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当然对《 红楼梦 》的写作背景、思想内涵、艺术特色和文化意义等都会有新的认识了。
周汝昌与刘心武互相切磋,经过多年努力,使这一本来似乎扑朔迷离的猜想逐渐落到了实处。其研究的“理路”,在周汝昌于“壬午七月初二日入秋之第三日”( 2002年 )写给刘心武的一封信中表达得比较清晰:
我们的共识是秦可卿一案涉及的是废太子胤礽、弘皙一支的史迹,是为清代入关后第一大事,几乎“翻天覆地”,曹家始终卷入此一旋涡而不能自拔——与“王爷级”竟会“同难同荣”,实指非它,即此是矣。
“神武将军”要到铁岭(附近的西丰至今有大围场遗址)去打围,也不是闲文淡话,中有事由。冯家与“仇都尉”家是“对头”,也就是当时政局大斗争中的一个小局面的反映。
如今还要说说你引录的太子胤礽的对联:“楼中饮兴因明月,江上诗情为晚霞”,异常重要!我有一种新破解——
请看雪芹在书中第三回,黛玉入府,初见“荣禧堂”大匾,是御笔(先皇,康熙大帝也),故云“赤金、九龙、青地”的最高规制——而下面即又特写一副对联,道是:
座上珠玑昭日月,堂前黻黼焕烟霞。
我们立刻感受的是什么?就是此联文藻风格,怎么就和“老千岁”那么相仿!
我想,你必已注意到了:这副联的落款尤为惊心动目:“同乡教弟勋袭东安郡王穆莳拜书”。“同乡”何义?都是辽北之人也。莫忘努尔哈赤破明,第一步是设计诱降了铁岭紧邻(东南接壤)抚顺,随即攻陷铁岭十几个戍守堡,而腰堡的曹世选(雪芹高太祖)被俘为奴,即此役中(满洲“大金天命三年,戊午”)。
奇怪的是:小说中写得分明的四郡王是东平、西宁、南安、北静,人人尽晓了;哪儿又出来一个“东安郡王”呢?难道是作者“一时疏忽”,致此笔误?那太把雪芹看“扁”了。
这就是特意逗漏重要消息:此是真实的“王爷”,另外一级,不在“四郡”之中。
尤其要注意一点:高鹗篡改雪芹原文,用心精密,他一见这落款,心里就知“了不得”,马上提笔抹去了真文,换上了什么“衍圣公”云云。
你看《 红楼梦 》的事情,如此之曲折复杂,没有“学”,不知“史”,只论“文”(也只限字面表层最浅一义),如何能读得其中之味,而解悟字里之情呢?
所以你说得最为深透了:很多人总认为我们的研考是节外生枝、是喧宾夺主,是“不务正业”,是“外围离谱”……殊不知,他们正是看不见雪芹的高妙手法,以“荒唐言”来晓示天下后世的一段特大的奇闻故事,这事牵连了多少人的生途命途,离合悲欢!所谓“白骨如山忘姓氏,无非公子与红妆”!此种沉痛语言,乍看怎能理解?如果感受到我们的研考的主旨精神之后,就会另有体会了吧?
