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隋唐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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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隋唐史- 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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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 
       官修史书编写的方法,与历史学家写史的基本思想前提一样,将在下一 
  卷详细予以论述。简而言之,历史被认为是王朝和个别皇帝怎样统治其帝国 
  和完成天命的政治记录。它还一定是皇帝赖以进行统治的大臣们和行政机器 
  活动的记录。这样写成的历史是以朝廷为中心的记录,所收大部分内容是统 
  治者和向他献策的最高级大臣的活动。撰写历史的意图是提供一部钦定的大 
  事“实录”,供后世君臣们从中吸取教训和找出自己行动的典范以“资治鉴 
  戒”。所有政治言论都是追溯过去的,寻求理想的政府形式和与过去可比之 
  处,因此史书是具有潜在政治意义的一种写作形式。从事官方史书的编修更 
  可以说几乎都是一种有意识的政治行动;有时编写受到极为强大的压力,这 
  是为了给后世提供能说明执政政体行动的合法性和正确性的近期大事记载。 
       史书的编纂是委托给一个复杂的官僚机构进行的官方活动,这一机构正 
                      ① 
  式成立于7世纪。它开始的工作是每日编写起居注,有时还补充皇帝同宰相 
  们议事的记录 (称时政记)的内容。这些零碎的记录在每年年末加以汇编, 
  又在每朝皇帝统治终结后用作编年实录的主要基础。实录还收死于本朝的著 
  名人物的传记,这也就意味着对这一朝的统治和行政裁量得失。评价明确地 
  以“史臣曰”形式写成,附于每卷之后,但更微妙地表现在材料的取舍方面。 
  实录为唐代的一项创新,它也许是编写官修史书中的最重要的阶段;同时还 
  须记住,实录通常写于皇帝死后不久 (少数几个皇帝则在在位时就着手编 
  写),当时一些当事人仍在政治舞台上活动,前一朝代的许多问题依然没有 
  解决。在王朝的各个时期,实录被用来撰写本王朝的完整国史,其中包括本 
  纪、反映具体行政活动领域的志及列传。前一个王朝终了,新的统治皇室就 
  利用这些材料作为撰写正史的基础。 
       在这一背景下实际进行的修史工作与其说是文学写作,不如说是不断地 

① 关于这一时期主要史料的简明准确的介绍,见戴何都:《〈新唐书〉选举志译注》(巴黎:1932 年)和 

 《〈新唐书〉百官志、兵志译注》(莱登,1948 年)。虽然其中的一些枝节部分稍微过时,但总的说它们 
仍是优秀和可靠的作品。关于《资治通鉴》史料来源的详细讨论,见浦立本:《资治通鉴考异》。 
① 见查尔斯·加德纳:《中国传统的历史学》(坎布里奇,马萨诸塞,1938 年);杨联升;《中国官方史 

学的组织:自唐至明撰写正史的原则和方法》,载W。G。 比斯利和浦立本合编:《中国和日本的历史学家》 
 (伦敦,1961 年),第44—59 页;洪煨莲:《708 年前之唐代史馆》,载《哈佛亚洲研究杂志》,23 (1960—1961 
年),第93—107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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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材料进行选择、摘录和编辑的过程。档案文献虽然经过删节和编辑,但通 
  常仍保持原来的文字。一般地说,记载是完整的和系统的;考虑到撰写时的 
  环境,它在叙述事件时非常客观。修史者的个人意见明确地以文字注明,他 
  的好恶主要表现在材料的取舍上。官方历史学尽管有这一切实际的优点,但 
  它却使近代历史学家面临一些重大的问题。 
       一旦官修大事记的目的达到,据以成书的材料或是故意被销毁,或是至 
  少被世人忘却。只有在原来的文献偶尔被保存在其他地方的情况下,我们才 
  能找到它的全文。档案早已荡然无存。除了以下两种情况,我们现在已没有 
  像大部分时期的欧洲史中被视为当然的那种原始材料。我们所看到的是一种 
   “为记录”而写的历史,其目的是提供一种在编写时期被认为是正确的解释。 
  近代史学家们必须以自己的、完全不同于古人的观点来看待这些材料。对20 
  世纪史学家极为关注的许多事情,传统的史学家却无一语道及。 
       这些史书很少叙及京师以外的事务或日常的政务。唐与宋的史学的巨大 
  差别之一是:人们根本不可能写出隋唐时期中国的任何地区的令人信服的历 
  史,也同样不可能清楚地区分各地区差别很大的发展速度和以可靠的地区意 
  识写出这个时期的历史。现存最早的方志出自宋代,那时学者对中国各特定 
  地区的描述可能达到相当真实的程度,而在唐代,除去敦煌边区这一极为特 
  殊的情况,这是办不到的。① 
       这些史书由于是施政记录,很少叙述关于被统治者的事。平民百姓—— 
  朝廷通过地方官员进行控制的农民、地主、佃农、商人、工匠和普通市民组 
  成的整个复杂社会——只有在扰乱既定的秩序和成为行政对象时才被载入史 
  册。等级复杂的佛僧和道士除非成为立法对象,否则很少被提到,而这些人 
  在各级社会中却起着重要作用,并且集中了大量财富和权势。 
       这些史书在记载中央政府和宫廷政治的大事时,往往非常详细地叙述修 
  史者本人也是其成员的现存官僚集团,而很少涉及在政府中活动的其他集 
  团,因为对修史者来说,后者的活动或是无关紧要,或是有损于他们自己的 
  利益。但近代史学家对这些集团却很感兴趣。专业行政人员一般不受文职士 
  大夫的重视,因而很少被注意,虽然帝国往往要依靠他们才能顺利活动。虽 
  然在以后发展起来的文武官员之间的鸿沟尚未形成,军人相对地说也几乎不 
  被人注意,并且对他们的描写一般都用否定的语气。在唐代后半期管理皇宫 
  并在宫廷政治和军务中起重要作用的宦官尤其受到敌视,因为修史者本人就 
  是官僚,他们深刻地了解宦官对朝廷文官的权势所构成的威胁。 
       这些普遍的局限性在本书论述的整个时期的全部官方记载中都存在,并 
  且也的确出现在绝大部分传统的史书中。另外,认清以下的情况也很重要: 
  甚至在以朝廷为基础的官方记录的性质造成的这些局限性中,这些历史对各 
  代皇帝在位期的记述的质量和繁简程度也大不相同。① 
       现存的隋代的记录——《隋书》——编于629—636年,它的志则补于 
  656年。所以它成书于太宗在位期,当时新王朝急于要树立其合法的地位。 
  为了做到这一点,此书一般持有敌意,对炀帝时期的大事作了十分否定的叙 

