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里德曼文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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弗里德曼文萃- 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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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的该种货币的数量一般说来将越少。类似地,本国货币的持有者出于相应的目的而希望将这种货币兑换成外国货币;同样,他们希望兑换的数量首先取决于他们所能拿到的价格。国际贸易方面不断发生的变化也改变了“其它方面”,从而也改变了为了上述目的中的任何一种而使用各国货币的合意性。总的影响是:相对于在某一给定的汇率下人们希望出售的某国货币的数量,有时增加或减少了在这一汇率下人们所需求的某国货币的数量。当然,最终所购买的某种特定货币的数量必须等于所卖出的该种货币的数量——这只是一个复式薄记问题。但是,事前,人们希望购买的数量不一定等于人们希望出售的数量。这种事后相等包含了这些不相一致的愿望的协调问题——或者通过这些愿望自身的改变,或者通过这些愿望所遭受的挫折。    
  无法避免这一协调问题;不一致的愿望无法同时得到满足。至关重要的政策问题,是这一协调借以发生的机制问题。假定影响国际收支的那些情况的变动所造成的总的影响是:人们希望用外国货币购买的某国货币的数量,相对于另一部分人在这种既定的汇率下希望卖出以获得外国货币的某国货币的数量而增加——即造成了国际收支帐户中的早期顺差。那么这些不相一致的愿望如何才能得以协调呢?(1)该国货币的价格可能被哄抬或被提高。汇率的这一提高将使该货币相对于别国货币的合意性大为下降,从而消除了在先前的汇率下存在的过度需求。(2)该国国内的价格可能会上升,从而使该国产品相对于别国产品的合意性大为下降,或者,该国的收入可能会增加,从而增加了对外国货币的需求。(3)对涉及到外汇的那些交易的直接控制,将禁止_外国货币的持有者获得在其它情况下他们将可能得到的国内货币的数量,例如,通过使他们无法得到所要求的出口许可来禁止他们购买国内产品。(4)对国内货币的过度需求部分,可以由货币储备来提供,而将所得到的外国货币加到外币储备中去——货币当局(或外汇平准基金之类的组织)可以按照这样的“愿望”来行动:即买卖需求量与其他人的供给量之间的差额。    
  如果该变动的影响造成了早期的逆差,那么这 4种方法中的每一种都可以找到其明显的对应部分。愿望的磨擦性受挫——即由于市场的不完善致使买主无法找到卖主——除外,从根本上说,这些方法是仅有的4种途径,只有通过它们,某国货币的需求量与供给量之间的事先不一致,才能够转化为必然出现的事后相等。下面我们将逐一予以考虑。     
  汇率的变动    
  对于汇率变动借以发挥作用,从而保持国际收支平衡的两种不同机制,必须明确地加以区分;(1)按照上述定义的可变汇率;(2)暂时的刚性汇率的官方变动。    
  1.可变汇率 。在由公开市场决定的可变汇率,国际收支帐户的任何顺差或逆差趋势,首先都会影响到汇率。如果某国存在着收大于支出的早期顺差——对其货币的过度需求——那么汇率将趋于提高。如果它存在着早期逆差,那么汇率将趋于下降。如果对汇率的上升或下降负有责任的那些情况被普遍认为是暂时的,那么实际的或潜在的该国货币的持有者将趋向于以这样一种方式来改变他们的持有量,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将缓和汇率的波动。例如,如果汇率的某一上升被预期为暂时的,那么该国货币的持有者将有动力来卖出他们的持有量中的一部分,而买进外国货币,以期望以后再以较低的价格买回该国货币。在这样做的同时,他们提供了额外的本国货币,来满足造成汇率最初上升的那部分过度需求;也就是说,他们吸收了在早先的汇率下将成为外币收入盈余的那些外币的一部分。反之,如果汇率的某一下降被预期为暂时的,那么将存在着为了以更高的价格再出售而购买本国货币的积极性。对本国货币的这种购买将提供外国货币来弥补在早先的汇率下存在的外币亏损的一部分。以这种方式,即这种“投机性”交易实际上为该国提供了储备金,来吸收暂时的盈余或弥补暂时的亏损。另一方面,如果汇率的变动被广泛地看作是由可能是永久性的根本性因素所产生的,那么,这里所存在的动力则刚好是上面所列出的那些动力的反面,而投机性交易将加速汇率的上升或下降,从而加速其到达最终位置的进程。    
  这一最终位置取决于汇率变动对某国货币的需求与供给的影响,这里的供求不是以余额的持有为目的,而是以其它目标为目的。由顺差趋势所导致的汇率的上升,将使得以本国货币表示的外国产品比较便宜,尽管他们以其自己的货币所表示的价格并没有发生变化;而同时,以外国货币所表示的国内产品将比较昂贵,尽管它们以本国货币所表示的价格并没有发生变化。这将增加进口,减少出口,从而抵消了初期的顺差。反之,成逆差趋势所导致的汇率的下降,将使得进口货物对于国内消费者来说更为昂贵,而出口货物对于外国人来说则较为便宜,从而抵消了初期的逆差。    
