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查帐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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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查帐基本知识- 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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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银行存款中舞弊
    (1)出借银行帐号,私自收取好处费。
    (2)早收晚解、早支晚付,打“时间差”,挪用企业资金(参见“借鸡下蛋”);或虚立名目,先以“预付款”的名义将巨额款项从银行划走,一年半载后,伪称货未购妥,退还预付款,挪用企业资金(参见“无中生有”)。

    应收应付帐款中的弊端
    1。应收帐款中的舞弊
    (1)为了达到某种目的(如晋级、晋职、发奖金等),利用“应收帐款”帐户,搞虚假销售;等到效益较好,又假称销售退回,冲减“应收帐款”,减少利润,少交税金(参见“无中生有”、“真帐假算”)。
    (2)假借应收帐款帐户的结算过程,进行辗转倒卖商品活动,从中非法牟取个人私利(参见“暗渡陈仓”)。
    (3)通过“应收帐款”帐户,以现销作赊销,挪用企业资金(参见“借鸡下蛋”)。
    (4)在“应收帐款”中作不实记录,虚设客户,贪污销货款(参见“自列呆帐”)。
    2。应付帐款中的舞弊
    (1)捏造应付帐款。手法是:首先,凭空借记材料物资或其他资产帐户,贷记“应付帐款——××单位”;然后,再借记“应付帐款——××单位”,贷记现金帐户或银行存款帐户,从中进行贪污(参见“无中生有”)。
    (2)故意增大应付帐款。比如采购某物,实际价款2 万元,而采购员提出可开价2。5 万元,要求对方返还4500 元。另500 元作为对方单位的管理费(参见“阴阳术”)。
    (3)伪造购货发票,先记入应付帐款,一段时间后“归还”,其贪污全部款项。在这里,先记入应付帐款而不即刻付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稳妥起见,等待时机(参见“虚报冒领”)。
    (4)隐瞒退货。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货票,但又因故把货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作弊人员用蓝字发货票计入应付帐款,而将红字发货票隐藏,然后转出贪污“应付款”(参见“隐瞒退货”)。
    (5)假借应付帐款帐户,进行套购贩卖活动,从中非法牟利(参见“暗渡陈仓”)。
    3。其他应收款中的舞弊
    (1)假备用金之名,行挪用之实(参见“暗渡陈仓”)。
    (2)聚积“小金库”。如某单位掩盖真象,将购入的超出其经营范围的商品挂在“其他应收款”帐上,即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然后,再以收取现金而不开发票或开阴阳发票的形式将此商品售出,使售货款形成大量的帐外现金——“小金库”。至于挂在帐上的“其他应收款”,一段时间后,可以用“张冠李戴”的形式将其冲平。如将一笔销售收入记入“其他应收款”的贷方,即本应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产品销售收入”科目,却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收款”科目(参见“张冠李戴”、“真帐假算”)。
    (3)会计人员利用单位未保留原“借款单”的漏洞,伪造记帐凭证,凭空编制记帐凭证,私自借款;或有关人员利用职权,任意借支资金,并长期挪用不还(参见“借鸡下蛋”)。
    (4)将代客户垫付款项,未作其他应收款入帐,而作销售费用处理,收到客户归还的垫付款项时,将其贪污(参见“侵吞不报”、“虚报冒领”)。
    4。其他应付款中的舞弊
    (1)将应属于本期收益的收入,隐匿列入其他应付款,用以调节后期利润,或逃避税款,或截留收益(参见“真帐假算”)。
    (2)巧立名目,虚列应付款项,如咨询费、劳务费、中介费等(参见“无中生有”)。
    (3)将本应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的款项,挂在“其他应付款”帐上,即借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待日后再以其作非法开支。如用其请客送礼、游山玩水等。开支后,骗取或伪造原始凭证,借记“其他应付款”科目,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参见“真帐假算”)。
    5。应付工资中的舞弊
    (1)在工资计算单上虚构职工姓名,冒领工资,进行贪污(参见“无中生有”)。
    (2)在工资计算单或工资结算汇总表中多列计总数,进行贪污(参见“瞒天过海”)。
    (3)职工调出、死亡、临时工解雇后,在工资计算单内故意不删除,多计工资,贪污现金(参见“虚报冒领”,“混水摸鱼”)。
    (4)代扣款项不及时归还,或根本不需要扣还(已从应付福利费中开支),而进行挪用或贪污(参见“借鸡下蛋”、“虚报冒领”)。

