼睛眯成一条肃杀的细线。
  腹部突如其来的剧痛像是从高空直坠深谷,韩逸仙揪紧手边的物什,猛地睁开眼,后背虚汗连连重重一声喘息,他看清了面前焦急的脸,是他妻主田萝,他手里抓的正是田萝的手,还在赤炎。
  他先摸向自己的腹部,见依然高耸才松下一口气,对田萝笑一笑,没料到田萝拿脸不住摩挲他的脸,哭诉道:“逸仙,你总算醒了,我,还以为你……”
  田萝真的吓坏了,她抱住韩逸仙的时候,他的下身都是血,那些血如噩耗绕住她的心神,她顿时手足无措,恨极了湖州,恨极了梵天,更恨自己,便狠狠甩了自己一巴掌,守着他的这几日,每每想到最坏的结果,就觉得惶惶不能安眠,只能抓住他的手,原来人在将要失去才会明白这个人有多重要。
  韩逸仙看她哭,反而很想笑,“你怎么越活越小回去了,我不是没事了吗?别哭呀。”他捏住田萝的鼻子,扯两下。
  “我就是害怕。”浓浓的鼻音。
  “你担心害怕连脸都不洗了?”他摸着田萝的脸笑问,其实她味道不太好闻,却是很熟悉很眷恋的味道,正是午后阳光充足,鼻尖嗅着隐隐幽香,两人享受劫后余生的轻松,慢慢凑近,黏糊地亲吻起来,这个吻不带有□、激情,只有对再生再见的感激,彼此唯有如此契合才能证明什么,仿佛过去的一切风雨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现在还能相拥相吻,彼此拥有。
  田萝气息绵长,韩逸仙只有靠在她的肩窝喘气的份。
  突然从外面冲进一个蓝裙金花的小女孩,蹦跳小短腿扑进田萝的怀里,脆声:“萝姐姐!”
  田萝不断想把这只比她还粘人的田螺给推开,可依旧阻挡不住此人的黏糊劲,她对韩逸仙的讶然解释道:“这个是,叫她宝静吧。”她没想过这个萍水相逢的小女孩会和她结这么深的缘。
  韩逸仙重新打量这个蓝眸肤白的女孩,觉得像是谁的翻版,心中一思索便知道这女孩像谁了,像伊蓝的脸,但性格像田萝,他对小女孩露出微醺的笑意,“宝静,我是你逸仙哥哥。”
  宝静貌似天真道:“可是哥哥和我说,有孩子的哥哥都要叫叔叔,不过我喜欢漂亮的叔叔。”转移目标,抱住韩逸仙不撒手,耳朵凑到韩逸仙的大肚子听声音。
  韩逸仙对田萝道:“宝静是伊蓝的妹妹?”
  田萝回道:“不错,我也是昨天才知道。”
  伊蓝拉了个羞涩的小孩过来,要田萝照顾一阵子,他另外有事要做。这个小孩刚刚开始一直垂头不说话田萝还以为这孩子怕生,没想到她一抬头,田萝才明白这娃是兴奋的,正在酝酿呢!一下子扑过来,就黏糊的紧,她还在操心怎么带太过欢脱的宝静,她就不该叫宝静,该叫“宝动”!。
  韩逸仙想的却是另外一层,这个孩子来到他们身边,那又大又圆的蓝眼睛,还有那颗虎牙,怎么越看越像是田萝和伊蓝的结晶,如果不是宝静的年龄是五岁,他还真的会乱想她的出身。这样伊蓝和田萝又有一丝联系,他不是小气的人,既然伊蓝暂时退步,他就不会得寸进尺,就当提前练习照顾小孩。这样一想,韩逸仙全身有劲,反抱住宝静,托起来坐在自己身边,和宝静说起话来。
  田萝被冷落下来,也不生气,就站起悄悄退出去,但逸仙和宝静的笑脸却如美景记在心头。她去好好梳洗一番,出门迎面碰上黑衣君明玉和绿衣天都灵。天都灵对田萝道:“十八,你若是想我,给梵天发条刺杀令,要最高的悬赏就能找到我了。”
  君明玉解开控制术,胳膊绑了绷带,他还记得被控制的时候被谁刺了一刀,勾起红唇道:“十八,剑术有长进呀,要来找我,就来赤炎,这里的路,你熟,就不用发什么悬赏了哈。”他斜眼看一脸无奈的天都灵。
  田萝走到天都灵面前郑重地拿出一本小册子,君明玉暗自偷笑。
  田萝对他们两人郑重道:“不管你们以前是何性格,我现在认准了你们现在的性格,我可以忘记你们从前如何欺瞒我,但今后不准再瞒我,我生气了,后果可是很可怕的。”最后阴测测地笑了两声。
  天都灵和君明玉却都松了一口气,只要不是对面不相识就成。确实如伊蓝所说,一个人的记忆可以改变,性格是变不了的。
  田萝好不容易说完这段话,整个人轻松下来,当下和他们商量好一起去喝两杯。
  三人抱着酒坛子坐在屋檐上,看那云卷云舒,君明玉舒展臂膀,头枕青瓦,斜眼看天都灵问道:“你杭州老家的老爹还好吧?”
