堑谄吣甑母乘啊H砝侨艘蚕蛘馕煌踝犹岢鐾那肭螅蛭且沧袷匕蚕⒛甑淖龇ā!堵曩け础肥拙淼诹轮性庋担驳装滦匏埂づ凡卸岢殖な逼谖Ю愦厍谋刺厝隼牵贸蔷用裼捎谕恋匦菹⒛辏甘城甘斩黄韧督怠T忌蚓退抵炖も銮科纫啡隼渚用瘢瞬荒芙胁ブ郑貌坏绞粘傻陌蚕⒛暌酝猓昴晗蛩赡晒逼贰K顾翟诎逄睾退魑饔钏刮Юб啡隼淦诩洌贸蔷用翊τ诹甘臣热狈Φ目只胖校蛭侵捣臧蚕⒛辍K髻⒃谖疑鲜鲆す囊欢挝淖种校阂仓な盗擞烫俗袷氐谄吣晷菹⒌淖龇ā! �
总而言之,正象我对此探讨过的那样,犹太人的逾越节,虽然每年只庆祝一次,仍然具有和拉西第蒙的斐迪西一样相似的倾向,一般来说,具有和克里特古代立法的公共用膳的类似情况。在我看来,促使这两个法规趋向一致的思想既牢固又十分明显;这思想归纳如下:一国人民要成其为人民,公民之间必须建立某种共同体,建立平等和博爱;公民们应该平等相处,如同兄弟一般,象共同组成的一个家庭的整体;而博爱的标志,就是公共用膳。这就是摩西立法、米诺王立法和莱库古立法中都同样具有社会性萌芽的缘故。当然我并不是说这样的社会性体现在以色列立法和希腊立法里也处于同一个水平;什么都还缺少:这里缺少等级阶层,那里缺少一种单一的民族,也可说一种单一的等级阶层。然而我说这两种不同立法的社会性是以一个类似标志和象征而体现出来的。我想我已经阐述得相当充分了。
《论平等》
勒 鲁著 王允道译
第十二章
埃塞尼人的圣体逾越节证实了同样的真理
从我们刚才对于犹太教逾越节的解释去看耶稣的圣体圣事,这中间毋须再走很多的路程。摩西立法实际上通向埃塞尼教派;换句话说,我们认为发展了的摩西法典成为埃塞尼教,而埃塞尼教又直接同基督教靠近。从摩西立法经由埃塞尼教再过渡到耶稣立法,或者换一种方式,用符号和信号来说明,从逾越节经由我乐意称之为埃塞尼人的圣体逾越节的形式,过渡到圣体圣事,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值得我们加以分析研究。如果不了解这种过渡,那么就难以理解耶稣对于摩西法典实行的变革;如果不了解这种过渡,同样我们就会忽略基督教圣体圣事和逾越节,以及犹太教安息日之间的紧密联系。
人们应该对于埃塞尼人在历史上的重要性持有一种观念,但这种观念并没有形成。人们只是隐隐约约地知道,在犹太人中间,曾经有过一种和基督教十分相近的教派。人们把埃塞尼人看作和犹太僧侣类似;人们认为基督教修道生活的重要性与基督教要素相比是第二位的;同样,人们认为这些犹太教僧侣在促进人类的全面发展中其影响微乎其微。确实,他们不曾引起重大事件;他们不曾象希腊人或罗马人那样从事战争,进行征服;他们的书籍今天已全部散失,他们未能留下任何艺术建筑物:但是请问,他们是否因此而显得不重要呢?他们完成了摩西法典和基督教之间的过渡;他们直接产生了耶稣基督,由于这种原因,我们应该要比过去用更大的注意力和好奇心来考察他们在历史上的作用。
