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要长到很大才能理解的另一个概念是钱的价值,你对孩子说:“我不能给你买这辆小车,它太贵了。”这等于白说。在孩子眼里,一件物品的价值,是由对它喜爱的程度来决定的。
����
Number : 3245
Title :天南地北
Author :
Issue : 总第 4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李斌
奇特的邮件
1520年发生了一起有史以来最奇特的邮寄事件,邮件是六个全身盔甲的西班牙骑士——象包裹一样包起来,用普通的邮寄方式从维拉克鲁兹寄到墨西哥城,邮程总长200英里。
西班牙人赫兰·科特士在1520年完成对墨西哥的征服后,他的上司迪戈·维拉斯哥茨决定解除其总司令职务,派遣一个名叫庞费娄·德·纳维兹的探险家去墨西哥,带去召回科特士的命令。纳维兹命令六个手下人去维拉克鲁兹,劝诱当地司令官背弃科特士。这个司令官把这六个使者监禁起来,并决定把他们押到科特士那里由其处罚。但他并没有按通常的武装押运法押送他们,而是把他们寄去墨西哥城,邮资预付。他们分别被网包起,由信差背着跑。信差们用接力法,不分昼夜,越过高山峡谷,涉过河流深渊,穿过荒漠丛林,一到六英里外的下一站,邮件马上又移交给新的信差。就这样,整个200英里的邮程只花了96个小时,这一有史以来极为奇特的邮件就准确地寄到了目的地。
����
Number : 3246
Title :巴拿马的“小花”
Author :
Issue : 总第 4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乔木
在巴拿马的圣布拉斯城一直保持着这样一个有趣的风俗:从12岁起才给女孩子起名字。12岁以下的小姑娘都毫无区别地被叫做“小花”。
����
Number : 3247
Title :群蜂大闹总理宴
Author :
Issue : 总第 4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不久前,印度总理甘地夫人在她的花园里宴请宾客时,成群的蜜蜂闯入席间,乱飞于餐桌饭菜之上,不时蜇人。甘地夫人大怒,亲自指挥一批人,用纸点火来对付这群蜜蜂,不料招来了更多的“援军”,逢人便蜇。赫赫大名的七亿人的总理,以及原子能、航天、航空、交通等部部长都招架不住,纷纷逃散。人蜂大战持续四十五分钟,整个花园被蜂群占领。
����
Number : 3248
Title :母亲
Author :
Issue : 总第 4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所有的母亲都希冀自己的子女完美无瑕,我的母亲当然也不例外。在我们整个孩提时候,她总是唠唠叨叨:“站直些!”“去梳好头发!”虽然我常常很不满,但从不当面报怨。逐渐地她的指责越来越少了,我想,对我的培养她最终感到满意了。
一天,我去探望母亲,并一同上街去买东西。我停好了车,母亲跟着我走进了附近一家商店。“来,孩子!”她突然嚷道,“伸直脊背!缩进肚子!挺起胸膛!”
“我早已长大成人了,您难道还想把我当小孩子吗?”
“什么?”她茫然地看着我,“哦,我不是在和你说话。亲爱的,我在对自己说呢。”
����
Number : 3249
Title :“正”与“不正”
Author :
Issue : 总第 4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齐诺芬的《纪念录》中有一段关于苏格拉底和欧西德的对话:
欧:我生平所做之事,无有“不正”的。
苏:那么,你能举例说明什么是“正”,什么是“不正”吗?
欧:能。
苏:虚伪是“正”还是不正?
欧:不正。
苏:偷盗呢?
欧:不正。
苏:奴辱他人呢?
欧:不正。
苏:克敌人而奴辱敌人,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诱敌而窃敌物,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方才说奴辱他人和偷窃都是不正,现在又何言正呢?
欧:以前是对友,现在是对敌。
苏:假如有一将军见其军队士气颓丧,不能作战,他便欺骗他们,说“救兵将到,通往直前吧!”因此大获胜利。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小孩生病,不肯吃药,父亲骗他说“药味很甜”。小孩吃了,救了性命。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的朋友因神经病取刀自杀,你将他的刀偷去了。这是正,还是不正?
欧:正。
苏:你说不正只可对敌,不可对友,何以现在又可以对友呢?
欧:苏格拉底,我不能答你了。
����
Number : 3250
Title :无声的致意
Author :
Issue : 总第 4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一天晚上,我正忙着给我这一家八口准备晚饭,隔壁房间里的电视机突然停了。我以为孩子们准又要象平时那样生气地大喊大叫,可是什么也没发生。我又发现厨房里的电话听筒也从挂钩上摘了下来。真怪,我那三个十几岁的小淘气也无影无踪了。还没等我回过味儿来,忽然,闹钟的铃响了。紧接着电视机又嘟嘟地响了起来,还有几个半导体收音机,楼上的电唱机一个个地就像比赛似地震耳欲聋地唱了起来。我那十几岁的女孩把电话听筒又重新放回到电话机上,笑嘻嘻地对我说:“妈妈,祝您生日快乐。”这时我才猛然意识到,我这六个孩子已经送给了我一个,也是我盼望已久的生日礼物:五分钟的平静与安宁。
����
Number : 3251
Title :漫话鞋子
Author :
Issue : 总第 401期
Provenance :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费广铭
俗话讲:“人靠衣服马靠鞍。”衣服的重要性人人皆知。但是,和衣服相配的鞋子,对人的影响也相当重要,不知在这方面你可有亲身的感受?
