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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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0126- 第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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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是维西亚的性别究竟该如何确定。按照“性器官特征决定性别”这个当今无可怀疑的“生物学定理”,他毫无疑问当属女性。然而,更重要的是,根据“性行为和性意识的支配和调节中心是大脑性中枢”这一不容置疑的现代“性医学原理”,他当然应是男人。那么,他到底是男性还是女性?于是,医学家们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其次,维西亚应当属于哪一家的小辈,双方更是互不相让:男方父母以人体最重要的是脑袋为由,力主维西亚当属自己家;女方双亲则以身体是女性,而身体占人体的大部分为依据,强调维西亚当归女家。两家各执一词,争吵不休。
  然而,最痛苦的却是维西亚本人。当他明白心心相印的情人已经惨死后,五内俱焚,痛不欲生。他一下子变得刚愎自用,固执己见,并越来越暴戾,经常骂脏话,拍桌子,摔东西。而“装配”成他的一男一女以前的脾气都非常好。他们原以来,“新人”将会理所当然地继承“前人”的个性。
  维西亚仅仅活了1个月就含恨而死。医学家们一致认为,主要的死因是他精神上的“自我折磨”。可是,这次手术的影响却远远没有结束。
  在有关的讨论会上,自然科学家一致认为这种手术意义重大而深远。瑞士苏黎世大学医学研究中心的罗杰博士认为,头颅嫁接术不仅可以使原来必死无疑的人重获新生,而且能够在不断更换人体所有的组织器官中,让人得到“永生”;使人类亘古不变的“长生不死”理想终于得以实现;想到这点就使人激动不已。美国哈佛大学人类学教授托马斯则强调,“没有禁区的人体嫁接”很有可能“制造”出一种与当今人类迥然不同的“新人类”,使无数科幻类的小说、童话和影视中描绘的不可思议的故事变成现实。
  而哲学家、社会学家、伦理学家则深表忧虑。英国牛津大学社会伦理学家纳尔逊指出,从理论上讲,父母同儿女、长辈和晚辈、兄弟姐妹间及亲属间都能进行“换头”;这样,他们之间的关系将会变得非常奇妙,甚至难以想象。法国巴黎大学哲学家位斐尔则表示忧虑:如果有一天换头术能普遍推广,司空见惯,那么人类延续至今的全部血缘关系都将面目全非,人际关系将会发生大混乱,社会也将会因此而失去稳定。因为人类5000多年的文明史早已证实,血缘关系是人类社会最基本也是“最自然”的关系。这种关系被破坏殆尽,后果将难以想象。因而换头手术一定要严格控制。美苏争霸的早斯换头史
  本世纪60年代初,前苏联的科学家在世界上首次进行了狗的“全头移植”手术,引起了全球轰动。赫鲁晓夫得意洋洋地宣称,如同在宇宙航行上苏联超出美国一样,在世界医学的“最尖端领域”——换头技术方面,苏联也将大大领先于美国。
  为了维护西方的面子,美国总统肯尼迪下令,拨巨款扶助“换头术”科研。于是,美苏正式开始了“换头战”。
