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作者:金观涛、刘青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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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盛与危机--论中国封建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作者:金观涛、刘青峰- 第1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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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组织力量以农民为自己的掠夺剥削对象,农民大起义也以无组织力量为自己的扫荡目标。封建统治者内部变法改良只是对无组织力量加以某种限制,而农民起义则是以武装革命的手段来摧垮它。起义军烧衙门,开粮仓,杀县令、守备、官僚地主、恶霸地主。西汉末年绿林赤眉大起义摧垮了王莽新朝,起义群众杀了王莽。东汉末年黄巾大起义,攻城略地,“旬日之间,天下响应”,郡县官员不是被杀,就是怆惶逃窜。史书称“所在燔烧官府,劫略聚邑,州郡失据,长吏多逃亡”。隋末农民起义军攻打州县,“得隋官吏及士族子弟皆杀之”。唐末王仙芝、黄巢举义旗,攻克长安以后,黄巢下令:唐宗室、贵族、大官僚、宦官统统处死;在蕲州、黄州杀“衣冠士族”,并镇压豪强官僚地主,“捕得官吏悉斩之”,“宗室侯王屠之无类矣”。真是“天街踏尽公卿骨”,“甲第朱门无一半”。义军还迫令奸商大贾交出财货,称为“淗物”。明末李自成攻入北京后,对最腐朽的宦官势力狠狠打击。主张追赃的刘宗敏,对“内臣加炮烙尤惨”。当时,阉人被全部逐出京城。史载当时激愤的民众,“群呼打通老公”,那些昔日作恶的寺人被群众打得“哀泣奔走,失履、裂衣、坠帽,首面血淋漓”。全国农民战争中,腐朽的官僚机构被革命迅速摧毁了。

  农民大起义镇压官僚恶霸地主,土豪劣绅、皇族宗室贵族,也就同时解决了被他们侵吞兼并的大量土地,使王朝新建时期出现了很多的无主荒地。这是新王朝能够调整土地关系的先决条件。

  明末李自成曾建立大顺政权,公布均田法令,颁发新的土地凭证。农民佃户在义军支持下也起来向地主报仇雪根,出现“奴坐于上,主歌手下”的现象。大顺政权还采取通令当地豪绅迁居他乡的政策,如将河南辉县“大小乡外举贡”,“并其家属,押解陕西。”最近,有的历史研究工作者统计了清初顺治年间,地处中原的河南省的荒地情况:(表7)这个统计表清楚地说明:中原一带因明末农民大起义,无主荒地平均为百分之五十四点八,有的县竟高达百分之八十至九十。这种情况相当普遍。尽管清初统治者一再颁布诏令,“应还应取者照旧还取”,保护旧地主利益,要求土地和财物各归原主。但是,在农民大起义后能够重新返归治家的地主,毕竟是少数。这样,清廷也不得不承认农民占有小额耕地的现状,颁布“更名田今”,并将明代各藩王的土地“给予原种之人,改为民户,号为更名地,永为世业”,“与民田一例输粮”。

  一旦经济、政治结构中的无组织力量被农民大起义基本剪除,就有可能由一批新贵来建立新的国家机器。这时,便出现了人心思定的潮流、在天下大局初定的情况下,那末被镇压下去的农民起义队伍中的某些人会滋长出解甲归田的情绪。如唐统一北方后,窦建德一故将刘雅返乡事农,有人鼓励他重新起兵,他说:“天下已平,乐在丘因为农夫耳!起兵之事,非所愿也”。起义首领高开道的部下,由于天下大定,“思还本土,人心颇离”,意识形态结构中无组织力量也大大减少了。这说明了农民战争是执行着清除无组织力量的功能。或者说是发挥了除旧布新的调节作用。

