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5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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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5年第3期- 第6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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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故事到此为止,大家仍可相安无事,因为早已威震开封府的“包龙图”包拯连皇亲国戚都敢弹劾,弹劾个张方平、宋祁算啥?即便他宋祁的哥哥就是当朝的相爷,包拯就是包拯,弹劾了谁又会大惊小怪? 
  可事情偏偏是:宋仁宗免掉了张方平和宋祁,这不选,那不选,恰恰选中包公去顶宋祁的缺,去当“三司使”! 
  选中了他,他居然连一句推辞的话也不说,自信能当好这个财政统领,便立即痛痛快快地走马上任。 
  当时,官场上有个“游戏规则”,讲究“名节”、“谦让”、“避免形迹”。就是说,当一个官员接到被提拔重用的任命时,即使你心里早已急不可耐,行动上也不能表示立刻接受,一般总要上表辞让一番,以表明自己淡泊名利,不慕荣华,甚至还要说上几句自己才识浅薄、难当此任的话。可是,包拯是个实心秤砣,心口如一之人,他对那种表里不一虚情假意的“辞让”和过分讲究“形迹”的陈腐之风,早就厌恶透顶。想到过去自己曾在三司担任过户部判官和户部副使,又长期就任过州郡长官和转运使,担当“三司使”可以说是驾轻就熟的事,就没做任何推辞,立马赴任。 
   
  结果,一时舆论哗然。欧阳修竟也慷慨陈词,竭力谏阻,觉得这样委派不合适,要求朝廷收回成命。 
  欧阳修认为,包拯连续逐走了两个三司使,最后竟自己取而代之,这是“蹊牛夺田,岂得无过;而整冠纳履,当避可疑”。好比牵牛出去糟蹋人家的庄稼,固然不对,因而就把别人的牛夺过来变为己有,也显得太过分了。他说以包拯的才能资望,升迁任何职务都行,惟独不宜当三司使,自涉嫌疑,使人惋惜。 
  其实,欧阳修在这里对包拯并没有过多的指责,主要是在对朝廷提出意见,认为指责别人的过错,就容易被人说是“攻击”;搞掉人家的官职,也容易被人看作是“倾轧”。谏官、御史之所以不被人误解,而且更有威信,就是因为他们不避权贵,忘身为国,不贪私利,所以令人信服。现在包拯连逐两臣,却自居其位,此例一开,就会使天下的奸邪之人有了借口,也将使言事之官失去权威。如果此风一长,后患非同小可。所以朝廷应该保全臣下的名节,包拯也应该考虑朝廷的大体,另选他人为三司使最为妥当。 
  就是在这篇批评的奏章里,欧阳修还是对包拯作了许多肯定,如“拯性好刚,天姿峭直”,如“少有孝行,闻于乡里;晚有直节,著于朝廷”。欧阳修的这些精辟而极富文采的用语,后来成了《宋史》中借用的对包拯的最佳评价。他对包拯的批评也只是“素少学问,朝廷事体或有不思”。这种批评,其实是恰如其分的,并不过激,更无恶意。 
  纵观包拯的一生,尽管他曾先后成为北宋财政、监察和军事方面的最高长官,智勇过人,忠直超群,但作为政治家的包拯却远非炉火纯青。 
  总之,这件事弄得包拯非常尴尬。在强烈的舆论面前,包拯不得不居家避命,没去上任。但是宋仁宗也就认定包拯担任三司使最合适,坚持成命。君命难违,包拯最后还是去了三司。 
  这以后不久,欧阳修和包拯相继进入“二府”,二人朝夕相处,共商国是,没有再发现政见分歧,表明所见略同,合作得很好。包拯的突然去世,据吴奎所记:“其县邑公乡忠党之士,哭之尽哀;京师吏民,莫不感伤,叹息之声,闻于衢路。” 
  从宋人笔记和府州方志上的记载看,包公逝世的消息报到朝廷,宋仁宗赵祯悲痛不已,竟停止办公,辍朝一日,亲自赶到包公家中吊唁。当他看到披麻戴孝的包绶年仅五岁,还是个不谙世事的小孩子,情不自禁地落下泪来,感叹道:“包拯一生公而忘私,从来没有给自己的子孙后代谋求福禄啊!” 
  包公的灵堂,设置在京城开封的御寺大相国寺的附近。前来瞻拜祭奠的文武百官、各界父老,如潮水一般,络绎不绝,在门外排起了长龙。开封百姓,扶老携幼,纷纷拥出家门,自发地汇集在大街小巷,或捶胸顿足,或摇头叹息,好像包公一走,大宋就失去了擎天大梁。开封上下处处可闻衷泣之声! 
  包公工作过的端州、陈州、雄州、霸州、瀛州、扬州、池州等州府,无不沉浸在一片衷痛之中。 
  噩耗传到包公的家乡庐州合肥,合肥城更是万人空巷,自发地云集到包公少年时读书的包河香花墩,“莫不感伤”,“哭声尽衷”。 
  那段日子,华夏大地莫不被阴云笼罩,真是天地动容;举国上下,官民同悲,衷声遍野。这在中国的历史上实属罕见! 
  宋仁宗为表彰包公的忠诚和建立的功勋,加封包公为东海郡开国侯,追赠他为礼部尚书;还根据包公孝敬父母、严肃处世、清廉刚直的一生,又以“孝肃”二字定为他的谥号。 
  对于包公的溘然去世,欧阳修肯定也是十分悲痛的。正因为不打不成交,欧阳修对包拯一生的理解,肯定会比任何一个人都来得深刻;再说,凭他的才学,撰写包公墓志也是得心应手的。因此他满怀热忱地“甘辞致唁,因丐为之志”,应该是情理中的事情。甚至,可以说,在当朝的文武百官中,为包拯撰写墓志铭最佳的人选,非欧阳修莫属! 