我一直这样想:为什么基督教的敌对者没有从我们掌握的关于埃塞尼教派的可靠材料中提取更多的一些东西加以利用呢?一定是他们对于耶稣学说和法规的极端的蔑视使他们丧失了理智,以致于他们拾到了一件本可以很好利用的武器,却又弃置不顾,只因为这件武器原是从摩西法典那儿得来的,而他们对摩西法典就象对基督教本身一样看不起。但是犹太的法学博士们,这些貌似公正的作家,心里唯想到要解释历史现象这一任务,怎么又会对基督教的教义和奉行中产生的灿烂光芒视而不见呢?而基督教正包含在耶稣之前的犹太教之中。例如,最近出版的萨勒瓦多先生编写的《耶稣的一生》中,怎么只有寥寥几页提及埃塞尼教派,况且既缺乏真实性又缺乏精确性呢?这位作家的目的是要说明基督教从属于摩西法典,那他怎么毫不理解耶稣和这种犹太教派之间的紧密联系呢?我认为这仍然可用同样的方式加以解释。因为倘若犹太作家或犹太学学者真正理解产生于埃塞尼教派的思想,以便解释耶稣基督和他的著作,那末由此他们应懂得摩西法典不能够停滞不前,懂得萨多塞教是一种无能的错误,懂得法利赛教相反地和埃塞尼教都是摩西革命合理的和必然的发展,因而也应该懂得,耶稣可以说是最伟大和最后一个埃塞尼人,同样他的助手圣保罗可以说是最伟大和最后一个法利赛人。故而他们也应懂得,摩西著作经过法利赛教和埃塞尼教的改造,已合法地转化成耶稣和圣保罗的著作。因此他们也许会放弃他们关于摩西法典具有绝对完善的错误看法。至于那些无足轻重的作家和纯粹的解说者,因为他们的心灵和思想中缺乏任何理论,他们看不出埃塞尼教的任何价值意义是丝毫不奇怪的。还有,既然他们把历史的智慧贬低为一种已经灭亡了的、缺乏信仰的东西,他们当然看不到其中的光辉,甚至这是最灿烂的光辉。这也是丝毫不奇怪的。不管怎样,可以肯定,到目前为止,在历史的哲学中,未被理解的埃塞尼教只具有纯属轶事的性质。我再重复一遍,人们在埃塞尼人中间只看到修道士,在泰拉巴特·埃塞尼人中间只看到疯子;人们不想去发现他们的社会观念,它是一种宗教的、政治的,又是神圣的、人类的观念;在他们中间有狂热分子,也有迷信者。当人们想到耶稣很可能曾属这个教派,并跟这个教派共同生活过,便停止了研究,以为一切都已解决。但是如果说耶稣曾是一位人类的立法者,如果他不只单纯是一位虔诚的迷信者,如果人们承认耶稣的思想中充满了埃塞尼教义,那末这种埃塞尼教义本身就是一种立法;埃塞尼人就不只是虔诚的迷信者、狂热分子和盲目的修道士。在这种情形下,什么是他们的立法呢?什么是这一立法公认的原则呢?他们在人类的发展中完成了什么样的神圣事业呢?看来问题又全部提出来了,但一时找不出什么办法从纯粹宗教的方面,使耶稣和埃塞尼人的关系更接近,同时又使他作为立法者和他们区别开来;也找不出其他办法把埃塞尼人的宗教虔诚和他们的社会信条区别开来。
现在我要设法弄清的事实包括过去一切先于基督教的立法,这些立法无论从精神上和物质上都孕育着耶稣在等级社会的初期所产生的信条的萌芽,即关于人类统一的信条的萌芽。我深信,弄清这个事实将给埃塞尼教义以一种新的生命。
人们知道,十八世纪学术界曾围绕着泰拉巴特人,而不是一般的埃塞尼人,进行了一场论战。本笃会修士中最出众的学者,著名的贝尔纳·特·蒙化宫①对泰拉巴特宗教和初期的基督教几乎完全一致这一点产生了强烈的兴趣,于是他竭尽全力来阐明这一部分埃塞尼人实际上就是真正的基督教徒。蒙化宫的证据当然不太可靠,或者从历史的角度分析可以说是虚假的和荒诞的:如对圣欧芮勃②的明显误会,如在证实费龙③年代上缩短了好几年而进行毫无根据的假设,这一切大约就是蒙化宫对上述方面提出的于他的观点有用的全部论据,然而所有的学者一致反对他的观点。