  5。3 新建王朝稳定性与无组织力量残存程度成反比

  由于农民大起义起着调节作用,所以在中国历史上可以发现这么一个规律:农民起义对旧王朝打击得越彻底,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的寿命也越长,如汉、唐、简皆是。在割据基础上统一起来的王朝,很不稳定,其寿命较短。如秦、西晋、隋等。

  这说明,新王朝的稳定性与无组织力量的残存程度成反比。在农民大起义扫荡无组织力量较彻底的情况下,新王朝初期无组织力量比较小,社会也相对安定。而较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般要到这些正朝的中后期才会发生。在割据基础上统一起来的王朝,保存的无组织力量较大,所以一般不太稳定。比如北宋建朝后不久,就有十几万人的农民起义在四川爆发。这和局部地区还存在着较大的无组织力量是密切相关的。

  众所周知,唐末农民大起义对全国十一个省的无组织力量来了一次大扫荡。此后是五代十国,混乱时间持续了半个世纪。动乱有效地杀伤了中原地区的无组织力量。这是宋代得以建立的条件之一。但唯独四川的情况较特殊:唐僖宗于公元885年惊慌逃窜到四川,一些世族、官僚也纷纷入蜀。史称五代时期,“衣冠之族,多避乱在蜀,蜀主礼而用之”,“有唐之遗风”。所以,宋代建国时,四川保存下来的无组织力量最大。在经济结构中。这一点更为明显。宋初中原一带,“京畿周环二十三州,幅员数千里,地之垦者十才二三”,荒地极多。到真宗时,宋代已开国六十年了(即王、李起义三十年后),全国总户数为八百六十七万七千六百七十七,其中客户为二百六十三万八千三百四十六,占三分之一左右。这说明全国土地兼并还不很严重,中原地区无组织力量相对弱小。但四川例外,大土地所有制相当严重,以川峡路的统计为例,客户高达百分之四十一点八,夔州路客户的比例更是高达百分之七十。地主阶级过着“斗鸡破百万,呼户纵大噱”的纸醉金迷的生活。正因为宋初四川省无组织力量很大,不扫除之,社会就不能安定,所以农民起义又一次执行了自己的历史使命,王小波、李顺起义在四川爆发了。

  经过王小波、李顺起义的清扫,残存于四川的无组织力量也被消除大半。宋代四川省经济的繁荣和这次扫荡有很大的关系。这个历史事实说明,不仅一个王朝末期的全国农民大起义可以有效地杀伤无组织力量,发挥调节作用,而且一个王朝局部地区的农民起义,也能对这个地区起到调节作用。

  上一章中,我们分析过农民大起义烈度曲线和无组织力量增长曲线的相关性。图10中曲线表明,1860年清代无组织力量大规模减少,这是太平天国农民革命调节的结果。一般说来,只有农民起义大到一定的规模、波及相当地区,才有这种调节作用;而当农民起义规模很小、很快就被镇压下去对,其解决土地兼并、打击官僚机构的效果马上就会被地主的反攻倒算抵消。这说明了小规模起义的调节作用不大。因此,虽然在一个王朝中前期,农民小规模起义不断发生,但不能遏制无组织力量的增长。

  农民大起义杀伤无组织力量起到对社会的调节作用,它是王朝修复的基础,这一点也可以从反面得到证明。在某种特殊的历史条件下,动乱调节作用失灵,无组织力重不能被消除,统一消新王朝也建立不起来。东汉末年和唐代末年就是这样。农民起义调节作用失灵的原因,是强大的无组织力量和军事武装力量相结合。当农民起义扫荡无组织力量时,那些拥有武装力量的豪强乘着镇压在民起义的机会,获得了进一步的发展。他们拥有相当的经济、军事、政治实力,于是割据的局面就出现了。

