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什么?”
“只是,这离开土地的花朵,就像鱼儿离开水,就是……没有应有的神韵了。”他很想说就是一堆尸体,话到嘴边想起自己答应娘亲要和艾希丝和睦相处,艾希丝又是想讨他喜欢,终于换了一个含蓄的说法。
艾希丝一想也是,这摘下的花朵保持的再好,不过十来天就凋零了,不若满园姹紫嫣红,四季飘香。“央儿说的是,这花还是留在花枝上更好看。不过我终究是买来了,央儿就插起来吧。”
林未央接过花,方才发现花里还有一只牡丹,式样精巧,造型别致,心下喜欢,拿出来仔细观看,更是越看越喜欢。林未央向来觉得首饰做工精致还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设计,设计出色就是做工不好他也喜欢,这只珍珠牡丹对了他的脾胃,不仅做工好,设计更好,他简直爱不释手。
乳公和小天小空也是齐声说好,小天大着胆子说道:“主子,这牡丹花戴在少爷头上应该很好看。”
艾希丝顺应民意,将珍珠牡丹轻柔的插进林未央丝缎般细滑的发中,珠宝美人,果真相得益彰。
林未央尽管喜欢珍珠牡丹,却还是认为艾希丝居然和庸俗的市井女人一样只会用花的尸体讨好男人,鄙夷不已。
晚上在床上的时候艾希丝比昨天还要温柔体贴,但是林未央从艾希丝解开他衣裙时就紧闭双眼,任凭艾希丝如何逗哄也不睁开,死死咬住牙根不发出一声呻吟,哪怕手指攥床单攥到发白,既不如软玉温香主动识情趣,又不像飞燕春生撒娇惹人怜,最让艾希丝受不了的是他这样一闭眼,谁知道他心里在想谁!
冲动之下艾希丝故意做的过火些,激情完毕之后,林未央已经累的眼睛都睁不开,仍然执拗的下床将自己搓的像刚煮熟的虾子,回来上床后紧紧贴着墙壁,不让艾希丝有丝毫碰触的可能。
艾希丝那叫一郁闷!
三日后是林未央回门的日子,他早早便起身梳洗打扮,想着能够见到娘亲、爹爹、二爹,心里便欢喜的紧。
艾希丝却气闷的很,这三天来他可没有笑的这么开心过,弄的一直自信满满的她很是泄气。
早饭刚过,林府里的男人们便来了,一共十二个人,领头的是个中等个头的男人,头发全白,眼睛却灵透的很,一看就是个精明仔细的人,他是林府管家的夫君王氏。
位居君郎以上的男子在过门后三日要回父家,和爹娘见面,晚饭后回妻家,而男子回门之前有个很重要的传统,就是查看男子的守宫砂。守宫砂是男子贞洁的象征和标志,惟有和女人交欢方可褪去,如果回门的男子依然保有守宫砂,就表明他和妻主尚未和体,男方家庭将会视为奇耻大辱,不仅女方家庭将会受到责难,女子将会被男方家族指责,男子更是无颜回家,只能以死来洗清屈辱。这是自古传下的规矩,就是当年的不满政治婚姻的皇上也在此苛刻条款下临幸了凤后,致使两年中只和皇上交欢一次的凤后生下了大皇子和二皇子。
王氏见林未央走路时姿态僵硬,料定他和艾希丝关系良好,再仔细验看,守宫砂果然已无踪影,高兴的笑成一朵花,“少爷,老奴在此恭喜您了。”
林未央勉强勾起一抹笑容,催促王氏,“王爹爹,我们走吧,不然二爹要等急了。”
王氏便向艾希丝一拜,“艾官人,老奴就得罪,带少爷走了。”说完搀着林未央离开了。
回到林府,尤明树一直促狭的看着林未央艰难的步伐,调侃道:“哎呦,瞧瞧,婚前嘴那么硬,现在还不是软成一滩水?”