多亏你提示了《 居易录 》幸存的胤礽之对联,月与霞,在《 红楼 》中均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和地位,这也是一大发现。
周汝昌的这一段表述,似是信笔随心,实际上涵盖了周氏红学体系的方方面面。小说的“家史自传说”背景,祖籍的入辽铁岭说,“草蛇灰线”与“假语村言”的特殊笔法,高鹗改篡续补原著的“大人先生操纵说”,“文”“史”“哲”的“三才会通”,研究的“悟性”主导、文化品位,还“红学”以学……都融为一体了。正如他在同一封信中所点睛的:“这实质上是第一次把蔡元培和胡适两位大师的‘索隐’和‘考证’之分流,真正地汇合统一起来,归于一个真源,解开了历时一个世纪的纷争,而解读破译了《 红楼 》奥秘。”
应该说周汝昌的认识不无道理,至少也应看作一家之言。《 红楼梦 》从一诞生就开始了各种“索隐派”的猜想臆测,历百年而不断。尽管各家索隐人言言殊,莫衷一是,局部看来似乎十分荒唐,但也透露出一些不能回避的信息,其中应该说还是有某种“歪打正着”之“合理内核”的。笔者曾经这样说:“索隐派执着认为《 红楼梦 》影射清初重大政治事件,不是单纯的爱情小说,这种看法还是有一定的合理因素,说明他们感受到了一些《 红楼梦 》的深广内涵。……曹雪芹家的衰败确与康熙诸皇子争储、雍正夺位有关,而《 红楼梦 》里隐约写到忠顺王与北静王的斗争,及原著佚稿中的元妃之死、抄家败落等,都显示出《 红楼梦 》确有‘干涉时事’的内容。”(《〈 红楼梦 〉的审美接受及其启示 》,1989年第1期《 明清小说研究 》,收入增订版《〈 石头记 〉探佚 》)
刘梦溪也说过:“蔡元培的《〈 石头记 〉索隐 》被胡适指为‘猜笨谜’,我以前虽然也同情蔡先生,学术立场却站在他的学生一边。现在从头细想,蔡先生是何等样人物,他会莫名所以、随随便便地‘猜谜’吗?‘《 石头记 》者,清康熙朝政治小说也,作者持民族主义甚挚,书中本事,在吊明之亡,揭清之失,而尤于汉族名士仕清者寓痛惜之意。’试想这是多么大的判断。如果书中毫无此种旨趣,蔡元培能够无指妄说吗?”(《〈 红楼梦 〉与百年中国 》)
自从“五四”大规模输入西方的思想学术以来,对“索隐派”是一棍子打死。而到1954年批俞批胡运动以后,则“自传说”被烙上红字。不能不说这种演变有某种“历史进步”的因素,但其中也有很大的片面性,“索隐”和“自传”的合理部分也被粗暴地全盘抛弃。“唯一正确”的只有“典型环境中的典型形象”一类理论模式了。这种片面性思维几十年来的影响,形成了社会性、习惯性的教条主义的思维模式。这样一种社会文化心理积淀的背景,再加上《 红楼梦 》文本的特殊性,索隐与考证本身的艰涩和不通俗性,刘心武的某些论据论证也不是没有可议之处……周汝昌和刘心武的研究不容易被理解接受而要遭遇批评抨击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刘心武与周汝昌的几封红学通信在上海《 文汇报 》发表后,获得该报笔会2003年8月“长江杯”征文优秀作品奖,获奖词曰:“闪电般的灵感和严密的考证,浮续着中华文化的一脉心香,雅人深致,引人入胜。”这让周汝昌十分高兴,在2003年“处暑”给刘心武的信中说:“日昨蒙你相告,方知我们得奖了,好比暑天中一阵清风,醒人耳目头脑。不知评委是何高人,寥寥数笔,不多费词而点睛全活了。那评词无一丝八股气,我所罕见,岂能不感慨系之!”在“癸未七月廿六”给刘的信中又说:“奖之中耳,是标志性纪念品,真正意义在于这是文化学术的第一次以公开评奖形式给了我们( 基本论点和治学路向 )以肯定和高层次评价。那位评委不知是谁,我深感佩。《 文汇 》影响不小,是很大的鼓励。”
