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茧自缚 作者:飘阿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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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茧自缚 作者:飘阿兮-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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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时间,就可以取得比别人好得多的成绩。
    多年前有一回筱和和啃着薯片,翻着少女漫画,含糊不清地念了一句:“你的人生就跟喝白开水和啃馒头一样,真是什么惊喜都没有。”
    那时他正坐在筱和和的电脑前,只用了不到两小时,就一路过关斩将地把她抓狂地玩了一个月也玩不到结局的单机游戏给打爆了,而且那是他第一回玩,连规则都不太明白。
    所以他常常感慨,倘若他能像筱和和那样笨得恰到好处,那他的幸福感会强烈得多。
    比如,筱和和初中毕业时最怕八百米测试,因为平时她从来没跑过及格线,所以那阵子任何一个时刻见到她,她都在跑来跑去的。后来郑谐在妈妈的命令下当了她的教练。和和的悟性其实很强,五天后就可以及格了,等到正式考试,她竟然拿到了满分。
    这种因为付出而获得的满足,郑谐自身很难享受得到,只能从笨蛋筱和和那里稍稍瓜分一点,淡淡地体验一下感受。
    过了几天,他没见到筱和和,却在一家饭店里偶遇时霖,各自的饭局散伙后,两人决定换个地方小聚。
    时霖不爱玩,郑谐也喜静,两人干脆去饭店地下的娱乐城打台球。
    台球室是豪华单间,很安静。两人一本正经地打了两局。时霖是台球高手,但也只勉强和半调子台球手郑谐打了一胜一负,直啧啧称奇。
    “我在国内的任务快结束了,下个月中就回美国。”时霖喝着水说。
    “这么快?那你对和和的计划呢?”
    “说起来,这回我算搬石头砸了自己的脚,为了有能找她的借口,就自作聪明地给她找了份额外的差事,结果害她忙到连吃饭都没时间,更别提能把她约出来。”
    “这么多年了,你学问越来越长,追女人的手段可一直不怎么见提高。”郑谐轻松地把球击进网中,“不过,她没时间跟你吃饭,一样也没空跟别人吃饭,连我都叫不出来她。所以不要气馁,继续加油。”
    “我的手段跟你那自然是没法比。”时霖笑了,“之前有人说,郑少爷向来不待见垂涎他干妹妹的男人,见一个灭一个。敢情儿这都是传闻喽。”
    “是哪个小人这么损我?我不过是替和和把把关而已。那丫头一向很傻很天真,总得提防她遇上狼外婆不是?”
    时霖拍案大笑:“阿谐阿谐,我以前从没发现你身上竟闪耀着父性的光辉,晃得我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去你的。你若对和和真有想法,就从现在起开始好好巴结我。”
    时霖刚才竟笑出了眼泪,抚了下眼角继续说:“很傻很天真?我可没觉得。和和这小姑娘相当的有主见,但是好像都闷在心里,不太爱说话。你看着她坐在那里,突然很活泼,突然又很安静,有时像是比实际年纪还要再小上十岁,有时候又觉得完全超越了她现在的年纪,很让人琢磨不透的一个小女子。”
    “时霖,你确定你说的筱和和,跟我认识的和和是一个人?”
    “是不太敢确定。你家和和有孪生姐妹?”
    地下的手机信号不好,郑谐出去接电话时,还想着时霖对和和的形容,忍俊不禁。原来这就是情人眼里出西施,在时霖的口中,筱和和那还哪里是筱和和,完全就是传说中谜样的神秘女郎。
    不远处有吵吵闹闹的声音,喝斥声,以及女子的哭声。
    这本来就是个龙鱼混杂的是非地,见怪不怪,谁也不愿惹事上身。若闹大了,自然有店家来制止。能在这么中心地段端这么大盘子的人,不会是闲茬。所以折腾了半天,只有远观者。
    郑谐收了线,准备继续去和时霖决出最后的胜负,那噪音的中心源里却有一个脆生生的声音却突然炸响,:“住手!你再打她一下,我就报警了!”
