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论(全)--马克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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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全)--马克思- 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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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剩余索取权”的理由之一。处于这样的地位,她就变成了纯粹的奴隶,随着社会的动荡而飘泊不定;她时而呆在家里的小房间里挨饿或近乎挨饿;时而又要在一昼夜劳动15、16甚至18小时,而她们劳动的场所空气闷得几乎令人喘不过气来,同时她们吃下的东西,哪怕吃得还不坏,由于缺乏新鲜空气,也消化不了。纯粹由于空气不良而造成的肺病,就是靠这些牺牲者而存在的。”(理查逊医生《劳动与过度劳动》,载于1863年7月18日《社会科学评论》)】这还是伦敦一家较好的时装店。玛丽·安·沃克利星期五得病,星期日就死了,而使老板娘爱丽丝大为吃惊的是,她竟没有来得及把最后一件礼服做好。医生基斯先生被请来的时候已经太迟了,他直率地向验尸陪审团作证说:

  “玛丽·安·沃克利致死的原因,是在过分拥挤的工作室里劳动时间过长,以及寝室太小又不通风。”

  为了教医生讲话得体,验尸陪审团却说:

  “死者是中风死的,但是也有理由担心,在过分拥挤的工作室里劳动过度等等,可能加速了她的死亡。”这就是为某些人推崇的西方的陪审团制度。284

  自由贸易论者科布顿和布莱特的机关报《晨星报》叫喊道:“我们的白色奴隶劳作到坟墓里去了,无声无臭地憔悴而死了。”【见1863年6月23日《晨星报》。《泰晤士报》曾利用这件事反对布莱特等人而为美国奴隶主辩护。该报写道:“我们中间很多人认为,只要我们自己是用饥饿的折磨代替皮鞭的抽打,使我们本国的年轻妇女累死,我们就很难有权利用火和剑攻击生来就是奴隶主的家族,他们至少是好好地养活他们的奴隶,并让奴隶进行适度的劳动。”太深刻了。(1863年7月2日《泰晤士报》)托利党的报纸《旗帜报》也同样地申斥纽曼·霍尔牧师说:“他把奴隶主开除教籍,可是却同那些用养一只狗的价钱驱使伦敦公共马车夫和售票员等等每天劳动16小时的正人君子在一起祈祷。”最后,预言家托马斯·卡莱尔先生发言了。关于这位先生,还在1850年我就写过:“天才已经消失,剩下的只是崇拜。”这位卡莱尔先生在一篇简短的寓言中把现代史上的唯一重大事件,美国南北战争,说成是北方的彼得拼命要打破南方保罗的头,因为北方的彼得“逐日”雇用工人,而南方的保罗却“终生”雇用。(《萌芽中的美国伊利亚特》,载于1863年8月《麦克米伦杂志》)这样,托利党同情城市雇佣工人(决不是农村雇佣工人!)的肥皂泡终于破灭了。问题的核心还是奴隶制!】

  “累死——这是目前普遍存在的现象,不仅在时装店是如此,在很多地方,在一切生意兴隆的地方都是如此…… 我们试以铁匠为例。如果可以相信诗人的话,那末世界上再没有象铁匠那样强健、那样快活的人了。他大清早就起来,太阳还没有出来,就丁当丁当地打起铁来。他比谁都吃得多,喝得足,睡得好。单就身体条件来说,如果劳动适度,铁匠的情况确实是属于最好的了。但是,我们到城里去,看看这些健壮的汉子所担负的劳动重担,看看他们在我国的死亡表上所占据的位置吧。在梅里勒榜区〈伦敦最大的市区之一〉,铁匠每年的死亡率为31/1000,比英国成年男子的平均死亡率高11/1000。打铁几乎是人的天生的技能,本来是无可非议的,只是由于过度劳动才成为毁灭人的职业。他每天能打这么多锤,迈这么多步,呼吸这么多次,干这么多活,平均能活比方说50年。现在强迫他每天多打这么多锤,多迈这么多步,多呼吸这么多次,而这一切加在一起就使他的生命力每天多耗费1/4。他尽力做了,结果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多干了1/4的活,但是他活不到50岁,他37岁就死了。”

