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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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洪帮 作者:巴图- 第4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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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愤世嫉俗、与世隔绝的生活。问题的严重性在于,末日教派的首脑人物不允许怀疑和批评。因此,当他们的怪癖言行受到非议,或引起政府有关部门的注意和调查时,他们便认为受到了迫害,说世界在威胁他们,就往往采取激烈行动,与世界为敌。有时为了证明他们预言的正确,甚至不惜制造突发事件。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便是当前最典型的例子。舆论认为,毒气事件也许是该教证实世界末日即将来临的手段。由此可见,现在的邪教已不仅仅是信念问题,其活动已对正常的社会生活构成威胁。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各国的警方和保安当局都在密切监视末日教派的活动,以防他们采取暴力或“自行实现末日”。
  近年来,香港发生家庭惨剧多起,如:男主人先毒死儿子,再扼死妻子,然后吊颈自尽;3 名女中学生手拿宗教书籍集体跳楼自杀。又如一位陈老太太去世时,某教会主持人竟要1。5 万元港币才肯为其主持葬礼,除此之外,还威胁她的家人要捐出全部财产。由于香港是一个宗教自由的城市,任何宗教信仰都能在社会各阶层渗透,因此,邪教便乘机而入,成为黑帮活动的一个重要掩护。
  香港的邪教派别比较多,但比较活跃和容易引人上当的是“天父的孩子”。其成员常在街头散发印刷十分精美的宣传品。宣传品写道“来吧!参加我们‘爱是新闻’俱乐部吧!成为‘爱是新闻’俱乐部会员后,便将会定期收到我们妙不可言、兴奋刺激、全是充满好消息的杂志《爱是新闻》。”他们又说:“我们的宗教就是爱!”他们的宣传单印上一些女孩子的美丽面孔,这些女孩子带着一对迷人的眼睛望着你,其下面有文字说:“可爱的×××,带着一个迷人的目光,等待你爱。”他们用这样的宣传品引人上钩。邪教在香港的活动已有一段相当长的日子,而且对香港社会造成了许多不良影响。香港政府一些部门已充分掌握在香港和世界其他地方进行活动的邪教组织的资料以及邪教首脑人物的活动动向,正予以密切注视中。
  掌握国际性邪教资料的港府部门,有香港警察、人民入境事务处、保安科、教育署及社会福利署,它们搜集了一份有关邪教组织性质与邪教组织负责人的名单,其中,以警方和人民入境事务处所掌握的资料最为详尽。这份名单是保密的,据透露,内有邪教重要人物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等资料。属于国际性的邪教的首脑人物,还有进一步的更详尽的资料。
  目前在香港的邪教组织分为国际性的和香港“土产”的两种。国际性的邪教组织发源于欧美、日本和韩国等地,目前在香港的国际性邪教组织是欧美及日本的教派渗进来的。据统计,有12 个国际性邪教组织在香港活动。其中有些是有合法的社团组织名义的。
  香港学校训导人员协会会长许保荣指出,邪教的表面工作与正统教派无异,令普通人难于辨别。一般来说,其特点是:主教神秘而具权威性、组织严密而分等级,鼓吹性活动。