  两年后,美国科学家成功地进行了“异种换头”,将换头技术推进了一大步:他们把一只小狗的脑袋“搬”到一只猴子的脖子上。这是个了不起的成就,因为那时几乎所有的医学家都认为,由于机体强烈的“排异性”作怪,异种移头是不可能的。美国人因此而扬眉吐气了。
  然而,仅仅过了半年,苏联科学院的一位生物学教授,就成功地进行了一次难度更大的异种移头——将一只小猫的头“装”到一只灰兔身上。更重要的是,“装配”成的新动物完全不像上述两次那样呆头呆脑傻里傻气。它活泼机灵,别有情趣。具有猫和兔的两重特性:不仅从早到晚眼睛的变化同家猫一模一样,而且同它的“父亲”(姑且这样称呼)一样,是一名“捕鼠高手”;它不仅能象兔子一样跳跃前进,或前肢提举,挺身蹲坐,而且像“母亲”一样,爱吃青菜和胡萝卜。
  当苏联人将上述消息及“兔猫”的一组照片发表后,美国总统约翰逊下令,调集全国的有关精英,成立“全美换头技术中心”,同“俄国人”一比高下。然而,直到苏联解体,美国却始终未能赶上苏联的“换头大师”们。
  苏联人拓展新领域
  独占鳌头的苏联换头科技人员没有固步自封,而是向“人体换头”这一当代科技的“尖端领域”发起冲击。
  1985年,基辅市的一家医学研究所终于成功地将一名叫米克哈尔的晚期骨癌患者的头脑,移植到一个刚刚被处决的罪犯的身躯上。
  据透露,米克哈尔手术后活了3年,在这期间,他每天要服用大量药物,以防止他的头部和身体相互排斥。在开始的半年里,他完全没有记忆,后来才慢慢恢复。恢复的果然是作为癌症患者米克哈尔的记忆。以后再恢复的是米氏的个性。应该说,这些都是预料中的。但是,有一点却出乎所有知情的专家的意料——米克哈尔继承了罪犯“左撇子”的习惯,所有的事,包括吃饭,甚至写字,都用左手,。而当代大脑生理学公认的定理是,使用左右手的习惯是由大脑行为中枢控制的。这个消息传开后,引起了全球脑生理学界的震惊。
  令人十分遗憾的是,由于手术前未能发现这名罪犯患有一种心脏病,移植后的第二年,米氏便突发了心脏病,虽然医护人员进行全力抢救,但是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最后,米克哈尔死于心血管系统的并发症。
  米氏手术成功后,苏联又开始了“人兽换头”试验。科学家们选择的“兽”是猩猩。
  1990年,柏林波坎尔特大学医学中心的一名研究人员透露,该中心曾协同苏联的专家,将一副少年的大脑完整地“装”入一头成熟的雌性大猩猩的颅腔内。手术的难度极高,甚至超过了“刎颈换头”,但还是成功了。这个“人脑猩身”的现代怪物存活了两个多月。
  古老的理想,永远的诱惑
  目前,唯一没有分歧的是以“延长人的生命”为目的的、不会引起性别、家庭、血缘关系混乱的“人类间的换头”。
  时下,美国有不少医院开始将这项技术商业化,即推销“冷冻头脑再生”——目前换头手术仍无较大的成功把握,因而最好的办法是将死者的头脑冷冻保藏,等到时机成熟后再进行手术。据说,这项业务生意还不错,连一些社会名流都“踊跃购买”。举世闻名的“好莱坞影后”伊丽莎白·泰勒,不久前就同一家医学中心签订合同,并预付了3。5万美元的费用。她渴望在一名美丽的女婴身上重获新生,乃至“再生”,甚至“佛教意义的轮回”。用她的话来说,就是“热切希望再造一个全新的自我,让原有的已经死亡的我,再重新经历一遍人生。这时,思维和艺术才华处于人生巅峰的我,生命却刚刚开始。多么奇妙,多么不可思议,又是让人多么激动!我坚信,一俟手术成功,那么我的表演技巧将在新生命中得以延续!”
