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的子女成长问题已成为重大的社会问题。
婚俗演变按照西方国家的传统习惯,欧洲的男女青年在经过一段时间恋
爱后,都要通过一定的婚姻仪式而结为正式夫妻:他们首先要告诉双方父母
和亲朋好友他们订婚的消息,接着在报纸上登载正式通知。在订婚的仪式
上,不管是教徒还是非教徒,男方要亲自把一枚订婚戒指戴在女子左手的中
指上,作为婚姻誓约的象征。英国法律规定,婚礼一般要在圣公会的教堂中
举行;婚礼除了由教堂的牧师主持外,还需有两个证人才能生效。如果结婚
的双方不是国教的信徒,就要到“注册官”那里去办手续,待“注册官”公
布他们正式婚姻被批准后,新郎新娘再到符合他们宗教信仰的教堂去举行婚
礼,或由“注册官”为他们主持世俗婚姻的结婚仪式。总之,举办婚礼象征
着两人都已进入成年,有了新的相互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它也表明社会赞
成这一结合,亲属们因此而接受新的角色义务,并伴随着对一对新人新的期
望。比起东方国家来,欧洲各国的婚姻法及其有关法律在规范和控制人们的
婚姻关系上起到了更大的作用。
然而在二战后,大规模的城市化和工业化进程,改变了欧洲各国的社会
结构和生活方式,同时也冲击着人们沿习多年的婚姻关系和婚姻习俗。特别
是战后成长起来的一代年轻人,他们不愿再重复祖辈的生活,而是喜欢追求
时尚,标新立异。西方“性解放”思潮从60年代到80年代在一些青年中度
时兴过。今天这种“思潮”衰落了,人们已更推崇正常的一夫一妻的婚姻生
活。但是性解放观念造成的社会后果是不容忽视的。
未婚同居80年代末,法国未婚同居的伴侣有百万之众,而丹麦的30岁
以下的同居者已经超过了60%,瑞典则高达70%以上。就连最保守的英国
的比例也有25%。
造成非法同居人数日益增加的原因,除男女双方追求性自由,不愿受法
律约束外,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济因素,如法国的税收制度有利于独身和同
居,根据税务法,当有工作的男女双方同居而不结婚时,各自均享有一定的
免税额,但双方一旦合法结合,便不能享有原来各自的免税额。因此,越来
越多的法国人为了少交所得税逐渐趋向于同居而不结婚。
未婚同居也必然带来非婚生子女和少年母亲这类社会问题。据报刊披
露,1965年法国的婚生和非婚生子女的比例为16∶1,而进入80年代以来,
平均每年有大约14%的孩子是私生子,婚生与非婚生子女的比例变成了大约
7。1∶1。80年代末的欧洲共同体里,平均每5个小孩便有一个小孩不是出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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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结婚;在北欧的几个国家里,几乎每3个小孩当中,就有一个不是正式
结婚的男女所生。非婚子女的出现增加了社会负担,当同居者分道扬镳时,
其子女是最大的受害者,孩子的抚养由谁来负责?特别是那些男女双方均无
意承担监护义务而其亲属也拒绝领养的私生子的命运就更惨了。因此在当时
最穷的穷人要数那些未成年母亲和因收入在贫困线以下而享有政府救济补
助的单亲家庭了。这种状况不仅西欧、北欧存在,东欧也如此。苏联影片《莫
斯科不相信眼泪》就反映了70年代末苏联社会的这类非婚生子女及其他
(她)年轻母亲的遭遇的现实问题。
婚礼习俗 尽管未婚同居情况逐渐出现,但在当代欧洲,遵照婚俗传
统,婚姻态度严肃、感情专一,白头偕老的夫妻还是大有人在的。在这些以
爱情为基础的合法婚姻中,婚礼仍受到缔结婚约的新郎新娘及其家人和亲友
的高度重视,尽管无论是宗教婚礼还是世俗婚礼比之从前都大大地简化了,
但由于其内容带有各自的民族文化特点而令人难以忘怀。法国人是很浪漫
的,但同时也很尊重传统。当今法国的有些农村,在结婚以前新郎和新娘仍
要分别举行“告别晚会”。新郎为自己男伙伴举行的告别晚会叫做“埋葬单
身汉生活”。这一告别晚会在婚礼的前夜举行,新郎邀其男同伴们到自己家
来举行一次“葬礼”,以示对单身汉生活的告别,为此,要制做一个象征性
的“棺材”,里面放上三两瓶白酒,然后把“棺材”摆在桌子中央,由新郎
摆酒设宴招待前来“吊葬”的亲朋好友,并且点上蜡烛,奏起哀乐,举行“安
魂祈祷”仪式。最后大家将“棺材”抬起来,新郎在前、众人在后抬着“棺
材”,把它埋在新郎的院子里。而且还要举行盖土仪式。有趣的是,当这家
的第一个孩子出世的那天,当年那些参加“送葬”的人都要过来,一起把“棺
材”挖出来,一起畅饮那几瓶随同“棺材”入葬的白酒,以示祝贺。新娘为
女友们举行的“告别晚会”则文雅多了。在会上,女友们向新娘献上花束或
花篮,然后唱起深情的送别歌。晚会在大家邀请新娘一起跳舞的欢乐气氛中
结束。在这两种告别晚会举行后的第二天早晨,新郎在亲友的伴送下到女家
迎亲,然后一对新人在双方的亲友簇拥下,由乐队引导到教堂举行结婚仪
式。俄罗斯人在婚礼前夕也要举行所谓的告别女友和告别男友晚会。在婚礼
前的一天晚上,未婚妻同自己的女友一起度过,未婚夫同他的男友一起度
过。这个仪式标志着单身生活的结束,直至今日也是如此。在婚礼上,俄罗
斯新娘身着白色婚礼服,或穿其他鲜艳的礼服,如果礼服没有袖子,可戴手
套或用假花编成的手镯。新娘的头上也由过去的盖布、头纱,换成了今日的