  邪教是非正统教派之一。非正统教派分为两类,一类是邪教,一类是异端教派。邪教的教规“多不合理”地鼓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破裂,破坏社会安定,毒害青少年,甚至鼓励女教徒以肉体为饵赚取金钱或吸引他人入教。异端教派,信仰偏颇,不满正统宗教教义,但无破坏社会秩序之行动。
  非正统教派的特征是:1。组织神秘且具权威性,教主多自称为先知,把自己塑造成“救世主”
  的化身。
  2。教会的领袖是唯一能与神直接沟通且具有无上的权威,并借预言执行教义、治病或为死人洗礼。
  3。除圣经外,独有权威,随意断章取义增删圣经,曲解教理,强调末世悲观主义。
  4。贬低耶稣的地位,盲目崇拜追随一门教主。
  5。自称为神灵的教会,且有神的权柄,排除其他教会。
  6。进行思想操纵及管制,内部有严格纪律。教徒对群体必须绝对效忠或无条件献身。
  7。强制“义务服务”,如街头募捐、上门传教、鼓励离弃家庭及朋友。
  8。有反社会行为,认为一切制度、政府组织、学校都是邪恶的。
  邪教之传教目的,主要是扩大邪教教会势力,广收会员,并搜刮钱财。
  目前邪教教会主持人和掌权者多数收入很高,其收入来源是教徒“自动奉献”、街头募捐、出售刊物、假冒慈善机构募捐、卖淫等。
  邪教组织的活动特点,是以人口密集的地区为主。新市镇为邪教组织“最容易”开展活动的地区,葵涌及港岛东区、筲箕湾一带也为邪教活动地区。由于邪教是以违反人性的理论为教义,未能得到社会大众的认可,所以邪教的活动十分鬼祟,经常转换地方,以图摆脱有关方面的监视。邪教还会看风使舵,每当邪教活动被揭露、社会舆论大哗之时,邪教的活动也会稍有收敛,但这只是暂避风头,以待时机。
  邪教组织多以“爱的轰炸”作为招揽教徒的方法,处处表现“亲切热情”。其对象是一些考试成绩欠佳又得不到父母谅解之青少年,以及在生活上遇到不如意,遭受挫折之事和缺乏家人爱护、心灵空虚的人。这些人年龄在15岁至35 岁之间。对邪教有深入研究的神父表示,当一个人心灵空虚追求精神寄托时,便最容易成为邪教分子“招收的对象”。邪教分子传教的手法是,在与对象接触时,便给以“爱护关怀的温暖感觉”,犹胜家人亲友。对于一个遭遇波折而失落的人,则摆出极有信心和支持的态度,使其在内心犹如涌现出一道“美丽的彩虹”,人生再现光彩,从而建立良好关系。
  邪教还把圣经中的“福音精神”活现在一个邪教“家庭”内,该邪教“家庭”为新加入者付出“爱心”,逐渐使新加入者产生抛弃自己家庭的想法,而完全加入这个邪教“家庭”,随后向其灌输邪教的信念,使其死心塌地地信奉邪教。新加入者的思想受到邪教组织操纵以后,便会任由邪教分子摆布,例如离开自己的父母和朋友,并与外界断绝,内心只有一个邪教“家庭”,把自己财产完全奉献出来,以致身心全部受到邪教组织的控制,只要教主或长老发出命令,便遵照执行,从而做出种种有违道德和理性的行为。目前很多邪教活动集中在新讪镇,特别集中在新市镇的新兴学校,邪教组织往往在一些大教室或学校附近设立中心、开办“补习班”和“兴趣小组”等,主要是与参加者建立“好的人际关系”,从而进行“爱的轰炸”。
  邪教惯用的心理强迫伎俩有下列几种:1。隔离由于肉体与外界社会隔绝,又失去了可供理性思维参考的对象,渐渐脱离现实。
  2。催眠利用催眠手法,使人易于接受驱使、引导。
  3。友辈压力利用人们需要团体支持的天性,透过朋友的压力,不去怀疑和抗拒新主意。
  4。爱的轰炸不断拥吻、亲热、触摸、性事、花言巧语,使人感觉到自己隶属于这个大家庭。
  5。剥夺隐私不容许个人有机会独自静下来思索,因而失去逻辑判断的能力。
  6。改变食物只给予蛋白质的食物,就像孩童食物那样,使人难以适应,易受情绪的摆布。