  2854、日工和夜工。换班制度

  从价值增殖过程来看,不变资本即生产资料的存在,只是为了吮吸劳动,并且随着吮吸每一滴劳动吮吸一定比例的剩余劳动。而为了吮吸一定量劳动,就需要有一定量的资本;资本越多,可能吮吸的劳动量也越多,从而产量或产值也越多。这就是现代庸俗经济学中的生产函数理论所表明的,只不过这一理论被现代庸俗经济学歪曲为资本象劳动一样也有产出。如果它们不这样做,而只是闲置在那里,就给资本家造成消极的损失,因为生产资料闲置起来就成了无用的预付资本;如果恢复中断的生产必须追加开支,那末这种损失就变成积极的损失了。把工作日延长到自然日的界限以外,延长到夜间,只是一种缓和的办法,只能大致满足一下吸血鬼吮吸劳动鲜血的欲望。因此,在一昼夜24小时内都占有劳动,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内在要求。但是日夜不停地榨取同一劳动力,从身体上说是不可能的,因此,要克服身体上的障碍,就得使白天被吸尽的劳动力和夜里被吸尽的劳动力换班工作。换班有各种办法,例如可以使一部分工人这个星期做日班,下个星期做夜班,等等。大家知道,这种换班制度,这种换班制的经营方法,在英国棉纺织业等部门方兴未艾的青春时期是很盛行的,今天,在莫斯科省的纺纱厂中也很流行。这种24小时连续不停的生产过程,作为一种制度,直到今天还存在于大不列颠的许多依然“自由”的工业部门中,其中如英格兰、威尔士和苏格兰的炼铁厂、锻冶厂、压延厂以及其他金属工厂。在这里,劳动过程除了6个工作日每天24小时,在大多数工厂还包括星期日24小时。今天中国的钢铁厂也是如此。当然工人(国有企业的工人)的休息时间要多得多。工人中有男有女,有成年人有儿童。儿童和少年从8岁(有时是6岁)直到18岁年龄不等。在某些部门中,少女和妇女也整夜286和男工一道做工。

  我们且不说夜工的一般害处。昼夜24小时不断的生产过程,为打破名义上的工作日界限提供了极大的方便。例如在上述那些劳动繁重的工业部门中,每个工人公认的工作日大多为12小时,无论夜工或日工都是如此。但是在很多场合,那种超出这一界限的过度劳动,用英国官方报告的话来说,“实在可怕”。报告说:

  “任何有感情的人想到证词中提到的9—12岁儿童所担负的劳动量,都不能不得出结论说,再也不能容许父母和雇主这样滥用权力。”287

  “儿童昼夜轮班做工的办法,无论在忙时或平时,都会使工作日极度延长。这种延长在许多场合不仅骇人听闻,而且简直令人难以置信。有时难免有的儿童因某种原因不能上工接班。这时,一个或几个该下工的儿童就得留下来填补空位。这个办法是人人皆知的,有一次,我问一个压延厂的经理,没有上工的儿童由谁代替,他竟回答说:‘我知道,你心里和我一样明白。’他毫不犹豫地承认了上述事实。”

