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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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文学评介丛书 美国文学简史(上)- 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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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讽刺。

  华顿夫人提倡“每一部杰出的小说都应该以深刻的道德涵义作为它首要的创作基础”,这也正是她思想立场的根本反映。华顿夫人曾当选为美国文学艺术院院士,在美国文学史上有一定影响。

  追求生活本色的还原:

  加兰、克莱恩、诺里斯、欧·亨利

  19世纪90年代前后,美国出现了一批描写农村和城市中下层人民生活的作家。他们在题材选择、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方面虽然不尽一致,却有一些共同的倾向。他们从个人的经历出发,真实地描写城乡中下属人民的生活;不是用“生活的微笑面”为美国上流社会涂脂抹粉,而是触及美国文学前所未触及的领域和问题,描写芝加哥、旧金山以及波士顿这样的城市,并以工人阶级或中产阶级知识分子为作品人物;他们提倡以记实性的基调,描写美国城市普通人的生活;他们有意采用明白通、朴实无华的日常语言和大量琐碎的生活细节,还原现实生活的自身特征。在他们看来,“美国梦”已经破灭了,个人无力主宰自己的命运。这批作家不是现实主义者,但却与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有着多方面的传承关系。文学史家通常称他们为“自然主义者。”其主要代表是加兰、克莱恩、诺里斯和欧·亨利。

  赫姆林·加兰 (HERMLIN GARLAND 1860—1940)生于威斯康星州西塞勒姆一个农民家庭,早年在南达科他州边境地区的乡村念过几年书,也种过地,当过木匠,还当过小学教师。1884年到东部文化中心波士顿谋求出路,但多次碰壁。他虽然每天过着半饥半饱的日子,却在那里的公共图书馆里饱读了达尔文、斯宾塞、惠特曼等人的作品,为他日后从事创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不久,他结识了豪威尔斯,并在豪威尔斯的指导下开始练习写作。三年后,他回到南达科他州边境的乡村。村民们贫困的生活现实和当地经济的衰败景象使他对社会极度失望,而当时城里的一些御用文人还在编造中西部农民如何快乐地过日子的神话。为了揭露这些虚假的舆论,反映生活的真实情况,加兰开始以当地农民的命运为题材陆续创作短篇小说。1891年,他出版了第一个短篇小说集《大路》,因该集共收六个短篇,故其副标题又叫“六个密西西比河谷的故事”。1910年,加兰又把后来写的五个短篇小说收进去,出版了《大路》的最后定本。

  《大路》中所有作品的主人公都是作者熟悉的家乡农民。加兰通过对这些善良而诚实的人们在生活中所遭遇的各种命运的描写,真实地反映了在美国资本主义经济高度发达的19世纪末叶,那些在偏僻的中西部边境地区居住的劳动者艰难、困苦、闭塞的生活。《在魔爪下》中,贫苦农民赫斯金斯一家为了逃避虫害,来到勃特勒农场租地垦荒,辛辛苦苦地劳累了三年,眼看农场一切就绪,但农场主食言,以加倍价格出售农场,赫斯金斯气得真想跟他们拼命;可是一想到老婆孩子,只好忍气吞声,出了钱,还负了一身债。

  《在山沟里》写的是10年没有回家的渲员霍华德·麦克兰从东部大城市波士顿回到家乡看望母亲和弟弟的故事。展现在他眼前的是家乡衰败的景象以及精神颓唐的乡亲;儿时伙伴多已未老先衰,认不出来了。他的弟弟格兰特由于饱尝生活艰辛,精神已经彻底垮掉,刚过而立之年,就对一切丧失了信心,他说:“象我这样的人是无可救药的了。我活象一只掉在蜜糖桶里的苍蝇……,越是想挣脱,越是会把脚都扯断。”这里的农民不仅生活艰难,而且没有任何改善的希望——这是加兰在短篇小说中反复表现的现实。小说中描写的生活,都是作者亲身经历过的。小说中人们的愤懑心情,发自作者的肺腑,具有一定的感染力。