    固定资产核算与管理中的弊端
    1。固定资产购建中的舞弊
    (1)利用购建固定资产搞不正之风,进行非法交易,转手倒卖建筑器材,非法获利(参见“混水摸鱼”)。
    (2)在固定资产营建招标过程中,索贿、受贿、营私舞弊;或故意加大工程款,进行贪污(参见“里应外合”、“瞒天过海”)。
    (3)以权谋私,即利用职权盗窃、挪用建筑材料,或动用人工为私人建造、装修住宅(参见“侵吞不报”、“假公济私”、“虚报冒领”)。
    (4)利用购买固定资产之机,“搭车”购买其他物资,并进行贪污。如利用为单位购置计算机之机,附带购买一台录像机,并将其揉入计算机购置成本之中,而后将录像机据为己有(参见“侵吞不报”、“瞒天过海”)。
    2。固定资产使用中的舞弊
    (1)未按规定计提折旧,有意多提或少提,以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参见“真帐假算”)。
    (2)利用企业设备私自为他人加工产品,搞“第二职业”(参见“假私济私”)。
    (3)利用职务之便,对固定资产进行以旧换新(参见“偷梁换柱”)。
    3。固定资产租入、租出中的舞弊
    (1)租出固定资产不记帐,也不登记备查帐簿,时间一长,即作为固定资产盘亏处理,然后再伺机转手倒卖(参见“暗渡陈仓”)。
    (2)明借暗租,贪污租金收入(参见“暗渡陈仓”、“侵吞不报”)。
    (3)故意多付租金,收取回扣(参见“瞒天过海”、“假公济私”)。
    4。固定资产调拨、出售中的舞弊
    (1)未经批准擅自调拨、出售固定资产,且不及时入帐,伺机贪污所得价款(参见“混水摸鱼”)。
    (2)隐瞒调拨、出售固定资产所得收入,或充实“小金库”,或记入“其他应付款”,或贪污私分(参见私设“小金库”、“张冠李戴”、“真帐假
算”)。
    5。固定资产报废清理中的舞弊
    (1)假报废之名,行倒卖之实,窃取企业资产(参见“暗渡陈仓”)。
    (2)残值收入不入帐,形成帐外资金,或贪污私分,或充实“小金库”(参见“张冠李戴”、“侵吞不报”)。
    (3)将清理费用挤入成本费用,故意减少企业利润(参见“真帐假算”)。

    材料物资核算与管理中的弊端
    1。材料采购业务中的舞弊
    (1)借采购之名,游山玩水;或公款私用,请客送礼;或将私人费用混入采购费用中报销,使采购成本增加(参见“假公济私”、“混水摸鱼”)。
    (2)伪造涂改凭证,用捡来的凭证或过时作废的票据,虚报采购费用,从中贪污(参见“涂改凭证”、“虚报冒领”)。
    (3)长期悬宕采购资金,挪用公款(参见“借鸡下蛋”)。
    (4)故意加大材料物资进价,或借采购材料物资之机,“搭车”购买个
人物资,进行贪污作弊(参见“瞒天过海”、“里应外合”)。
    (5)损公肥私,在采购中以次充好,以贱充贵,甚至购买假冒伪劣商品,贪污公款(参见“偷梁换柱”)。
    2。 材料物资验收入库与保管中的舞弊
    (1)谎报途中损耗,利用定额内的途中损耗的合法性,在运输途中偷盗材料(参见”瞒天过海”)。
    (2)相互串通,或以少报多,或提高材料物资等级,或无中生有,贪污材料物资或采购资金(参见“虚报冒领”、“里应外合”、“无中生有”)。
    (3)利用材料物资保管中的“自然损耗”或借口“大秤进,小秤出,难免损失”为由报损,窃取贪污材料物资(参见“虚报冒领”、“混水摸鱼”)。
    (4)利用保管材料物资之机,进行“大换血”,以次充好,以贱充贵,损公肥私(参见“偷梁换柱”)。
    (5)制造假象,监守自盗(参见“监守自盗”)。
    3。材料物资领用中的舞弊
    (1)利用领用手续不健全,涂改领料单数量,或私自领用材料物资(参见“涂改凭证”、“虚报冒领”)。
    (2)故意多领少用,领而不用,有意设置帐外“小金库”,搞非法交易活动,进行贪污作弊(参见“暗渡陈仓”)。

    低值易耗品、包装物与委托加工材料中的弊端
    1。低值易耗品中的舞弊
    (1)有意混淆低值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划分,故意虚增或虚减成本。如某单位购进一套包括三台机器的设备,本应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入帐。但该单位要求供货单位分别开具了购进三台机器的三张发票,将其作三项低值易耗品入帐(参见“真帐假算”、“偷梁换柱”)。
    (2)借低值易耗品领用之名,行滥发实物之实。如一次性领用低值易耗品,全部计入成本费用,而实际上将实物分给“小集团”或“据为己有”(参见“假公济私”)。
    (3)在用低值易耗品出售收入不入帐,直接贪污;或记入“其他应付款”帐户,或列入帐外“小金库”,以作非法之用(参见“侵吞不报”、“张冠李戴”)。
    2。包装物中的舞弊
    (1)贪污出租包装物押金。按规定,出租包装物租出时应该收取押金,出租包装物收回时同时退还押金,但如对方未如期交还或交还的包装物严重损坏,则押金没收。而一般来说,总有部分单位不按期退还包装物,或退回来的也多少有点损坏,有关人员利用这一机会,伺机进行贪污(参见“侵吞不报”、“混水摸鱼”)。
    (2)包装物领用或腾空后未作备查登记,随后私自分掉或变卖,而将售出款项直接存入“小金库”,或先记在“其他应付款”科目,然后再作非法开支使用(参见“张冠李戴”、“侵吞不报”)。
    3。委托加工材料中的舞弊
    (1)假借委托加工名义,内外勾结,或贪污加工费,或套购原材料进行转手倒卖(参见“里应外合”)。
    (2)利用委托加工的机会,从中进行索贿受贿。比如,本来企业能够加工,或本地能够加工,且成本又低,却非要去外单位或外地加工,从中作弊(参见“假公济私”)。
    (3)对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后的边角余料、包装用材料等,收回后不入帐,而将其出售私分,或作为帐外“小金库”,以作非法之用(参见“侵吞不报”、“私设‘小金库’”)。

    营业外收支中的弊端
    1。营业外收入中的舞弊
    营业外收入,是指不属于业务经范围内的各种收入。在企业中,这类业务发生不多,内容比较简单。主要弊端有:
    (1)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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