  可以想像到,欧阳修的这种心愿,最后竟被包拯夫人董氏婉言谢绝,该是多么的沮丧。这从后来出版的《孝肃包公奏议集》中,也能看出个中蹊跷。 
  包拯死后三年,一〇六五年,包拯的门生张田到庐州任太守,董氏把她珍藏的包拯生前所写的奏议底稿,交给了张田,由张田分成十五卷,三十门,计一百八十七篇,编纂成《孝肃包公奏议集》,即今天我们看到的《包拯集》。很显然,这部几乎汇编了包公一生奏议的集子,恰恰就没有收录包公弹劾张方平和宋祁的那两篇著名的奏议,以致今天已经失传。这不会是张田的一时疏忽,倒有可能是董氏知道这两篇奏议招来了欧阳修“蹊田夺牛”的批评,就把底稿扣压了下来,没有再交给张田;或是董氏虽给了张田,因为张田出于同样的考虑,在“取其大者”的原则下,把它删除了,其目的无非也是想把这件事从历史上淡化掉,免得长期“牵累”包拯。总之,欧阳修措词严峻的上书,无疑在包家引起过不小的震动,才被董氏认为是“有素丑公之正者”。 
  只要把董氏的言论与以上事件联系起来,结论便是不言自明的了:董氏惟恐歪曲了包拯,以误导后世,婉言谢绝撰写墓志的这个人,极有可能是欧阳修。 
  还因为当时的欧阳修地位高,名望重,吴奎在为包拯撰写墓志铭的时候,不能不提及此事,但虽提及,又不能不有所顾忌,遂含混地隐其姓名。也正因为吴奎的欲盖弥彰,留下了这个谜,却成了今天人们解开谜底的指示器。 
  果真如此,那就是天大的遗憾。欧阳修的道德、文章名冠天下,岂是吴奎所能企及!包公的墓志铭,如果出自欧阳修之手,势必会像韩愈撰写柳宗元的墓志铭一样,珠联璧合,相得益彰,成为中国文化史上又一桩千古佳话! 
  董氏毕竟是包公的贤内助。正如她的墓志所写的那样,“夫人佐公,承颜主馈,内恪尽妇道,外不失族人欢心者,盖十三年。”“孝肃渐贵,夫人与公终日相对,素风泊然。”她出生在一个官宦之家,自幼读书识字,有很高的礼教修养。自打与包拯结为秦晋之好,便把自己的一切献给了包公。包拯考中进士,任命为江西建昌县知县,父母不愿离开家乡合肥到江西,包拯为了父母晚年能生活得愉快,便放弃了别人梦寐以求的做官机会。董氏也心甘情愿地陪伴包拯,在家奉养双亲。包公从三十八岁开始,去各地做官,董氏则不辞风霜,紧紧地伴随其左右。她和包拯一样,举止端庄,生活俭朴,不讲究穿戴打扮,不贪图吃喝享受,不追求珍奇异物。当包公被提拔为枢密副使,参预执掌国政时,董氏也由仁寿郡君加封为永康郡夫人。按照当时的规矩,董氏要去向皇后表示感谢。她进宫时,依然是一身普通百姓的衣服。这使得皇后感慨不已,对宫女们夸道:“包夫人那般衣着,足见包拯是一个不谋私利的人啊!”连忙请求宋仁宗赐给董氏一套诰命夫人的服饰。 
  包公在开封去世,董氏和女婿文效带领全家老小护送包公的灵柩返回合肥,料理后事,并积极筹划把包公生前的奏议编纂成集,刊行于世。直到一〇六八年在合肥病逝,和包公合葬于一处。 
  然而,具有悲剧色彩的却是,从南宋开始,她就被包氏家族遗忘了,更被包公家乡的合肥人民遗忘了。因为,查遍流传下来的所有的包氏家谱、庐州府志、合肥县志,你根本就别指望可以查出一个“董氏”的名字来! 
  第九章包公儿媳其人其事 
  清理工作继续在进行。 
  被标为“七号墓”的坟墓,是位于整个墓地中轴线东南侧下方左起的第一座。挖开后发现是一座用石条砌成的、分为南北二室的夫妻合葬墓。两室均为红糙石砌墙,青石板作盖板,条石上满布着密集的斜条形凿纹。 
  北室的面积较大,按照“男尊女卑”的传统,该是男方墓室;南室较小,应为女方墓室。 
  北室的南壁,和南室的北壁,共为一墙。石墙是用长方形的石条由底向上平砌,到了墓口处用石板平铺而成。 
  清理时发现男方墓室的盖板已经不全,从塌陷到墓底的四块残断盖板的面积推算,还应该有八块盖板不翼而飞。再从北墙大部崩塌、条石破碎、位置凌乱的现象分析,此墓已被盗掘过。 
  两个墓室中的人骨架均已腐烂,只有头盖骨的碎片混于墓底的乱石与淤泥之中。陪葬的东西因被盗掘过,无从知晓了。在男方墓室中清理出漆果盒一件,残破得无法复原,只依稀可辨木胎内部髹着黑漆,外表髹着红漆。盖子上和底子上似乎是以十二个莲瓣形成,就其形象推测,当年肯定是一个相当精美的漆果盒,为墓主生前十分喜爱的一件器物。此外,还找出了残损陶器三件,属于陶罐、陶壶之类;再就是铜钱四枚,“乾元重宝”和“皇宋通宝”各一枚,其余二枚经泥土长期的腐蚀,字迹不清。女方墓室的墓口盖板却较为完整,没受到多大的破坏。但煞费苦心地搜索随葬的遗物,最后找到的也只有一枚“元丰通宝”的铜钱。 
  但是,就在这种看似枯燥无味的搜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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