  东汉末年,世家望族的势力恶性膨胀,商业和高利贷资本也极有势力。同时,国家兵役制度很不完善。自汉光武帝撤消内郡征兵机构,代以募兵制以后,征兵成为一纸空文,老百姓长期不知道兵役为何物了。募兵制给豪强以发展私人武装的可能。所以,黄巾一举事,腐败无能的中央政府不得不号召各地豪强地主自行组织武装力量参加“平乱”。著名的刘、关、张桃园三结义,就是在地主张飞的庄园里举行的。臭名昭彰的董卓原为陇西临洮一恶霸,桓帝末年他以自己的佃户和家奴为基础,组织了强大的私人武装,在镇压农民起义中迅速发展了自己的势力。大军阀袁绍、袁术,则更是出身于著名的四世三公的大贵族家庭。袁术的那个南阳太守,是他自封的。孙坚起兵时,有孙静“纠大乡曲及宗室五六百人以为保障”。可见,东汉末年无组织力量和军事力量结合了。于是,农民起义被残酷镇压之后,马上形成了军阀混战的局势。

  唐代的情况也很类似。为了保持强大的军事力量,唐代实行了府兵制,但随着均田制被土地兼并破坏,府兵制也相应衰落。于是边防军不得不招募了。节度使可以发展地方武装力量。唐代中期,各藩镇实际上已是拥有对本镇经济、政治、军事大权的地方武装割据势力。唐末农民大起义爆发时,唐廷也是利用地方武装割据势力来围剿农民起义军的。唐中央政府任命平庐节度使宋威为诸道行管招讨使。在征讨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各藩镇纷纷扩充自己的实力。其中宣武节度使朱温和河东节度使李克用最强,朱、李之间恶斗十余年。朱温杀唐昭宗后不久,便自称皇帝,建后梁,开始了五代十国。

  东汉末年及唐代末年分裂,从反面说明:如果由于某种障碍使得农民起义不能有效地扫荡无组织力量,那么新王朝建立的修复机制就会暂时失灵。应该指出,只有在一体化结构尚不完善时,才会出现无组织力量与军事势力结合的问题。宋以后,一体化结构完善了,就再也没有发生过农民战争调节失灵和地方武装割据的情况了。

  本书第十章,我们将通过数学模型,讨论新王朝残存无组织力量的大小与王朝的寿命的关系,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无组织力量不能被杀伤,而造成割据等等。

  5。4 第一块修复模板:宗法同构体

  农民大起义杀伤无组织力量所起的调节作用,只是王朝得以修复的第一个必要条件。它只是割除了寄生的恶性肿瘤,为统一的新王朝的重建廓清了道路。它本身并不是建设性的。封建大国的迅速重建,第二个必要条件是它内部存在着一套非常有效的修复机制。

  我们曾分析了中国封建社会在组织层次上的特点,指出了封建国家和宗法家庭(家族)是两个同构体。由子孝、妇从、父慈所建立起来的家庭关系,不过是民顺、臣忠、君仁的社会关系的缩影。在王朝统治时期,宗法家族制度发挥了与国家结构的同构效应,大大加强了封建国家对个人的控制、管理作用。可以说。宗法家庭结构象细胞那样,保存了国家组织的信息。

  这一点非常重要、它使得旧王朝崩溃之时,保存了国家组织结构信息的家庭,能够成为新王朝重建的第一块模板。这里,“模板”是借用遗传学的名词。生物个体总是要死亡的,但保存着生物个体全部信息的生殖细胞,能够成为新个体发育成长的模板。现代控制理论指出,只要同构体使得组织结构的信息能够保存下来。那么这种组织也就具有巨大的自我修复能力。当原系统稳定时,它把自己的结构信息转录到同构系统中,而一旦系统被破坏,它的同构系统就将根据所录制的信息来修复这一系统(图12)。

  中国封建社会国家与家庭的同构效应正好起到这种修复作用。在封建国家稳定时,它把国家组织原则灌输到家庭、家族中;而封建大国瓦解时,家庭、家族组织又成为国家修复的模板。

  历史上大动乱所摧毁的是旧王朝的国家组织,而家庭是没有而且也不可能被消灭的。新王朝的重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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