林未央不屑一顾,“性和爱男人分的很清楚,这还是你教我的。”
尤明树吃惊,这孩子怎么依然那么死心眼啊,真是,真难为艾希丝了,照顾这么个没长大的孩子,辛苦着呢。
当晚回到艾府,林未央仍旧在床上冷若冰霜。
到第五天的时候艾希丝自己都觉得自己犯贱,明知道林未央不喜欢她她还要和他合欢,弄的她自己不开心他还跟被人强奸似的,要不是怕他被下人看不起指指戳戳说三道四,传到他家里让他家抬不起头,她真不想碰他,搞的现在他委屈,她也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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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天早晨用餐时,林未央提了一个建议:“丝主,这几日您都留宿在我房内,虽说我是新嫁郎,理应如此,可是做为丝主目前唯一有名分的夫郎,我不能如此小肚鸡肠,独霸丝主不放。飞燕乃是丝主的一侍,春生更是丝主指明要纳的侍郎,他们和丝主的感情深厚,自不待讲,还有两位弟弟被丝主纳了外宅,亦是颇受宠爱。这几日他们未蒙雨露滋润,心下必定凄惶,而未央蒙丝主夜夜宠爱,心里却念及四位弟弟,不胜惶恐。未央和四位弟弟乃是一家人,自当雨露均沾,未央独占五日宠爱,万分惭愧,敢请丝主从今晚开始重召四位弟弟侍寝。”说完飘飘下拜,颇有艾希丝不答应他就不起来之势。
此言一出,举座皆惊。
人人都道林未央果真大家出身,雍容大度,不仅对妻主的通房小厮怜惜倍至,就连尚没有名分的妓院出身的外宅也照顾周到,尽管不是真正的嫡夫君,却比真正的嫡夫君还有气度,还有风范,真不愧是相府出身,就是比其他官员的儿子有胸襟。
小天小空吓的脸由红转青,由青转白,他们少爷怎么那么死心眼呢?这段蜜月期正是各位夫君君郎使出浑身解数吸引妻主的时候,他们少爷却把妻主往外推!明面上说的好听,是为了妻主的其他侍宠,实际上就是他家主子不想伺候妻主,就找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名正言顺的把妻主赶出去!艾将军多好的人啊,好棒的条件啊,他家少爷为何就是看不上呢?
艾希丝头一次有打男人的冲动,恨不得将眼前这个看似大方宽容实则讨厌与她相处的男人从大堂里扔出去。她早就明白自己和季逢春相比落后了好几个马身,短时间内不可能令林未央把感情转向她这边,所以她调查他的喜好处处迎合,对他关爱倍至日日讨好,晚上在床上更是以他的感受为先,不是她自夸,除去陈雪没人能像她这般对男人,季逢春还多少有些书生气呢。五天的时间虽然短,他不喜欢她碰他,可是在人前人后他始终都允许她围绕在他周围,她觉得总该有些进展吧,然而今天的事情让她看清他对她依然在原地踏步。她就那么惹人讨厌?她哪里比不上季逢春?
死死握紧拳头,看着始终低头等她答复的林未央,艾希丝笑了,很欣慰的笑了,起身怜爱的搀扶起林未央,答应他:“央儿的气度简直与乃母如出一辙,看来我不必为内宅的事情费心了,将来央儿自会打理的妥妥当当。”
既然他不喜欢,她就不碰他,只从精神上交流,越发珍视,越发呵疼,越发看重,越发保护,时间久了,或许就有改善吧,就以两年为期好了,若到时他依然对他无动于衷,依然对季逢春不能忘情,她会成人之美。
如果不能给他幸福,就将他放飞,她艾希丝还是有这个气度的。
当晚,艾希丝召飞燕侍寝。五日不见,小飞燕思念泛滥,像扭股糖似的一直缠在艾希丝身上,说什么也不肯下来,艾希丝这才觉得性爱是件快乐的事,被林未央打击的自信心总算又回来了。
她问飞燕:“你认为央儿怎么样?”
飞燕开心的说:“央郎主真的很大度。”
次日,艾希丝搂着软成春水的春生再次提出同样的问题,春生想想,回答的和飞燕一样。
艾希丝心里冷笑,大度,是啊,哪家新过门的夫君君郎能做到如此,在不知情的人眼里,除了夸赞还能有什么?
