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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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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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编制。规定如有修订,按修订后的规定执行。   
       审计要求:可以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经会计师事务所审   
计:   
       1.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   
              的;   
       2.中国证监会或交易所认为应当审计的其他     
                                        17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情形。     
    季度报告     
       公告时间:公司在会计年度前三个月、九个月   
结束后的三十日内编制季度报告。   
       公告媒体:,并将季度报告正文刊载于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报纸上,将季度报告全文(包括正文及附   
录)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互联网网站上。   
       公告要求:   
       1.季度报告是中期报告的一种。根据季度报告   
的特点,季度报告注重披露公司新发生的重大事项,   
一般不重复已披露过的信息。对已在前一定期报告   
或临时报告中披露过的重大事项,只需注明该报告   
刊载的报刊、互联网网站的名称与刊载日期。   
       2.公司编制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部分时,无   
需披露财务数据与指标;无需披露完整的财务报表,   
但应披露简要的合并利润表与合并资产负债表。   
       3 .公司管理层编制季度报告中的经营情况阐述   
与分析部分时,应遵循有关规定。   
       4.公司无需披露《中期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18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中其他有关经营情况回顾与展望以及重要事项部分   
所要求披露的内容。   
       5.公司无需编制季度报告摘要。     
       审计要求:公司季度报告中的财务资料无需经   
审计,但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如拟在下半年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的。     
                                       19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临时报告     
    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关注要点     
召开股东大会公告   
       股东大会召开公告,应关注:   
       1.会议召开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   
       3.会议方式   
       4.重大提案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应关注:   
       1.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出席会议的股东   
                                       20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代表股份数量,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是否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2.提案审议情况   
         (1)每项提案的表决情况,包括同意、反对和   
弃权的具体情况以及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比例。涉及逐项表决的提案,披露逐项表决   
的结果。   
         (2 )股东大会就关联交易进行表决的,扣除关   
联股东所持表决权后介绍提案的表决情况。   
         (3 )对股东提案做出决议的,注意提案股东的   
姓名或名称,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4 )发行境内上市外资股的公司,注意内资股   
股东和外资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3.公证或者律师见证情况   
       注意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称,   
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注意事项:   
       1.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是否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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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3.提出新提案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与比例、   
提出的时间 (若有)   
       4.新提案主要内容(若有)     
公告时间     
       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在会后两个工作日内   
在指定报纸上公布。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在会议结束当日报送交易   
所,经审核后在指定报纸上刊登。     
公告形式     
       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写明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所持股份及占上市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本的比例,以及每项议案的表决   
方式和表决统计结果。对股东提案作出决议的,列   
明提案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比例和提案内容。   
       发行B 股的上市公司还在公告中说明股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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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通知情况、上市公司A  股股东和B 股股东出席会议   
及表决情况。   
       上市公司董事会决议涉及须经股东大会表决的   
事项的,必须公告。     
    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关注要点     
       1.对方名称(合作投资的其他有关各方、受委   
托方)   
       2.投资数量   
       3.投资期限(起始日和结束日)   
       4.投资项目名称   
       5.投资收益率   
       6.其他需提示的重要事项     
                                       23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公告内容     
       1.对外(委托)投资概述   
       2.投资协议主体   
       3.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4.对外(委托)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5.对外(委托)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注意事项     
       1.对外(委托)投资概述中注意投资是否构成   
关联交易等。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交   
易生效所必需的审批程序,诸如是否需经过股东大   
会批准或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等。   
       2 .投资协议主体介绍中关注除上市公司本身以   
外的投资协议(委托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如属   
于关联交易,留意关联关系。   
       3.留意出资方式。   
       留意主要投资人或股东出资的方式;涉及用实   
物资产或无形资产出资的内容;涉及用股权出资的     
                                       24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内容。   
       如果是投资具体项目,项目的具体内容,投资   
进度,可行性分析和市场前景。   
       4.合同主要条款内容。   
       包括投资金额、支付方式、合同的生效条件、   
生效时间,合同的履行期限,投资回收期限,收益   
率,收益分配方式,以及合同中的其他重要条款。   
       如涉及非现金方式出资,阅读定价政策。定价   
政策主要说明制定成交价格的依据。   
       5.对外(委托)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公司对外(委托)投资的意图,投资的资   
金来源,该项投资可能产生的风险,如投资项目因   
市场、技术、环保、财务等因素引致的风险,股权   
投资及与他人合作的风险,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的   
风险等,对上市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的影响。     
     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收购、出售资产是指上市公司收购、出售企业   
所有者权益、实物资产或其他财产权利的行为。     
                                       25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公告要求     
一、公告标准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规定,上市公司拟收   
购、出售资产达到以下标准之一时,经董事会批准   
后,应在两个工作日内公告:   
       1.收购、出售资产的资产总额(按最近一期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或评估报告) 占上市公司最近经审   
计的总资产的10%以上;   
       2.收购、出售资产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的绝对   
值(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占上市公司最近   
经审计的净利润或亏损绝对值的10%以上,且绝对   
金额在100 万元以上;   
       被收购、出售资产的净利润或亏损无法计算的,   
不适用上述规定;被收购、出售资产系整体企业的   
部分所有者权益,被收购、出售资产的净利润或亏   
损以与这部分产权相关的净利润或亏损计算;   
       3 .收购、出售资产的交易金额(承担债务、费   
用等一并计算)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   
产总额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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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二、公告条件   
       上市公司进行上述交易时,及时披露以下有关   
情况:   
       1.上市公司已与有关当事人进行实质性接触并   
且市场已有传闻,公司股票价格已明显发生异常波   
动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有关事宜的进展情况或澄   
清传闻。   
       2 .上市公司与有关当事人一旦签署有约束力的   
协议,无论协议中是否包含附加条件,上市公司必   
须在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布交   
易公告。交易公告公布后,如果协议条款发生重大   
变化或协议终止的,上市公司必须立即报告交易所   
并及时披露有关情况。   
       3.交易事项获有关部门批准的,公司立即披露;   
已公告的交易事项未获批准的,公司也披露并说明   
原因。     
       上市公司自收购、出售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三   
个月内,必须公告交易实施情况(包括所有必须的产   
权变更或登记过户手续完成情况)。     
                                      27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     
公告内容     
       上市公司收购、出售资产的公告应当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内容:   
       1.交易概述及协议生效时间;   
       2.协议有关各方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   
工商登记类型、注册地点、法定代表人、主营业务   
等;   
       3 .被收购、出售资产的基本情况,包括该资产   
的名称、中介机构名称、资产帐面值及评估值、资   
产运营情况、资产质押、抵押以及在该资产上设立   
的其他财产权利的情况、涉及该财产的重大争议的   
情况。被收购、出售的资产系企业所有者权益的,   
还应当介绍公司(或企业)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   
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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