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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的“立人”思想是一种人生哲学,但却不是中国传统道家文化的那种人生哲学。中国传统道家的人生哲学是一种自然性的人生哲学,鲁迅的“立人”思想则是一种社会的人生哲学。道家崇尚自然,同时也把人的自然的生命作为人的生命的全体,而为了这个自然生命的存在和延续,中国传统的道家文化主张离群索居,主张“不争”哲学,主张安弱守雌,主张“无为而无不为”的人生态度。而当中华民族陷于现代的世界关系之中,陷于深刻的民族危机之中,中国社会又在法家文化和儒家文化的统治之下早已成为一个政治专制和文化专制的社会实体之时,中国绝大多数的社会成员不是越来越游离于这个社会整体,而是会越来越紧密地被组织进这个社会整体中去。道家文化是主张自由的,但若一个人在社会中没有自己的自由,道家文化的所谓自由对于现代的中国人终将是一句没有意义的空话。鲁迅不是在社会之外思考人、思考人的生命的存在价值和意义的。在鲁迅这里,人主要不是与自然相对的人,而是与社会相对的人。在社会中,人必须是一个独立的有生命的主体。他在社会中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失去了自己的独立性,也就失去了自己全部的独立性;他在社会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活力,在人与人的关系中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活力,也就等于失去了自己全部的生命活力。人在更多的情况下对自然还是可以消极适应的,但对社会和人的消极适应便成了一个社会的奴才,就没有可能成为一个具有独立人格的、有生命力的人了。人是有生命的人,社会才是有生命的社会;社会中的哪一部分人成为有生命力的人,社会就会依照哪一部分人的愿望和要求发生变化。一旦人失去了自己的生命活力,这个社会也就不会独自产生出生命的活力来;一旦社会上的一部分人失去了生命的活力,社会就不会朝着满足这部分人的愿望和要求的方向发展。社会没有一个固定的发展规律,这种规律是在人的相互矛盾着的生命力量的对峙和较量中构成的。中国传统道家自然的生命哲学向鲁迅社会的人生哲学的转变,反映着从中国远古社会的自然存在状态向中国现代社会的完全的社会化状态的转变的需要。正是因为鲁迅的人生哲学与中国传统道家人生哲学是本质不同的两种人生哲学,所以鲁迅对中国传统文化的批判首先是从对道家的人生哲学的批判开始的。在他留日时期所写的《摩罗诗力说》中,鲁迅具体考察了中国文化由盛而衰的演变过程,并认为中国传统的道家文化在其中是起了重要的作用的。“老子书五千言,要在不撄人心;以不撄人心故,则必先自致槁木之心,立无为之治;以无为之为化社会,而世即于太平。其术善也。然奈何星气既凝,人类既出而后,无时无物,不禀杀机,进化或可停,而生物不能反本。是拂逆其前征,势即入于苓落,世界之内,实例至多,一览古国,悉其信证。”在这里,鲁迅十分清晰地划清了他的“立人”思想同老子哲学的关系:老子是在回归原始的自然关系的前提下建立起自己的人生哲学的,而鲁迅则明确指出,人类一旦形成,便不再可能恢复到原始的自然关系之中去。人必须面对这个已经分化了的世界,并在这样一个世界上思考人的存在及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第22节
鲁迅扬弃了道家人生哲学,并不意味着他否定人的自然性及其人与人之间的自然和谐关系。他对道家人生哲学的扬弃完全是从人的现实性、社会性的要求出发的。鲁迅分明认为,人的自然性和自然的和谐关系是存在的,也是美好的,但这种关系又是十分脆弱的,在人类的社会关系中注定要受到严重的破坏;而这种关系一旦破坏,人就不能不面对这个不完美、不和谐的现实,反抗这种不合理的现实关系,并以人类的生命要求建立人与人之间的较近于合理的关系。鲁迅这种思想倾向,我们可以从他前期的短篇小说《故乡》中得到充分的印证。少年“我”和少年闰土的关系,就是传统道家文化期望的那种自然的、天人合一的、和谐美满的关系,在这种关系中没有社会的、物质实利关系的影响,完全是从两个朴素、纯真、自然心灵的遇合中产生的。但是这种关系却只能存在于像少年“我”和少年闰土这样的少年儿童的关系之间,而不可能永恒地保留下去。因为人要生存,就要进入到社会的、经济的关系之中去,就要有社会的、经济的、物质实利的意识。“我”辛苦辗转,离开了“故乡”,闰土在长期的、沉重的生活的重压下变得辛苦麻木,豆腐西施杨二嫂也在生活的重压下失去了羞耻心和道德感。三颗心灵都失去了原初的自然性和朴素性,它们已经无法融合在一起了。面对这样一个隔膜的世界,鲁迅提出的不是向自然复归的“道”,而是向前伸展的“路”。尽管鲁迅所说的“路”也是模糊的、没有理性的明确性的,但它指的分明是一条社会关系的路,而不是老子所说的自然性的“道”;是要在社会关系中重建人与人关系的和谐,而不是像少年“我”和少年闰土或少年宏儿和少年水生那种在没有社会意识和经济意识前提下的和谐。这种关系是靠人的行动开辟出来的,不是依靠个人的玄思或个人的修身养性就能实现的。