  “有一个压延厂,名义上的工作日是从早晨6点到晚上5点半。有一个儿童,每星期有4个夜晚,至少要干到第二天晚上8点半……这样一直继续了6个月。”“另一个儿童,9岁时,有时一连做3班,每班12小时,10岁时,有时一连干两天两夜。”“第三个儿童,今年10岁,每星期有三天都是从早晨6点一直干到夜间12点,在其余几天干到晚上9点。”“第四个儿童,今年13岁,整个星期都是从下午6点干到第二天中午12点,有时接连做3班,例如从星期一早晨一直干到星期二夜晚。”“第五个儿童,今年12岁,在斯泰夫利铸铁厂做工,他一连14天都是从早晨6点干到夜间12点,他已经不能再这样干下去了。”9岁的乔治·阿林斯沃思说:“我是上星期五来的。我们应当在第二天清早3点上工。所以我就留在这里过夜。我家离这里有5哩路。我睡在地板上,铺一条皮围裙,盖一件短外衣。以后的两天我早晨6点来上工。唉!这个地方真热!来这儿以前,我有整整一年的时间也是在高炉上做工。那是在乡下的一家非常大的工厂,在那里,星期六也是清早3点上工,不过好歹还能回家睡觉,因为离家不远。在别的日子里,我早晨6点上工,到晚上6点或者7点下工。”如此等等。

  288  现在我们来听听资本自己是怎样解释这种24小时制度的。当然,对于这种制度的极端形式,对于它滥用这种制度,以致把工作日延长到“骇人听闻和令人难以置信”的程度,它是避而不谈的。它所谈的只是这种制度的“正常”形式。

  内勒和维克斯公司炼钢厂老板,雇有600至700个工人,其中只有10%未满18岁,这些未满18岁的工人当中又只有20个男孩是做夜班的。这个公司说:

  “这些男孩根本不感到酷热难熬。温度大约介于86°至90°之间…… 锻冶车间和压轧车间分昼夜两班劳动,其他各车间就只有日班,从早晨6点到289晚上6点。锻冶车间的劳动是从12点到12点。有一些人只做夜工,不日夜换班…… 我们没有发现日工和夜工对健康〈内勒和维克斯公司老板的健康吗?〉有什么不同的影响。而且,休息时间固定不变比昼夜改变恐怕要睡得好些…… 约有20个未满18岁的少年做夜班…… 不叫18岁以下的少年做夜工,我们就应付不下去。我们所以反对,是因为这会增加生产费用。熟练工人和工头不容易找,而少年工要多少有多少…… 当然,我们使用的少年工的比例是比较小的,所以限制夜工同我们并没有多大的利害关系。”

  约翰·布朗公司钢铁厂有3000名成年男工和少年工,一部分制钢制铁的重活是“昼夜换班”的。该公司的约·埃利斯先生说,在劳动繁重的制钢厂,每两个成年男工配一个或两个少年工。在他们公司里,18岁以下的少年工有500名,其中约1/3即170名不满13岁。关于拟议中的法律修正案,埃利斯先生说:

  “禁止未满18岁的人在24小时内劳动12小时以上,我并不认为是特别值得谴责的。但是我不认为,人们可以划一条线来规定12岁以上的少年免做夜工。我们宁可接受完全禁止未满13岁甚至15岁的少年做工的法律,而不愿接受不让我们已有的少年做夜工的禁令。做日班的少年也必须轮换做夜班,因为成年男工不能老是做夜班;这会毁掉他们的健康。不过我们认为,做一星期夜工,又做一星期日工,不会有什么害处。〈而内勒和维克斯公司为了维护他们自己的工厂的利益,却相反地认为,连续做夜工并没有害处,定期轮换做夜工倒可能有害处。〉而他们在今天一定可以在依附于资本的科学家们那里得到分别支持他们的“生命科学”的“论证”。我们看到,轮换做夜工的人同专做日工的人同样健康…… 我们反对禁止18岁以下的少年做夜工,因为这会增加费用。这就是唯一的理由。〈多么无耻的坦率!〉我们认为,为此增加的费用,会超出企业正常的负担能力,如果适当地考虑到营业的成效的话。〈多么拐弯抹角!〉这里劳力很少,进行这种调整,就会使劳力不够用。〈这就是说,埃利斯—布朗公司就会陷入不得不如数支付劳动力价值的不幸境地。〉”

  290  康麦尔公司的“塞克洛普”钢铁厂同上述约翰·布朗公司的规模不相上下。该厂的经理曾把他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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