  “换头”是人类最古老的理想之一。有关资料表明,世界各国各民族的古代神话中,几乎都有关于换头的传说和故事。以换头来换取“不死”,换取“别人的全部智慧”,更是古今中外的“永恒向往”。从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良性”的换头术,确实值得人类尽力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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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mber : 5235 
Title :美国人什么都敢姓
Author :
Issue : 总第 162期
Provenance :美利坚掠影
Date :
Nation :
Translator :
  美国人的名字很简单,虽号称3500多个;但实际常用的;女性不过500个,男性约800个。美国父母为孩子取名;一般照着《圣经》选一个满意的就行了。
  相形之下;倒是美国人的“姓”极其复杂。世界各色人种带来各自的姓氏;稀奇古怪、五花八门,美国姓氏之杂,居全球之冠。五大洲各色移民且不论,仅来自英伦三岛的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移民姓氏之怪,就让人大开眼界。例如,有人姓苹果(Apple)、桔子(Orange),有人姓大米(Rice)、小麦(Wheat)、玉蜀黍(Corn)等,还有人姓熏猪肉(Bacon)、火腿(Ham)、咳嗽(Cough)、狼(Wolf)、狐狸(Fox)、灰烬(Ash)、毒药(Poison)、公鸡(Cock)、公鸭(Duck)、鱼(Fish)。也有人姓鸟(Bird),虽然中国人中不乏姓牛姓马的,但称呼“鸟先生”、“鸟太太”,在中国人听来,总有几分滑稽。
  有人姓胳膊粗壮(Armstrong),有人姓懦夫(Coward),有人姓疯狂(Crazy)、姓棺材(Coffin)、姓扫帚(Broom),甚至姓扫帚把(Broomstick)。还有人姓死(Beath)、姓地狱(Hell),这可就有些晦气了。坟墓、死人都是大不吉利之词,在美国亦敢姓之,其余可想而知。
  有些人明明是白人,却偏偏姓黑(Black),而黑得发亮的人却姓白(White),不少碧眼金发的“白雪公主”,别人却叫她黑男人(Blackman)、蛋头(Egghead)小姐、秃头(Bald)小姐,阴着阳错。有的教授学富五车、满腹经纶,尊姓竟是农夫(Far…mer),而一字不识的农夫,却堂而皇之姓起聪明人(Wiseman)来。
  在中国,“屠夫”是骂人的脏话,很不中听,但在美国却是堂堂正姓。别人姓姓倒也无妨,偏偏有些医生也姓这吓人的姓。天有不测风云,人们免不了要去医院看病,若碰到刽子手(Slaughter)大夫、杀人(Dr·Killman)博士,相信定会“心胆俱裂”;病人若知道由屠夫(Butcher)医生或碎骨(Bonecrusher)大夫给他主刀做手术,一定会吓得浑身发抖,拔腿就跑。
  有人戏称,美国人文化太浅,胡姓一气,美国人连“性”(Sex)都敢姓,连“强奸犯”(Raper)都敢堂而皇之作为家族姓氏代代相传。这些家族的开山老祖想必都是目不识丁,否则怎会开此玩笑?!
  美国学者艾尔斯登·史密斯在他的专著《美国姓氏》一书中考察了美国姓氏的来龙去脉,称英美姓氏大致有四种来源:
  1。取自父(或祖)的名字,姓由父(或祖)的名字演变而来。例如约翰逊(Johnson),是约翰(John)的儿子,查理森(Richardson)是理查德(Richard)的儿子。
  2。姓以地形、地势而得。例如伍德(Wood)、丘吉尔(Churchill)等。这一类姓氏最多,约占英美总姓氏的40%。
  3。由诨名而成。祖上有人有某些生理特征,家族由此而得姓。例如布朗(Brown,棕色)、布莱克(Black,黑色)、朗(Long,长)等。
  4。由祖先职业而成。例如史密斯(Smith,铁匠)、贝克(Baker,面包师)、费舍尔(Fisher,渔夫)、法默(Farmer,农夫)等。
  当然,上述这四类都是指盎格鲁——撒克逊血统美国人的姓氏而言,德、法、意、西、俄、日本及阿拉伯等移民姓氏不在其内,如果都加在一起,据史密斯估计,全美国大约有150万个同姓氏。
  据“钩子”(赫克,J·N·Hook)先生研究,美国万人以上的大姓有3000多个。美国十大姓氏排名次序是:
  史密斯(Smith)、约翰逊(Johnson)、威廉斯(Williams)、布朗(Brown)、琼斯(Jones)、米勒(Miller)、戴维斯(Davis)、马丁森(Martinson)、安德森(Anderson)和威尔逊(Wilson)。
  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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