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可以说,在香港庞大而优秀的公务员队伍中,曾荫权的能力和经验可谓首屈一指。他不只是在香港市民中享有较高的威望,而且更关键的是,他通过这些年来的努力,赢得了中央的信任和支持。如果曾荫权能够成为下任特首,那么,香港特区政府的第一次权力交接,应该是平稳和顺利的。
然而,除了主观期望中的因素,“曾荫权时代”究竟会给香港带来什么?
曾荫权个人的成长、奋斗和成功的经历,似乎是香港在艰苦奋斗中成为一个繁荣社会的缩影。与董建华家族背景不同的是,曾荫权和绝大多数市民一样,也出身于普通人家,并且凭着自己的发奋努力而出人头地。这一共同点,加上新的施政风格和技巧,也许能够增加市民对政府的亲近感,增强社会的凝聚力,从而使香港再次焕发出蓬勃向上的活力。
尽管如此,作为特首,曾荫权所要面对的任务,不再只是管理一个公务员队伍,而是要治理一个越来越复杂的现代化社会;不只是需要较好的行政能力,而且更需要比较完整的政治智慧。
如同董建华一样,曾荫权依然要在各种压力下求取平衡。他既要倾听香港社会日益强烈的民主诉求,又要在立法会各种政治势力之间斡旋,同时还要继续赢得北京方面的信任、理解和支持。这将是一个最耗费精力、也最能考验施政水平的挑战。
同样因为有“一国两制”、基本法,在香港颇具争议的政制发展、议会选举,进行的都比多数市民想象的顺利些,使香港政治日趋稳定。目前,香港政制讨论最集中的话题是七月份选举后继任的特首任期,应为两年还是五年,即所谓“二五之争”。政制发展小组已明确指出是两年,代理特首也表明,政府的这个决定可与法院沟通,无惧有人提出司法复核。可以相信,如果“二五之争”影响到继任特首的产生和香港宪制,特区政府只有提请全国人大行使释法权,这也是“一国两制”对香港繁荣稳定的最大保证。
落实“一国两制”、贯彻基本法需要政治智能,在中央,这种智能是以坦诚为基础的;在特区政府,是以勇于承担为前提的。
3.香港新特首
按照特首选举的流程,曾荫权若要正式接任香港特首一职,还须经过选举日、提名期和投票三道程序。
曾荫权从出任代理行政长官伊始,就一直表示,特区政府的首要工作是确保如期、依法在7月10日补选产生新的行政长官。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曾荫权在短短的几天时间内,展开了广泛而密集的征询意见,先后与民建联、自由党、工联会、泛联盟、45条关注组、民主党及所谓“民主派”议员分批见面;律政司司长梁爱诗也先后与大律师公会、律师会、45条关注组等团体见面。据参与会面的各方面人士表示,曾荫权在听取意见的过程中,非常耐心诚恳,表达政府对顺利解决问题的热切期望,对各种不同意见都仔细了解,不排斥任何意见。
他强调,确保新特首七月顺利产生,符合港人的意愿和利益。
曾荫权说,7月10日进行补选是法律上及宪制上给予我们以及立法会的责任,我们没有办法可以推卸。他强调说,对于新选出的行政长官的任期,特区政府的立场是,完成第二届行政长官任期的剩余任期,换言之,新选出的行政长官任期会在2007年6月底为止,为期大约是两年。
曾荫权指出,有部分立法会议员及社会人士,对特区政府决定透过修订行政长官选举办法处理任期问题持有不同的意见;至于释法是否一个解决问题的可行方法,特区政府也已听到部分社会人士认为无可避免地需要释法。曾荫权强调,他希望听取所有立法会议员的意见,寻求一切方法来处理这些问题。
香港骑士曾荫权
第四节、代理特首的挑战(3)
曾荫权希望以开放态度理解释法让基本法成功落实。
这种务实开放的方式,对于把握民意,寻求最有效的解决问题方法,显然是很有帮助的;而从曾荫权、梁爱诗自各界听取到的意见看,寻求人大释法获得多数港人接受。
特区经过全面而慎重的考虑,在维护法治和“一国两制”前提下,认为寻求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唯一最符合香港根本利益的做法。希望大家能以开放的态度去理解释法这件事情,让《基本法》继续成功地在香港落实。
香港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表示,政府就新的行政长官任期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释法是唯一的办法,亦是一个符合香港利益,合法合宪的做法。
香港特区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国务院提出报告,建议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就基本法第五十三条有关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作出解释。
2005年4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就新的行政长官任期作出解释,并以全票通过释法草案,确认七月十日补选产生的行政长官任期为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两年。
对此,香港各商会都表支持及拥护。
香港嘉应商会会长邹锡昌表示,他代表嘉应商会坚决支持及拥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对香港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的释法,赞同根据香港基本法及其附件一的有关规定,在行政长官五年任期届满前出现缺位的情况下,由任期五年的选举委员会选出的新的行政长官,只能完成原行政长官未任满的剩余任期。