  《大路》中也有描写农民之间互助友爱的作品。如《救命神鸦》中的罗伯特,是一个从城市回到家乡来的职员,他开始自以为高人一等,对“粗俗”、“落后”的农民看不惯,觉得他们“不合潮流”,象“漫画中的丑角”。但是有一次他晕倒在街上,经过农民抢救护理,才逐渐恢复健康。这时他觉得“了解这些邻居们了”他在原来认为“粗俗”,落后的人们中间找到了温暖。

  《大路》出版后,其浓郁的生活气息、真切的感情色彩、丰富的乡土情调受到人们的好评。当然,反对和低毁者亦不乏其人。他们攻击加兰“捏造”,“愿意把家丑外扬”,但加兰明确回答:“我是在农场里长大的,我要把农场生活丑恶面貌的本质写出来,印成书。作为一个爱国者,我不能说谎……我是一个目击者,我打算把全部的真象告诉大家。”

  《大路》的成功使加兰一跃而成为著名的西部乡土小说家。在1892年一年内,他连续发表了四部小说《杰生·爱德华兹》、《猎官》、《第三等级的一员》和《小不点儿诺斯克》。以后又发表过《草原上的人们》(1893)、《荷兰人山谷里的玫瑰》(1895)、《中部边境农家子》(1917)、《中部边境农家女》 (1921)等。这些作品继承了作者在《大路》中的创作特色,分别涉及乡村农业工人、铁路资本家、官僚政客等各个阶层的生活、思想和信念。加兰生前曾获威斯康星大学和西北大学的名誉学位。1920年选入美国文学艺术院。在他生活的最后10年里,他还写了四卷回忆录。

  加兰的作品在当时具有一定代表性,他用法语中的术语称他的现实主义为“写真主义”。他说:“写真主义作家的理论首先是肯定他力求真实和追求富有个性的表现手法”。他认为追求真实和为正义而斗争是作家的责任。他写道:“在我头脑里形成了两个文学概念:真永远高于美;扩大正义的领域。这二者便是作家的使命和责任。”加兰的功绩在于,他在美国文学界最早开始以现实主义观点研究农场主题材,即农民贫穷化的题材。在这方面他是约·斯坦贝克和艾·考德威尔的先驱。

  斯蒂芬·克莱恩 (STEPHEN CRANE,1871—1900)是19世纪最后一、二十年美国文坛上一位短命而有才华的作家。和他同时代的美国作家大部分出生在中西部,他却出生在东部沿海新译西州的纽华克镇,7岁时随父母迁居纽约。他的父亲是纽约卫理公会的牧师,他童年的大部分时间就是在那里度过的。他读完了小学和中学,但是只上了一年大学就在纽约一家报社当了记者。1896年他去古巴报道当地的暴动事件,1897年去希腊报道希腊与土耳其的战争,1898年再去古巴报道美国与西班牙的战争,1899年又去英国,1900年6月5日因患肺结核在德国去世。克莱恩的职业是新闻记者,但使他留名后世的却不是那些频繁的战事报道,而是他在工作的空隙中写出来的小说和诗歌。他的第一部重要作品是中篇小说《街头女郎梅季》。写成之后,多次试投均告失败,后在加兰的支持下,用克莱恩母亲刚留下的一笔遗产于1893年自费出版,这本书出版后的反应令人失望,很少有人购买,也没有引起评论家的关注。但次年发表的《红色英勇勋章》(1894年开始连载,1895年成书)却立即获得人们的喝彩他被称为文学“金童”、最有希望的青年作家。英国小说家约瑟夫·康拉德中肯地评论说:“他有轮廓,有色彩,有跌宕,具备了这些,他应该是大有前途的。”克莱恩大器早成,这使得人们往往把他同济慈相比,就连患肺病早逝这一点,他也与那位诗人相似。克莱恩富于才华,多才多艺,他一生共写了六部中篇小说、100多个短篇小说和两本诗集。无论是他的诗歌还是小说都表现出一种善于创造鲜明形象的巨大才能。他的诗歌受艾米莉·狄更生和惠特曼的影响,接下来又影响了象埃兹拉·庞德那样的意象派诗人。因此,他又常被看作是这一现代诗歌流派的开山鼻祖。