假花、发卡、彩带和珠串。而新郎在婚礼上则穿深色礼服,戴白手套,里面
的衬衫则必须是新娘送的。新娘手中的花束由白色和玫瑰色组成:白色象征
纯洁、温柔,玫瑰色象征年轻。按照习俗,新郎新娘应乘不同的车辆去婚姻
登记处,所以婚礼车队至少有两辆车。汽车开到新郎家,车子可装饰上彩带、
旗子和鲜花。当新郎新娘走进宣布结婚的大厅时,新郎的左手挽住新娘。新
郎新娘在结婚证上签字以后,两人一起坐进婚礼车队的第一辆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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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婚仪后的酒宴上,能歌善舞的俄罗斯人是不会放过这大好机会的,第
一对上舞场的应当是新郎新娘。他们跳的是华尔兹。接下来的规矩是,新郎
先邀请岳母,再邀请自己的母亲跳;而新娘则是先同丈夫的父亲跳,再同自
己的父亲跳。
在有些农村地区,俄罗斯人在婚仪上仍保留着劈木柴的内容。这是考验
新郎是否能持家,因此首先要看他会不会劈木柴。当新郎举起明晃晃的斧
头,把树段劈成一块块木柴,并在炉膛里点燃时,大家会大声说:“姑娘啊,
你真有福气,找到了一个会当家的好丈夫!”此时新郎也会情不自禁地拥抱
和亲吻新娘。那耀眼的柴火光象征着爱情,映红了他们幸福和微笑的脸;那
火光越来越亮,似乎也给所有来宾们带来温暖和光明,新婚夫妇的爱情之火
也将会像炉火一样越烧越旺。
亚美尼亚人举行婚礼时,要扔给新郎、新娘一个冒着热气的,香喷喷的
面饼。据说这样,新婚夫妇的日子将会过得非常富有,永远不会缺吃少穿。
乌克兰人要在新婚夫妇面前铺上一块乌克兰的大白毛巾,让新郎新娘双
双站在上面。这意味着忠实的伴侣将白头偕老,永不分离。
乌兹别克姑娘7岁时就要开始学刺绣,结婚时至少要拿出10件女红做
嫁妆。她们还要用芝麻、花生和核桃做的酥饼招待客人。来宾中的未婚男女
吃了它,预兆着会找一个称心如意的终身伴侣。
拉脱维亚人结婚时,新婚夫妇要越过涅里斯河上的7座桥梁。其含意是:
桥梁能征服河流。新婚夫妇共同越过桥梁,那么在他们今后的共同生活中,
一切障碍都能克服。还有的拉脱维亚人喜欢在举行结婚仪式后,往波罗的海
里扔一只密封的空酒瓶,里面装进一张写着新婚夫妇姓名、结婚日期和住址
的纸条,欢迎拣到酒瓶的人在他们结婚10周年时到家里来作客。
离婚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许多从战场上返回的士兵和其配偶都
发现,重逢所带来的不幸要比他们预期的更多,但当时欧洲主要国家的法律
都实行的是“有过错离婚”的限制离婚主义,因此,分居成了解决婚姻关系
破裂的非正式手段。在意大利,成千上万个丈夫在无法与他们的妻子履行正
式的离婚手续时与其他女人同居,但社会却强烈反对妻子做同样的事。这是
绝对不平等的。鉴于经济的繁荣和发展以及社会生活的实际变化,从60年
代起,欧洲一些资本主义国家的离婚立法也出现了新变化,从“有过错”而
批准离婚向“无过错”也可以批准离婚转变,从追究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破
裂的责任转向不追究责任,主要以婚姻关系破裂的实际状况作为判定离婚的
根据。英国1969年公布的《离婚改革法》以婚姻关系破裂的事实和一定期
限的分居作根据,承认离婚既可归因于一方的缘由,也可出自双方的缘由,
既可能当事人有过失,也可能当事人双方均无过失。法国1975年制定的法
律规定,只要夫妻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而毋须提供说明。在丹麦和瑞典,也
越来越多地使用这种离婚制度了。
欧洲国家的法律不仅给予离婚以更大的自由,而且简化了离婚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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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也减少了离婚所需费用。离婚后交付赡养费的情况也由过去的男方支付
而改为根据具体情况由法院判决来决定父母哪一方支付,因为在很多家庭中
男女双方都参加工作,挣有薪水,有的妇女比丈夫挣得还多。离婚自由主义
①
使得离婚率在欧洲国家持续上升,从1960年至1980年,法国的离婚率增
长了3倍,在80年代初,法国每年有8万多对夫妇离婚,到了80年代末离
婚对数突破了10万。瑞典的离婚率更是高得惊人,曾一度超过了50%。1982
年瑞典全国登记结婚的有37000多对,而同年离婚的达20000对。离婚率达
54%。瑞典夫妻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时间平均不到12年。但是在西班牙和爱
尔兰,离婚仍受到严格限制。
(2)美洲
美洲分北美洲和南美洲两大部分。从当代经济形态划分,最发达的国家
和地区在这里,最不发达的地区和部落也在这里。美国在二战后最终爬上了
资本主义世界霸主的宝座,因此它也吸引了世界各地,包括美洲其它部分在
内的移民,并形成了既同其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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