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2007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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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2007年第2期- 第4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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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镇上租房子陪孩子读书的,可不止南山人,其他地方的村小,或者校舍塌了,或者教师出门打工了,都只能走南山人的路。中心校涌入了这么多学生,闭校长是高兴的,在城里,抢生源是一场大战,而在泽光镇中心校,不费什么力气,生源就自己跑来了!
  闭校长高兴之余,也会想到王安。
  已经很久没看到王安了。
  闭校长有时想跟兴塘村人打听一下王安的消息,可话到嘴边又停住了。
  王安成了一个真正的农人,懂得了农人所有的生活法则:播种,经营,收获,上奉母亲,下供女儿。
  日子一天天过去,银珠也该上学了。
  王安悉心地留着从一年级到六年级的课本,母亲见他把课本用油布纸包了一层又一层,想儿子肯定还挂念着什么时候能再去学校教书,心里涌起一阵阵酸楚。她不仅没把那些书用来剪鞋样母亲的眼睛花成一大片,但这家里除了她,没有别的女人,因此她只要从田地里回来,就随时摸摸索索地,为儿子和孙女做布鞋还用自己省下来的一块好布料,在儿子那些书的外面又包了一层。
  王安是不是有那样的心思?不知道,他对任何人,包括对他自己,都回避着那样的话题。
  但他的另一种心思却是一定的:他想自己把女儿教到小学毕业。
  可是,等到女儿真正该上学的时候,王安却改变了主意。自己教女儿,教得好吗?古代的圣人也要易子而教,何况他。再说活鲜鲜的例子很多,教师自己的孩子,如果在父母手下读书,往往成绩不好。这也说不出个什么理由,却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
  不过,真正让王安改变主意的,还是银珠。在兴塘村,共有三个孩子去镇中心校上学,周末回来的时候,那三个孩子总能告诉同村伙伴许许多多新鲜事,这些事情都是山里孩子闻所未闻的,每次银珠去听他们讲,都把两只手握在一起,放在胸口,嘴唇一直微微张开,眼里充满向往。星期天下午,那三个孩子该上学了,三个孩子都要从王安院外的堡坎底下过,银珠总是早早地坐到院坝边的碌碡上去,痴痴地望着堡坎底下的土路。
  这个秋季开学的第一天,王安一早起来,对银珠说:“银珠,爸爸今天开始送你读书。”
  银珠说:“爸爸,我去哪里读书?”
  “镇上啊。”
  银珠的眼睛里水盈盈的……
  王安把女儿送到了中心校,但他却不能像别人那样去镇上租房子,且不说租金很贵,他出不起钱他又怎么能放心地把母亲一个人留在家里!让母亲去镇上陪银珠吧,那更不可能,母亲那么老了,母亲已经有差不多五年没上过街了吧。
  从那一天起,王安就每天走几十里路,接送孩子。鸡叫二遍的时候,王安就起床了,那时候银珠睡得正香,王安把女儿捞在背上,像背婴儿似的将她用背带缠起来,拿着手电筒向街上走。女儿贴住他的脊背,他感到从未有过的踏实。他也愿意半夜出门“你不是教师吗,你也只能把孩子往别人手里送!”他害怕人家说这样的话,虽然这样的话终归是躲不过的。中心校下午五点放学,如果是冬天,家里活路不紧,加上时间来不及,王安把女儿送到校门口,会等在街上,一直等到女儿放学。如果是热天,天黑得晚,活路也多,王安会匆匆忙忙地赶回来,犁一会儿田,挖一会儿地,再去街上。
  这样过了两个月,银珠说:“爸爸,半夜我一个人不敢走路,下午放学我就自己回来吧。”
  王安笑一声,说:“哼,你!”
  银珠说:“我怎么啦?路我都认熟了。”
  王安牵着女儿的手,没说话。
  他心里却是波涛汹涌的。他想象着如果山下那些发了疯的摩托车把女儿撞倒了,他这辈子该怎么过!
  有一天,王安把女儿送到学校,赶回家来抢收绿豆,走完河沿的平路就要上山的时候,见岔道上有几个外地人坐在那里歇气,其中一个望了望土黄天青的南山,叹息了一声:“哎呀,那个鬼地方,哪怕是我的仇人我也不忍心让他去住!”
  王安看了那人一眼,默默无言地往山上爬去。


  责任编辑 周昌义





  双人床条约  李 铁


  李 铁:男,1962年生,曾在某发电厂工作多年,现在辽宁锦州市文联工作,中国作家协会会员。发表了大量中短篇小说,有中篇小说被列入2003年和2005年中国小说排行榜、中国最新作品排行榜。获得过第11届《小说月报》百花奖,《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奖和《青年文学》创作奖、辽宁优秀青年作家奖等。


