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海洋国家的人是知者。大陆国家的人是仁者,然后照孔子的话说:“知者乐水,
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知者乐,仁者寿。”
以希腊、英国的地理、经济条件为一方,以西方的科学思想和民主制度的发展为另
一方,这两方面之间的关系,若要举出证据,加以证明,那就超出了本章范围之外。但
是希腊、英国的地理、经济条件都与中国的完全不同,这个事实就足以构成一个反证,
从反面证明我在本章内关于中国历史的论点。
中国哲学中不变的和可变的成分
科学的进展突破了地域,中国不再是孤立于“四海之内”了。她也在进行工业化,
虽然比西方世界迟了许多,但是迟化总比不化好。说西方侵略东方,这样说并不准确。
事实上,正是现代侵略中世纪。要生存在现代世界里,中国就必须现代化。
有一个问题有待于提出:既然中国哲学与中国人的经济条件联系如此密切,那么中
国哲学所说的东西,是不是只适用于在这种条件下生活的人呢?
回答是肯定的,又是否定的。任何民族或任何时代的哲学,总是有一部分只相对于
那个民族或那个时代的经济条件具有价值。但是总有另一部分比这种价值更大一些。不
相对的那一部分具有长远的价值。我很费踌躇,要不要说它是绝对真理,因为要确定什
么是绝对真理,这个任务太大,任何人也不能担当,还是留给上帝独自担当吧,如果真
有一个上帝的话。
让我们从希腊哲学举个例子。亚力士多德论证奴隶制度合理,这只能看作是相对于
希腊生活的经济条件的理论。但是这样说并不是说亚力士多德的社会哲学中就没有不相
对的东西了。中国思想同样是如此。一旦中国工业化了,旧的家族制度势必废除,儒家
论证它合理的理论也要随之废除。但是这样说并不是说儒家的社会哲学中就没有不相对
的东西了。
这个道理就在于,古代希腊和古代中国的社会固然不同,但是两者都属于我们称之
为“社会”的一般范畴。凡是希腊社会或中国社会的理论说明,因此也就有一部分是
“社会一般”的说明。虽然它们之中有些东西是专门属于希腊或中国社会本身的,但是
也一定有些更为普遍的东西是属于“社会一般”的。正是后面的这些东西。是不相对的,
具有长远的价值。
道家也是如此。道家的理论说,人类的乌托邦是远古原始社会、这种理论肯定错了。
我们现代人具有关于进步的观念,认为人类生存的理想状态只能创造于未来,不会失之
于既往。但是有些现代人所想的人类生存的理想状态,例如无政府主义,却与道家所想
的并不是一点也不相似的。
哲学也给予我们人生理想。某民族或某时代的哲学所给予的那种理想,有一部分必
定仅只属于该民族或该时代的社会条件所形成的这种人生。但是必定也有一部分属于
“人生一般”,所以不相对而有长远价值。这一点似可以儒家的理想人生的理论为例说
明。照这个理论说,理想的人生是这样一种人生,虽然对宇宙有极高明的觉解,却仍然
置身于人类的五种基本关系的界限之内。这些人伦的性质可以根据环境而变。但是这种
理想本身并不变。所以,如果有人说,由于五伦中有些伦必须废除,因此儒家的人生理
想也必须一道废除,这样说就不对了。又如果有人说,由于这种人生理想是可取的,因
此全部五伦都必须照样保存。这样说也不对。必须进行逻辑分析,以便在哲学的历史中
区别哪是不变的,哪是可变的、每个哲学各有不变的东西,一切哲学都有些共同的东西。
为什么各个哲学虽不相同,却能互相比较,彼此翻译。原因就在此。
中国哲学的方法论将来会变吗?这就是说,新的中国哲学将不再把自己限于“用直
觉得到的概念”吗?肯定地说,它会变的,它没有任何理由不该变。事实上,它已经在
变。关于这个变化,在本书末章我将要多说一些。
第三章
各家的起源
前一章说,儒家和道家是中国思想的两个主流。它们成为主流,是由长期演变而来;
而在公元前五世纪到三世纪,它们还不过是争鸣的许多家中的两家。那时候学派的数目
很多。中国人称它们为“百家”。
司马谈和六家
后来的历史家对“百家”试行分类。第一个试行分类的人是司马谈(卒于公元前l10
年),他是作《史记》的司马迁(公元前145一前86?年)的父亲。《史记》最后一篇中引
用了司马谈的一篇文章,题为“论六家要指”。这篇文章把以前几个世纪的哲学家划分
为六个主要的学派,如下:
第一是阴阳家。他们讲的是一种宇宙生成论。它由“阴”、“阳”得名。在中国思
想里,阴、阳是宇宙形成论的两个主要原则。中国人相信,阴阳的结合与互相作用产生
一切宇宙现象。
第二是儒家。这一家在西方文献中称为“孔子学派”。但是“儒”字的字义是“文
士”或学者,所以西方称为“孔子学派”就不大确切,因为这没有表明这一家的人都是
学者以及思想家。他们与别家的人不同,都是传授古代典藉的教师,因而是古代文化遗
产的保存者。至于孔子,的确是这一家的领袖人物,说他是它的创建人也是正确的。不
过“儒”字不限于指孔子学派的人,它的含义要广泛些。
第三是墨家。这一家在墨子领导下,有严密的组织,严格的纪律。它的门徒实际上
已经自称“墨者”。所以这一家的名称不是司马谈新起的,其他几家的名称有的是他新
起的。
