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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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中国晚清史下卷- 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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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进入该城。郭嵩焘在一封致绅士的公开信中说明,虽然中国人有权拒绝西 
  方的任何非法要求,但是他们应该尊重把该城辟为通商口岸的条约。他在信 

① 郭廷以:《郭嵩焘先生年谱》,第1 册第130、139 页;第2 册第624、851、863—864、898—900 页。 

关于郭嵩焘论述安抚的原稿,见杨联陞:《关于中国人的世界秩序观的历史笔记》,载《中国人的世界秩 
序观》,第22—23 页。 
② 李鸿章:《李文忠公朋僚函稿》,卷10 第27—28 页;卷11 第10 页。郭嵩焘:《郭侍郎奏疏》,卷12 

第37—38 页。李宗侗和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卷1 第252 页。 
③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卷33 第10 页。翁同龢:《翁同龢日记排印本》,卷4 第1259—1260 页。 

郭廷以:《郭嵩焘先生年谱》,第2 册第900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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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举叶名琛为例,后者由于拒不尊重条约而被英国军队抓走了。丁日昌知道 
  他被派去协助郭嵩焘处理这次危机后,他在1866年写道:“彼遵条约而我 
  背之,则曲不在彼而在我。”① 
        这种和平方针不应该被理解为完全屈服。相反,它是一种积极政策。根 
  据丁日昌的说法,这是中国按照条约能够保护自己利益的唯一途径。1864 
  年,上海道台丁日昌巧妙而坚决地拒绝了外国人的几个法律权利以外的要 
  求,包括美国人要求在上海城内购买房地产,英国人坚决要求在上海和苏州 
  之间通航,以及法国人要求在上海和吴淞之间敷设电缆。丁日昌明确宣布了 
  他的原则:在外交事务上,条约上的条款应予履行,不在条约上的事项应予 
  禁止。② 
        根据某些高级官员的说法,与西方保持和平关系的一个重要方法是对所 
  有外国人以诚相待。六十年代形成了以诚意为基础的对外政策理论,诚是儒 
                                                                                          ③ 
  家学说的重要内容。孔子说过:“言忠信,行笃义,虽蛮貊之邦行矣。” 
  这是1860年英法联军占领北京以后这段时期改革派的指导原则。恭亲王和 
  文祥以西方军队按照条约迅速从北京撤退为例子 (见上卷第五章和第九 
  章),断言西方人与中国历史中企图获得中国领土的其他外夷不同。用信义 
  使他们就范,以此驯服他们的野性,中国便能为自己谋利。④ 
        曾国藩1862年致李鸿章的一封信中写道,虽然中国在处理自己的外交 
  事务方面是极端困难的,但是它毋须到孔子制定的制度以外去寻求基本原 
  则。具体地说,中国对待蛮夷的政策应该是忠、信、笃、敬。他进一步解释 
  道,“笃”者厚也;“敬”者慎也。他接着又说:“信只不说假话耳,然却 
                                        ① 
  极难。吾辈当从此一字下手。” 不只曾国藩一个人强调孔子的这四个字。 
  1864年王韬也向丁日昌提出了利用这四条原则的对外政策。1876年郭嵩焘 
                                                                 ② 
  上疏建议,这四个字应该成为中国对外政策的基础。后来,曾国藩进一步 
  阐明了这种思想:“显违条约,轻弃诺言,而后为失信也。即纤悉之事,嚬 
  笑之间,亦须有真意。”曾国藩继续说,如果一个人不喜欢另一个人,其情 
  绪必形之于外,否则就是不诚。同样,如果中国和外国之间恢复了和平,中 
  国应该公平地对待外国人。③ 
        郭嵩焘在1861年也持类似观点。他断言,纵观中国历史,中国用四种 

① 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65—68、98 页。郭廷以:《郭嵩焘先生年谱》,第1 册第397 页。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同治朝》,卷41 第32 页。 
② 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69—79 页。 
③ 《李雅各英译七经·论语》,第295 页。 
④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71 第17—18 页。 
①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卷18 第17 页。 
② 王韬:《韬园尺牍》,卷7 第16 页。《清季外交史料(1875—1911 年)》,卷8 第16 页。 
③ 曾国藩:《曾文正公书札》,卷30 第4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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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同的方法控制外国人:正直的行为;讲究策略的计谋;令人敬畏的声誉和 
  仁慈的行为。关键之点在于诚笃原则是所有这四种方法的本质。这种诚笃外 
  交是郭嵩焘在余年中主张的对外政策理论的基础。六十年代初期具有此类观 
  点的另一位学者是冯桂芬。他说过,既然和平谈判已经成功,中国人就应该 
  坦诚地对待外国人,同时停止一切不友好的和多疑的活动。某些官员如曾纪 
                                                      ④ 
  泽,在七十年代继续阐明诚实和守信的思想。在某些方面,这种守信的外 
  交政策与西方尊重条约的政策不谋而合,但是中国不是从西方学来的。从很 
  早的时候起,这种信念就已经成了中国人经世治国的一个因素。 

                                      “把握时机” 