在西德,有人做过这样的试验:他每隔一段时间就换一种鞋;每穿上一种新鞋,他就有不同的感觉,觉得自己似乎变成另一种人。他是这样来描写自己感受的:“穿靴子的时候,我感到十分安全而又自信;穿高跟鞋的时候,我感到自己很庄重;穿拖鞋的时候,我无拘无束,浑身十分轻松;而穿上宇航靴的时候,我就觉得不是靴子跟我走,而是我跟靴子走,我笨拙得象机器人一样。”法兰克福的心理学家弗朗茨·里尔指出:“一个人穿着打扮,鞋子的影响最大。它能改变人的举止,影响人的情绪。拖着一副破鞋子的人,往往感到自己象病了一般。穿上一双漂亮而又合脚的鞋子,常常会增加一个人的勇气和信心。”
大家知道,森林里的猎手,边防巡逻的战士,都爱穿一双高统皮靴。古代出征的将士,游荡四方的骑士,神出鬼没的侠客,也都是脚蹬乌油锃亮的皮靴。高统皮靴,已经成为历代战斗者的一种标记,穿上它,不仅外观上显得特别精神,心理上也给人以安全、可靠的感觉。高统皮靴可将膝盖以下的部位保护好,解除人们脚下之忧,使人放心大胆地朝着既定的目标前进。
远古时期,生活在欧洲北部的猎人,尽管脚底下垫的是树皮,脚面覆盖的是树叶,但两条小腿却用生兽皮裹得严严实实——这也许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批“高统皮靴”罢。米诺时期的克里特人也学会用又长又宽的带子把腿部包扎起来,这样,克里特岛上漫山遍野的荆棘刺丛就不会给他们的生活、狩猎带来麻烦。古罗马的官兵,则是穿着坚实的牛皮靴,攻占了埃及、希腊和西欧,给人们带来无穷的苦难。
据历史学家考证,远在原始社会,人类的老祖宗为了保护双脚不受伤害,早就学会了把树皮绑在脚底板下面,制成了最简单、最原始的“鞋”,这种“鞋”虽然极其简陋,却是一桩了不起的发明,它大大地推动了人类社会的进化。有了鞋,人的脑袋就可以放心地抬起来,勇往直前地去干自己想干的事情,再也不必老是低头盯着脚下,这对大脑的成长发育大有好处;有了鞋,人类的运动速度提高了,打猎、干活更方便了,这样,人们就可以采集更多的食物,储存更多的东西。
随着社会的发展,鞋子又成为划分人类社会阶层的标记:古罗马军团的军官品位的高低,就是依照鞋跟高低来区分的——鞋后跟越高,品位越低,这样,人们一眼就可以看出一个人官阶的大小,从而决定自己与他打交道的方式。
中世纪,德国和荷兰的统治者曾经颁布过一道极其蛮横的法令,规定所有在田野上干活的农民只准穿用木头制成的鞋子。这对广大的农民显然是一种污辱,为了向统治者表示抗议,农民们脚穿这种沉重的木鞋,冲进贵族的庄园里,将田里的庄稼通通踏倒。直到十六世纪为止,德国的农民只准穿一种鞋:先按脚的大小剪下一块皮子,然后再用带子绑在脚上,把整个脚包住。这种简陋的有带皮鞋,成为当时深受剥削和压迫的贫苦农民的标记。从1524年到1525年,德国爆发了大规模的农民起义,农民革命军的军旗上,就嵌有这种有带皮鞋的图案,它向人们宣告:农民不是被人贱踏在地上的奴隶,而是社会的主人!
在欧洲的历史上,强大的诸侯往往派遣使者向弱小的诸侯赠送一双旧鞋子。假如弱诸侯心甘情愿地套上这双鞋子走一走,这就表示他愿意投降认输,强大的诸侯则不必再兴师动众前去讨伐。
光着脚的人,在古代欧洲被认为是很下贱的。古罗马的奴隶们就从来不准许穿鞋,而赤脚的奴隶们是从来没有社会地位的。
从1250年到1500年期间,哥特式的建筑风靡欧洲大陆,各式各样尖顶的教堂拔地而起,这种建筑风格也影响了人们的生活,反映到当时的穿着打扮上——社会上出现了一种尖嘴鞋。这种鞋的头部又长又尖,内里采用鲸鱼刺当支架,下面塞上麻和稻草。根据鞋尖的长短,可以区分人们的贵贱:一般老百姓的鞋尖,只允许15公分长,市民阶层则允许长到30公分,贵族老爷的鞋可达60公分,甚至更长。鞋头尖长虽然很“威风”,但步行起来却十分艰难。
古希腊人在演悲剧的时候,扮演上帝的演员为了把自己和世俗凡人区分开,往往都穿着一双高底的半统靴。但到后来,这些舞台上的服装道具却渗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中世纪时期,贵族、有钱的商人都穿着用天鹅绒、丝绸、名贵兽皮制成的鞋。为了不让路上的泥土灰尘弄脏这种名贵华丽的鞋,他们特意在鞋底下面加上厚厚的木高跟,久而久之,高跟鞋变成了上流社会人物的特有标记。1675年,这种高跟鞋传入宫廷,在法国国王路易十六的皇宫里,宫娥彩女们首先穿上这种特制的鞋:鞋跟高达8至15公分。谁想讨国王欢心,谁就必须承受这种鞋子的折磨——因为鞋跟太高,穿起来就好象上刑具一般,全身的重量都压在脚指上,前腿肌肉拉得过紧,后腿肌肉又压缩在一块,时间久了则会发生痉挛。由于后跟过高,脊柱也很吃力,只有那些献媚争宠的姬妾,才蹬着这种高跟鞋,在国王路易十六面前招摇过市。现在欧洲很多妇女,宁愿穿舒适平稳的半高跟鞋或平底鞋,而不愿穿那种高跟鞋,因为它不仅折磨身体,同时也损伤妇女的自尊心,它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