  一

  吴敬初和于雪莉在结婚十五年后终于离婚了。在这十五年间,两个人摩擦不断,离婚二字时常会在两个人的嘴里交替冒出来。但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没有真离婚,离婚可能只是向对方宣布不满的一个口号,喊一喊也就过去了。终于离婚的时候,两个人并没有吵架,在相当平和的气氛中,说把事情办了就办了。
  那是一个秋日的上午,阳光不错,是个少见的无风天气,他们是打车去办的手续。于雪莉不是一个很在乎钱的女人,但却是一个很节俭的女人,要是在平日,她是不会打车去办一件即使是很重要的事情的,但这一天她很大方,车是她主动打的,吴敬初当然不反对。吴敬初是个敢于为重要事情付出的男人,无论从哪个方面讲,这一天对他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日子,他不想隆重但也不想马虎。
  红色出租车在拐一个弯道时颠簸了几下,这使得于雪莉的身体一再撞到吴敬初的身体上,吴敬初准确地捕捉到了几丝柔软的感觉。吴敬初是个很注重瞬间感觉的人,对于一些转瞬即逝的感觉他采取的是回味、放大、再回味的办法,比如偶遇一个漂亮女人深沉的一瞥,他就会用这个办法把这个瞬间无限延长。当然能够令他采取这个办法的瞬间并不是很多,尤其在于雪莉的身上,长期的不协调已经令他丧失了在于雪莉身上得到这种感觉的能力。此时的几丝柔软令他感慨颇多,他扭头看了一眼即将不是妻子的女人,苦笑着摇了摇头。
  吴敬初问,你后悔吗?
  于雪莉说,你希望我后悔吗?
  吴敬初说,说心里话我不希望,这毕竟是咱们俩得来不易的一个决定。
  于雪莉说,我想也是。
  这个决定是他们在三天前做出的,准确地说,是三天前他们俩晚上躺在床上做出的。三天前的早上,他们一起去参加了一个葬礼,死者老胡是吴敬初单位里的一个退休老同志,他的七十多岁的老伴在葬礼结束后依然哭得不成样子,有人劝她人死不能复生,还是别太伤心了。老太太抹了把泪水说,我哭的不单单是老胡,还有我自己,你们都知道,我和老胡过一辈子,也打了一辈子,老胡临咽气的时候对我说,他对不起我,我们也许真的不该是两口子,现在一想也真的有道理,这辈子老胡不幸福我也不幸福,可我们醒悟得太晚了,我们都太对不起自己了。老胡老伴的话对吴敬初的触动很深,晚上睡觉时谈及此事,他想不到于雪莉竟然也有如此感触。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再一次把离婚两字吐出了口。
  这一次,这两个字显然已经不是口号,而是作为一个提案被摆放在面前。吴敬初感到非常奇怪,一向情绪化的于雪莉怎么会在这个晚上如此理智,她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提案,或者说她就是提出这个提案的人更为恰当。她说我不想做那个老太婆,趁我还有一点点残存的资本,我们都重新选择一次吧。吴敬初当然不会不同意,离婚其实是他十五年来一直想做而做不成的事情。
  你真的同意?吴敬初侧身卧着,尽管没有开灯,借着窗外投进来的月光,于雪莉的表情他还是看得很清楚,于雪莉仰卧着,一双眼睛亮得有些出奇,说话时异常平静的音调令他几乎不相信这是真的。
  只要你同意,我就同意。于雪莉说。

  吴敬初清楚地记得,十五年前,于雪莉也是这样回答他的。当时他们是经于雪莉的一位同事介绍而相识的,第一次见面,他们没有选择通常的那种介绍人在场的三方会谈形式,而是由介绍人给约会,由他们俩在某一个指定地点单独见面。那天吴敬初是乘公交车去的,由于中途堵车,他晚到了十分钟。指定的那根电线杆下面没有女孩子的影子,吴敬初一边抿着额头上的汗水,一边四处张望,这个时间,如果不出意外的话,再矜持的女孩子也应该赶到了,那么她到哪里去了呢?是见对方迟到赌气走了,还是有意躲到一边,偷偷地先观察他一番呢?一想自己可能正处在对方的观察之中,他就难免紧张起来,落在身上的阳光也成了带刺的东西,令他很难承受。
  时间不长,吴敬初注意到有一个女孩匆匆穿过马路,奔他这边走来。尽管是头一次见,他还是瞬间就把她确定为既定目标。这是一个不好看但也不难看的女孩子,身材适中,有一双很大的眼睛和不高不矮的鼻子,鹅蛋型的脸庞,按理说这些硬指标应该使她成为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子,但事实显然并不这样。吴敬初觉得她身上有一种不好形容的东西,也许正是这种东西令他的判断有些模糊。
  你是吴敬初?于雪莉开口就问。
  吴敬初点了点头,他没有反问于雪莉,他觉得那样做有点多余,就说,我们散散步吧。
  两个人沿着那条马路按右侧通行的方向走下去。于雪莉说,要是刚才我也这样问一句就好了。吴敬初不解地看着她,于雪莉的侧脸要比正脸好看一些,眼睛鼻子嘴这条线十分明快,也正是这条线,令吴敬初做出了最初的判断,他断定于雪莉很可能是个很刁蛮的女孩。
  于雪莉接着说,不然,我也不会闹出个笑话来。
  听于雪莉细讲了一遍吴敬初才明白,原来于雪莉刚来的时候,电线杆下正好也站着一个小伙子,她问人家是等她吗,对方居然说是,于是两个人就沿着这条路走了下去,聊了一阵,于雪莉才觉得不对劲,怎么对方和介绍人说得不一样呀?一细问才弄明白,原来那个小伙子也是在等一个没见过面的姑娘。婚后两个人吵嘴的时候,吴敬初就说,当初你跟那个人走下去就好了,我们现在也就不会吵架了。于雪莉说没错,那也许是上天有意的安排,也许我跟他才是天生的一对。
  他们俩的恋爱进展得很快,第三次见面就有了实质性的突破。在市郊的那条小河边,吴敬初握住了于雪莉的手,当时两个人就并肩坐在有些泛黄的草地上,那也是个秋天,空气很爽,但吴敬初却出了一身透汗。那一年吴敬初三十岁,那之前他虽然也谈过几个女孩子,但准确地说,那都算不上恋爱,很短暂就分手了,也根本没碰过人家的身体。此时仅仅一握手,他就几乎受不了,一股热流在身体里乱窜,令他全身颤抖起来。于雪莉就势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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