       除了大力提倡和平的对外政策以外,当时的开明之士还认识到中国必须 
  把握“变局”的时机,以图在军事上强盛起来。这种观点导致在天津进行西 
  式训练,建立神机营,利用西方武器反对太平军和建造兵工厂与轮船(见上 
  卷第九和第十章)。但是,自强的倡议者并不是不分青红皂白或不惜工本地 
  追求这种军事计划。事实上,他们谨慎地遵循某些原则。首先,由于他们一 
  开始就设想西方人并不愿意把军事秘密教给中国人,中国必须偷偷地学习它 
  们。1864年总理衙门和李鸿章之间的通信在讨论弹药生产和造船业时,都极 
  力强调学习外国人的军事秘密,但决不可引起别人的怀疑和不满。① 
       其次,这些高级官员坚决认为,中国在实行军事自强的计划时,应该始 
  终保持自己行政的完整。这种态度表现在1862年李鸿章对于西洋教官训练 
  中国军队的疑心、1863年恭亲王和曾国藩坚持中国人控制李泰国…阿思本舰 
  队的行动(见上卷第九章)和1864年英法教官在训练淮军时丁日昌力图抑 
  制其势力的措施等方面。三十年后,李鸿藻和荣禄由于耽心中国不能继续牢 
  固地控制住西方人,反对利用西洋教官训练中国军队。最后,改革派曾试图 
  把技艺列入科举考试之中。六十年代初期,冯桂芬、李鸿章和丁日昌极力主 
  张,为了获得西方的优秀技能,必须改变科举制度,把便于选拔具有现代技 
  艺的人员的项目也包括在内。这个建议代表了当时最根本的和最进步的思 
  想,但它收效甚微。① 
        自强运动是中国对它在与西方关系中出现的危机的反应。“自强”一词 
  最初见于《易经》,它把天的本质描述成永恒而有力,提醒人们要自强不息, 

④ 郭廷以:《郭嵩焘先生年谱》,第1 册第187 页。王家俭:《魏源对西方的认识及其海防思想》,第155 

页。李恩涵:《曾纪泽的外交》,第39 页。 
①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海防档·机器局》,卷1 第6 页。我们感谢刘广京教授提供了这方面的 

资料以及下文关于论述改革的许多材料。 
① 吕实强:《丁日昌与自强运动》,第41—45 页。李宗侗和刘凤翰:《李鸿藻先生年谱》,卷2 第711—71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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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便能够与天的这种气质协调一致。南宋时代,董槐把这个概念运用到中国 
  和亚洲腹地各族人民的关系上。他争辩说,如果中国能够自强,它就无须害 
                 ② 
  怕这些夷狄。 自强的现代含义便是基于这一总的概念的。1895年以前,至 
  少有三十九位作者讨论过力求自强的问题。 
       自强运动必然涉及到“洋务”。“洋务”的含义与时俱变。1840年7月 
  一位御使首先使用它,其总的意思与“夷务”相同,即纯粹指与对外事务和 
                          ③ 
  对外贸易有关的事务。 1860年以后,它仍然常常被用来表示处理对西方(包 
  括俄国,但不一定包括日本)的关系方面的事务。渐渐地,它开始指包括对 
  西洋人的关系以及有关西方的方法和机器在内的政府事务。但是在狭义上, 
  这个名词是指采用西洋技术知识。换言之,图强的具体计划中通常包括一个 
  模仿西洋方法的阶段。这可以称为“洋务运动”,或西化运动。自强是士大 
  夫的目标,而狭义的西化便是达到这个目标的具体计划。虽然自强在理论上 
  包括内政的改革,但它主要的着重点实际上是模仿西洋技术。 
       1860—1880年期间,出现了文化意识的新觉醒。这促进了较多地着重于 
  思想、态度甚至制度的讨论。这种觉醒是认识到必须进行改革(变法),在 
  面临外国技术和经济挑战的情况下,变法与其说是在内政上作真正的改革, 
  不如说是调整中国的制度。实际上,所进行的革新是表面的和杂乱的。以自 
  强的名义设立的新机构都叫做“局”,它最初是指为应付特殊的紧急需要而 
  设立的暂时性机构。“局”这个名称现在开始含有比较值得重视的长期地位 
  的意思,这种地位是“局”的建立者有意识地把它当作长期改革的组成部分 
  的结果。但“局”还未具有正规官僚机构的稳定地位。这种局(如中国轮船 
  招商局)须依靠官方保护人的势力来获得保障,可是也容易受到其他官吏的 
  攻击。 
        “变法”最初表示出激烈地改变行政制度的主张,这是论述经世之学的 
  少数传统学者和官吏所坚决要求的。从宋朝的王安石到清初的顾炎武或者到 
  十九世纪初期的龚自珍,每隔一段较长的时期,就出现了比较带根本性质的 
  改革思想。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期起,“变法”一词有时被用来表示对西 
  洋制度进行适时而积极的适应。在许多官员心目中,这的确是一个严肃问 
  题。在倭仁这样的保守派看来,为了引进西洋技术而改变中国制度,不仅是 
  堕落,而且也操之过急。可是象科举或练兵这些制度方面的根本改革,恰巧 
  是主张西化的少数官员的初衷。李鸿章把他1864年关于改革兵制的建议称 
  为“变法”,虽然他也使用不那么刺耳的词汇,如“顺应”和“变革方案” 
  等。丁日昌在主张神圣不可侵犯的科举制度应适应西方技术时,提出了最大 
  胆的建议——他设想的八种考试科目中有四种与西方事务有关,即时事、军 

② 《易经》,卷1 第5 页。《宋史》,卷414 第10 页。关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清代政策较重要的研究,见 

芮玛丽:《同治中兴》。 
③ 《清代筹办夷务始末·咸丰朝》,卷22 第2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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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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