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发的一生很平淡,没有留下什么值得称赞的辉煌业绩。但是,他的第七世孙就是刘秀。后人感叹说,假如没有这次偶然的“唐姬事件”,就不会有刘发,更不会有刘秀,也不会有东汉。汉朝的统治时间可能要缩短二百年。但是,偶然之中有必然,历史不容假设。即便没有刘秀,其他的人推翻王莽也是迟早的事。至于建立的新王朝是否会像东汉国运那么强盛、绵长,那就很难说了。这是一个有名的典故,叫做“唐姬误会”。
这个“南顿令”究竟是多大的官呢?《汉书》记载说:“令﹑长,皆秦官也。万户以上为令,秩千石至六百石;不满万户为长,秩五百石至三百石。”由此可见,刘钦只是一个品秩为千石至六百石的一个县令。从长沙王刘发到南顿令刘钦,真可谓是一代不如一代,官职越做越小,家庭情况也越来越差。到了刘秀九岁那年,即汉平帝元始三年,刘钦去世。因为失去了父亲,刘縯、刘秀兄弟不能自立,于是被叔父刘良收养。
十余年之后,刘秀在刘良的抚养之下长大成人。具有皇族血统的他,家境却很贫寒。为了谋生,他不得不以种田为生,成了南阳郡舂陵县里的一名农夫。
(二)求学长安
刘秀长大后,一直在家务农。一个皇族子弟,怎么会和平民一样,要从事体力劳动呢?
原来,刘秀是南阳郡豪强樊重的女儿樊娴都。樊氏为人性情温婉,仪表端庄,名重乡里,素有佳誉。她过门之后,总共为刘钦生了三个儿子、三个女儿。长子刘縯(字伯升),次子刘仲,三子刘秀(字文叔)。长女刘黄,次女刘元,三女刘伯姬。然而,刘秀的家虽然是宗室,家庭条件却很一般,甚至可以说很穷。
本来,作为皇亲宗室成员,刘秀他们家应该不为生计发愁,应该能够过上相当不错的日子。可是,当时的情况却有些特别。这是怎么回事呢?
按照汉朝的制度,宗室子弟本来可以按照爵位按月领取生活费、粮米。可是,刘秀的父亲刘钦只做到县令一级的小官,地位卑微的几乎不值一提。按照当时的等级制度,朝廷的这点接济根本无法糊口。再加上刘钦死的早,刘縯、刘秀兄弟是靠叔父刘良养活大的。因此,在刘秀长大之后,为了自食其力,养活一家老小,他只能去下地干活,靠着田里打出的粮食,维持着一家的温饱。在刘秀的辛勤耕作之下,刘家的日子也算过得去。然而,从总体上说,刘家的家境并不富裕,最多只能说是舂陵宗室中的中等偏下水平。
而刘家的老大刘縯,却是一个有些“好高骛远”的人,看上去甚至有些游手好闲,行为比较荒唐。对于田地里的农活,他从来都是不闻不问。他性情刚毅,慷慨有大节。他总是一心想着做大事,总是梦想着留名青史、光耀门庭。
自从王莽篡汉以后,舂陵刘氏宗族也失去了皇亲地位,爵位被废除,原来享受的待遇都被全部剥夺。虽说朝廷是否对宗室有经济照顾,对刘縯、刘秀他们家来说,关系不大。然而,而刘縯却愤愤不平,他一向以英雄自诩,常怀着恢复汉朝社稷之念,总想着有朝一日能够有所作为。作为长子,他从来不从事任何生产活动,祖上遗留下来的一些产业,也都被他变卖。他拿着这些钱,用来收养宾客,结交天下雄俊。
刘秀少年的时候,性格比较内向,沉默寡言。对于大哥的举动,刘秀并没有过多说什么。但是,一家人总是要吃饭,要生活。为了侍奉母亲樊氏,养活没有出嫁的妹妹,保证一家人有口饭吃,刘秀主动承担起了家庭重担。在舂陵,刘秀整整生活了二十年。在此期间,他同族人、乡亲们一起日出而作,日落而息。他亲躬于稼穑之业,勤于耕作,勉以持家。刘秀善于经营,每年夏、秋大忙以后,他便利用农闲时间,赶着毛驴把谷物等农产品运往新野、南阳销售,为家庭谋求经济收益。他乐施爱人,相亲相助,品行淳美,有君子之风,深得乡里赞誉。