① 关于敦煌文书对历史学家的独特价值,见崔瑞德《七至十世纪的中国社会史》,载《过去和现在》,35 

 (1966 年),第28—53 页。 
① 以下论述的大部分内容系根据两篇为1970—1971 年耶鲁大学召开的中国历史学和比较历史学讨论会准 

备的论文:崔瑞德:《柳芳:一位被遗忘的唐代历史学家》;《关于编纂唐代史的几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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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之所以要突出炀帝的缺点,不仅因为他的腐败的统治给唐朝的创建者提 
供了夺取皇位的借口,而且因为《隋书》的作者企图以炀帝为例,劝戒太宗 
不要效尤。除了这些内在的偏见外,《隋书》的作者是在十分不利的条件下 
工作的,因为在隋朝灭亡之际的混乱中,和624年隋朝秘书省的藏书被运往 
长安时的偶然事故中,大部分隋的档案被毁。 
     在唐代,上面简略谈到的官方记录制度和史馆官僚机构都是逐渐形成 
的。记录定稿的正规的和按部就班的编纂程序(它成了以后王朝的规范)或 
多或少会使人对唐代的情况产生误解。在唐代,只有起居注的编纂贯穿于整 
个王朝,它到805年以后才每年被编成日历。时政记只在太宗时期、693年 
以后的短暂时期和796至862年间的断断续续的时期才有。有详细规定的、 
各官署关于具体项目的定期奏表,在安禄山之乱后准予停止上报。 
     在847年以后的几代皇帝时期,非常重要的实录根本没有编写。有几代 
皇帝的全部在位期或部分在位期有一部以上的实录,其中有几部实录 (特别 
是顺宗时的实录)曾引起激烈的争论。国史的编写经过也很复杂,但最后的 
版本在759至760年由柳芳完成。 
     除了韩愈写的一部顺宗的实录外,所有早期的编纂记录的情况我们都不 
知道。但也许更重要的是,756年以前的唐朝早期记录全在那一年被毁,当 
时史馆的馆址在安禄山占领长安时被焚。唯一留下的记录是史官韦述所写并 
保存在他家中的国史的私人底稿。此书由柳芳续至玄宗时期之末,它不但为 
941年起开始撰写的《旧唐书》的作者,也为从《通典》(成于801年)开 
始的各种行政类书的编者提供了初唐历史唯一的重要材料。实际上,《旧唐 
书》似乎收了柳芳的国史的大部分内容,作为它记述唐朝前半期历史的基础。 
     柳芳的国史提供的记录本身是很零碎和繁简不一的。它是656年以来企 
图创作一部王朝记录的几项活动的结果。早期的几种国史,例如柳芳的国史, 
都是在政治危机时期写成的。它们对唐初二帝和高宗初期,直至660年前后 
的记载是很完整的。关于高宗执政的后半期(此时武后的权势日隆),特别 
是关于武后成了事实上的统治者和后来从691至705年自己称帝的时期,国 
史的内容十分简略。历史对武后一贯持敌对和否定的态度。玄宗漫长的执政 
期的记录也受到与它的汇编有关的因素的影响。当玄宗仍在皇位时,已有两 
部早期的实录被编成,一部的内容约到725年,另一部到741年,它们当然 
是歌颂玄宗的。这两部实录可能被用来编写国史。导致安禄山之乱灾难的玄 
宗在位的最后几年的记载由柳芳在759至760年匆忙写成,但他并没有当时 
的实录和起居注可供参考。柳芳是奉肃宗之命写的;后者已篡夺他的父皇的 
皇位,需要在道义上为他的行动辩解。此外,为了修史,柳芳才被免去与叛 
乱者阴谋勾结的指控。结果写出的内容无疑对8世纪40和50年代主持朝政 
的大臣们及对玄宗本人抱有毫不掩饰的偏见。有关这一关键时期的内容也很 
不完整;8世纪60年代有人企图写出较完整的记载,但由于缺乏重要的文献 
材料,此举毫无结果。 
      《旧唐书》和现存的其他重要史料的编修者掌握了以后时期(763至847 
年)的更多的文献材料,因为他们有实录作参考。不但正史提供了远比以前 
数帝在位时更为详细的内容,而且有许多实录中的文献材料也收入了行政的 
类书(特别是9、10世纪的《唐会要》和《册府元龟》)。虽然这几代的实 
录为编修比较完整的大事记打下了基础,但它们引起了其他问题,因为有时 
它们抱有强烈的偏见,并且在完成时引起了激烈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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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唐代最后的60年,情况又恶化了。武宗以后的几代都未编修实录,941 
年《旧唐书》编修者掌握的从847年至唐末这段时期的主要材料是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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