    那音色柔美却相当的果断,四下里一下子静下来。
    “你算哪根葱?我教育老婆关你屁事?滚,否则连你一起收拾!”
    “你有力气没处发泄,可以去码头扛货,去工地盖楼,还可以去战场打仗。我们国家没战争,还有国际佣兵这一说。只会在女人面前耍横,你算什么男子汉大丈夫?”
    有人窃窃地笑。男人似乎要冲上去揍这名勇敢女子,被人拉开,而女子真的掏了电话开始拨号码。
    保安和经理迅速赶到,劝说安抚,片刻间,这事偃旗息鼓了。
    郑谐临去前朝那边看了一眼。那女子穿一身红色连衣裙,身材姣好,头发乌黑及肩。虽然看不见模样,但好身材加好声音,基本已经可算作美女,可惜有勇无谋,在娱乐场所穿成这样已经够弱智,还想强出头当一回包青天,简直没脑子。
    他一直以为筱和和就是“很傻很天真”的典范了,如今才知道,原来比她更傻更天真的大有人在。
    很晚的时候,郑谐与时霖在停车场告别。
    郑谐的车子停得很靠里,走得晚一些。当他将车子缓缓地开出来时,从反光镜里看见一抹红色的影子立在停车场的某处,正四下张望,似在找寻什么。
    他继续注视着那一点,然后便发现又有两个黑影子似乎正在接近她。
    他思考了一秒钟,叹口气,猛打了一下方向盘,把车掉了头。
    郑谐回去看见的就是两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把一个柔弱小女子逼得节节后退的场景。
    他突然觉得烦。观察了一下形势,打开车门悄悄地走近他们,喊了一声“小薇!”
    那两个人一愣。红裙女子反应甚是迅速,趁着那两人回头的当口,立即朝反方向跑去。
    立时便有一人追了上去,另一人则冲着郑谐迎面就是一拳,被他轻巧地避开,反而晃了那人一个跟头。
    他抽空朝那名女子那边望了一眼。停车场空间不太大,但那女子甚是冷静,绕来绕去也没走远,但是始终与另一名大汉隔了一车的距离。
    郑谐从几辆车盖顶上跳过去,拉住那女子:“我们走。”又转身朝两名大男人说:“别追,我已经报警了。”
    那两个男人骂了一句娘,反身扑了上来。郑谐松手轻轻推开那女子,顺着其中一人扑过来的方向退一步,拉住他的胳膊,另一只手反手劈在他的脖子上,抬腿就把他踢了出去,恰与另一人撞到一起。这人想来疼得不轻,半天没爬起来,另一人又冲上来,被郑谐又一招制住胳膊,拐手用肘部捣在他的肚子上,疼得那人半天直不起腰来。他拧着这人的胳膊观察着另一人,一边暗示身边的女子走得再远些,一边慢吞吞地说:“郑启雄若知道他手下的兄弟只会欺负弱女子,应该会觉得很没面子吧。”
    “你……您……您认识我们大哥?”他手下那疼得直流汗的毛头小子慌张之下连称谓都改了。
    “也不算太熟。只不过我们一起玩弹珠摔泥巴时,你们应该还没学会走路吧。”郑谐淡淡地说。
    那两人就这么气势汹汹地来,气息奄奄地去,临走时陪着笑:“哥,我们跟这位小姐开玩笑,只想吓唬吓唬她而已,真的没有恶意。”
    他们并不敢在停车场停留太久,免得滋生出更多的事来,于是郑谐让那女子上了他的车。
    “真要谢谢你。”
    “不客气。”
    “你学过武术吧,很厉害啊。”
    “还好。”
    “你怎么敢跟他们近身搏斗?不怕他们带枪?”
    “我观察过,他们身上不可能有枪。”
    “你怎么知道那群人的来历?”
    “瞎猜的。”
    “你真认识他们大哥?”