刘縯对弟弟的行为却一直不以为然,经常嘲笑他只知道种植庄稼,没有远大志向,把他比做汉高祖的哥哥刘喜。其实,刘秀不仅爱读书,而且胸有大志。一点也不比兄长刘縯逊色。平日农忙之余,也有外出求学的志向。然而,由于家境困难,这个愿望一直没有实现。
王莽天凤元年(西元十四年),刘秀大约二十岁。当时,中大夫庐江人许子威精通《尚书》,在长安的太学中开馆讲学。刘秀听说后,就想到京城长安去求学。可是,刘秀在南阳郡的舂陵,距离长安有几千里路。由于交通不便,家里也不是很宽裕,买不起马,更雇佣不起马车。于是,刘秀变卖了一些粮食和其他财物,与他的同学韩某凑钱合买了一头驴,雇人驾驭着这辆驴车,把两人送到京城长安。从此,开始了历时大约三年的“大学”生涯。
青年时期的刘秀,长的相貌堂堂,一表人才。然而,由于家境贫寒,因而一直无钱娶妻。
刘秀早年在南阳新野县游历,听人说过,在南阳郡的首府宛城之中,有一个美丽的女子―――名叫阴丽华。她是南阳郡里著名的美女,见过她的人都说她端庄秀丽,性情温婉,有倾城倾国之美。
刘秀虽然没有见过阴丽华,当听说了此时之后,非常倾慕。他在心中尽情想象着阴丽华的模样,渴望有机会能够见到她,一睹芳容。然而,这个想法,对于当时的刘秀来说,只能说是梦想而已。阴家的家世显赫,本是春秋时期齐国名相管仲之后,世居新野六、七百年,又是当地的名门望族。按照刘秀此时的家庭条件,对于阴丽华只能是作为“梦中情人”,想想而已。但是,对于生性好强的刘秀来说,阴丽华的名字在他的心里深深地扎下了根,使他念念不忘。
在长安,刘秀一面学习,一直在默默地思索。学暇课后,总是一个人静静地思考。也许,他在憧憬着自己以及刘氏家族的未来。也许,他又想起了那个从未谋面的南阳佳人―――阴丽华。她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呢?他自己也不知道。可是,想想自己家道中落,去长安时,连个马车都雇不起,又有什么资格去娶阴家的大小姐呢?理想与现实的差距,真是太大了。刘秀一想到这些,就感到感慨万分,不能释怀。
在长安时,一次偶然的机会,刘秀看见朝廷的执金吾出门,前呼后拥,车马浩浩荡荡,非常的气派。刘秀非常羡慕,回来之后,深有感叹地说:“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从此,他发愤读书,更加刻苦地求学。此刻的刘秀,一心想着增加才干,出人头地。他梦想着,将来会有一天能够为国家建功立业,光宗耀祖。在他看来,只要能够当上执金吾这样的高官,能够娶到阴丽华这样的名门闺秀,此生再无他求,死而无憾。当然,在若干年后,他当上了人间最大的官―――皇帝,又如愿以偿地娶得到了阴丽华这样的如花美人作为皇后,这也许是他本人做梦到没有想到的事情。
在长安期间,刘秀结识了很多高人名士,如严光、朱佑、邓禹等人。他们都是当时他在太学里的同学、校友。
严光是会稽郡余姚人,字子陵,又名严遵,是会稽郡余姚县人。与刘秀不仅是太学里的同窗,也是至交好友。他很有才学,少年之时,即名满天下。然而他为人却清高孤峻,不慕富贵,后来成为著名的隐士之一。严光虽然孤傲,却与谦虚好学的刘秀很能谈的来。时间长了,二人慢慢地就成了至交好友。