  天都灵诧异君明玉怎么会问起他父亲,但还是答:“不错,离了郭家,什么都好。”
  他父亲是杭州郭家的小侍,在家里没有地位,他若不在一开始答应加入梵天,根本没办法将父亲从母亲那里接出来,他的家世倒没有瞒过田萝,田萝听得明白了,很是感慨地灌了口酒,她想起了田老爹和田老娘,两人遨游天下,算算月份快到新年了,他们也该回来了。
  天都灵对君明玉投向感激,与他对碰了酒壶,“老朋友,以后生意上的事多多关照。”,没办法,他是要养家的人。
  三人提到以往的事,不免要提及伊蓝,伊蓝在梵天的最后一手,让他们都不寒而栗。就算是沈修从小养到大的,但终究是狼,在你慢慢小觑他的时候,蛰伏蓄力已久的一击会让饲狼人折断肢体甚至是死亡。而沈修就遭到重重一击,半生心血付诸东流,还折损了一条左臂,与蛊术师蕊兰逃亡南疆,梵天便掌控在天都灵的手里。
  伊蓝得到了田筝手上的香囊地图,而何晋雪的人皮地图却被沈修拿走了。天都灵知道沈修只教了伊蓝引雪诀的前八氏,最后一式他没教,才会让伊蓝因功力不齐而早早衰老,只是他没想到伊蓝会在此时破釜沉舟饮下驻颜药,是为了引起田萝的怜惜之心?想到这里的天都灵心内一半在幸灾乐祸,因为田萝明显不中计,他赔了夫人又折兵,但一半又在苦笑,他就像苦茶上打旋的叶子,沉不下去又出不得这盏茶杯。
  这时田萝目含喜悦地看向远处一株无花果树,心想,田筝最爱吃甜的果子,给他捎点带去,他肯定能开心,说做就做,与他俩打个招呼,跃下房檐,几个起跳,袖子里便鼓鼓的满是无花果。自那次后的田筝开怀的有点过分,已经超出了田筝的程度,每日都要去弹首曲子,什么曲子不弹,偏就要弹奏越人歌,还一脸皮笑肉也笑的样子,笑得让人寒碜,后背发凉。
  还自己主动去安排回安乐的行程,说等韩逸仙醒了就可以行船从蓬莱绕回安乐,一路边欣赏美景边吃美食,运气好还能遇上父亲母亲,同乘一船回安乐。天知道田老哥已经在自己的行囊都收拾好了,他是一刻也不想呆在湖州,这片伤心地了。
  田萝带果子去田筝那里,田筝居然在晒太阳,阳光从树叶缝隙照下来,零落地洒在他修长慵懒的身上,明晃晃的耀眼,他的脸色很红润,看到自家妹子过来,忙起来笑看她。这几年田筝的笑容真比不上这段日子来的多。田萝一股脑将袖子里的果子倒到田筝的怀里,无花果子又大又扁,不太好看的青黄滚到椅子上又跳到地上。
  “哥,吃果子。”
  田筝掰开一瓣,吃了小口,味道很不错,可是为什么是无花果?他家妹子不会是故意的吧?可看她一脸纯纯的样子,又不像。难道是注定他要孤独终老了,以往年少和酒楼合作生意,却因为有问题鱼翅,将之前赚的全赔进去了,他也没伤心,还不是卷袖子再重头干起,如果何晋雪是有问题的鱼翅,那这个大跟头,是不是也不值得他伤心了?可是心还是在痛,痛得滴血,痛得他思绪混乱。
  好不容易见到一面的人,又走了,却是被他送出去的,希望还有蓝颜知己去救她,毕竟被揭了一层皮,不死也够她受的了。田筝仿佛揉捏手中的那颗无花果,猛地抬头,他想到一个绝妙的方法,他肯定不会孤独终老的法子,他要有个孩子!没有花也可以结果!
  当然他没出口对田萝说,而是暗自藏在心里,要等待时机来进行。
  想通了之后,田筝把无花果全吃完,拍拍田萝的肩膀道:“听说,逸仙醒了,去看你夫郎去,正好我也有事要和他讲。”
  田萝觉得她哥好像突然又活过来了,说话不再让人背后一凉,是个好现象,可话后为什么又有点咬牙切齿的感觉?

  第三十三章 托孤

  赤炎教主的寝室,紫色的床幔如缕缕烟霞,月华如练将盘坐在床中央人的身形勾勒得纤毫毕现。伊蓝双手平摊在腿上,手指微微卷曲,在他的头顶一股青烟飘出,面上的白光消褪下来。平静地睁眼,看向置在双腿前由三张地图拼凑的图画,两张皆是羊皮,一张是纸质的,当移向纸质的那张时,他勾起一抹畅快的笑意,这张地图是从何晋雪身上拓印下来的,而何晋雪背后的那张皮已经被动了手脚,故意让沈修得到,叫他去修炼假的引雪诀。
  思及此伊蓝玄妙地勾唇笑,世人都以为这三张地图能开启一个神秘的宝藏,却不会去想,这三张乃引雪诀的最后一式。
  这时门嘎吱一响,伊蓝沉声:“进来。”
  蕊小姐垂首进来,纤长脖子上挂的银饰发出清脆的碰响,她目光触到伊蓝的黑发又转开,不用想就知道他的武功又进了一层,语气恭敬道:“教主,我想回南疆。”
  伊蓝的目光沉沉,“蕊芝,你要走?”
  蕊小姐突然听到伊蓝唤她的名字,愣了一下,又道:“蕊兰师叔回了南疆,我来中原就是为了找他。”
  过了短暂的沉默,伊蓝眼中幽光一闪,沈修重伤逃往南疆,但未见到尸体他便寝食难安,“正巧,我派左使和你一同去南疆,杀了沈修把骨灰拿回来。”
  本要将其挫骨扬灰,却顾念他是自己的亲叔叔,理应将其葬在沧州越家祖坟。不错,他本姓越,只是这个姓氏随着胡人被驱逐到苦寒之地才渐渐没落。沈修自小痴迷武功,在中原长大,从未回过沧州,从知道越家祖先传下引雪诀这等奇妙的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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