  7。游戏各种游戏规则难明,使人需要他人指示,越来越依赖团体。
  8。玄奥的沟通长篇大论的演讲,重复诵念重要的词句,使人相信有上天的指引。
  9。禁止质疑阻挠反问,使人被迫接受教条。
  10。混乱的教条谈论无法明了的教条,鼓励人杜绝理性思维,盲从附和。
  11。恐吓即使有一点点不妥思想或言行,足以失去灵魂、生命、肉体的某部分,藉以加强团体尽忠,继续服从。
  12。赏罚无常同一个行动,有时会受到团体赞赏,有时会受惩罚,使人无所适从,感到混乱,更易受摆布。
  13。提升许诺若乖乖听话可以在团体里步步高升,拥有权力,得到救赎,使人服从。
  14。贬低外界批评和谴责外面世界与其他宗教,使人觉得这个团体神圣。
  15。关系取代安排教内婚姻,建立家庭,破坏入教前的人伦关系。
  16。经济依赖要求入教时尽献所有财产,于是从此只有靠邪教生活等等。
  总之,香港这些邪教的特点是:利用心理强迫的伎俩招纳新人,给予洗脑,为了达到他们的目的,不择手段,实行专制。在这些邪教的组织里,有一个所谓救世主式的领袖,要求每个人对他绝对服从。为了获取金钱,他们用尽各种欺诈方法。
  香港政府,目前基于宗教自由理由未能立即取缔邪教组织,只能搜集证据,控以勒索、掠夺和卖淫的罪名。香港警方和人民入境事务处正同香港关注邪教活动的团体加强联系,交换最新资料,密切监视邪教的动向。
  基督教和天主教成立“关注小组”。天主教成立“关注小组”较早。四、五年前,香港邪教活动猖獗,香港市民深受邪教的“不良感染”,其中“受感染”的亦有天主教徒,受害人的父母向天主教“明爱中心”求助,由于事态严重,天主教乃成立“明爱关注邪教小组”,以专门对付邪教组织。该组织成立后,曾协助香港警方“扫荡”一个发源于美国的邪教组织,致使该邪教组织在香港无法立足而转往澳门。
  佛教总会重申“正宗教论”。据说,目前港岛东区有一个三口之家,女户主因误信一个拜佛邪教,最后招致灭门惨剧。为此,香港佛教总会总干事区洁名则呼吁市民认清佛教的真正意义,以免受一些巧立名目的邪教误导。他说,佛教本意是基于“互相尊重、平等、慈悲”。
  香港立法局议员呼吁教育当局加强“德育”。前立法局议员伍周美莲指出,邪教问题由于涉及宗教自由,难以用立法途径来解决。她认为,青少年学生和家庭主妇之所以会成为邪教的目标,是因为这些人空闲时间多而又心灵空虚,加之,香港社会“过于物质主义”,人人只顾赚钱,伦理关系变得薄弱,父母兄弟之间关心不足,青少年因功课压力大而渴望别人关怀,家庭主妇因生活无寄托而终日胡思乱想,结果容易堕入邪教的圈套,她主张教育当局加强“德育和思想上的教育”,以使青年学生抗拒邪教的诱惑。



    劫款,劫款,劫款!



  武装抢劫案,兵不血刃抢劫案,案案挂黑。
  一剂迷魂果汁,日本游客坐守财空。
  暴力抢劫向来是黑社会的主要“业务”,它并没有因时代的变化而有稍改,如果说与以前有什么不同,那在于其口味越来越大,手段越来越高明,形式越来越多样。
  现曝光近年发生的几桩案例。
  1991 年,香港破获一起历史上最大的械劫集团案,该集团可称为香港犯罪历史上之三最:最有组织、最多成员、最为严重。
  根据警方调查显示,该械劫集团做案手法狠辣,而且动辄开枪。自1989年8 月起,该集团不断做案,做案最高峰是1989 年年底,所涉及的械劫及鸣枪案件超过20 多宗,其中有足够证据提出起诉的已达16 宗,仅可点算的财产损失达1。01 亿港元。
  据调查,该械劫集团的涉嫌首脑何某亦深懂“洗钱”之道,该集团名下有很多生意,包括运输公司、饮食店、珠宝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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