朱佑字仲先,是一个高士才子,文武双全。他也是南阳郡宛城人。朱佑母亲的娘家在舂陵,也是刘氏宗室。朱佑小的时候,父亲去世的早,无人照看。因此,朱佑与母亲一起回到舂陵的外祖母家生活。朱佑与刘縯、刘秀兄弟从小一起长大,小时候经常在一起玩,彼此之间的关系很好。此时,朱佑也在长安读书,他的年纪比刘秀大一些,很好学,学问也比刘秀高,经常为周围的同学讲解经书大义。因此,刘秀经常去朱佑的住所,向他求教。朱佑每次到讲堂去的时候,刘秀总是恭恭敬敬地站在讲堂门口迎候。朱佑到来后,从来不问刘秀在这里等谁,旁若无人,直接就进去给同学们上课。刘秀做了皇帝之后,有一次到朱佑的宅子里去看望他。朱佑听到消息,不敢怠慢,早早地就站在门口迎候。刘秀戏谑地问:“现在你还先去讲堂给人家上课吗?” 说罢,哈哈大笑。朱佑面有惭色,一句话也说不出来。不过,在长安时,朱佑与刘秀的关系还是很不错的。有一次,刘秀生了病,要买蜂蜜入药。由于经济拮据,刘秀竟然拿不出足够的钱去买。朱佑知道后,就自掏腰包添钱帮刘秀把蜂蜜买了回来。对于这点,刘秀一直很感激。后来,刘秀取得了天下,回赠给朱佑一石白色的上等蜂蜜,开玩笑地问他:“仲先兄,这种蜂蜜,与在长安时我们买的那种相比,味道如何?”说罢,二人相视大笑。
在长安时,刘秀还认识了一个少年英才―――南阳新野人邓禹。邓禹字仲华,当时只有十三岁,也受业于长安。别看邓禹小小年纪,却能咏诵《诗经》,算是个神童。邓禹看到刘秀相貌奇伟,感觉他不是寻常人。又听其言论,观察其胸襟,更觉得刘秀器宇非凡。于是,二人倾心结交,也成了好朋友。
刘秀在长安求学,开阔了眼界,结交了四方俊杰,见了大世面。他那雍容大度的气派,虚怀若谷的胸襟,坚毅宽厚的品格,处变不惊的反应能力,驾驭群下的深谋远略的培养形成,与他在长安的这次远行求学有很大的关系。
刘秀在长安的学习,只有大约三年时间。由于时间过于短暂,在学问方面,只是说是粗通《尚书》,谈不上有多么优秀。几年后,由于家境实在太困难,无力负担昂贵的学习费用,不得不辍学返回故乡舂陵。
抱歉,上文中的“朱佑”应为“朱祐”,字符转换时出了问题。特此更正。
第二节中间有点笔误,正确的应该为:
“原来,刘秀的母亲是南阳郡豪强樊重的女儿樊娴都。”
烦劳版主修改一下,谢谢。
修改的时候没小心,闹了笑话。抱歉。
(三)密谋造反
地皇三年(西元二十二年)夏秋之间,南阳郡也爆发了荒饥,老百姓或者大量饿死,或者外出逃难加入流民队伍。一时之间,南阳郡的空气也陡然紧张起来。与此同时,形形色色的传说、五花八门的谶语层出不穷。有人经过推演,得到了这样的谶语:“王氏必灭,汉室当兴。”有人甚至预言说:刘氏皇族的某人一定会起兵为刘氏复仇,重新夺回失去的权力。总之一句话,大意都是说:大新朝廷已经不行了,这皇帝的位子,还是应该让刘家的人来坐。这些传闻,比正在发生的大饥荒更可怕,更具有破坏力。一时之间,这些谶语、传闻,在社会上广泛流传,在各个地方引起了巨大的思想混乱。人们忧心忡忡,不知所措。人都是贪生怕死的动物,都想好好地活着,都想安安分分地过太平日子,谁个愿意打仗?谁个愿意去送死?
如果真是要改朝换代,那么战争则是不可避免。战争是残酷的,是要死人的。一旦打起来,那可不是开玩笑,无数的无辜平民将成为战争的最大牺牲品。可以想见,到了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