题外话:平时我是在公司写文的,因为在家里用电脑的时间被限制的很厉害,所以五一期间更新最多一天一次,大概是中午或下午或晚上,请大大们见谅!
今日奉送4天份,以表歉意
第 35 章
第三日晚,艾希丝带着金钏来到软玉温香的住所。
软玉温香差不多有十天没有见到艾希丝了,原以为要等到林未央至少十天期满,再加上艾希丝府里的两个,他们能见到艾希丝的日子最少还要在等上五天,想不到林家少爷拥有如此广阔胸襟,丝毫没有时下男儿一心争宠的心思,不仅府里两个正经侍宠他挂念着,就是他们这妓院出身的外宅他也没拉下,虽说以退为进未必不是手段,可是人家想的到做的到,这种魄力,谁有?两人心里既佩服又胆寒,有这样的人在,他们能独占艾希丝吗?
知道艾希丝来,他们特意盛装打扮,各式钗环搭配和谐,精心彩妆时髦流行,红色及地纱裙,金色滚边,不足三寸的小脚穿着瘦小的嫣红绣花鞋,越发显得莲足如钩,一边一个小厮小心搀扶,颤颤巍巍,弱不胜衣。
“奴才软玉温香参见主子。”
“快起来,快起来。”艾希丝一手一个把他们拉起来,几天不见,真怪想他们的,除去几次替
上官珊瑚说事外,服侍的相当用心,不仅在床上令她开心,平时的游戏玩乐,也都是怎么流行怎么玩,让艾希丝辛苦一天的身心总能得到完全放松;虽说不识字,当她写字写文章时满眼的崇拜羡慕,殷勤的铺纸磨墨,每每让艾希丝爱怜不已,有时教他们念几个字,两个人争先恐后的学,每次艾希丝来他们都要交上厚厚的一叠纸,上面满是歪七扭八的字,描红的字帖都写完了三四本,不否认软玉温香有奉承她的意味存在,当她教他们识字时他们眼中晶亮的渴望同样是真实的。有时候艾希丝也想,如果他们不是上官珊瑚那一边的,她就是真心待他们也是他们应得的,可惜,可惜。
待艾希丝坐定,“主子,这是软玉练习的字。”软玉捧着宣纸献宝。软玉个性较为稳重,或许因为是哥哥的关系。
“主子主子,这是温香练习的字!”温香也不甘示弱,奉上厚厚的一叠。温香和软玉关系极好,不一致对外时总和软玉要比个高下,软玉每次都不露痕迹的谦让他。
艾希丝接过来看,两个人都练习的很认真,看的出来是尽心写的,虽然并不好看。经过一段时间的描红,两个人的字有了很大的改善,横是横,竖是竖,不再像毛毛虫了,“很好,很好,你们写的都很不错,今天再学几个字吧。”
小厮们拿来纸笔,软玉铺纸温香磨墨,软玉将毛笔均匀的沾上墨汁用双手郑重的奉上,他们欣喜的娇颜,暗浮的幽香,艾希丝忽然有种“红袖添香夜读书”的旖旎感。
写上几个常用字,又手把手教习他们笔序,等他们入魔般学会读写之后,艾希丝方感觉饥饿。'
摆上酒菜后两人斟酒夹菜,三人猜拳行令,喊上几个会歌舞的小厮吹拉弹唱,一直闹到后半夜方上床安寝,香罗帐内被翻红浪,鸳鸯交颈,自不待言。
第四夜,回到丹珠园,林未央见艾希丝来,眼中闪过一抹厌倦与嫌恶,快的几乎让人看不见,艾希丝习武出身却看的真切,假装没发觉。
小天小空关门退下后,林未央烦躁的等待艾希丝来脱他衣服,艾希丝却看也不看,直接脱衣上床,紧紧靠着墙壁,留下大半张床给林未央。林未央张口结舌,不知该如何反应,是该欢呼逃脱一劫呢还是担心艾希丝的冷落会给以后他在艾府的生活带来不尽的麻烦。
思来想去林未央还是决定试探一下,毕竟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