刘心武在其著作中多次提到对周汝昌提携后学之高尚精神的佩服和感激。在《 画梁春尽落香尘 》的序言里,刘心武说:“我的研究,得到‘红学’前辈大师周汝昌先生的热情鼓励与细心指点。我们完全是君子之交。到目前为止,我只到他家拜访过一次,另在一些公众场合大约见过三四次。我们的主要交流方式是通信,以及在文章里呼应、切磋。周先生看到我一些文章,会主动给我写信。他一眼视力为0,另一眼视力仅0。1,写下的字每个有蚕豆甚至核桃那么大,往往互相重叠,常常落款为‘盲友’,每当展读,我都感动莫名。他有时还口占一绝赠我。”在《 讲述〈 红楼梦 〉的真故事—— 贺周汝昌先生从事“红学”研究五十年 》(《 红楼望月 》)中则说,自己在1954年十二岁的时候就购买了初版《〈 红楼梦 〉新证 》,虽然“我后来很长时间都并不能耐心把这本书读完,特别是‘史料编年’部分”,但“我要感谢《〈 红楼梦 〉新证 》,当然也便要感谢其著者周汝昌先生。于我而言,这是一本启蒙的书。……不是别人的书,而是周先生和他的这部著作,使我头一回知道并且信服:现在传印的《 红楼梦 》,后四十回是伪作,把曹雪芹与高鹗这两个名字并列为《 红楼梦 》的著者,是一个极大的错误;我们应当努力把曹雪芹所没有完成的那一部分的内容,尽可能地探究出来;也就是说,我们要摆脱高鹗的胡编乱造,而接续着前八十回,尽可能地讲述出《 红楼梦 》的真故事来。”
邓遂夫生于1943年,本是四川省自贡市歌舞剧团艺术室创作员,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即涉足红学研究,后来出版有《 红学论稿 》、《 草根红学杂俎 》和《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本 》等。大概由于邓先生是四川人,又搞文艺创作,颇有一点“才子”的个性。周汝昌为1987年出版的《 红学论稿 》写的序言中这样说:
我平生的红学学术交谊中,老一辈人最少,多数是中青年人——至今不曾识面的人占了不小的比例。我喜欢他们不像年纪大的人那样僵化,对事物的洞察、感受要敏锐得多,而且目光犀利,思力精强,能够独立思考问题,善于提出新的见解。所以我喜欢和他们交流切磋。遂夫同志是这一批青年学人中的一个,也是文字修养、表述能力较高的一个。但我与他相识很晚,相识后的来往也不多,仅于红学年会中晤面,并看到他提交的论文,由此留下了印象:这是一位自学成材、具有才识的青年学子,如能不断精进,前程远大,未可轻量。——我不想虚致谀词,我是说,如果遇有“伯乐”见赏,给以较好的客观条件,加上他主观的虚心磨练,他会做出相当可观的贡献。
据我的浅见,遂夫同志是一个聪明颖慧的人,他个性很强,不是十分容易接受别人影响的人,因而也不像是随波逐流、媚世趋俗的一类性情。他不太喜欢人云亦云,倒毋宁说是有点儿“倾向于”特立独出。……
遂夫同志是有才气的人,天赋颖慧的人;这样的人容易表现为自信、自负——在别人的心目中不免被看成是有些“傲”气的。加上他的学术见解又颇有点儿“当其得意,不顾世人之怪也”的意味,这就增加了他的“落落寡合”之气。——这一切,都出于我的引申和推测。但我想来,一个人的虚怀谦抑是做学问十分必要的美德,有一点儿自信(只要不是“自是”)也能有助于前进,因为自信不等于狂妄自大,而是不过多地考虑和迎合一时的雌黄毁誉。须知,治学之人,从开始起步,到抵达目的境地,总是“顺途”而无“逆境”,未必是好事。虔心矢志,为学术,为真理,为民族文化事业的学人,如果有少许“寂寞”之感,倒是满可以砥砺自己的。
在为2000年出版之《 脂砚斋重评石头记甲戌校本 》写的序言中,周汝昌又这样说:
与遂夫因红学相识,转眼二十年矣。犹记贵阳一会,他的《 曹雪芹 》歌剧演出,颇极一时之盛。雪芹之影,见于舞台之上,此为创举,史家应记一笔。
……
当我看到他论畸笏的诸段文字时,又不禁松散了暗存的顾虑(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