  由于货币代表着一般购买力,而且在国内外可以用于如此广泛的目的,所以,对任何国家的货币的需求与供给常常波及很广,且来自很多方面。这样下来,一旦得到允许,广泛的、有活力的、且臻于完善的外汇市场就会发展起来——而且即使在未得到允许时它们通常也会发展起来。所以,汇率潜在地是一种极为敏感的价格。汇率方面的变化的发生是迅速的、自动的、且连续不断的,所以,就可以在紧张形势加剧之前,在危机发生之前,带来修正性变动。例如,如果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    
  1950年时实行的是可变汇率,那么那年秋天发生的危机就会是另一种情况。那样的话,不晚于7月份;汇率就会受到影响,同时立即开始产生修正性调整。这样一来,整个势态就不会发展到大规模的程度。而只会责现为汇率方面的相当小的波动。可以这样说,在刚性汇率下,迫在眉睫的困难所发出的警告是间接的,而且受到了延误,政府在三个月之后才采取行动,而到了这一时候,这一不均衡已经发展到了危机的程度,从而要求国内的强烈行动、国际协商以及来自国外的帮助。    
  英国战后时期一再发生的外汇危机,也许是更为有力的证明。它们说明了:若是在可变汇率制度下,有一些危机是不可能发生的。在每一例情况中,在大规模的均衡得以加剧之前,都没有采取任何重要的修正性行动,而到了后来,行动则不得不是非常强烈的了。用管理措施来取代自动的市场力量所造成的刚性与不连续性,在此得到了绝无仅有的、明确的、生动的说明。    
  2.汇率的官方变动 。这些例子反映了可变汇率与那种暂时被保持为刚性的、但随政府为对付严重困难所采取的行动而变化的汇率之间的明显差别。虽然这些汇率变动对商品贸易的影响与可变汇率制度下自动产生的那些影响是完全相同的,但它们对投机性交易的影响却是截然不同的。部分地出于这一原因,部分地由于它们固有的不连续性,所以,每一次汇率变动都成为危机的契机。不存在任何能够使汇率按照所要求的规模发生变动的机制,也不存在任何可以用来改正错误的机制,为了在二次汇率变动之间的时期内保持均衡,必须使用某些其它的机制——或者是国内价格或收入的变动,或者是直接控制,或者是货币储备。    
  即使某次汇率变动原本不会成为危机的契机,投机性波动也非常有可能将它转变成危机的契机,原因在于:这种制度实际上最大限度地动摇了投机事业。由于汇率的变动并不经常进行,而且只是为了对付严重的困难才进行,所以,汇率的变动通常是在困难出现之后才出现,通常是尽可能长久地推迟进行,而且通常是在对汇率的强大压力加剧了之后才进行的。这样一来,如果汇率有所变动的话,那么汇率变动的方向则几乎是毫无疑问的。从怀疑汇率可能出现变动到实际出现变动这一期间里,如果人们的预期是贬值的话,那么人们有足够的动力来卖出该国货币(从该国出口“资本”),如果人们的预期是升值的话,那么人们有足够的动力来买进该国货币(带来“资本”)。这两种作法中的任何一种都可以在毫无外汇损失的情况下进行,而且,如果汇率确实发生了变动,那么这样做将意味着外汇收益。这与可变汇率下的情况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在可变汇率下,当汇率的下降与某种货币的抛售同时发生并且作为其结果而发生时,汇率的下降抑止了该种货币的出售,并且使该种货币的出售处于不利地位,而对于该种货币的购买来说则刚好相反。在刚性汇率下,如果汇率实际上没有发生变化的话,那么,投机者的唯一的损失,是来自利率之差的、可能的利息收入损失。因为我们使用这一方法的最终目标完全是为了避免此类的限制,所以,用直接控制来限制资本流动的说法根本不能成为这一问题的答案。    
  简而言之,在我看来,偶尔发生变动的暂时刚性汇率制度是最糟糕不过的了。原因有二:它既没有提供真正刚性与稳定的汇率在一不受限制的贸易世界中所能够提供的预期的稳定性,以及按照外部情况来调整国内价格的自愿性与能力,也没有提供可变汇率的连续的敏感性。    
  国内价格或收入的变动    
  原则上,国内价格变动对贸易的影响可以与汇率变动对贸易的影响完全相同。例如,在马克的美元价格不变动的情况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内每种价格(包括工资、租金等等)均下降10%    
  而对国内与国外产品的相对成本所造成的影响。明显地与所有的国内价格不变的情况下,马克的美元价格下降10%而对国内与国外产品的相对成本所造成影响完全相同。类似地,这样的价格变动可以对投机交易产生完全相同的影响。如果降价被认为是暂时的,那么价格的下降将会刺激对产品的投机性购买,以避免将来的较高价格,这样一来就缓和了价格波动。    
  如果国内价格与汇率一样是可变的,那么调整是通过汇率的变化来进行还是通过国内价格的同等变化来进行,对经济的影响几乎没有什么不同。但是十分明显,这一条件未能得到充分的满足。在不存在管理措施来冻结汇率的情况下。汇率是潜在可变的。至少就现代世界而言,国内价格是高度不灵活的。与下降的趋势相比,它们在上升的趋势上更为灵活一些,但即使在上升的趋势上,所有的价格也不都是同等灵活的。价格的不灵活性或灵活性的不同程度,意味着对应于外部情况的变化所作的调整的扭曲。在某些部门,这一调整主要是以价格变动的形式进行的,而在另一些部门,则主要是以产量变动的形式进行的。    
  工资比率应属较不灵活的价格之列。这样一来,用允许或强迫价格降低的政策来对付初期的逆差,很可能导致失业,而不是工资的下降,或者是在工资下降的同时,造成失业。随之而来的实际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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