④但是他的不可战胜的论据,即关于泰拉巴特人和基督教徒在信仰、道德、教规上的相似性,他在《答布依埃议长》中说:“他们决不能说服我,他们认为费龙在他的《当代生活》一书中谈到的泰拉巴特人并不是基督教徒。基督教的特征在那里如此明显地体现出来,使我无法理解他们怎么会想到把泰拉巴特人归于其他教派。这是一支遍及于世界各地的教派,无论是希腊人或是蛮夷人,人们一旦入教,同时就离弃了他的父母,他的兄弟、姐妹、亲友,以及他的财产和所有物;教派中保存着同教先辈和创立者们编写的一些著作,作为对其他教徒的法律依据和告诫;教派中有教士、祭司执事、童贞女、寺院、还有举行最神圣的秘密祭礼时放面包的圣台;在这个教派里,人们向上帝做祷告时面对升起的太阳;我说的这一切,使我坚定不移地维护我已经形成的观点。我只能将这个教派看成为基督教。”由这个观点引起的争论没有得出任何结果,因为它得出的是两个表面上完全矛盾的结果。反对蒙化宫意见的一方广泛引证,指出泰拉巴特人先于耶稣基督,他们的确是犹太人;但是另一方认为,他们和基督教的亲密关系仍然是不可理解的。下面我们就看看在这些使上世纪的学者们感到如此赖手的关系中,一切事物,包括人们举行最神圣的秘密祭礼时放面包的圣台,对我们来说,是否不能说明问题。
①蒙化宫(Montfaucon,1655—1741),法国著名的宗教学者。——译者
②圣欧芮勃,Eusèbe,第三十一任教皇(309—310),希腊人,死于意大利西西里岛。——译者
③费龙(Philon,13—54),犹太族希腊哲学家,新柏拉图主义的先驱者。——译者
④除了布依埃议长胜利地响应蒙化宫以外,斯加里热、勃龙太尔、索麦士、格老秀斯、亨利·特·瓦洛阿、勒玛阿纳、高特里埃、勒·彼·巴吉、巴斯那热等人却一致承认和证实泰拉巴特人不可争辩地属于犹太人。只有贝尔纳·特·蒙化宫一人把他们看成是基督教徒:在他以后,竟没有一位稍有名望的学者敢于支持这种相反的主张。
对此,我将采用直到现在我在探讨立法问题上所采取的办法;我要引经据典,让读者自己去下结论。古代三位杰出的作者:约瑟夫①、费龙、柏利纳②,他们为我们留下了他们对于埃塞尼人的完全一致而又非常详尽的基本观点。由于他们的论证,再也没有更肯定的、更确信无疑的历史观点了。我还要说,一旦理解了摩西法典的这一教派的本质以后,他们所论述的一切都变得如此清楚明了,以致可以说希腊最著名的哲学学派与之相比,都显得相形见绌。在这三位作者展示给我们的画面中,绝对重要的内容并不缺乏。但是,我们还需要从后期的作家那里汲取某种新的观点。确实,圣欧芮勃,鲍费尔俩人部分地重复了他们的叙述,一个在《福音书备考》中,另一个在《论斋戒》中都未曾对此提出他们的新观点。柏利纳的同时代人,狄翁·克利若斯托姆③曾写过关于埃塞尼人的论著。可惜他的著作已经佚失,只在锡奈西宇斯的一部作品中留下他的一处批注。但是教会的许多神父同样提及过埃塞尼人和泰拉巴持人,他们不总局限于重复约瑟夫或费龙的论证;他们为我们提供了某些价值很高的新的说明:大家可以通过我从圣爱必发纳④那里得出的结论来作判断,但我还是要首先引证约瑟夫的论证。
①弗拉维于斯·约瑟夫(Flavius Joseph,37—100),犹太历史学家。著有《犹太战争》《犹太古代文物》等作品。——译者
②柏利纳(Pline,约6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