鲁迅对人与人之间的朴素关系怀着亲切的感情和由衷的热爱,但我们却绝对不能把鲁迅这种对自然关系的向往同传统道家文化的隐逸思想和他们的所谓“天人合一”的社会理想等同起来。在鲁迅这里,生命必须是成长的,心灵必须是不断充实的。一个不能成长的生命是死的生命,一个无法充实的心灵是愚昧的心灵。只有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能理解为什么阿Q这个人物形象是一个可笑的人物形象,而不是一个值得尊重、值得赞美的人物形象。我认为,在阿Q这个人物形象中,包含着鲁迅对传统道家人生哲学的最深刻的批判。它的“绝圣弃智”,它的“去私去欲”,它的以“柔弱胜刚强”的一系列的文化主张,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只能造成像阿Q这样的性格,只能造成国民性的孱弱和巧滑。道家人生哲学在社会关系中获得的不是实际的胜利,只是精神的胜利。阿Q的“精神胜利法”就是对道家人生哲学的形象概括。即使对人的自然性的理解,鲁迅也与道家人生哲学有了根本的不同。道家人生哲学的自然性是一种纯粹的物质生命的自然性,它是抽去了人的本能欲望、情感情绪、理智理性、意志追求、实践能力等作为人与无生命物体相区别的所有特征的人,是抽去了人对自然的感受、认识和改造能力的人。它提出的人对周围环境的适应完全是消极的适应。在鲁迅的心目中,真正的自然人是像《补天》中女娲那样的人。女娲是生命的母亲,她自身也是一个伟大的生命。她不是没有欲望、没有追求意志、没有创造能力的人。她的无法满足的欲望才使她的生命变得充盈美丽,变得壮丽辉煌,并推动她进行了伟大的创造。
对于老子的哲学,鲁迅是理解的;对它自身的意义,鲁迅也是肯定的。它产生在中国社会由松散的自然联系向社会的政治联系转化的交叉路口上。老子希望政治家保持对社会的自然的宽容的态度,不要把自己的主观意志强加于社会,使社会在自然的和谐关系中保持平和安定。他不是没有是非感的,也不是不关心社会人生的。鲁迅说:“老子尚欲言有无,别修短,知白黑,而措意于天下。”但是,老子的社会思想并没有为中国社会所接受,法家文化和儒家文化适应了中国政治家的愿望和要求,逐渐强化了中国的政治专制和文化专制制度;而当时的社会群众关心的只是自己现实的、物质的实利要求,不想也不能理解老子的哲学。他们仅仅为了满足自己的好奇心,把老子当做一个观赏的对象。老子的哲学在当时实际只是一种“不合时宜”的思想。在这个意义上,鲁迅作为一个知识分子对老子是有同感的。两千余年后的鲁迅仍然处于同老子几乎相同的文化处境中。但鲁迅不能承认这种文化处境的合理性,他不像老子那样甘愿放弃自己的社会责任,放弃自己的存在价值和意义。他始终不想向现实社会、向现实的文化环境妥协。他始终顽强地站在社会之内、站在社会文化之内,反抗现实社会、反抗现实社会的文化环境,同时也反抗着自己的绝望、自己的孤独。我认为,这就是鲁迅在自己的短篇历史小说《出关》中把老子塑造成那样一种形象的思想基础。鲁迅理解老子,同情老子,但并不拥护他的人生哲学。
中国传统的道家文化发展的不是老子的哲学,而是庄子的哲学。鲁迅在谈到庄子与老子的不同时说:“周(庄周——引者)则欲并有无修短白黑而一之,以大归于‘混沌’,其‘不谴是非’,‘外死生’,‘无终始’,胥此意也。中国出世之说,至此乃始完备。”对于庄子的历史贡献特别是他的文学地位,鲁迅仍是予以充分肯定的,说他“著书十余万言,大抵寓言,人物土地,皆空言无事实,而其文则汪洋辟阖,仪态万方,晚周诸子之作,莫能先也。”但对他的人生哲学特别是他的“无是非观”,鲁迅不能不表现出更为痛恶的态度。在这里,到底有多少成分是对庄子本人的人生哲学的批判,又有多少是对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鞭挞,我认为对我们是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鲁迅的人生哲学与庄子的人生哲学从性质上完全不同。就其发生学的意义,庄子的人生哲学是在与入仕的法家知识分子和儒家知识分子的区别中产生的,反映着他不依附于政治权力、维护自我的自由性和独立性的愿望。在这一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