  《街头女郎梅季》在作者的《红色英雄勋章》轰动文坛之后才引起人们重视。故事发生的背景是纽约的贫民窟。梅季的双亲都是酒鬼,对孩子们很粗暴,不是打便是骂,梅季在家里得不到一点温暖。当她“在泥潭里长成了一朵鲜花,出落成一位美丽出众的少女,在那个公寓区成了惊人的奇迹”之后,她在衬衫厂里当了女工。她的美貌使得她哥哥的朋友彼特垂涎三尺。身为酒店伙计的彼特是个油头滑脑的流氓,他利用梅季的年轻幼稚,以金钱衣着为诱饵勾引她,使贫穷不幸而又涉世不深的梅季上当受骗,与他同居。不久彼特抛弃梅季另觅新欢。随之,梅季失掉了衬衫厂的工作,宗教思想很重的母亲,不准她回家,她只得流落街头,做了几个月的妓女,最后在悲愤失望中投河自尽。她的母亲在伤心之余“宽恕”了这个“坏孩子”。

  这部小说是美国文学中最早的一部自然主义作品,它比弗兰克·诺里斯的《麦克提格》和西奥多·德莱塞的《嘉莉妹妹》都早好几年。《红色英勇勋章》也具有这类小说的许多特点。由于作者力求抓住实际生活来表现主题,还使用了生动的意象,塑造类型化人物,并运用日常生活语汇,使全书充满生气。康拉德因此把克莱恩称为“人们之中最权威的人”。在克莱恩去世后,豪威尔斯甚至认为《街头女郎梅季》是克莱恩一生的最高成就。当然,“自然主义”这个标签对于克莱恩的作品来说并非完全恰如其分。因为在美国,自然主义作家和现实主义作家之间没有绝对的界限,也没有任何严格的关键性区别。尽管自然主义作家往往喜欢自诩为叛逆或开拓者,但实际上他们在许多方面都是前一代现实主义作家必然而合乎逻辑的继承者。此外,当时的小说家倾向于强调环境对他们书中人物的影响,而克莱恩与此还有一段距离。

  《红色英勇勋章》是克莱恩第二部重要作品,出版于1891年。这是一部描写美国南北战争的战地小说,它通过一个士兵在战场上的经历反映了当时的战争生活。作者从未参加过战争,而这场战争在他出生前六年的1865年就打完了,但这部小说却被公认为是描写南北战争的作品中最好的一部。据说一些参加过这场战争的老兵们都赞赏作者杰出的想象力和语言表达能力,认为这部小说是对南北战争最出色的记录。小说的情节并不复杂:亨利·弗莱明是北军的一名战士,参战之前打仗心切,向往战争的传奇生活;可是一旦战斗打响,他却临阵胆怯,不知不觉做了逃兵。逃跑途中,他被另一个为战争吓破胆的逃兵打伤头部。回到部队,他谎称自己失散后在右翼战场作战受了伤,同伴们信以为真,夸奖他勇敢。此后,弗莱明象换了一个人似的,在战斗中冲锋在前,奋勇杀敌,他的英雄行为受到上司表彰。战斗胜利结束,弗莱明还为自己的往事感到羞愧,但他想到自己经历了战斗的考验,战胜了死神的威胁,心灵发生了根本变化,他又觉得问心无愧了,头上那鲜红的伤疤成了标志他勇敢精神的勋章,他要追求的是安宁,和平……。

  这部作品从一个大兵的角度去描写战争,作者的兴趣不在故事情节,而在突出主人公从幼稚到成熟过程中对外界的心理反应。他精心描写的不是战争本身,而是主人公在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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