首先,释法适时也很有必要。邹锡昌说,此次释法关系到香港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的正确实施,关系到香港特区新的行政长官的顺利产生和此后中央政府对行政长官的任命。过去数周,社会上对补选新的特首任期问题产生了分歧。香港特区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向国务院提交了关于请求释法的报告。这完全是适时的,也是完全必要的。
其次,释法无损香港法治。邹锡昌认为,“补选特首的任期问题事关中央管理的事务,事关中央与特区的关系,不属于特区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如有争议,只能依法提请人大常委会作出解释。人大常委会按照基本法的规定行使对基本法的解释权,是香港法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而特区政府请求释法,也是香港宪制和法治的要求。”
第三,邹锡昌指出,循序渐进发展民主,符合香港各界利益。他认为,这次释法使得在二零零七年香港特区可以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有关决定循序渐进地发展香港的民主,这完全是按照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办事,是完全符合香港社会各界的利益的。
香港中华厂商联合会会长杨孙西博士表示,厂商会和其他关心香港事务的社团一样,支持人大这次的释法。他认为,人大常委会就新的特首任期作出解释,及时平息香港社会对基本法的不同理解造成的争拗,也及时制止了香港产生宪制危机的可能,相信将得到香港各界的支持和理解,“所以,我们应该感谢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
杨孙西说,香港基本法作为香港的小宪法,是中国宪法的一部分,很多条例不会有很具体的说明,人大释法难以避免,也很有必要,并不会冲击香港的法治精神。
香港经贸商会会长李秀恒也指出,这次释法及时而必要,消除了社会各界的疑虑,减少社会争拗,也维护了香港社会的稳定,确保特首选举如期依法举行。
特区政府发表了声明,欢迎全国人大常委会就新的特首任期作出解释,强调今次释法为补选特首的任期作出最权威及具约束力的法律解释,释法是及时和必须的,也维护了香港的根本利益。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欢迎国务院接纳代理行政长官曾荫权的报告和建议,并决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基本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就新的行政长官的任期作出解释。 至于曾荫权的参选,他表示在特首选举条例通过后决定是否参选。他说,现阶段会专心做好补选行政长官工作,令行政长官选举修订条例草案,顺利尽快通过,目前无时间思考是否角逐新行政长官的问题。他说,等条例通过后,他会决定下一步点做。曾荫权强调,他明白当决定参加行政长官补选后,要面对的不单只是八百人的选举委员会,还要面对全港市民,到时他一定会向市民交代,但由于法例已规定选举流程。
香港骑士曾荫权
第五节、各界寄予希望(1)
家境清贫,年少发奋,曾荫权成就另一部“香港传奇”的故事。香港社会各界对其寄予希望,相信经济复苏势头会持续,期盼从此减少争拗,共建繁荣稳定和谐社会。
有人说老爷好当,做官当老爷,一呼百应,威风尽显之外,还可以实惠实得,财帛缠身,一世荣华富贵;有人说老爷难当,高高在上,千夫所指,万民所「闹」,做事需要瞻前顾后。做官当老爷又不是要等薪水来开饭的人,做人何不潇洒一点,游山玩水,其乐无穷。正所谓一样米养百样人,大千世界,百人千面,各人有各人的打算,自己有自己的算盘,这话真的不无道理。
不过,话得说回来,香港作为中国一个重要的特别行政区,近七百万人口的大都会,世界注目的金融中心,一区之首,自然需要一位大公无私的官,才能带领香港面对世界的大潮流。
香港岭南大学在一次对新任特首人选进行了一次民意调查,以抽样方式电话访问了669人,询问他们对未来新特首的看法。调查显示,在目前形势下,众望所归的特首是政务司司长曾荫权,支持他的被访者高达四成多,远远抛离前政务司司长陈方安生及财政司司长唐英年。曾荫权成为市民心目中最佳特首人选,支持率高至44。4%;陈太居第二,只得6。9%,至于唐英年支持率更低,只有2。2%。至于其他黑马,包括行政会议成员梁振英,九仓主席吴光正及立法会主席范徐丽泰,支持率不足1%。岭大研究部主任李彭广分析,曾荫权是公务员出身,始终稳打稳扎,对香港的发展有稳定作用。
据明报即时新闻报道,该报进行的最新调查显示,在6名有可能参选特首的人当中,代理特首曾荫权的支持率远远抛离其他对手。
连民主党主席李永达及前线召集人刘慧卿都认为,民调结果反映民意与中央的取向相同,即使普选,最终也会由曾荫权胜出。他们促请中央放下顾虑,早日推行普选。李永达说:“中央政府无须担心,既然普选也会选出曾荫权,何乐而不为﹖”
岭南大学政治学及社会学系副教授李彭广估计,市民在考虑特首人选时,“获中央接受”是其一重要条件,由于不少人大、政协代表已表态支持曾荫权,他估计市民因而替曾氏“加分”,令其支持率一直高企。他续说,由于中央属意一名可“压住大局”的人选继任特首,因此曾荫权的支持率一直高企,有助他当选。
继全国政协主席贾庆林盛赞代理特首曾荫权过去工作表现好后,董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