第四是名家。这一家的人,兴趣在于他们所谓的“名”、“实”之辨。
第五是法家。汉字“法”的意义是法式、法律。这一家源于一群政治家。他们主张
好的政府必须建立在成文法典的基础上,而不是建立在儒者强调的道德惯例上。
第六是道德家。这一家的人把它的形上学和社会哲学围绕着一个概念集中起来,那
就是“无”,也就是“道”。道集中于个体之中,作为人的自然德性,这就是“德”,
翻译成英文的virtue(德),最好解释为内在于任何个体事物之中的power(力)。这一家,
司马谈叫做“道德家”,后来简称“道家”。第一章已经指出,应当注意它与道教的区
别。
刘歆及其关于各家起源的理论
对“百家”试行分类的第二个历史家是刘歆(公元前46?一公元23年)。他是当时最
大的学者之一,和他父亲刘向一起,校对整理皇家图书。他把整理的结果写成附有说明
的分类书目,名为《七略》,后来班固(公元32—92年)用它作为《汉书·艺文志》的基
础。从《艺文志》中可以看出,刘歆将“百家”分为十个主要的派别,即十家。其中有
六家与司马谈列举的相同。其余四家是纵横家、杂家、农家、小说家。刘歆在结论中说:
“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这句话是说,小说家没有其他九家重要。
这个分类的本身,并没有比司马谈的分类前进多少。刘歆的新贡献,是他试图系统
地追溯各家历史的起源,这在中国历史上还是第一次。
后来的学者,特别是章学诚(1738一1801年)、章炳麟(1869一1936年),大大发挥了
刘歆的理论。这个理论的要义,是主张,在周朝(公元前1122?一前225年)前期的社会制
度解体以前,官与师不分。换言之,某个政府部门的官吏,也同时就是与这个部门有关
的一门学术的传授者。这些官吏,和当时封建诸侯一样,也是世袭的。所以当时只有
“官学”,没有“私学”。这就是说,任何一门学术都没有人以私人身份讲授。只有官
吏以某一政府部门成员的身份才能够讲授这门学术。
这个理论说,周朝后期的几百年,王室丧失了极力,政府各部门的官吏也丧失了职
位。流落各地。他们这时候就转而以私人身份教授他们的专门知识。于是他们就不再是
“官”,而是私学的“师”。各个学派正是由这种官、师分离中产生出来的。
刘歆所作的全部分析如下:“儒家者流,盖出于司徒之官。……游文于六经之中,
留意于仁义之际,祖述尧舜,宪章文武,宗师仲尼,以重其言,于道最为高。孔子曰:
‘如有所誉,其有所试。’唐虞之隆,殷周之盛,仲尼之业,已试之效者也。“道家者
流,盖出于史官。历记成败、存亡、祸福、古今之道,然后知秉要执本,清虚以自守,
卑弱以自持,……此其所长也。“阴阳家者流,盖出于羲和之官。敬顺昊天,历象日月
星辰,敬授民时,此其所长也。“法家者流,盖出于理官。信赏必罚,以辅礼制。……
此其所长也。“名家者流,盖出于礼官。古者名位不同,礼亦异数。孔子曰:‘必也正
名乎!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此其所长也。“墨家者流,盖出于清庙之
守。茅屋采椽,是以贵俭;养三老五更,是以兼爱;选士大射,是以上贤;宗祀严父,
是以右鬼;顺四时而行。是以非命;以孝视天下,是以尚同:此其所长也。“纵横家者
流,盖出于行人之官。孔子曰:‘诵《诗》三百,使于四方、不能颛对,虽多亦奚以为?’
又曰:‘使乎!使乎!’言其当权事制宜,受命而不受辞。此其所长也。“杂家者流,
盖出于议官。兼儒墨,合名法,知国体之有此,见王治之无不贯。此其所长也。“农家
者流,盖出于农稷之官。播百谷,劝耕桑,以足衣食。……此其所长也。“小说家者流,
盖出于稗官。街谈巷语、道听途说者之所造也。……如或一言可采,此亦刍尧狂夫之议
也。”(《汉书·艺文志》)
对于十家的历史的起源,刘歆所说的就是这些。他对各家意义的解释是不充分的,
他把各家各归一“官”有时也是任意的。例如,他描述道家思想,只涉及老子,完全忽
略了庄子。又如,名家与礼官的职能也并无相同之处,只有一点,就是两者都强调区别。
对刘歆理论的修正
刘歆的理论,在详细情节上也许是错误的,但是他试图从一定的政治社会环境寻求
各家起源,这无疑代表着一种正确观点。我大段地引用他的话,是因为他对各家的描述
本身就是中国史料学中的经典文献。
对中国历史的研究,在当代,特别是正在1937年日本侵入的前几年、已经有很大的
进步。根据最新的研究,我才得以形成自己的关于各家哲学起源的理论。这个理论的精
神与刘歆的相合,但是一定要以不同的方式表达。这就是说必须从新的角度看问题。
比我们想象一下,古代的中国,比方说公元前十世纪的中国,政治上、社会上是什
么样子。当时政治、社会结构的顶点是周王的王室,他是天下各国的“共主”。周王之
下有成百的国家,为其国君所有、所统治。有些国家是周朝建国的功臣们建立的,他们
又把这些新占的领土分给他们的亲属作采邑。另一些国家则由周室以前的敌人统治着,
但是现在他们已经承认周王是他们的“共主”。
在国君统治下,每个国家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