    “不熟,只是小学同班过几年。”
    “那你怎么知道我的小名?你认识我?”
    “啊?我随口说的,有一首歌名。”
    女子安静下来,突然轻叫了一声:“你受伤了?”她有点忙乱地从包里找出纸巾替他按住伤口,又似乎是把裙子上的腰带扯下来替他绑紧。
    伤口不大,只是小臂上蹭破了一块皮,如今开始流血。说起来丢脸,好像是刚才他用手肘去击某个人时,那人的衣服上吊着金属挂件,就这么被暗器划伤。
    郑谐很惊叹。这女子刚才神经病一样在娱乐城跟小混混叫板时像法官一样正义凛然,在停车场被人围堵也镇定得像要去赴宴一般,现在竟然知道紧张了,连手都在微微颤抖。
    女人的确是一种很难猜测的动物,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为她们费脑筋。
    郑谐被她抖得发晕,忍不住问:“你刚才明明知道得罪了人,为什么还敢一个人在停车场晃?”
    “我总是记不住自己的车停在哪儿,找了很久也没找到。我以为那件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国内那种地方也会有男人这么没气量没风度。”
    郑谐发现他在跟火星人说话。他清了清嗓,还是把想说的话又咽回去了,最终问了一句最实用的:“你车牌号是多少?厂牌?颜色?”
    他们开着车转了几分钟,终于找到了这位女英雄的那辆与她衣服一样颜色的扎眼的车子。原来此女出身富贵,不识人间险恶也算情有可缘。
    女子坚持要陪郑谐一起去医院包扎伤口,被郑谐百般推辞后,一点忧色地掏了名片给他:“你的伤口若有什么事,一定记得联系我。”
    “这么小的伤,能有什么事?”
    “破伤风,败血症,一切都有可能。你千万不要疏忽大意。”那女子用再认真不过的表情说。
    郑谐再次确认这女的是从火星上回来探亲的。他总算等到那女子将车子慢腾腾开出来,自己也发动了车子。
    他们开出去时有一段并行路,女子朝他招招手,打开车窗,他也打开。
    “我叫杨蔚琪。”
    “我知道,你名片上写着。”
    “你叫什么名字?我改日一定要谢谢你。”
    “举手之劳,不必挂在心上,再见。”
    郑谐朝旁边挥挥手,将油门一脚踩到底,车子腾地冲了出去。
    他开着车窗吹着风,听着疲疲塌塌的迷幻电子音乐一路开回家去,老郑同志若是听他听这种音乐,铁定又要说他生活颓废没有生机。
    他最近的日子的确是过得很颓废很没生机,他这过了一两年都没渡过去的心理低潮期,不但没有好转的迹象,反而越发地严重了。按说遇上这么刺激的事,又是打架,又是美女,他应该有点激动和振奋的感觉才是,但他还是无聊依旧,只有右手臂上丝丝的抽痛提醒他,今天晚上似乎比以前多了那么一丁点的余兴节目。














12…往事知多少(1)







    本文作者说,大脑空白以及有太多话想说却无头说起的结果都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韦之弦每天都提前二十分钟到公司,打开电脑,换下衣服,检查郑谐的办公室有何不整齐之处。当她再回位子上坐稳,收整好自己的东西后,郑谐恰好衣冠楚楚地走进办公室,这时距上班通常还有十分钟,误差最多一分钟。
    可是今天郑谐却早来了至少三分钟,以至于他来的时候韦之弦还没走出他的办公室。
    这种反常现象必有异状。韦之弦小心观察,果然发现郑谐的右臂处有一道很明显的新的疤痕。因为太靠近关节处,牵一发动全身,想必因此而影响了他正常的开车速度。
    她尽量藏住自己的好奇心,以免显得很八卦。虽说对老板表达适度的关心是秘书应尽的本份,但可惜他俩年纪差距实在太小,这种关心不表达也罢,免得生出无端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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